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立功竞赛管理办法
立功竞赛计划方案

立功竞赛计划方案立功竞赛计划方案一、背景分析立功竞赛是指对于所犯罪行从轻或减轻量刑的一种特殊竞赛性考核制度,旨在激励罪犯通过自我改造和创新,积极参与劳动和学习,争取通过立功来改变自身命运,从而达到犯罪预防和改造的目的。
为了有效推进立功竞赛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立功竞赛计划方案是十分重要的。
二、目标设定1. 建立健全立功竞赛制度,明确立功标准和评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开。
2. 提高罪犯的立功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真正理解立功竞赛的意义,主动参与立功活动。
3. 通过立功竞赛,加强罪犯的自我改造和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素质提升。
4. 提升立功竞赛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正面宣传效应,促进法制教育和犯罪预防。
三、具体措施1. 完善立功竞赛制度,明确评定标准和程序。
a. 制定立功竞赛评定细则,明确奖励和惩罚措施,确保评定公平公正。
b. 设立立功竞赛评审委员会,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评审立功申请材料,确保立功竞赛的科学性。
c. 引入专家评审制度,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立功竞赛评选,提高评选水平和公信力。
2. 加强立功竞赛宣传教育,提高罪犯参与积极性。
a. 制作立功竞赛宣传手册和海报,通过走廊、食堂等公共场所张贴,以提高罪犯了解立功竞赛的意识。
b. 定期组织立功竞赛经验交流会,邀请已立功的罪犯分享经验和心得,鼓励其他罪犯参与立功竞赛。
c. 开展立功竞赛知识培训,包括立功申请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的讲座,帮助罪犯更好地了解立功竞赛流程。
3. 创新立功竞赛形式,丰富立功途径。
a. 开展劳动立功竞赛,通过参与劳动活动,积极改造自己,提高劳动技能,立功机会得到增加。
b. 开展学业立功竞赛,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和文化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和素质水平,立功机会得到增加。
c. 组织文艺立功竞赛,通过参与文化创作和表演,展示自己的才能和艺术修养,立功机会得到增加。
四、预期效果1. 立功竞赛制度完善,评判公正。
2. 罪犯参与积极性提高,立功意识增强。
立功竞赛具体方案

立功竞赛具体方案背景立功竞赛是一种鼓励军人表现出色、赢取荣誉称号的活动。
在军队中,通过开展立功竞赛可以激励广大官兵连续作战、建功立业,进一步提高部队打赢能力。
下面将介绍立功竞赛的具体方案。
方案内容1.每季度举行一次立功竞赛,在全军统一组织下分别在基层、营级、旅级、师级和军级单位开展。
2.参赛单位将按照立功竞赛相关要求制定其竞赛计划,分别比较计划完成情况,评价各参赛单位成绩。
比赛主要围绕靶场射击、科目训练、理论常识与思想策略的考核展开,同时包括竞赛组织、社会卫生等相关考核,鼓励参赛单位采用各种创新形式开展真实兵事实训、步兵战斗课目实战演练、模拟会战、问答比拼、应急处置配置与演练、运动竞赛等活动。
3.官兵和社会各界参与评估,包括上级机关约请军内外专家组成,筹备竞赛和公正评定等候,力求培育供职竞赛的内在驱动力和规范意识。
4.具体的奖励规则如下:•单位奖励:根据竞赛评比结果,在全军范围内公示,基层奖励最佳、次佳、三等单位,营级奖励最佳、次佳、三等单位,旅级奖励最佳、次佳、三等单位,师级奖励最佳、次佳、三等单位,军级奖励最佳、次佳、三等单位。
•个人奖励:根据个人立功表现和相关规定,授予个人以单件、多件、记功等级等形式进行表彰。
•其他奖励:为强化竞资、扩大影响,鼓励有优秀表现的官兵努力拼博,建设有感知的官兵家园,丰厚了奖励措施。
单击教导、特殊工作、典型关注等多样奖励,可得滋长东西官兵实现自我价值意愿。
结语立功竞赛是一项旨在提高部队综合作战能力的重要活动,通过竞赛活动激发官兵们的斗志、动力和积极性,促进他们不断实现个人和团队价值,凝聚军心壮志,为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作出更多贡献。
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立功竞赛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组织和领导,鼓励广大官兵从竞赛中学习、锤炼和进步,不断提升部队打赢能力和战斗力。
立功竞赛计划方案

立功竞赛计划方案背景近年来,立功竞赛逐渐成为企业、学校和军队中的重要活动之一。
通过参与立功竞赛,可以提高员工、学生和官兵的纪律意识、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也有助于发现和培养人才,推动企业、学校和军队的发展。
因此,本文将介绍一份立功竞赛计划方案,以供参考。
目的本计划旨在通过竞赛的方式,加强员工、学生和官兵的纪律意识、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也有助于发现和培养人才,推动企业、学校和军队的发展。
参赛人员本竞赛计划适用于企业、学校和军队中的员工、学生和官兵,参赛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组或个人参赛。
竞赛内容本次立功竞赛包括以下内容:1. 纪律比武参赛人员按照规定进行集体或个人比武,考核纪律执行情况,出勤率,是否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训练、工作、生活。
比赛形式包括口头答题、随机检查、模拟演练等。
2. 业务竞赛参赛人员按照各自的业务特点进行比赛,包括技能比武、模拟演练、知识竞赛、专项测试和方案设计等。
3. 作品评比参赛人员提交自己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优秀表现(如作品、技术方案、创新成果、感人事迹等),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比。
竞赛奖励1. 集体奖根据比赛成绩,设一、二、三等奖,为获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及团体旅游机会等。
2. 个人奖为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及成长机会等,设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个人奖等。
竞赛评选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并制定相关评选标准和流程。
评选结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竞赛流程本次立功竞赛的流程如下:1. 竞赛策划和准备确定竞赛日期、比赛内容、参赛人员、奖项设置和奖励方案等,并制定竞赛规程和评选标准。
2. 纪律比武比赛现场组织参赛人员遵守比赛规程参加比赛,进行口头答题、随机检查、模拟演练等环节。
3. 业务竞赛根据参赛人员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竞赛安排,进行技能比武、模拟演练、知识竞赛、专项测试和方案设计等环节。
4. 作品评比收集参赛人员提交的自己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优秀表现,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比。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经批准的1996年中小学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经批准的1996年中小学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6.01.25•【文号】•【施行日期】1996.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经批准的1996年中小学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的通知(1996年1月25日)现将已经国家教委批准的1996年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项目公布(详见附件),各地应严格执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竞赛等活动管理的规定,自主决定要否组织学生自愿参加经批准的竞赛等活动。
自1994年7月我委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竞赛、评奖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基(1994)13号)后,得到了社会各有关部门的赞同和支持。
但是,由于宣传的不够,一些主管部门对加强竞赛活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全国性的竞赛活动还没有完全得到控制,在某些地区和某些竞赛项目上还存在乱竞赛、乱摊派、乱收费的三乱现象,例如:某些竞赛擅自扩大竞赛范围;某些竞赛收费过高,并在竞赛活动中推销书刊、商品等;某些竞赛组织者打着教育部门的旗号来开展活动,并给予不适当的奖励。
这些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各项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的管理与指导,使其健康发展,除继续按照教基(1994)13号文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执行外,特重申和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的竞赛等活动必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利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寓教于乐,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健康成长;要以基层和学校为主,面向大多数学生,坚持学校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办好、管好面向中小学生竞赛等活动需要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各有关部门和竞赛主办单位应配合国家教委做好竞赛的申报、审批和有关工作。
各项竞赛等活动应分口申报:学科类竞赛项目向中国教育学会申报;科技类竞赛项目分别向国家体委、中国科协申报;艺术类竞赛项目分别向文化部、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申报;课外阅读竞赛项目向新闻出版署申报;体育竞赛项目向国家教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申报。
立功竞赛方案

立功竞赛方案背景介绍为了提高全员参与打击不良行为的积极性,推进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我们计划组织一次立功竞赛活动。
此次活动将鼓励全员积极表现,奋发向前。
活动内容1.参赛对象:全体员工(不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非正式职工)。
2.活动时间:自活动启动之日起至一个月内结束。
3.活动方式:各班组围绕单位不良行为情况,结合实际开展立功竞赛。
4.活动内容:–集体立功类别:全员集体参与,要求提高安全意识,保卫单位安全,增强员工凝聚力,增进团队合作意识。
–个人立功类别:以个人立功为基础,通过个人表现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5.活动奖励:–集体立功:由管理层提供奖金,具体金额待定。
–个人立功: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竞赛标准1.集体立功:–是否有正确的安全预防意识。
–是否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及安全培训。
–是否及时提供重大隐患信息。
2.个人立功:–是否发现并及时报告可能发生的隐患。
–是否在关键岗位表现突出。
–是否为达到安全目标作出突出贡献。
启动准备1.组织策划小组:由人力资源部、保卫处、工会、团委、宣传部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推进立功竞赛活动。
2.发起通知:借助单位内部通讯平台,发布活动通知。
3.活动宣传:通过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企业文化橱窗、通知公告等多渠道宣传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奖励标准,增强员工参与热情。
4.确定评审标准:组织策划小组根据参赛班组提交的立功报告进行评审,并综合判断优秀班组和优秀个人。
活动总结1.活动结束后,由组织策划小组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
2.对各参赛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发放奖励。
3.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撰写活动总结报告。
竞赛守则1.参赛班组必须团结一心,共同完成竞赛任务,不得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得分。
2.参赛班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形象、有违道德的行为。
3.在竞赛活动进行期间,参赛班组领导和个人不得影响竞赛公正评选。
如发现欺骗或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结语通过此次立功竞赛活动,我们希望全员能够积极参与,从而加强单位安全保卫,实现企业安全与和谐发展。
立功竞赛具体方案

立功竞赛具体方案1. 背景立功竞赛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方式,常用于激励员工竞争,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旨在提供一种具体的立功竞赛方案,以帮助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与激励。
2. 方案概述该立功竞赛方案采用月度竞赛的方式,每月确定一个目标,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和奖励。
具体方案详述如下。
3. 方案细节3.1 目标设定每月初,由主管或管理员确定一个目标,要求所有参赛者在这个月内完成。
目标应该具体、可衡量,并能够反映参赛者的工作表现。
3.2 参赛人员参赛人员应该为同一工作组或岗位的员工,参赛人员数量不宜太多,建议不超过10人。
3.3 排名方式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对参赛人员进行排名,排名方式建议采用加权平均分的方式,对于未完成目标的人员进行扣分。
具体排名公式如下:综合得分 = 目标完成率 * A + 工作质量评级得分 * B + 工作态度评级得分 * C其中,目标完成率占总分的50%,工作质量评级得分占25%,工作态度评级得分占25%。
A、B、C为用户自定义的权值。
3.4 奖励方式按照排名发放奖励,排名第一的人员奖励最高,后逐渐降低。
奖励方式建议采用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相结合的方式,物质奖励可为奖金、礼品或旅游等,荣誉奖励可为荣誉称号、表彰等。
3.5 方案实施方案实施前,应向参赛人员讲解竞赛规则和细节。
参赛人员应熟悉各项评级标准,确定权值,充分了解竞赛的奖励方式。
竞赛开展中,需不断对参赛人员的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增加竞赛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也能够激发参赛人员的竞争意识和成就感。
4. 总结立功竞赛作为一种管理方式,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竞争,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提供的立功竞赛具体方案,可以根据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特别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或部门,更容易实施和操作。
希望本文能够为企业或组织提供有益的参考。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方案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制订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8-16 0:0 【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文号:沪府发[1996]39号发布日期:1996-8-16执行日期:1996-8-16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第三章评选系列和要求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五章表彰、奖励第六章制约措施第七章附则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制定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第三款“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规定,为使本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以下简称立功竞赛)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促进上海“改革、发展、稳定”为准则,保障市政府所确定的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推动本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承担当年市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单位(包括外地单位)都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参加所在赛区的立功竞赛,在质量、安全、进度、科技、效益、文明施工、规范服务等各个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立功竞赛。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第四条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
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由负责市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委、办、局(集团公司)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有关新闻单位领导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
领导小组下设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立功竞赛办公室)。
第五条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是组织开展市立功竞赛活动的决策机构;市立功竞赛办公室是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立功竞赛的规划制定、指导协调、机构设置、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项工作。
立功竞赛计划方案
立功竞赛计划方案1. 引言立功竞赛旨在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绩效和团队合作能力。
本计划方案旨在明确竞赛活动的目标、规则和奖励,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公平性。
2. 目标本立功竞赛计划的主要目标如下:•激励和奖励优秀员工,鼓励他们在工作中展现出色表现;•增强团队合作和协作能力,促进员工之间的相互帮助与支持;•提高整体绩效水平,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3. 竞赛规则3.1 参赛人员所有公司员工均有资格参加立功竞赛。
每个员工可以有多个立功项目,并且可以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团队立功项目。
3.2 竞赛周期立功竞赛的周期为一个季度,即每年分为四个竞赛周期。
具体的竞赛周期为:•第一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第四季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
3.3 竞赛项目立功竞赛项目分为个人立功和团队立功两类。
3.3.1 个人立功个人立功项目是指员工在个人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达成重大销售业绩;•优秀的客户服务表现;•出色的创新能力和贡献;•高效的项目管理和执行;•杰出的团队领导能力。
3.3.2 团队立功团队立功项目是指由多名员工组成的团队共同完成的突出任务或项目。
每个团队项目都应设有明确的目标和完成标准。
3.4 竞赛评定与排名参赛项目的评定和排名将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项目的难度、质量和贡献度等维度进行评分,并计算得分总和来确定个人和团队的排名。
3.5 竞赛结果公示竞赛结果将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公示。
通过公示,全体员工将了解到优秀员工的表现和项目成果,从而激发其他员工的工作动力。
4. 奖励机制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立功竞赛,同时保持公正和公平,我们设立了以下奖励机制:4.1 个人奖励个人奖励将根据个人立功项目的得分排名进行分配,具体奖励方案如下:•第一名:奖金1000元;•第二名:奖金800元;•第三名:奖金5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奖金200元。
立功竞赛方案
立功竞赛方案第1篇立功竞赛方案一、竞赛目的为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举办本次立功竞赛活动。
二、竞赛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竞赛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让每位参赛者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实力。
2. 以人为本:关注员工需求,尊重员工意愿,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体作用。
3. 共创共享:鼓励团队协作,共享竞赛成果,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
4. 激励先进:对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榜样,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竞赛内容1. 个人赛:以员工个人为单位参赛,按照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 团队赛:以部门或项目组为单位参赛,以团队整体业绩、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四、竞赛时间本次立功竞赛活动自即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结束。
五、竞赛流程1. 宣传阶段:通过企业内部网站、公告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竞赛活动的目的、意义、规则等内容,提高全体员工的参与热情。
2. 报名阶段:各部门或项目组组织报名,确定参赛个人和团队。
3. 竞赛阶段:参赛个人和团队按照竞赛内容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4. 评选阶段:由竞赛评审小组对参赛个人和团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5. 表彰阶段:举办表彰大会,对获奖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评选标准1. 个人赛:(1)工作业绩: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2)业务能力:业务知识掌握程度、实际操作能力等。
(3)团队协作:与同事的沟通协作、共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 团队赛:(1)团队业绩:完成项目或任务的业绩、质量、效率等。
(2)团队协作: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创新能力:在项目或任务中展现出的创新思维、方法、技术等。
七、奖励措施1. 个人赛: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____元及荣誉证书。
立功竞赛实施方案
立功竞赛实施方案一、方案背景1.竞赛主题:以“创新、协作、共赢”为核心,围绕公司业务展开。
2.参赛对象:全体员工,分为个人赛和团队赛两个类别。
3.竞赛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实施方案1.竞赛准备阶段(1)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策划、组织、监督和评审工作。
(2)制定竞赛规则,明确参赛条件、评分标准、奖励措施等。
(3)开展竞赛宣传,提高员工关注度,激发参赛热情。
(4)为参赛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提升竞赛技能。
2.竞赛实施阶段(1)个人赛①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赛作品,作品内容需与公司业务相关。
②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③决赛阶段,参赛者进行现场展示,评审团现场评分。
(2)团队赛①参赛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内容需与公司业务相关。
②评审团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③决赛阶段,参赛团队进行现场展示,评审团现场评分。
3.竞赛评审阶段(1)评审团由公司高层、业务专家和外部评委组成,确保评审的公正性。
(2)评审团根据参赛作品的质量、创意、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3)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4.竞赛奖励阶段(1)个人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给予奖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团队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给予奖金、荣誉证书和奖品。
(3)对优秀组织者、优秀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方案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2.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竞赛质量。
3.注重竞赛过程,关注参赛者的成长和进步。
四、方案预期效果1.提升员工创新能力,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2.增强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3.激发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
4.塑造企业文化,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立功竞赛实施方案旨在激发员工潜能,推动公司发展,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辉煌!注意事项:1.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与合规性注意事项:要确保每个参赛作品都是原创的,且不违反任何公司规定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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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制订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制订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制定的《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第三款“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规定,为使本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以下简称立功竞赛)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促进上海“改革、发展、稳定”为准则,保障市政府所确定的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推动本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承担当年市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单位(包括外地单位)都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参加所在赛区的立功竞赛,在质量、安全、进度、科技、效益、文明施工、规范服务等各个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立功竞赛。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
第四条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
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由负责市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委、办、局(集团公司)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有关新闻单位领导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
领导小
组下设上海市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立功竞赛办公室)。
第五条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是组织开展市立功竞赛活动的决策机构;市立功竞赛办公室是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立功竞赛的规划制定、指导协调、机构设置、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等项工作。
第六条承担市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应成立实事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综合赛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报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批。
市主管部门直接实施建设的特大型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以建设单位为主,会同参建单位组建赛区(属综合赛区级),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报市立功竞赛
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综合赛区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立分赛区,建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情况报市立功竞赛办公室备案。
各级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根据承担的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做好竞赛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考核评比、总结表彰。
各级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制。
即分赛区向综合赛区负责;综合赛区向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向市政府负责。
第八条外省市在沪参加市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单位,参加所在赛区的立功竞赛。
第九条立功竞赛所需的各种经费由参赛单位(含各类赛区)负责。
第十条立功竞赛日常管理:
(一)制定竞赛规划,落实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组织发动;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五)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激励作用;
(六)组织督促检查,搞好考核评比;
(七)加强基础管理,做好档案资料;
(八)听取各方意见,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章评选系列和要求
第十一条市立功竞赛评选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大系列:
(一)先进集体
1、优秀单位(指机关、事业单位)
2、优秀公司(指企业)
3、优秀集体(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下属部门)
(二)先进个人
1、建设功臣
2、记功
3、优秀组织者
4、贤内助
为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在开展立功竞赛活动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集体,经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批,授予特定的荣誉称号。
第十二条各类先进的评选,要严格掌握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向一线工人、基层干部、科技人员倾斜,同时要合理确定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的比例,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评选要从严掌握。
第十三条各类先进的评选,每年进行一次。
逢重大节点目标完成或其他特殊情况,可视情临时进行表彰(表彰名额计入年终评选的总数)。
特定荣誉称号的命名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可不定期进行。
评选标准由市立功竞赛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十四条市立功竞赛办公室根据当年实事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及立功竞赛活动规模,提出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名额,与市人事局商定后,报市立功
竞赛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五条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名额指标,根据各赛区当年承担的任务多少、难易程度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参赛人数等,分解下达。
第十六条各类赛区和参赛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群众意见,按规定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第十七条各类先进的申报、评议审定:
(一)特定荣誉称号单位、集体的评选,由所在单位申报,综合赛区审核、推荐,经市立功竞赛办公室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评议、考核后,报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定。
(二)区、县、局(集团公司)优秀单位的评选,由区、县、局(集团公司)申报,经市立功竞赛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评议考核后,报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定。
(三)其他优秀单位和优秀公司、优秀集体的评选,由所在单位申报,综合赛区推荐,经市立功竞赛办公室审核、平衡后,报市领导小组审定。
(四)市级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群众评议、组织推荐、逐级申报、逐级审批、公开公正的办法,由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定。
(五)市属赛区评选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凡隶属关系不在本赛区的,经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立功竞赛办公室申报。
第十八条当年评选表彰实施方案由市立功竞赛办公室拟订,报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审定下达。
各综合赛区(含赛区)申报市级各类先进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应按当年评选表彰实施方案规定的期限报市立功竞赛办公室。
第五章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市政府批准召开的市立功竞赛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
第二十条市立功竞赛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具体奖励标准和办法,由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市级各类先进颁发的牌匾、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等,由市立功竞赛办公室统一制作。
第二十二条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登记表,进入单位和个人档案。
市级先进个人所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管理权限给予市级先进个人相应的待遇。
第二十三条市级以下的表彰和奖励,按管理权限由各类赛区、参赛单位参照市立功竞赛评选标准自行安排实施,并报市立功竞赛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制约措施
第二十四条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单位、集体如在连续两年评选中不能保持荣誉称号的,应予摘牌。
第二十五条被评为市级优秀单位、优秀公司、优秀集体的单位如撤并、改变名称或隶属关系,仍需保持荣誉称号的,由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重新确认。
第二十六条各级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在评选工作中,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第二十七条各级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在评选中发现弄虚作假、虚报成绩等不良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取消责任单位参加年度评选的资格,由主管部门对责任
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综合赛区(含赛区),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赛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立功竞赛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市立功竞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