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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02•【字号】厦府办[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08〕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07〕279号)中关于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分工,现将工作分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市政府办公厅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挂靠部门,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市府办信息技术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市府办文电处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厅内部有关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修订和发布。

市效能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考评、监督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起草,参与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普法工作,配合做好推进、指导、年度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市法制局负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审核,配合做好推进、指导、年度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配合做好推进、指导、年度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市政府网站)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市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及设施管理。

市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指导和审核。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政务信息工作2012年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政务信息工作2012年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政务信息工作2012年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厦府办[2013]57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政务信息工作2012年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厦府办〔2013〕57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2012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省、市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搜集、报送大量政务信息,为服务大局、服务领导、服务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宣扬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和服务实效,经研究决定,授予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6个单位为2012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授予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等20个单位为2012年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彭梅芳等19人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秀个人,授予郭燕妮等24人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各级、各部门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的同志要向优秀看齐,向先进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我市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当好“三个排头兵”,建设“五个厦门”,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12年厦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29日附件2012年厦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一、2012年厦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秀单位(16个):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水利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粮食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市国家安全局二、2012年厦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个):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监察局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公务员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审计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厦门市统计局厦门市旅游局厦门市投资促进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厦门海关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三、2012年厦门市政务信息工作优秀个人(19人):彭梅芳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海阳厦门市经济发展局林永昌厦门市公安局任惠妮厦门市财政局郑炜霞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陆云松厦门市水利局罗健鹏厦门市商务局李金团厦门市粮食局刘春霞厦门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叶东林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杨志华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方碧勇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文菊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邵德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林鸳缘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林鸿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姚丽贤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陈能伟厦门市国家安全局李奋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社会一处四、2012年厦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4人):郭燕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陈伯宏厦门市监察局张贤日厦门市民政局邱达毅厦门市司法局钱飞鸣厦门市公务员局洪德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黄金德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周绍金厦门市农业局谢清海厦门市审计局陈雪萍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廖泽平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张勤厦门市统计局李洁厦门市旅游局朱忠甫厦门市投资促进局林鸿博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张春甜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马玲榕厦门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汤永添厦门海关王宝进厦门市国家税务局陈志宏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欧燕燕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陈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社会三处唐达达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社会六处林锐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9]31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9]31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12.22施行日期2009.12.22文号厦府办[2009]318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9〕3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已经第8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推动本市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率先垂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本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第三条市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市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区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市、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分别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设置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岗位,建立健全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

市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规划以及节能规划,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2015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及参考答案(省直卷A)

2015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及参考答案(省直卷A)

2015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省直卷(A)分类:申论/黑龙江来源:粉笔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60分钟,作答12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给定材料材料1:PX的中文名称叫对二甲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是石油化工产业链中的中间产品,是纺织服装,塑料制品等日用消费品生产的原料之一。

客观上讲,PX有一定毒性,但毒性要比苯(化学原料)小很多,与食盐和酒精相当。

M市PX项目由市政府与市石化公司采取合资方式共同建设,项目选址初步定于M市石化乙烯厂内,2012年10月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并被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该项目总投资35亿元,M市石化公司布点建设两套60万吨/年芳烃装置,每年预计生产约300亿元的销售收入,平均增加税收6.74亿元,财政收入2.04亿元。

鉴于之前厦门、大连、N市、彭州、昆明等地群众抗议PX项目事件,M市政府事先已预料到本地PX项目也会具有争议,于是从2014年2月27日起通过媒体向公众宣传、科普PX相关知识。

但在3月30日,还是发生了当地民众的抗议行动。

材料2:2014年3月17日,M市政府组织媒体召开会议,就项目的投资规模、选址等向媒体做了通报。

3月18日起,“PX”开始出现在当地媒体上。

《M日报》接连发表《PX到底有没有危害》《解开PX的神秘面纱》等一系列文章。

这些文章均普及PX项目知识为主,而未提及该市PX项目上马的相关信息。

但据多名参与反抗的市民称,媒体密集的宣传让他们感觉PX项目“上马在即”,令他们产生“紧迫感”。

支持PX项目的人对政府的宣传同样不满:政府应该多和市民沟通互动,针对各种疑问,专家学者耐心解释,而不是把他们认为正确的信息一股脑“塞”给市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6•【字号】厦府办[2007]252号•【施行日期】2007.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7〕2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8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向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派出监事,对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市国资委是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与制定监事会及监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派出监事的企业名单,由市国资委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决定。

第四条监事会以财务和经营决策、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与企业董事会、经营层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董事会、经营层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章监事会及其成员职责第五条企业监事会一般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外派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1人、专职监事2人),职工代表担任监事2人(含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副主席1人)。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8•【字号】厦府办[2006]62号•【施行日期】2006.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的意见(厦府办〔2006〕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长专线电话自2004年7月6日正式开通以来,按照《信访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政府职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制度。

在将近两年的轮值接听工作中,先后有28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市总工会、市委文明办的领导参加了轮值接听,开设了157个专题,接听3431个市民来电。

市长专线轮值专题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通过领导轮值接听,集中解释、快速处理,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解决了大量民生问题,吸纳了大量合理化建议,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厦门新一轮跨跃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市民和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

市长专线轮值制度实行近两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1、个别单位确定的接听专题,与政府中心工作、与部门主要职能、与市民关心的问题结合不够紧密,以致轮值接听以来两次出现0个来电的现象;2、个别参与轮值接听单位滞延专题报送时间,甚至不愿参与轮值接听;3、个别单位工作衔接脱节,造成当班领导未能在通告的时间内到位,失信于民;4、对所接听投诉件未能及时办理落实,导致部分市民再次来电投诉。

为畅通政群沟通渠道,更好解决市民诉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部门领导轮值接听市长专线电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各职能部门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切实领会轮值接听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拉近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使之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载体,通过领导轮值接听增加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提升政府在市民心中的形象。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7〕99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7〕9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5日厦门市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工业企业招商引资的工作部署,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制定我市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推进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适应发展新常态。

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促进项目建设和优化服务为抓手,通过完善招商工作体制机制,整合招商资源,开创我市工业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立足我市主导产业,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软件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突出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将引入发达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接非首都功能产业转移、科研院所发明成果产业化、军民融合项目、台湾高新技术产业5大方向作为招商重点,精心策划生成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强的招商项目,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三、主要任务一是根据我市工业发展现状,梳理我市重点产业链。

二是围绕优势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进行重点招商。

三是通过以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达到集聚上下游产业、降低综合配套成本、拉长产业链条的目的,为本地骨干企业发展营造良好产业生态环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13•【字号】厦府办〔2015〕106号•【施行日期】2015.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10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3日厦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市市政园林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1〕8号)、《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3〕45 号)精神,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促进我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切实做好我市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从源头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的问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实施,以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为宗旨,遵循“共同缔造、文明倡导”和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规范管理和监管体系,建立专业化收集、运输体系,逐步实现由餐饮单位(个体)到家庭住户的餐厨垃圾全面得到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实现餐厨垃圾规范收运,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泔水猪”等餐厨垃圾再次回到餐桌问题,保障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

至2015年底,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覆盖率达30%,至2016年底,达到50%,力争在2017年底实现收集全市80%的餐厨垃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3•【字号】厦府办〔2015〕59号•【施行日期】2015.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5〕5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1 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减轻企业负担㈠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视纳税期限,对月度(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9万元,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㈡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㈢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的政策。

责任单位:人社局,地税局㈣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

责任单位:厦门海关,国税局㈤电力、水务等部门支持小微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缴纳水电等费用。

责任单位: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市政集团二、促进转型升级㈠加大对成长型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培养一批健康快速成长的示范企业,根据成长型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和项目贷款综合费率等因素给予贷款贴息,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象屿管委会,经信局、财政局㈡促进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并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厦府办〔2016〕7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厦府办〔2016〕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厦府〔2012〕198号)的规定,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2012年度被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期满三年的单位和对申报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复评、考核。

根据复评考核结果,海沧区政府、市财政局等6个单位2013~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为优秀;湖里区人民政府洪淳淳、市发改委郑宪文等11位同志在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先进。

现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建设法治厦门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一、2013~2015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海沧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市场监督局、市质监局。

二、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洪淳淳(湖里区政府)、郑宪文(市发改委)、郑文华(市卫计委)、曾小聪(市民政局)、李小丽(市财政局)、张雪芳(市人社局)、王光辉(市国土房产局)、李励(市建设局)、张纯(市水利局)、林庄辉(市法制局)、王志钟(厦门港口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17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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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门户网站2015年第三季度
领导在线访谈活动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府办[2015]116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24
【实施日期】2015.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门户网站2015年第三季度领导在线访谈活动安排的通

(厦府办〔2015〕1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功能,市政府门户网站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民关注的社会热点开展“领导在线访谈”活动。

现将2015年第三季度活动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谈内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百姓生活等方面的热点。

二、访谈文稿:各访谈单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访谈安排确定主题,拟定本单位的访谈提纲及内容,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草拟访谈稿。

访谈稿于访谈日的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同时各访谈单位要指定专人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做好衔接沟通。

三、访谈嘉宾:各访谈单位的主要领导。

四、访谈方式:访谈以文字直播、音频实录和现场照片上网为主,辅以视频实录。

访谈单位人员于预定时间到市政府网站“领导在线访谈”栏目指定的访谈现场(市行政中心西楼620会议室),通过市政府网站开通的在线交流平台接受主持人专访,并现场解答网民实时提问和咨询。

相关人员提前 30 分钟到场。

五、访谈安排:
7 月 1 日
市港口局厦鼓海域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情况介绍
9:00 ~ 11:00
7 月 8 日
市安监局职业病的防治
9:00 ~ 11:00
7 月 15 日
市人社局
9:00 ~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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