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历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历届十杰青年法学家第一届(1995 年) 第一届王利明:1960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主要著作有《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物权法研究》等。
、、公丕祥:1955 年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述》《法哲学与法制现代化》《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赵秉志:1956 年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犯罪主体论》《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编有《中国刑法实用》《刑法新教程》等。
、、曹建明:1955 年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
主要著作有《国际产品专利概论》《国际经济法新编》、,发表论文二百三十余篇。
范健:1957 年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法研究》、、《法理学》等,发表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胡建淼:1957 年生,国家行政学院法律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出版专著、教材74 部,发表论文八十余篇。
黄进:1958 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际、冲突法研究》《中国国际私法》等,发表论文九十余篇。
、夏勇:1961 年生,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人权概念起源———权利的历史哲学》《中国民权哲学》《法治源流———东、、方与西方》等。
沈木珠:1955 年生,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要论》《论商法比较研究》等,发表论文一百三十余篇。
、顾培东:1956 年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界权威人物

法学界权威人物中国当前的法律权威和领导者?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何维方葛弘毅舒沈国英宗灵孙笑侠卓袁泽李步云刘左祥傅子堂孙国华辛春莹郭道辉郝铁川卢世伦史泰丰王成光朱京文李林李龙刘汉谢晖法律史曾张宪义金范吴陈数何华勤陈盛清范忠信元秋吴悠杨建英一凡杨永华于荣根韩延龙怀肖丰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亨浦建朱勇宪法和行政法周业忠、徐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金光、蒋碧欣、蒋明安、罗浩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书一、莫、蒲增元、童志伟、、王、、肖、杨海坤、袁书鸿、张广波、朱伟、刑法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楚胡爱芝古贺小荣炳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区新九阮七林苏晖俞康叔华张志辉周道銮卢建平王佐甫何鹏姜伟孙乾民商法江平、梁辉兴、吴汉东、王立明、孙显忠、王卫国、、郑、、、、刘春田、、史少霞、史玉卓、秦有图、顾红云、郭明瑞、龙逸飞、吴焕宁、夏银兰、许、杨大为、、杨振山、马俊举、沈、吴昌珍、范健、尹田诉讼法江陈为广众徐景春范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边陈建林桂明谷董培荆韩朝刘家星沈大明宋英辉谭氏桂堂威建天平安王建王建王建王建王建汪建成王亚信杨荣信张卫平周国军左卫民谭兵李浩昌义严段崔民经济法杨子欣、李昌齐、刘龙恒、刘文华、齐多军、邵建东、史济春、杰夫、张守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韩德培、曾、梁、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仁人、王春、李双元、刘南来、饶格培周仲海军事法丛文生,顾德新,李昂图,张世纪初的中国法学家学派(1)所谓的红色学派法学家是一群在学术上已有建树的法学家,他们的学术理论受到高度评价他们可以在30多岁时成为博士生导师。
主要代表有中国人民大学的、、,北京大学的吴,武汉大学的等。
(2)所谓黄学派法学家是指能够把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效地推动中国政治、经济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运用法律原则批判现实,关注民生,倡导改革。
他们不仅著作丰富,而且分量很重。
在他们的代表作品中,他们经常用黄金语言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张。
我国经济法学者排行

我国经济法学者排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学科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我国的经济法学者在经济法领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中一些学者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在国内乃至国际上都享有很高的声誉。
我国经济法学者中的佼佼者之一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李鸣宇教授。
李教授研究领域广泛,涉及经济法、公司法、金融法等多个方面。
他的学术成果丰硕,出版了多本经典著作,对我国经济法学科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俊慧教授也是我国经济法学者中的重要人物。
李教授主要研究经济法和金融法领域的问题,他的学术观点独到、深入浅出,为我国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也是我国经济法学者中的杰出代表。
刘教授主要研究金融法和公司法领域的问题,他的学术造诣深厚,多次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重要演讲,对我国经济法学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纪鹏教授也是我国经济法学者中的重要代表。
刘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金融法和企业法律,他对我国金融法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建国教授也是我国经济法学者中的杰出人物。
张教授主要研究公司法和金融法领域的问题,他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为我国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经济法学者在经济法学科的研究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他们的学术成果和影响力不仅在国内具有重要意义,也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相信我国的经济法学者将会在经济法学科的研究和实践中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民法三杰 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

中国民法三杰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精品文档,仅供参考中国民法三杰中国民商法泰斗专家目前民法学术界的有名教授有哪些?现在哪个高校?分别在哪个方向有突出表现?他们之间哪些是师徒关系。
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中国民法三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国民法三杰梅仲协编辑著有:《民法要义》、《公司法概论》、《国际私法新论》、《中国票据法释义》、《法学绪论》等。
著名民法学家,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1]江平编辑江平(1930 ),最负盛名的民商法专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江平教授曾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员,是新中国继宋庆龄、邓小平之后被国外著名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
他主持了外国法律文库的翻译工作,承担了《民法通则》、《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
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现任比较法学会会长。
目前,受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江平教授正式主持起草《中国民法典》。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
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等等。
[2]谢怀栻编辑谢怀栻先生(19192003):详细内容可见网文《谢怀栻与台湾法律丛书》。
他为人耿直,坚持真理,1957年被划为右派,就是因为他对以政策代替法律、以领导人的讲话作为司法依据提出的意见。
1979年回到法学研究和法学教学岗位后,仍然秉性刚直、不求名、不求利、坚信科学、坚持真理,在民商法科研与教学中,不论是在民法基本理论方面,还是在公司法、担保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的研究方面,或推翻陈说,正本清源,或发人未闻,借古推新,发挥了法学大家的作用。
继往开来的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徐静村

徐静村教授在批阅论文徐静村教授.生于历史文化名城——四川江安。
他幼承医儒拼读祖训.修经尘.习H术.擅书法.E诗涮:氏丁政法战线,涉及三教九流,深请同态民意,素抱书剑豪情:与人交往.既为良师益友.义能亦庄亦谐.雅俗共乐,是一化继往丌米而又长葆青春活力的K者。
悠久的江河文化、淳厚果敢的民风使除教授从小就顽强、智慧、勤奋好学.1959年他从重庆巴蜀中学以优异成绩考入西南政法学院.而后供职于四川省公安厅:1979年他返同全同重点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名西南政法大学)任教.现为教授、诉讼法学博上研究生导师、国家精晶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和同家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学科负责人。
徐教授历任《现代法学》主编、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同家统一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
徐教授先后出版法学著作30余种,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著述总字数超1000万字.著述中有18项获省市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
他1989年被时之国家教委、人事部和全国总丁.会联合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992年获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他作为杰出专家人物被列人《中国法学家辞典》《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学者大辞典》《当代中国教育大辞典》《亚太地区名人辞典》和《世界著名学者辞典》《中国百科专家人物传集》《中国百科学者传略》《中国英模大典》《科学巾国人丛书中国专家人爿’库》《二十一世纪人才库》《中国当代社科精华》《中华成功人才大辞典》等辞书中。
2009年教师节时,作为先进个人代表,他受到教育部表彰,并受到了胡锦涛等巾央领导的亲切接见。
徐教授被海内外12所大学聘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自20世纪80年代起,他开始招收硕t。
研究十;1995年春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在他指导的研究生巾.126名获得了硕士学位.37名获得了博士学位。
当代法学名家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及其毕业院校、简析各名家毕业的院校在其名字后的小括号中注明。
其中,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包括其前身北京政法学院、中央政法干校;西北政法大学简称西法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包括其前身湖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简称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校依通行简称。
一、两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全名单及其主要治学领域、毕业院校(一)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191位)(以姓氏汉语拼音为序)1、法学理论:付子堂(西政、北大)葛洪义(西法大)公丕祥(南京师范学院、人大)郭道晖(清华大学电机系)郝铁川(河南大学、华师大,史学专业)贺卫方(西政、法大)李步云(北大) 李林(西政)李龙(武大)刘瀚(人大)刘作翔(西法大、社科院)吕世伦(人大)沈宗灵(复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石泰峰(北大)舒国滢(法大)孙国华(人大)孙笑侠(杭州大学、武大、社科院)王晨光(北大、美国哈佛大学)谢晖(西法大、山东大学)徐显明(吉大、武大)信春鹰(女,吉大、社科院)张文显(吉大)朱景文(人大)卓泽渊(西政)2、法律史学:陈盛清(中央政治学校)范忠信(西政、法大、人大)高恒(武大)韩延龙(苏联列宁格勒大学)何勤华(北大、华政)怀效锋(西政、法大)霍存福(吉大)刘海年(人大)倪正茂(复旦)蒲坚(人大)邱远猷(西政、人大)吴建璠(北大)武树臣(北大)杨一凡(法大、社科院)杨永华(北大)俞荣根(西政、社科院)曾宪义(人大)张晋藩(人大)朱勇(安徽大学、法大)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云生(法大、社科院)方世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大)韩大元(吉大、人大)胡建淼(杭州大学、法大)胡锦光(人大)江必新(西政、北大)姜明安(北大)罗豪才(北大)马怀德(北大、法大)莫纪宏(北大、社科院)浦增元(东吴大学)童之伟(武大)王名扬(武大、国立中央大学、巴黎大学法学院)王叔文(川大、苏联莫斯科大学)吴家麟(北大、人大)肖蔚云(北大、苏联列宁格勒大学)许崇德(复旦、人大)杨海坤(人大哲学系)应松年(华政)袁曙宏(安徽大学、北大)张光博(东北行政学院、人大)张庆福(北大、社科院)张树义(北大、法大)周叶中(武大)朱维究(女,法大)4、刑法学:曹子丹(法大、苏联列宁格勒大学)陈明华(西法大、法大)陈兴良(北大、人大)陈泽宪(西政)储槐植(法大)高铭暄(北大、人大)顾肖荣(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部)何秉松(北大)何鹏(国立东北大学、东北人民大学)姜伟(人大)康树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梁华仁(法大)罗大华(华师大教育系)马克昌(武大、人大)欧阳涛(法大)曲新久(法大)阮齐林(西政、法大)苏惠渔(北大)孙谦(吉大)王作富(人大)张明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智辉(西政、人大)赵秉志(郑州大学、人大)周道鸾(北大)5、民商法学:崔建远(吉大)范健(南京大学)顾功耘(北大)关怀(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郭明瑞(北大、人大)江平(前苏联莫斯科大学)梁慧星(西政、社科院)刘春田(人大)刘凯湘(西政、北大)龙翼飞(吉大、人大)马俊驹(法大)沈四宝(北大)石少侠(吉大)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孙宪忠(西法大、社科院)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保树(法大)王家福(北大、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王利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王卫国(西政、法大)魏振瀛(北大)巫昌祯(人大)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大)吴焕宁(女,东北财经学院)夏吟兰(女,法大)徐学鹿(人大)杨大文(人大)杨立新(通化师范学院、法大)杨振山(法大)尹田(西政)赵旭东(西政、法大)赵中孚(朝阳大学、人大)郑成思(法大)6、诉讼法学:卞建林(法大)常怡(人大、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陈光中(北大)陈桂明(西政、法大)陈瑞华(法大)陈卫东(法大、人大)程荣斌(人大)崔敏(北大)樊崇义(法大)顾培东(西政)江伟(人大)景汉朝(西政、北大)李浩(安徽大学、西政)刘家兴(西政)龙宗智(西政)沈达明(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沈德咏(江西师范学院、法大)宋英辉(河北省师范学院、法大)谭兵(北大)谭世贵(西政、人大)汤维建(苏州大学、法大)田平安(北大、西政)汪建成(北大、人大)王国枢(北大)王敏远(西政、法大)王亚新(北大、日本京都大学)徐静村(西政)严端(女,法大)杨荣馨(人大)张卫平(西政)周国均(法大)左卫民(西政)7、经济法学:李昌麒(西政)刘隆亨(北大)刘文华(东北人民大学、人大,注:东北人民大学为吉大前身)漆多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邵建东(南京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史际春(安徽师范大学、上海社科院、人大)徐杰(法大)杨紫烜(北大)张守文(北大)种明钊(西政、川大)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女,北大、武大)9、国际法学:曹建明(华政)陈安(厦大、复旦)董立坤(北大)龚刃韧(北大、日本北海道大学)韩德培(中央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李双元(武大)梁西(武大、人大)刘楠来(人大、前苏联莫斯科大学)饶戈平(北大)芮沐(上海震旦大学、法国巴黎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邵津(浙江英士大学法律院)史久镛(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万鄂湘(武大、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余劲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大)曾令良(武大、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张乃根(华政、复旦)周忠海(北大)10、军事法学:丛文胜(吉大、东北师范大学)顾德欣(山西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外交学院)李昂(法大)图们(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党校)张建田(西政)(二)第二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名单(25位) (以姓氏笔画为序)马骧聪(人大外交系、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王人博(西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王立民(华师大、华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学王振民(郑州大学、人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王晓晔(女,内蒙古师范大学、人大、德国汉堡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经济法学米健(兰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学孙长永(安徽师范大学、西政)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刘剑文(安徽财贸学院、法大、武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李昌道(人大)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李曙光(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经济法学陈甦(辽宁大学、社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民商法学陈小君(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学张军(吉大、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博士刑法学张中秋(华政、法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理论张希坡(人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史学肖永平(西政、武大)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学范愉(女,陕西师范大学、人大、日本国立名古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理学、比较法学季卫东(北大、日本京都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比较法学林来梵(日本立命馆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宪法学贾宇(西法大、武大)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黄风(法大)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刑法学曾华群(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教授国际法学廉希圣(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蔡守秋(武大化学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潘汉典(东吴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比较法学二、上述名录简析:(一)各名家目前在各院校的分布(按人数多少依次排列):法大35名,人大29名,北大25名,中国社科院24名,清华10名,西政9 名,武大7名。
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精选

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精选1、皋陶(约公元前2280年-约公元前2170年)被奉为中国司法鼻祖,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理官”,以正直闻名天下。
皋陶的主要功绩有制定刑法和教育,帮助尧、舜、禹推行“五刑”、“五教”。
用独角兽獬豸治狱,坚持公正,刑教兼施,使社会和谐,天下大治。
皋陶的“五刑”早于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三四百年。
2、邓析(公元前545年—公元前501年)邓析反对“礼治”,主张“事断于法”,欲改旧制,并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是为“竹刑”,被国家采用。
他是我国第一个私家法典草案的起草人,第一位“律师”,也是第一个因讲求法律逻辑而牺牲的人。
3、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哲学家,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法”的概念,被誉为“法家先驱”。
管仲提出“夫法法则治,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
”“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
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
”等法治思想,开创了以法治国的先河。
4、子产(?一公元前522年)姬姓,公孙氏,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
出身于郑国贵族,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
子产率先“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郑国的法律条文(“刑书”)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大鼎上,并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
这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刑书的公布象征着“编户齐民”法律的诞生,不论在法制史上还是在社会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5、李悝(公元前455年一公元前395年)魏国安邑人。
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家。
法家重要代表人物。
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
李悝著成《法经》一书,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巩固封建法权。
秦律即从《法经》,脱胎而成,汉律又承袭秦律,故《法经》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
6、刘颂(?—300年)刘颂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罪刑法定”。
法学名家——高铭暄教授

简介:高铭暄,男,当代中国著名刑法学家。
1928年5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玉环县鲜迭村。
早年先后就读于温州市瓯海中学、温州中学,1947年高中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浙江大学法学院。
1949年9月,因浙江大学法学院停办,遂转学北京大学法律系。
1951年8月从北京大学毕业后,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学习,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达玛亨教授、尼古拉耶夫教授和柯尔金教授,成为较早地系统学习和研究苏联刑法理论的中国青年学者。
1953年8月研究生毕业后,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
1956年5月被评为讲师,1980年5月被评为副教授,1983年5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晋升为教授。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
高铭暄教授现任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等职。
1983年以来,还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1983-1986年)、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1990-200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1985-200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6-2003年)、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1984-2001年)。
主要学术观点:高铭暄教授曾经说过:“刑法学者应当独立思考,坚持学理探讨,具有高度的科学信念。
学术上没有‘禁区’,应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几十年来,他追求真理,探索真知,形成了自己独立的学术思想体系,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
(一)关于刑法学的研究对象高铭暄教授旗帜鲜明地认为,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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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
法律史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
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
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
诉讼法学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
经济法学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
杰张守文种明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国际法学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
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
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
(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在他们的代表作中,往往以黄金般的语言来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要主张。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中国法学》杂志社的郭道晖,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梁慧星,等等。
(三)紫派所谓紫派法学家,是指那些比红派法学家更多一层红色的法学家。
紫派法学家的特点是,参与改革但不首倡改革,对已有的改革措施和改革理论常从较正统的角度进行解释、论证和宣传。
在他们身上往往环绕着一层紫色光环。
他们在政治上颇受重视,经常参与重要法律的起草;他们在学术上也很有地位,大多有博导、会长、理事长等等
的学术职务,全国性的教材也常常由他们主持编写。
紫派法学家的另一个特点是,他们对于别人(尤其是青年人)的探索常持批评态度,而他们的批评往往又是以政治批评为主,以学术批评为辅。
一九九六年的所谓“晓南风波”正是这一特点的重要表现。
② 最有代表性的紫派法学家是张光博。
张光博是大连海事大学经济法律学院教授,主攻宪法学和法理学。
(四)灰派(经院派)所谓灰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埋头于学术研究,不太关心现实生活,较少进行现实批判,不提具体改革建议的法学家。
他们在法学界很出名,但在法学界之外的知名度明显不如黄派和彩派,甚至也不如蓝派和绿派。
灰派法学家学术功底深厚,著述甚丰。
他们虽然回避现实政治问题,但他们的学术成果往往成为红派人物和黄派人物的学术依据。
北京大学的龚祥瑞早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的《比较宪法和行政法》一书中,就认真地论述过法治和法制的区别,但由于他没有联系中国的实际进行现实批判,所以就没有产生多大影响。
灰派与黄派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此。
灰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北京大学的龚祥瑞,张国华,沈宗灵,赵震江,姜明安,等等。
(五)蓝派所谓蓝派法学家是指那些竭力主张充分开放、充分借鉴和移植西方法律和西方法学的法学家。
走向蓝天和大海是蓝派的基本特点。
蓝派法学家学贯中西,博古通今,思想活跃,思路开阔。
他们倾心于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对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有深刻的揭示和批判。
他们大多出生于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与红派法学家是同龄人。
与红
派不同的是,他们一般不考虑在学术界的社会地位问题,不重视博士、博导等头衔。
与红派相同的是,他们一般也不进行太多的现实批判。
蓝派法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南京大学的张中秋,苏州大学的周永坤,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的梁治平,等等。
张中秋的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法律与经济——传统中国经济的法律分析》,等等。
梁治平的代表作有《新波斯人信札》,《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释》,等等。
(六)彩派彩派法学家是指那些同时具有多种色彩的法学家。
彩派法学家的代表人物有:南京师范大学的公丕祥,吉林大学的张文显,南京大学的范建,华东政法学院的曹建明,苏州大学的杨海坤,杭州大学的胡建淼,中共中央党校的石泰峰,等等。
彩派法学家不仅学术成果丰富,而且学术组织能力十分突出,社会交往面十分宽广。
他们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对所有的学派皆能宽容,也为所有的学派所宽容。
因此,他们总是五彩缤纷的。
在他们身上,黑派可以看到黑,红派可以看到红,紫派可以看到紫,蓝派可以看到蓝,灰派可以看到灰,黄派可以看到黄,白派可以看到白,雾派可以看到雾,绿派可以看到绿。
彩派与红派大体上也是同龄人,学术地位略次于红派,政治地位却强于红派,大多兼任高等院校的行政领导职务,不是校长,就是院长,至少也是个副院长什么的。
(七)黑派黑派是指那些被认为是主张全盘西化,在法学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治上犯过严重错误的法学家。
近年来,他们很少发表论
文或出版论著。
主要代表人物有群众出版社的于浩成,北京大学的袁红兵,中国政法大学的陈小平,等等。
(八)白派法学界的白派人物的主要特点有二:其一是头脑一片空白,在他们的著作和文章中,以及在他们的课堂上,没有任何属于他们自己的观点和理论,更没有改革或不改革的意见和主张;其二是以**为主要目的,白花花的银子不赚白不赚,赚了不白赚,学术、学位、职称等等,无非是**的手段而已。
但平心而论,白派法学家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还是有一定贡献的。
(九)雾派(变色派)所谓变色派,就是无一定色彩,随着气候的变化而变化的法学家流派。
该派就象水蒸汽一样,一会儿灰色,一会儿白色,一会儿黑色,一会儿蓝色,一会儿发红光,一会儿五彩缤纷,什么时髦他们就变成什么。
他们和彩派的区别是,彩派在任何时候都是五彩缤纷的,雾派只在极少的时候才是多彩的。
雾派除了在不同的时候制造不同的声势以外,对法学研究和改革事业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理论贡献。
雾派和白派在外表上有些相似,但始终有实质性区别。
白派的目的是经济,雾派的目的在于政治。
(十)绿派绿派,也可以叫做草派。
该派法学家就象绿草一样,一方面生机盎然,另一方面不引人注目,不被法学界重视。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山大学的刘星(一正),江苏省行政学院的刘大生,等等。
草派的特点是,对古今中外的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一律采取超越的态度,不屑于参加各种“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讨论和争论。
他们在学术上的追求是:哪里有荒漠,就向哪里挺进;哪里有废墟,就在哪里扎根。
他
们的文章在政治上不受器重,但也不受批判;在法学界很受冷遇,被认为无足轻重。
中国权威的法学刊物从来不发表他们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