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市县政府六项考核评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领导 小组 办公 室 确 定 。县 ( 、 ) 据 采 取 由省 评指 标数据 报省 考核评 价工 作领 导小组 办公 室 。 市 区 数 直部 门和省 考核 评 价工 作 领 导 小组 办公 室 统 一 组 3 考核评 价工 作领 导 小组 办公 室根 据省 直 .省
织指 导 , 行 组 织 协 调 和 质 量 检 查 的组 织 模 式 进 有 关部 门报送 的考评 数 据 对设 区市 政 府 上报 的 自 进
( 建立 考 核评 价指 标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 步 将 考 列 。 区) 逐
一
三、 考核评 价的方 法 ( ) 一 计分 方法 。
、
考核 评价 的原则
按照省政府考核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 , 在保持
1 单个指标 ( 目) . 项 的计分根据其属性采用 四
体系稳 定 的基 础 上 , 进一 步突 出政 府 工 作 导 向性 , 种计 分方 法 , 规性 指 标 采 用功 效 系 数法 , 制 性 常 控 使指标 体 系和考核 方法更 具代 表性 和科 学性 , 着重 指标 采取 扣 分 的 方 法 , 励 性 指 标 采 取 加 分 的方 鼓
把握 以下几个 原则 :
法, 民生 工程 目标 完成 程 度 、 民意调 查 及 主 管部 门
1 定性 。充分 考虑考 评 工作 的连续 性 与考 评 价项 目分别 采用 民生工 程各小 组 的评 分 、 .稳 民意调 评结果 的衔 接性 , 坚持大 稳定 、 调整 的原则 。 小 查 的得分 和主 管部 门评 分 , 以百分 制 计 ( 具体 计 分
行; 数据 报送 由各设 区市 对 口业务 汇总 。 考 核评价 工作 领 导 小组 办 公 室 负 责 。其 中各 项 社 4 .省考 核评 价工作 领 导小 组 办公 室 按计 分 方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洪府厅发[2008]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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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正文:----------------------------------------------------------------------------------------------------------------------------------------------------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洪府厅发〔2008〕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市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为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政府工作报告》四个方面主要任务进行了分解,现将《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四月六日附:200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表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时限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突出项目推进,不断提高南昌经济发展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1、大力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依托南昌区位、资源及环境优势,注重招商选资和招强引大;精心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大力发展外经外贸,扶持南昌出口加工区加快发展,努力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份额,加快建立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汽车、服装等出口产业基地。
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
市外经贸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条战线”牵头部门、市国资委12月31日前2、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做强做大,积极申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区和中国服务外包培训中心,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集聚市外经贸委、市信息办市科技局、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2月31日前 3、继续深化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探索国有及民营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方式,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鼓励更多的资产资本向企业集团集聚,促进企业裂变扩张。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8年纠风工作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8年纠风工作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5•【字号】洪府厅发[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8年纠风工作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0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南昌市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2008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200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2008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南昌市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卫生行风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行为,现就南昌市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治理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滥检查等行为,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使卫生行业作风得到明显好转。
二、工作任务(一)坚持教育与考评相结合,继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活动。
1、开展知识讲座、征文、演讲比赛、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忠诚服务群众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和“假如我是患者”的大讨论活动,增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全市各医疗机构完成时间:全年2、运用卫生系统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坚持职业操守,弘扬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5•【字号】洪府厅发[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09〕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十五日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08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洪府发〔2008〕10号),并组织市执法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为扩大试点成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08〕54号)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洪效能发[2009]1号)的要求和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通过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认真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已陆续印发。
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认真学习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贯彻执行。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洪府发[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0〕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组织)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并立卷归档的行政执法文书和材料。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政府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案卷,依照统一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评议并实施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坚持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内容规范与形式规范相结合、纠正错案与激励先进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符合档案管理和保密规定,保证被评查的行政执法案卷整洁完好。
行政执法案卷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评查人员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不少于一次,一般评查上一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可以评查全部类别的行政执法案卷,也可以选择不同类别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评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2008年市县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字[2008]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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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2008年市县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的补充通知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2008年市县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的补充通知(赣府厅字〔2008〕218号2008年12月16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经省政府同意,在市县政府六项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一项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价,六项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为七项考核评价体系。
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价内容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价包括投资总体状况、新开工和竣工投产项目状况、实际利用外资状况、利用省外资金状况等内容。
在指标设置上突出投资增长、突出产业项目投资、突出竣工投产项目、突出利用境外省外资金(具体指标和权重详见附件)。
二、计分方法1.单个指标的计分除增长幅度外,均采用功效系数法。
增长幅度指标计分采用指数法,以增长40%为标准值,增长40%时计70,低于40%分值递减,高于40%分值递增,最高不超过100。
计算公式为:[本市、县(区)值/40%]×70。
2.固定资产投资的考核评价综合计分仍采用加权平均法,将各个指标的得分与相应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价综合分。
3.七项考核评价体系综合总分调整为120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价综合分通过加权平均计入七项考核评价综合总分,权重为20,其他六项考核评价的权重仍按赣府厅发〔2008〕59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评价方式对所有设区市、县(市、区)均按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价的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0•【字号】洪府发〔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于2008年5月至11月,在全市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服务行业等52个系统及公办中小学校、公立医院中,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在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中,各县区、市直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好转,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基层和社会各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通过组织对社会各界群众的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估,评出了我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以下县区级被评单位予以表彰,授予“2008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行政执法单位(共53个获奖单位)1、公安系统:西湖公安分局、东湖公安分局、安义县公安局2、交通系统:南昌县交通局、安义县交通局3、林业系统:南昌县林业局、进贤县林业局4、国土资源系统:新建县国土资源局、青山湖区国土资源局5、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新建县计生委、南昌县计生委、青云谱区计生委6、审计系统:南昌县审计局、东湖区审计局、湾里区审计局7、工商系统:青云谱区工商局、进贤县工商局、东湖区工商局8、国家税务系统:安义县国税局、西湖区国税局、新建县国税局9、地方税务系统:进贤县地税局、安义县地税局、东湖区地税局、10、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安义县质监局、青山湖区质监局、进贤县质监局11、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进贤县药监局、新建县药监局12、司法系统:西湖区司法局、进贤县司法局、青云谱区司法局1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安义县安监局、新建县安监局、西湖区安监局14、烟草专卖系统:进贤县烟草专卖局、青山湖区烟草专卖局15、环境保护系统:东湖区环保局、新建县环保局、青山湖区环保局16、公路系统:新建县公路局、青山湖区公路局17、交通稽查征费系统:新建县交通稽查征费所、安义县交通稽查征费所、青山湖区交通稽查征费所18、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南昌县执法局、新建县执法局、西湖区执法局19、规划系统:安义县城建局、南昌县城建局20、物价系统:南昌县物价局、东湖区发改委、新建县物价局二、行政管理单位(71个获奖单位)1、政府办公室系统:安义县政府办、进贤县政府办、西湖区政府办2、发展和改革委系统:新建县发改委、西湖区发改委、东湖区发改委3、财政系统:安义县财政局、南昌县财政局、湾里区财政局4、民政系统:安义县民政局、进贤县民政局、青山湖区民政局5、文化系统:安义县文化广播局、新建县文化广播旅游局、湾里区教育文化体育局6、经济贸易系统:南昌县经贸委、东湖区经贸委、青云谱区经贸委7、教育系统:青云谱区科教体育局、南昌县教育体育局、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8、卫生系统:安义县卫生局、新建县卫生局、东湖区卫生局9、科技系统:南昌县科技局、新建县科技局、青山湖区科技局10、人事系统: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1、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水利系统:安义县水务局、湾里区水务局13、建设系统:南昌县城建局、西湖区城建局、青云谱区城建局14、农业系统:南昌县农业局、进贤县农业局15、对外经贸易合作系统:进贤县招商局、湾里区外经贸委、西湖区外经贸委16、广播电视系统:安义县文化广播局、东湖区文化广播旅游局、湾里区教育文化体育局17、体育系统:安义县教育体育局、南昌县教育体育局、青云谱区科教体育局18、旅游系统:南昌县文化广播旅游局、新建县文化广播旅游局、青山湖区文化广播旅游局19、粮食系统:南昌县粮食局20、中小企业系统:安义县中小企业局、西湖区中小企业局、东湖区中小企业局21、政府法制系统:西湖区法制办、南昌县法制办、青云谱区法制办22、市容系统:东湖区市容局、西湖区市容局、进贤县城镇管理局23、园林系统:西湖区城建局、东湖区城建局、新建县城建局24、房管系统:南昌县房管局、西湖区房管局、新建县房管局25、行政服务中心系统:新建县行政服务中心、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服务行业单位1、供电系统:安义县供电公司、新建县供电公司2、电信系统:进贤县电信分公司3、移动通讯系统:安义县移动分公司4、联合通信系统:安义县联通分公司5、工商银行系统:新建县工商银行6、农业银行系统:新建县农业银行、安义县农业银行7、中国银行系统:中国银行新建县支行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18•【字号】洪府发[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0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2月4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南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评议考核),是指市、县(区)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下同),行政执法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验和评价的一种监督制度。
第三条市、县(区)政府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其上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实行双重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分工分别由其上级部门和市、县(区)政府进行评议考核。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
市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开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县、区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市、县(区)政府的法制、监察、人事、编办、司法、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共同组织实施评议考核工作,评议考核日常工作由法制机构承担。
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在本部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机构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评议考核工作,并承担评议考核的日常工作。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6•【字号】洪府厅发[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08〕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八年五月六日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第三次全会、九届市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现对2008年全市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对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的认识近年来,通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工作不断深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城镇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清欠农民工工资和企业违法排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工作方面,仍然存在工作程序不到位、政策标准不落实、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得到及时的查处,但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南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律法规
2、行政管理类: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设、农业、对外经贸、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粮食、中小企业、政府法制办、市容、园林、房管、行政服务中心等25个系统。
《2008年南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2008年南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精神,根据《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08〕80号),现就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2、行政管理类:政府办公厅(室)、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国资、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设、农业、对外经贸、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体育、旅游、粮食、中小企业、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等24个系统。
3、服务行业类: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网通公司,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等12个系统。
1、行政执法类: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公路、稽征、城市管理执法、规划、物价等20个系统。其中,交通还包括:运管、航务、航运等部门。
2、行政管理类: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设、农业、对外经贸、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粮食、中小企业、政府法制办、市容、园林、房管、行政服务中心等25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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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08]123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0.03
【实施日期】2008.10.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123号)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2008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日
2008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
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和《南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制
定本方案。
一、评议考核对象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具体对象见附件一。
二、评议考核内容
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具体行政执法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情况。
具体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三、评议考核方法和步骤
评议考核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自2008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2008年10月15日至31日)。
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评议考核项目进行自查、评分,填写自评表(见附件三),于2008年10月31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组织考核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核小组,分别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行政执法有关资料、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
具体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外部评议阶段(2008年11月15日至30日)。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行政执法评议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征询社会各界意见,了解公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满意度。
四、评议考核计分办法
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内部考核分值和外部评议分值两部分构成。
内部考核分值为80分,根据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评分;外部评议分值为20分,根据公众满意度评分,满意度不及80%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除0.5分。
2008年被省以上主管部门评为行政执法或综合先进单位的可加分,1次加1分,最多加2分。
五、评议考核结果的确定和处理
根据评议考核计分情况,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报市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被评为优秀的行政执法部门,由市政府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并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
六、评议考核的组织
本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由市法制、监察、人事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法制办负责具体工作。
七、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职权,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
市政府已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政府各部门2008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部分,其评议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各部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认真对待,积极参与。
(二)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对照《2008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等工作。
(三)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做好与评议考核有关的材料的搜集、整理,保障评议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象(42个)
附件二:2008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件三:2008年度行政执法自查自评表
附件一: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象(42个)
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委、建委、人口和计生委、商贸委、执法局、水利局、安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规划局、公用局、市容局、房管局、园林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体育局、旅游局、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粮食局、环保局、气象局、交通局、公路局、出版局、宗教局、人防办、档案局
附件二:2008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