昆山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图纸

23-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24-中心城区空间景观规划图
25-中心城区高度分区规划图
26-中心城区密度分区规划图
27-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图
28-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图
29-中心城区污水工程规划图
30-中心城区供电工程规划图
31-中心城区通信工程规划图
32-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图
客运交通。。。...。..。。..。.。.。.。...。。...。.....。.。。。。.。..。.....。。.....。。..。。.......。。..。.。。.。。。.。...... 39
货运交通.。。。..。。。.。。。.。...。。。.。.....。。.。..。.。.。。.....。。。。。.。。。。.。....。...。....。。....。。。。.。...。。。。。45
远景发展引导。。.。.。.。。..。.。。。..。。。。..。.。......。.。。..。。。。。。.。。。。.。...。。。。。。.。.。.。....。。。.。.。.。。. 88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89
33-中心城区供热工程规划图
34-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图
35-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图(2015年)
36-中心城区蓝线规划图
37-中心城区绿线规划图
38-中心城区黄线规划图
39-中心城区紫线规划图
3
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第一章
总则
论证稿
第1条
昆山市大公动迁小区规划建筑设计

昆山市大公动迁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一、规划设计概况昆山市大公动迁小区位于昆山市。
规划范围系中华苑路延伸线及京沪高速铁路夹角处一狭长三角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6.5万平方米。
中华苑路延伸线将建成为昆山市重要道路,基地具有便捷的对外交通条件。
动迁小区具有良好的外围开发建设条件及十分重要的社会效益。
二、规划设计原则1.根据该小区规划与设计要求,并协调规划区相关内外部环境条件,合理确定功能布局与开发规模。
规划原则为功能合理、交通便捷、注重经济、兼顾美观。
2.作为昆山地区大型动迁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与先导性,体现新理念与新手法。
规划设计力求塑造一个具有优雅环境、运行高效和鲜明个性的生活居住空间。
3.贯彻“以人为本”与“可持续发展”思想,以建设生态型居住空间环境为规划目标,满足住宅的居住型、舒适型、安全性、耐久性和经济性。
适应土地开发与建设实际,面向住宅消费市场,有利于起步与分期开发,正确处理规划中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超前性与操作性之间的关系。
三、规划设计整体框架1.居住空间合理布局根据动迁小区的性质,本小区内部空间组织与建筑布置以及道路线型设计尽可能采取规则型布局,再配以流畅的景观绿地和景观广场,以避免空间的呆板与建筑的兵营式排列,并以此增强空间的可识性与趣味性。
同时,不失规划之整体感。
2.带状绿地布局强调住宅分布的均好性,尽可能采用带状绿地空间组织。
本小区内有二条高压线穿过,因此在设计中心绿地时结合高压线走向,布置带状绿化空间,同时与步行系统相结合,创造丰富的、有趣味性的、有参与性的户外休闲空间。
四、绿化环境规划住宅小区户外环境质量的提高对于改善居民生活整体质量,对于建设新兴城乡居住小区,提高居民择屋购房吸引力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整体规划结构布局的基础上,本次规划设计着意强调住宅小区绿化环境。
并努力创建一种具有新型的环境设计理念。
在绿化系统方面强调系统性与生态性。
结合建筑布局和空间轴线,采用带状网络绿地布局,将景观广场、宅间绿地相融合,与之成为统一整体。
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昆山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区域概况 (7)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9)第三章规划目标 (14)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4)第二节规划调整完善目标 (1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7)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8)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 (21)第一节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21)第二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21)第三节严格保护耕地 (22)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4)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 (24)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5)第七章村镇建设控制区及流量指标归还 (27)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 (27)第二节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27)第八章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29)第九章土地整治安排 (32)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3)第一节加强规划实施总体控制 (33)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措施 (34)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经济机制 (36)第四节改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 (36)第五节推进规划实施民主决策 (37)第十一章附则 (38)第一章总则《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0年编制完成。
2011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苏政复〔2011〕66号)正式实施。
规划实施以来,已成为昆山市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对昆山市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三五”时期是昆山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攻坚阶段。
为更好的保障“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效提升,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省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相关内容,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昆山市实际情况,对《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
昆山市城市规划“十一五”规划

昆山市城市规划“十一五”规划昆山市规划局2005年10月一、“十五”期间城市规划回顾(一)积极应对国际国内新形势,调整城市发展战略和总体部署1、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昆山概念性城市总体规划》和《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随着昆山的超常规发展,至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第一轮《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2—2010)》所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都已基本实现,并在人口(30万)、用地规模(32平方公里)等方面有很大程度的突破,越来越显示出滞后性。
为应对这一情况,2000年我市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咨询》,对第一轮城市进行了部分调整。
紧接着2001年10月市政府成立规划局,开始着手准备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2002年初,我市邀请上海华汇设计公司和台湾境群规划设计顾问公司联合编制《昆山市概念性城市总体规划》;2002年7月,在概念性总体规划成果基础上,委托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编《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于2003年6月底完成省建设厅组织的总体规划纲要的论证,同年12月底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最终成果专家评审。
2、重新定位城市职能和性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将昆山的城市职能定位为:(1)长江三角洲地区核心城市上海周边的重要的制造业基地;(2)苏锡常都市圈中连接苏沪的外向型经济发达的城市;(3)适宜居住的现代化园林城市;(4)苏南地区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基地之一。
城市的性质定位为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制造业发达的工贸城市,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3、确立城市发展新理念城市总体规划确立了大区域发展、市域全覆盖、片区发展三个新理念,得到了省建设厅的好评,国家建设部的关注。
(1)大区域发展理念充分考虑苏锡常都市圈、上海经济圈和长三角发展的大背景,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制造业转移的大趋势,将昆山作为区域乃至全球的一分子进行规划和宏观考虑。
就昆山与周边各城市的关系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提出了与上海—互利、服务、依托;与苏州—合作、融合;与周边县市—分工的战略选择。
昆山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

棚户区的居民大多属于低收入群体, 经济条件较为困难,难以承受高额的 房屋改造费用。
03
改造规划方案
总体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
改造工作应优先满足居 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改 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
质量。
可持续发展原则
改造规划应注重资源的 节约和环境的保护,确 保改造后区域可持续发
展。
整体性原则
税费优惠
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提供一定 的税费减免和优惠,降低改造成本。
ABCD
土地政策
政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土地政策支持,如土 地出让金减免、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等。
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支持, 并给予利率优惠。
保障措施
规划先行
制定详细的改造规划,确保改造工作有序进 行,防止盲目拆迁和建设。
棚户区内建筑多为老旧危 房,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易发生坍塌等事故。
社会稳定风险
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 体,改造过程中可能面临 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 引发社会矛盾。
应对策略与措施
强化防灾减灾体系
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 能力。
严格建筑质量检测
对棚户区内建筑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确保建筑安全。
完成改造工作后,组织竣工验收,确保改 造质量。预计用时1个月。
04
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
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拨款
政府将根据改造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棚 户区改造。
银行贷款
与银行合作,争取低息贷款支持改造项目。
社会资本引入
通过PPP、BOT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改造项目。
居民自筹资金
鼓励居民自筹部分资金,共同参与改造。
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十一五”是昆山经济和社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巩固小康社会建设成果,率先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
本规划纲要是根据中共昆山市委《关于制定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编制的,是“十一五”时期昆山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十五”期间,昆山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艰苦创业、勇于创新、争先创优的“昆山之路”精神,全面实施“经济国际化、科教兴市、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和富民强市”五大战略,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各项建设,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率先实现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基本达到全面小康社会水平,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百强县(市)首位。
——“十五”是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的五年。
五年来,通过实施外向带动战略、民营赶超战略和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全市经济始终保持强劲发展势头。
“十五”期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730亿元,与期初相比增长2.6倍,年均递增29.5%;全口径财政收入116.8亿元,增长4.8倍,年均递增42.1%;工业总产值2333.2亿元,增长4.6倍,年均递增41.1%;进出口总额330亿美元,与期初相比增长7.8倍,年均递增54.4%;累计吸收合同外资超过110亿美元,到帐外资52亿美元,比期初分别增长6.3倍和6.4倍;民营经济发展实现重大突破,民企数接近15000家,注册资本超过220亿元,分别比期初增长4倍和13倍;启动实施服务业三年跨越计划,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由期初的70亿元上升到期末的220亿元,增长2倍多。
——“十五”是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的五年。
五年来,全市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作为重要目标取向,按照“四个巩固发展和提升”的要求,注重招商选资,强化精细招商,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昆山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精编版

昆山旧城更新特点
率先性、典型性——发达地区的发达城市在经济快速发展、 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空间快速拓展、大量新移民的进入。 昆山旧城更新不再是昆山自身的问题,而是将来其它城市 旧城都可能遇到的问题,昆山率先到达了这一历史时期
昆山市老城区改造规划
The Renewal Plan of Old Town, Kun Shan
公共服务设施
商业金融设施
沿街特色商业街
沿街商业是昆山旧城区一 种典型的商业组织形式, 在昆山旧城区的商业运作 中承担着及其重要角色, 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 成了具有一定集中度及特 色的商业街;
昆山市老城区改造规划
The Renewal Plan of Old Town, Kun Shan
2.2.3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居住现状分析 配套设施分析
居住用地现状分析
现状居住用地总面积为285.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 48.3%。
居住小区可分为大规模开发的商品房居住小区、单位宿 舍和拆迁安置房三种,建设年代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 总体而言,在建筑质量、配套设施、社区空间环境景观 等方面,娄江以北较娄江以南社区质量为高
主要单位 ▪ 民政局、广电局、教育局、 环保局、劳动局、交通局、 玉山镇政府、粮食局、老 干部局、供电局、人武部、 水利局
主要问题 ▪ 行政办公用地混合、散点 布置在旧城区内各处 ▪ 增加了旧城区的交通压力; 自身的停车问题也日益突 出
昆政规〔 2010〕14 号——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

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0〕1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1—昆山市动迁安置房规划建设实施意见为加快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保障和提高动迁居民生活居住质量,提升城市品质,结合昆山动迁安置房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区镇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以及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要求,制定规划区的动迁计划,编制动迁房用地规划和动迁安置房建设规划。
二、动迁安置房的选址,应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结合撤并镇原镇区的改造,严格控制在中心城区和镇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居住用地上。
三、合理控制动迁安置小区规模,原则上以1500~2000户的规模为基本单元,每个动迁安置小区用地面积掌握在150~250亩(10~16.6公顷)。
受现状条件限制,用地面积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小区用地规模也不得小于100亩(6.67公顷)。
四、动迁安置房建筑形态以中高层和高层为主。
古镇风貌区内不得建设动迁安置房。
临近古镇风貌区建设多层动迁安置房的,需专项审议。
(相关经济技术指标见附表一)五、动迁安置小区应合理组织内部交通,有条件的实施人车分流,尽可能减少人车相互干扰。
小区停车位按照中心城区 1.0—2—辆/户、镇区0.8辆/户的标准配置。
人防工程应按结建规定结合地下停车库配套建设。
六、由社区服务中心(除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外)与社区公共绿地组成的社区中心,应设置在动迁安置小区内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
其服务人口为0.5~1万人,服务半径为200~250米,用地规模控制在5000平方米左右。
(相关建设要求见附表二)七、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按35生/千人测算,配建规模为9~12班,用地规模为4500~6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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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预测第三章住房建设总体战略和目标第四章住房保障体系规划第五章住房用地供应规划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背景概述为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推进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昆山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本着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结构合理的基本准则,编制与落实《昆山市住房建设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1995年)(3)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5)《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6)《昆山市土地利用规划》(1997-2010)(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文)(8)昆山市各镇(区)总体规划(9)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3条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包括昆山市城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和各镇镇区。
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4条规划地位与作用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规划范围内“十一五”期间国有土地上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依据,与其它相关规划共同承担对规划区范围内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在规划区范围的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满足不同收入家庭、重点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以政府工作重心向住房保障工作转变和住房建设由注重规模、数量向注重质量和功能的提升这两个转变为重点,立足于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提高住房质量,培育良性住房消费,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因地制宜,合理决策,使房地产业的发展与昆山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6条规划成果本规划包括规划说明书、文本、附表及图件,文本和图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预测第7条规划区内住房数量与质量现状近年来,昆山市住房建设快速发展。
至2005年底,城镇住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502万m2,其中昆山城区住房总建筑面积达到1264万m2,占全市住房总量的50.5%。
“十五”期间住房竣工面积达1120万m2,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2001年的26.5m2跃增到2005年的36.7m2,住宅成套率已接近100%,住宅小区的绿化、配套和管理等都有了巨大的提升。
昆山市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第8条规划区内住房保障体系现状自1993年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昆山市先后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制度、定销房制度、动迁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廉租房制度、打工楼和工业邻里中心制度等多项住房保障制度,每一项制度都有系统完备的文件作为保障,构成了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杜绝了无房户,实现了“人人拥有或租住适当住房”,整体保障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第9条规划区内住房套型面积结构现状根据昆山市房地产发证资料统计,昆山市商品住房中,建筑面积小于90m2的住房面积比重为25.04%,建筑面积达90-144m2的住房面积比重为52.9%,建筑面积在144m2以上的住房面积比重为22.06%。
由于套型面积较小的打工楼和部分动迁房未进入统计,以上数据对昆山市90m2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例有一定程度的低估,但也说明整体上昆山市住房面积偏大,中小户型住房较少。
最近三年,小于90m2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表现出明显增长趋势。
第10条规划区内住房市场现状(1)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主导的商品住房供应体制。
市场供应主体由政府转化为市场,土地供应实现了全面公开交易,商品住房成为住房供应的主要手段。
(2)商品房的市场需求表现出以外来需求为主、多元发展的状态。
昆山本地居民的居住需求主要以改善需求为主,市场需求持续稳定,而外来需求成为昆山商品住房需求的主力。
最近三年,新昆山人购房比重持续增长,2005年全市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的44.5%被新昆山人买走,同期苏浙沪地区购房者在昆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占商品住房总销售面积的25%。
(3)房价稳中有升、涨幅合理。
从2003年至2005年,昆山市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从2653元/ m2上涨至3745元/m2,总体涨幅较为合理,特别是近年来,在房产开发成本不断增加和周边地区房价涨幅较大的情况下,昆山房价总体保持平稳,各区域价格也比较合理。
值得一提的是,为稳定房价、减轻群众负担,昆山市加大了住房成本审核力度,并从2005年6月1日起,实施了住宅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较好地抑制了房价的增长。
(4)市场消费行为较为合理。
全市住房消费行为总体上日趋合理,投机性需求基本得到了遏制,投资性需求也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住房空置率较低。
第11条规划期内住房需求总量预测规划区内“十一五”期间的住房需求由本地户籍城镇居民住房需求、外来人口的住房需求、苏浙沪购房的住房需求和被拆迁居民住房需求四部分组成。
四部分合计共需住房建筑面积约1500万m2左右。
第12条规划期内住房保障需求根据对规划期内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的预测,本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的原则,预计规划期内需建设动迁房和定销房380万m2,经济适用住房5万m2,集宿房50万m2,共计435万m2。
城镇低保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
预计规划期内共有500户低保收入家庭需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保障面积10万m2。
第13条规划期内住房结构需求根据多项调查结果预测,在外来人口住房需求的带动下,中小户型、总价低的住房市场需求量将逐年增加,但如果要满足国家调控指标的要求,必须对市场进行引导,否则,可能引起空置率上升。
第三章住房建设总体战略和目标第14条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保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特别是本地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
第15条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指标(1)总体目标。
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全面解决低保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人民群众居住质量和水平达到率先全面实现现代化的要求。
(2)基本指标。
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提高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
规划期末,实现规划区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m2,住房成套率达到100%,户均住房成套率达到1,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低于16m2,保障面达到100%。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加快发展节约型居住区、绿色宜居型居住区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完善住房建设标准,积极探索建设资源节约、环境良好、服务便捷、套型结构比例合理的高品质居住区。
第16条住房供应体系规划规划期内,昆山市住房供应体系由两部分组成。
一类是由市场主导的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一类是由政府主导的政策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动迁房和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集宿房等类型。
第17条各类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新建各类住房1500万m2,17万套。
(1)规划期内,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065万m2,11.2万套。
(2)规划期内,新建政策保障性住房435万m2,5.8万套。
其中,动迁房和定销房380万m2,4.47万套;经济适用住房5万m2,0.067万套;集宿房50万m2,约1.25万套。
第18条住房建设空间指引规划期内,昆山住房建设在空间上为片区板块结构,全市分为5个片区、12个板块。
根据每个板块的用地储备和用地质量、产业和人口发展趋势、住房现状和住房市场需求预测等多个要素,对每个板块各种类型住房的建设量进行分配。
(1)中部片区。
位于城市中心,所辖玉山镇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玉山、城北、铁南、城西、开发区五个居住板块,规划期内新建各类住房690万m2。
(2)东部片区。
位于城市东部,所辖花桥经济开发区、陆家镇、千灯和淀山湖镇的部分地区,主要为沿沪产业带的规划范围,包括花桥、千灯两个居住板块,规划期内新建各类住房364万m2。
(3)西部片区。
位于城市西部,所辖巴城镇,包括阳澄湖居住板块,规划期内新建各类住房80万m2。
(4)南部片区。
位于城市南部,所辖张浦镇、千灯镇西部、周庄镇、锦溪镇和淀山湖镇的部分地区,包括工业园、古镇、淀山湖三个居住板块,规划期内新建各类住房206万m2。
(5)北部片区。
位于城市北部,所辖周市镇,包括长江北路居住板块,规划期内新建各类住房160万m2。
第19条住房建设结构指引(1)规划期内,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提高建筑面积90m2以下商品住房所占比重。
(2)规划期内,新审批、新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集宿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90m2以内。
(3)规划期内,新审批、新开工的动迁房和定销房项目中单套建筑面积90m2以内住房面积控制在项目总开发面积的85%以上。
(4)规划期内以居住板块为单元,根据每个板块的具体发展条件,对单套建筑面积在90m2以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占总开发面积的比例采用“强控”、“中控”、“弱控”的差异化控制方案。
其中,阳澄湖居住板块、淀山湖居住板块、城西居住板块、玉山居住板块实行“弱控”;城北居住板块、铁南居住板块、开发区居住板块、花桥居住板块、古镇居住板块实行“中控”;其余居住板块全部实行“强控”。
在总体比例符合规定前提下,板块内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就个别项目进行调整。
第20条住房质量提升规划(1)住宅建设应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执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落实节约能源、节约用地、节约用水、节约材料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积极采用成熟、先进、适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确保质量,不断改善住宅使用功能和提升居住区宜居水平。
(2)居住区和住宅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坚持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体现地域特征和地方特色,加强居住区规划设计和住房户型研究,特别是要强化宜居中小套型住房的设计创新。
第21条住房建设年度指引本着“供求基本平衡、供应适度超前”原则,规划期内,住房建设的年度目标为:2006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380万m2,4万套;动迁房和定销房120万m2,1.41万套;集宿房面积15万m2,0.375万套。
2007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280万m2,2.9万套;动迁房和定销房90万m2,1.06万套;经济适用住房2万m2,0.03万套;集宿房15万m2,0.375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