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公务员法:工资水平如何定?
公务员工资组成

公务员工资组成
我国的公务员工资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基本工资
1. 基本工资:根据官员职级以及工作年限而定。
2. 年终奖:是指在一年度结束时根据考核得到的工作贡献所发放的表彰,它与基本工资不挂钩,是可以把工资内容提高的一种手段。
3. 年终津贴: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下发,可以看成津贴,旨在奖励优秀的工作表现,作为对服务事业一年努力的一种鼓励。
4. 正常津贴:在正常工作期间根据官员实际年薪所发放的津贴,可以说是全额支付,无须经过考核。
二、绩效工资
1. 年度总绩效:是指在一年度中实行考核,根据考核等级所发放的绩效奖金,它是全额支付,可以直接计入官员的实际年薪当中。
2. 专业技术绩效:是指在一年度中实行考核,根据官员的专业技术水
平来决定计发的技术绩效奖金,该奖金也可以计算入官员实际年薪当中。
三、职务津贴
1. 全年性职务津贴:指总统,副总统,政府总理,各级省、市领导,地厅部长等人员所发放的职务津贴,可以计入年薪中。
2. 专款津贴:普通官员职务津贴,其中包括放暑假津贴、关燕费和高级科学家特殊手段发放的津贴等。
四、其他
1. 兼职津贴:根据每个官员实际兼职情况,应具体确定津贴。
2. 加班费:指对长期加班者所发放的津贴,它是用于赔偿官员比规定的每周工作量多的部分的。
3. 缺勤扣款:指官员未按规定到岗未全部时间完成规定工作而扣款的一种手段,以及病假、事假和其他相关情况扣款的措施。
公务员工资计算公式标准

公务员工资计算公式标准公务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群体,其工资计算方式与普通职工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公务员薪资的公正和透明,各国政府普遍制定了一套公务员工资计算公式标准。
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论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公务员工资计算公式标准。
1. 公务员薪资构成公务员薪资主要由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三个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是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成本和工作付出的基准报酬;津贴是根据工作特点和地域差异的补贴,如住房津贴、交通津贴等;奖金则是根据工作表现和职务层级的绩效考评给予的一次性激励。
2. 公务员工资计算公式示例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公务员工资计算公式示例:工资总额 = 基本工资 + 津贴 + 奖金其中,基本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系数 ×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系数为各级公务员职级所对应的系数,不同职级具有不同的工资系数;基本工资标准是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务员工作价值所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津贴的计算方式为:津贴 = 各类津贴标准 ×工作条件系数各类津贴标准是政府根据职务的特点和地域差异所制定的相应津贴标准;工作条件系数则是根据工作环境和风险程度所设定的调整系数。
奖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具体的绩效考评结果而定。
3. 工资计算实例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务员工资计算公式的应用,以下是一个实例:假设某公务员职级为中级,基本工资系数为1.2,基本工资标准为5000元;该公务员所在地为一线城市,住房津贴标准为2000元,交通津贴标准为1000元,工作条件系数为1.1。
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奖金为1000元。
基本工资 = 1.2 × 5000 = 6000元(元)津贴 = (2000 + 1000)× 1.1 = 3300元(元)奖金 = 1000元(元)工资总额 = 6000 + 3300 + 1000 = 10300元(元)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实例,实际的工资计算需要根据公务员的具体职级、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和绩效考评等因素进行调整和计算。
公务员日常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日常薪资管理,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日常薪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四条公务员日常薪资管理应与公务员考核、职务晋升、岗位设置等相结合,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二章薪资构成第五条公务员日常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指公务员按照职务、级别确定的工资,是公务员工资构成的基础部分。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指公务员按照所任职务和岗位责任确定的工资,是对公务员岗位工作的认可和激励。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指公务员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的工资,是对公务员工作绩效的奖励。
第九条津贴补贴是指公务员因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等因素而享受的额外工资,包括地区津贴、岗位津贴、住房补贴等。
第十条奖金是指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达到规定标准或者完成特定任务后获得的奖励性工资。
第三章薪资标准第十一条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岗位责任等因素确定,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标准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基本工资的30%。
第十四条津贴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奖金标准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和奖励政策确定,一般不超过基本工资的20%。
第四章薪资发放第十六条公务员日常薪资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用人单位确定。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公务员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不得拖欠。
第十八条公务员因故无法领取工资的,可委托他人代领或者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第十九条公务员工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哪些原则

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哪些原则
公务员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遵循的重要原则。
宪法第六条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作为社会主义分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务员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2)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
公务员的工资体现公务员个人劳动贡献的大小。
公务员的劳动贡献是由所担任的领导职务、职级、级别等多种因素决定的,是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综合作用的结果,应在公务员工资制度体现相关因素。
(3)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适当拉开了不同领导职务、级别之间工资标准的差距。
之后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时,都注重保持不同领导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与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相适应,公务员法规定保持不同领导职务、
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有利于体现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公务员劳动贡献的差异,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作用,是调整工资标准必须坚持的原则。
公务员级别工资如何确定

公务员级别工资如何确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工资档次是怎么确定的呢?本文是店铺整理的公务员级别工资如何确定,仅供参考。
1、工资套改:参加06年工资套改的公务员套改后,其级别和档次起考年限均为2006年。
2、职务晋升:晋升一个职务层次,如果只晋升一个级别的,级别的起考年限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变动了两个级别的,级别的起始考核年限,从任职当年起重新计算(注意是任职当年,不是起薪当年)。
越级晋升职务的,如从科员越级晋升为正科的,分两个阶段进行判断,即分为从科员到副科、副科到正科两个阶段,然后按照前述方法,判断是否晋升一个职务层次变动两个级别,如果任一阶段符合条件,级别的起考年限都要发生变化,否者不变化。
3、滚动级别:按照国人部发[2006]58号,达到滚动条件,滚动级别后,级别工资的起始考核年限从滚动当年起重新计算。
4、正常晋升级别:公务员按照5年一次晋升级别后,级别工资的起始考核年限从滚动当年起重新计算。
5、正常晋升档次:公务员按照2年一次晋升档次后,档次工资的起始考核年限从晋升档次当年起重新计算。
6、超档差:如因职务变动、滚动级别、正常晋升级别等原因,照成超档差的,档次工资的起始考核年限从变动当年起重新计算。
常见错误:职务晋升两个级别、越级晋升职务不一定会超档差;反之职务晋升一个级别的,依然有可能会出现超档差。
7、取得新学历:在职取得较高学历后变动工资的,也有可能会影响到级别和档次的起考年限。
8、工改后新考录的公务员(限于考录之前没有连续工龄可以认定的),转正定级后,级别和档次的起考年限均为转正定级当年。
公务员级别工资档次如何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一、公务员级别的概念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
公务员工资制度

一、引言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总称,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构成、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工资管理等各项规定和制度的总和。
在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国家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务员工资水平、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构成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公务员工资的核心部分,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龄等因素。
基本工资分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
(1)职务工资:根据公务员职务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职务工资标准。
职务工资标准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和员级五个档次。
(2)级别工资:根据公务员的级别设定不同的级别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标准分为一级至二十级。
2. 津贴补贴津贴补贴是指对公务员在特定条件下所支付的一种额外工资。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岗位津贴:根据公务员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工作条件等因素设定。
(2)地区津贴:根据公务员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设定。
(3)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务员给予的额外补贴。
(4)住房补贴:为解决公务员住房问题,给予的补贴。
(5)交通补贴:为减轻公务员交通费用负担,给予的补贴。
3. 奖金奖金是对公务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等方面的奖励。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年终奖金: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给予的奖励。
(2)专项奖金:对在特定领域、特定项目取得优异成绩的公务员给予的奖励。
(3)突出贡献奖:对在为国家、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给予的奖励。
4.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公务员退休后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公务员在退休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支付与管理1. 工资支付公务员工资实行按月支付制度。
工资支付对象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包括正式公务员、试用期公务员和临时公务员。
2. 工资管理(1)工资标准管理:各级政府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公务员工资标准。
公务员工资方案
公务员工资方案1. 简介公务员工资方案是指针对公务员薪酬的一套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
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资方案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对于保障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高效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2. 工资构成与基本要素公务员工资方案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等多个要素,具体如下:2.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公务员的核心工资部分,通常以岗位级别和工龄作为计算依据,不同级别和工龄的公务员享受不同的基本工资标准。
2.2 津贴津贴是为了弥补公务员从事特殊岗位或面临特殊环境而产生的费用,比如住房津贴、交通津贴、伙食津贴等。
津贴的标准和种类因地区和职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2.3 补贴补贴是公务员在特定情况下的额外福利,比如公务员子女教育补贴、职业津贴、绩效奖金等。
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条件通常由中央或地方政府依据实际情况制定。
3. 工资调整机制公务员工资方案的调整机制旨在保障公务员工资的合理增长和与其他行业相适应。
常见的调整机制有以下几种:3.1 年度调整公务员工资方案通常每年进行一次调整,以适应通货膨胀率和经济发展等变化。
年度调整通常是根据国家的整体经济情况和通货膨胀水平确定的。
3.2 职称晋升调整公务员的晋升通常伴随着工资的相应调整。
根据公务员的职称晋升规定,晋升后的公务员将享受相应的工资增长。
3.3 绩效考核调整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结果也可以作为工资调整的依据之一。
绩效考核调整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加薪。
3.4 特殊情况调整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国家财政困难、自然灾害等,公务员的工资方案可能会进行临时调整,以应对特殊的经济形势和社会需求。
4. 工资发放与管理公务员工资的发放和管理是确保公务员薪酬合理分配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工资发放和管理的一些关键要素:4.1 工资发放方式公务员的工资一般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发放的方式进行,确保工资的及时到账和安全性。
4.2 工资保障机制为了保障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发放,各级政府建立了相应的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公务员的薪酬权益得到落实和保护。
公务员工资改革:公务员月薪应5千元左右 最好能1万元
公务员工资改革:公务员月薪应5千元左右最好能1万元2014重庆公务员面试提前学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
目前,我国约有700多万公务员。
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影响的显然不只是公务员的个人福祉,更关系到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成效。
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施行于2006年,缺陷日益凸显,改革亟待破局。
一边是基层公务员为收入低对媒体大吐苦水,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各种“吐槽”,到底是哪些因素掣肘公务员工资改革?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怎么改?在收入分配改革全局中应处于怎样的方位?对此,人民网特别推出“十问公务员工资改革”系列报道,与网友一起探讨。
现行《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工资水平的表述只有两句话:“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实际上,在表决前的草案中,还有一句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平衡”。
因为许多代表提出,公务员的层级比较多,企业人员的层级比较少;企业有效益好的,也有效益差的,收入差距很大,公务员的工资与企业人员的工资很难做到基本平衡。
因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去了上述语句。
最终,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就剩下“工资调查制度”。
法律于2006年规定的这项制度,至今还没有在国内真正实现,因此现行公务员工资水平实际上缺乏一个法定的、明确的标准。
尤其,法律在公务员工资水平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之间的相对关系上用语模糊,既未说高于,也未说低于,还删去了近似“等于”的用语。
在这个问题上的民间意见也相当不统一:有认为公务员工资应当基本等同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有认为应该略高于的,还有认为不应超过这个水平的。
专家观点: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公务员工资与企业员工工资本质相同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认为,公务员工资水平高低是一个相对问题。
公务员工资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规范工资发放,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公务员。
第三条公务员工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公务员工资待遇与其职务、职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等因素挂钩,确保公平公正。
(二)公开透明原则:公务员工资政策、标准、程序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国家政策、经济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适时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
第二章工资构成与标准第四条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公务员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地区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度考核奖、嘉奖、表彰等,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特殊岗位津贴根据公务员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工资审批与发放第九条公务员工资审批程序如下:(一)公务员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工资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批。
(三)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第十条公务员工资发放实行月度发放,具体发放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务员工资发放应确保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各级人事部门应加强对公务员工资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工资政策执行到位。
第十三条公务员对工资发放有异议的,可以向单位或者上级人事部门投诉。
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务员工资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公务员工资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公务员工资规范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务员工资管理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公务员薪资待遇揭秘背后的秘密
公务员薪资待遇揭秘背后的秘密公务员薪资待遇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众所周知,公务员的薪资稳定且相对较高,但这背后隐藏着一些秘密。
本文将揭示公务员薪资待遇背后的秘密,以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这一议题。
一、基本薪资结构首先,我们来了解公务员薪资的基本结构。
公务员的基本薪资由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是公务员的核心薪资,是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津贴是根据公务员本人的工作条件和地域差异而动态调整的补贴;奖金则是根据工作成绩和贡献给予的额外激励。
二、基本薪资制度公务员薪资制度采用岗位工资制,根据公务员所在岗位的级别和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再根据不同级别的工作岗位确定不同的基本工资水平。
这意味着不同级别、不同岗位的公务员薪资有所差异,高级别、高职务的公务员相对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
三、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除了基本薪资外,公务员还可以通过绩效考核来获得额外的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公务员的绩效表现、工作成果、职业发展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这一制度旨在激励公务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从而提升绩效和薪资待遇。
四、津贴与福利待遇公务员的津贴也是薪资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津贴一般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
这些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公务员的实际需求和生活成本进行调整,旨在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
此外,公务员还享受到其他许多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等。
这些福利待遇的提供为公务员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使他们的整体薪资待遇更为丰厚。
五、薪资待遇与工作压力虽然公务员的薪资待遇相对较高,但也要考虑到公务员所面临的工作压力。
公务员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关的管理和公共事务的处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因此,虽然薪资较高,但也需要付出相应的努力和工作时间。
六、公务员薪资待遇的公开性公务员的薪资待遇是相对透明的,通常可以在相关机构的官方网站上查看到相应的薪资等级和福利待遇。
这种公开性有助于确保薪资待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便于社会监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解读公务员法:工资水平如何定?
解读公务员法:工资水平如何定?
公务员这一概念该如何定义?公务员要不要绝对服从上级?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要不要不与企业挂钩?公务员职位如何做出分类?公务员退休年龄能否有所变化?……就这些公务员乃至全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公务员法草案审议结果报告时,一一作了解答。
s0100
经过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修改,我国首部关于公务员管理、与数百万公务员息息相关的法律有望交付表决,正式浮出水面。
公务员的范围更加明确
原来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和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
胡光宝表示,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草案关于公务员的定义与所需要调整的一些公务员的性质和职责不对应,建议规定得更准确一些。
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应当符合所要规范的公务员范围。
据此,再次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将相应条款修改为:“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胡光宝说,为了使公务员法和有关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衔接,法律委员会还建议将草案中“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考核、监督等,法律或者有关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修改为:“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
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可以说“不”
公务员要不要绝对服从上级?对于草案原来规定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过程中曾引起不同看法。
一些常委会委员、地方、专家提出,公务员服从上级命令是公务员应当遵守的纪律,但草案这一规定过于绝对,为防止执行上级违法或者错误的决定或者命令,而对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公务员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对于执行明显违法或者错误的决定和命令,公务员本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意识。
胡光宝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赞成这一意见,建议增加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
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该公务员不承担责任。
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不得免责。
”
工资水平不与企业挂钩
草案原来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平衡。
一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提出,公务员的层级比较多,企业人员的层级比较少;企业有效益好的,也有效益差的,收入差距很大,公务员的工资与企业人员的工资很难做到基本平衡。
胡光宝说,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将这一条规定中“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平衡”一句删去。
草案原来还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对此,一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提出,国家应逐步缩小不同地区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差距,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的待遇。
还有委员建议,公务员的工资实行属地原则。
胡光宝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人事部反复研究上述意见认为,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是本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勤政廉政建设,各方面对现行工资制度提出的意见有一定的合理性,应当逐步加以解决。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由国务院在制定工资改革方案时,充分考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方面提出的意见。
公务员职位分成三大类
原公务员法草案一方面对公务员的职位分类作了规定,一方面又规定:国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非领导职务中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行政执法职务。
一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和专家指出,草案关于职位分类与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执法职务的规定的关系不明确,对职位分类规定得不够清楚,建议按分类管理的原则,把主要的职位类别予以列举规定,并按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
法律委员会经与中组部、人事部反复研究认为,职位分类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各类公务员进行管理的必要条件。
我国公务员制度已经实行十多年,目前有条件对公务员的职位类别作出相应规定。
据此,再次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同时增加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
现行退休制度不作变动
原草案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应当退休。
但草案对公务员的具体退休年龄未作规定。
对此,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地方、专家提出,退休年龄是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如何规定退休年龄,有不同的意见。
胡光宝表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人事部反复研究认为,目前社会就业压力很大,现行的退休制度符合现阶段公务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建议对草案上述规定以不作修改较为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