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
新生儿听力筛查

耳声发射:用于初筛, 耳声发射:用于初筛,但可漏筛听神经病 AABR:确诊听力障碍的程度, AABR:确诊听力障碍的程度,发现听神经
病
OAE与AABR比较 OAE与AABR比较
• AABR较OAE,检测费时。 AABR较OAE,检测费时。 • AABR可查出听神经病,而OAE不能 AABR可查出听神经病, OAE不能 可查出听神经病 • OAE较AABR易受传音障碍的影响。 OAE较AABR易受传音障碍的影响。 易受传音障碍的影响
建立筛查网络的意义和目的
• 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 工作。 工作。 • 普及、宣传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工作,提 普及、宣传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工作, 高全社会的意识。 高全社会的意识。 • 对有听力障碍及缺陷的新生儿实施“三 对有听力障碍及缺陷的新生儿实施“ 早”。 • 开展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填补该领域 开展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 的空白。 的空白。
谢 谢!
新生儿
听力筛查
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耳鼻咽喉 -头颈外科 程世红
定
期内进行的听力学检测。 期内进行的听力学检测。
义
•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指:新生儿出生后一定时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指:
• 包括通过耳声发射、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抗 包括通过耳声发射、 等听力学检测,对新生儿进行的客观、 等听力学检测,对新生儿进行的客观、快速 和无创的听力检查。 和无创的听力检查。
我省的聋儿发病情况
我省有7岁以内聋儿1万多名, 我省有7岁以内聋儿1万多名, 新生儿约30万人/ 新生儿约30万人/年, 30万人 发病率:听损患儿约600余名, 发病率:听损患儿约600余名, 600余名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开展势在必行。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开展势在必行。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原则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原则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 早期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应尽早进行,最好在出生后1个月内完成。
早期筛查可以更早地发现听力问题,有利于及早采取干预措施。
2. 全覆盖性:新生儿听力筛查应覆盖所有新生儿,不应有任何地域、性别、社会经济条件等差异。
每个新生儿都应有平等的机会接受筛查。
3. 简便、快速、非侵入性:新生儿听力筛查方法应具备简便、快速和非侵入性的特点。
常用的筛查方法包括自动性脑干反应(ABR)筛查、自发性耳反应(OAE)筛查等。
4. 高准确性:新生儿听力筛查方法应具备高准确性,能够准确识别潜在的听力问题。
筛查结果应经过专业人员解读和确认,并及时通知家长。
5. 追踪与干预:对于筛查结果异常的婴儿,应及时进行追踪观察和诊断,以明确听力问题的类型和程度,并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
及早的干预对于新生儿听力问题的恢复和发展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原则是早期筛查、全覆盖性、简便快速非侵入性、高准确性和追踪与干预。
这些原则的实施有助于早期发现和干预听力问题,保障新生儿的听力健康。
(医学课件)新生儿听力筛查

02
新生儿听力损失的危害
对新生儿的影响
语言发育受限
新生儿听力损失若未及时发现和治疗,会导致语言输入减少 ,影响语言发育和学习能力。
社交能力落后
听力损失会影响新生儿与他人的交流和互动,导致社交技能 发展受限,影响日后的社会适应能力。
对家庭的影响
父母心理压力
新生儿听力损失会引发父母的焦虑和担忧,影响家庭的心理和情感状态。
教育负担
需要为有听力损失的新生儿提供更多的教育和康复支持,增加家庭的经济和 时间负担。
对社会的影响
人口素质下降
新生儿听力损失会影响其语言、认知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导致人口素质下降 。
社会负担增加
听力损失儿童长大后可能面临就业困难、社会融入等问题,从而增加社会的负担 。
03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流程
初筛
2023
新生儿听力筛查
目录
• 必要性和重要性 •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策略和建议
01
概述
定义与意义
•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指通过一系列检查方法和手段, 对新生儿听力状况进行评估和检测,以确定是否存 在听力损失或其他听觉问题。新生儿听力筛查具有 重要意义,它可以及早发现和诊断听力障碍,为后 续治疗和康复提供帮助。
早期发现与干预
早期发现
新生儿听力筛查能够在早期发现宝宝的听力问题,避免影响宝宝的听觉和言 语发育。
早期干预
通过早期发现,可以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如佩戴助听器或进行人工耳 蜗植入等,以帮助宝宝恢复听力。
预防与控制听力损失
预防听力损失
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了解宝宝是否存在先天性听力损失风险,从而采取有 效的预防措施,降低听力损失的发生率。
初筛时间
新生儿听力筛查2

UNHS的基本原则(五) (权益保障)
在知情选择,做出决定并同意听力普通筛查,听力、言 语—语言评估和诊断,以及干预和康复全过程,婴幼儿和 家庭的权益应予以保障。
父母、抚养者和监护人具有: 接受或拒绝上述程序全过程的权利 了解上诉程序内容及其作用 获得检查结果和阶段性进展结果的权利 提供孕期、产期、产程和产后保健信息的权利 参与听损伤,言语—语言病理干预和康复过程的权利 对上述程序全过程中出现的无意损伤/损伤,有提出质疑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 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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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定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使用客观的生理学方法和主观 测试方法,对所有活产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 查。 主要是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 抗等电生理学技术,在新生儿出生后的自然睡眠 或安静的状态下进行的客观、快速和无创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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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HS的基本原则(三) (6个月内接受干预)
凡属于具有永久性听损伤的婴幼儿,都要在6个月 内接受多项跨学科的干预性服务。 永久性听损伤:永久性传导性听力损伤;永久性感 音性(蜗性)听损伤;永久性神经性听损伤;永 久性感音神经性听损伤;神经听觉传导障碍和脑 干听觉通路功能异常等等。 多项跨学科的干预服务:儿科、耳鼻咽喉科、围产 医学、妇幼保健、神经科、听力学、心理学、教 育学、社会学、信息科学等等。 家庭、社区也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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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步骤
准备阶段 筛查阶段 诊断阶段 干预、康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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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
机构设置 人员
环境要求 设备要求
表格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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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
筛查机构: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产科或儿
科的医疗保健机构。 (2)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3)职责: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出具报告,资料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首先,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帮助及早发现听力缺陷。
听力是婴幼儿语言和认知发展的基础,早期发现听力问题可以帮助幼儿从婴儿期就开始接受合适的治疗和康复,避免或减轻听力损失给儿童语言和认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其次,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促进早期干预。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主要目的是尽早发现听力缺陷,及时干预。
早期干预可以帮助婴幼儿尽早建立语言能力,通过听觉输入来认知和理解世界。
从出生后的最初几个月开始接受干预可以提高儿童的康复效果,帮助他们尽早适应听觉环境。
此外,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避免延误诊断。
新生儿听力问题如果延误诊断和干预,会对儿童的语言和认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及早发现和干预可以避免听力问题被忽视或被错误诊断,保证儿童能够获得适时的治疗和康复。
再次,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通过早期发现和干预听力问题,可以减少儿童的长期医疗和特殊教育支出,提高其生活质量。
此外,听力正常的儿童能够更好地适应学习环境,提高学习成绩和就业机会,对个人和社会都有积极的经济效益。
最后,新生儿听力筛查是一项非常安全和简洁的方法。
新生儿听力筛查通常采用耳耳蜗电生理检测技术,通过记录婴儿耳蜗神经的电活动来评估听力功能。
这项检测方法安全、无创伤,对婴儿来说没有任何痛苦或不适感。
此外,筛查过程简单、迅速,通常只需几分钟就可以完成。
综上所述,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在于及早发现听力问题,促进早期干预,避免延误诊断,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通过对新生儿进行早期的听力
筛查,可以为他们的语言和认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他们未来的生活和学习提供有力的支持。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化产品和人工智能的应用,使得听力补偿和康复 训练更加精准、高效。
家庭康复指导与培训
家庭康复指导
指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听力状况,制定家庭康复计划,如使用辅助听力设备、参加 康复训练课程等。
培训课程
针对不同年龄段和康复需求的儿童,开展各种培训课程,包括语言康复训练、认 知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等,帮助孩子更好地融入社会和生活。
听力筛查的重要性
早期发现
新生儿听力障碍如能早期发现,可尽早采取干预措施,有助于减轻听力损失对儿 童的影响。
预防听力损失
通过定期的听力筛查,可以及时发现并预防一些后天性听力损失的发生。
听力筛查的发展历程
国外筛查
20世纪60年代起,国外开始研究新生儿听力筛查,并逐渐推广。
我国开展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引入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并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以便对筛 查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和管理。
未来研究方向与挑战
研究先天性听力障碍的病因和预防措施,以及遗 传性听力障碍的基因检测方法等。
研究如何更好地将新生儿听力筛查与儿童听力康 复服务结合起来,以提高儿童听力保健水平。
研究更先进的筛查技术和设备,以提高筛查的准 确性和可靠性。
健康教育
加强对孕妇和家长的听力筛查知识宣传 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听力筛查重要性的 认识,使其积极配合筛查工作。
优化筛查流程
制定统一的筛查程序和标准,并对筛查 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筛查的 准确性和效率。
政策支持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如将新生儿听力 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以 提高筛查率。
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应设在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中,配 有专职人员及相应设备和设施。
• 诊治机构
应设置在具有较强耳鼻咽喉科学和听力学技术水 平的医疗机构中,配备从事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 的专职人员及设备和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后指定.
一、机构设置
(二)人员要求
• 筛查人员 (1)具有卫生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接受过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
目录
1
一、机构设置
2
二、机构职责
3
三、技术流程
4
四、质量控制
一、机构设置
(一) 基本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开展新生 儿听力筛查和诊断治疗工作,由新生儿听 力筛查中心或指定其他具有能力的医疗机 构承担听力障碍诊治工作。
一 、 机构设置
(一) 基本要求
• 诊治机构
应负责经听力学诊断仍为可疑的患儿进行追 访,对确诊听力障碍的患儿每半年至少复 诊一次。
(四)随访
• 各地应制定追踪随访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 并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要求。妇幼保健 机构应协助诊治机构共同完成对确诊患儿 的随访,并做好各项资料登记保存,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辖区内儿童的听力 监测及保健。
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性脑干反应仪进行测试。
(二)诊断
• 复筛未通过的新生儿应在出生3个月内进行 诊断,诊断为听力障碍者应在出生6个月内 复诊。
• 筛查未通过的NICU患儿应直接转诊到听力 障碍诊治机构进行确诊和随访。
(二)诊断
• 听力诊断应根据测试结果进行交叉印证, 确定听力障碍程度和性质。疑有其它缺陷 或全身疾病患儿,指导其到相关科室就诊; 疑有遗传因素致听力障碍,到具备条件的 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遗传学咨询。
全国爱耳日新生儿听力筛查宣传知识

全国爱耳日新生儿听力筛查宣传知识今年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了湖南省民生实事免费项目之一,下面小编带你了解一下什么是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是通过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和声阻抗等电生理学检测,在新生儿出生后自然睡眠或安静的状态下进行的客观、快速和无创的检查。
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1.为什么要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婴幼儿期特别是3周岁以前阶段是学习语言的关键时期。
在此时期,耳聋即使是轻度听力损失,也能够导致小儿语言障碍,甚至智力发育迟缓,造成其心理和行为交往的缺陷。
对听力损害的婴幼儿,在出生6个月内进行干预,可以达到较理想的治疗效果。
所以,只有早期确定小儿有无听力损伤,才能给予相应的处理,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听力损伤所导致的不良后果,改变聋儿的一生。
2.如何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所有新生儿都应该完成的筛查项目。
(一)正常出生新生儿实行两阶段筛查:(1)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2)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
(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
(Ξ)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在3年内每年至少随访1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应当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就诊。
(四)在尚不具备条件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在3个月龄内将新生儿转诊到有条件的筛查机构完成听力筛查。
3.如何预防孕前或孕中宝宝听力损失?遗传因素是导致宝宝听力损失的重要原因。
加强孕前检查,尤其是有耳聋或耳聋家族史的夫妇,或曾生育过听力障碍患儿的夫妇,应尽量在孕前进行遗传咨询及相关检测,可减少遗传性听力损失的发生。
孕前进行基因检测可了解孕期宝宝是否患有听力障碍或携带耳聋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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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节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组织实施一,听力筛查的法律保障 (1)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新生儿筛查的法律法规母婴保健法规定,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医疗保健机构逐步标签:新生儿听力筛查第二节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组织实施一,听力筛查的法律保障(1)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新生儿筛查的法律法规母婴保健法规定,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医疗保健机构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1999年,我国卫生部,中残联等十个部委在确定全国"爱耳日"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卫生部确定和公布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项目参考目录,卫生部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及听力障碍为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因此,新生儿听力筛查不是某个省市,某个单位的独立行为,而是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开展的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开展普遍性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卫生资源等各方面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应根据当地情况至少进行听力障碍高危儿的筛查.(2)筛查工作中的法律责任进行健康教育,告之家长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内容, 接受筛查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职责;使每个家长对听力筛查的意义有较详细的了解;告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管理流程,使家长了解,并给予配合;告知家长筛查的特点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求每个家长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如果家长拒绝筛查则不予筛查,同时必须请家长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拒绝签字时则需通知上级机关,并予备案.建立一个有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的,由产科,新生儿科,耳鼻咽喉科,听力,卫生统计,特殊教育,康复专家,社会工作者及聋儿家长代表参加的多学科,多方面联合工作委员会,以固定的时间,形式向不同背景的群体提供社会,法律,技术支持及信息反馈,促进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正常实施.(3)新生儿听力筛查宣教工作内容承担助产工作的医疗单位应对家长提供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相关知识,包括:(a)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筛查的过程以及听力障碍的后果;(b)为什么每个活产新生儿出院前都进行筛查;经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全过程后将是什么结果. (c)出院后如何进行进一步的检测以完成筛查过程(复筛),医院应向家长提供书面文件以提示复筛的意义及重要性,以及时间和地点:如婴儿复筛未通过,医院应向家长提供第二张书面文件,告之筛查结果,并请家长带婴儿按转诊程序到指定诊断中心进一步诊断.(d)使家长了解听力障碍高危新生儿及婴儿的定义,让家长知道高危儿的进一步检测,随访及治疗程序,并使家长掌握家庭化婴儿评估的可实施方法.(4)筛查的特点:筛查通过仅意味此次筛查未发现异常,还有出现迟发性听力损害的可能,有害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听力监测是应该持续不断的.(5)人群及途径育龄及已妊娠的准父母及其家庭成员首先应接受有关知识的教育,可直接通过孕妇学习班及其教材进行宣教,制作相关知识的彩页;在医院适宜的位置布置宣传栏.而且,不仅关注在院分娩的新生儿,还要向散居分娩的家长进行宣教,并尽力通过不同途径使其婴儿享有听力筛查的权力.通过提供咨询(热线,门诊)解答不同层次人群的询问及疑问.医务人员中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继续教育,使之起到宣传指导的作用.通过媒体,利用"爱耳日"进行宣传;开展专题讲座,使公众对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广泛的了解.(4)健康教育实施与评估根据筛查率及复查率检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开展状况,对筛查的依从性即对象参加筛查,复查的比例进行分析.按筛查的内容及方法可分为单项筛查,如用耳声发射筛查耳蜗功能异常;多项筛查,如除询问,体检外,采用行为测试,中耳阻抗,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等检测方法进行检测.二,筛查操作人员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技巧(1)善于展开与家长的谈话医护人员应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在交谈时流利自如,充满自信,使家长感到可以信任及依赖.交谈时应充满爱心与真诚,设身处地,换位考虑,而不是持冷漠及无所谓的态度,认为我交待完了,我的责任就完成了,致对方的感受于不顾 .宣教,解释时要有耐心,有些知识家长不一定能很快理解,应有浅入深.只有从认真谈话中逐渐了解对方,沟通才会顺利进行.不同的家长接受能力不同,特别是产后的母亲特别脆弱及敏感,稍有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影响休息及哺乳,甚至从此放心不下,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2)善于使用美好语言美好的语言,使人听了心情愉快,感到亲切温暖,利于进行交流.在开始筛查前应主动对母亲或家长说:"我是负责听力筛查的医生(护士),名叫~~~您的宝宝现在做状况很好,现在准备做听力筛查,您看可以吗如果新生儿状态不佳,可以解释:"您的宝宝在检测时不够安静,所以检测没有完成 ,可以在出院前或42天再进行检测.如果初筛听力筛查没有通过,很多家长对此会感到压力很大.此时,医务人员对处于焦虑不安中家长的安慰是非常需要的:"您别紧张,在初生新生儿中听力筛查不能一次完成是常见现象,有些新生宝宝耳道内残留有液体,有些宝宝检查时活动过多,都会影响检测结果".医务人员对家长的解释,劝慰,实际上是对他们最好的心理支持,可以打消他们不必要的顾虑.有的家长对听力筛查不理解,认为自己的宝宝对声音有反应,听力不会有问题.可以解释为:"你的宝宝可能可以听到声音,但听力损伤的程度不一样的 ,轻中度听力损伤或单耳听力损伤都会对宝宝的生活质量造成影响.而这些可以通过新生儿期的听力筛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如果家长对我们的应回答简单,或没有反应,就有可能对我们的解释没有很好的理解,或者没有重视,应予进一步解释与强调,使其引起重视.(3)避免使用伤害性语言直接伤害性语言:包括对家长的训斥,指责,讽刺的语言.如"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没参加过孕妇学校吧 "等.消极暗示性语言: 医护人员有意无意的言语给病人造成严重的消极情绪.如家长问:"医生,我的宝宝会不会听力真的有问题"回答为:"那可不好说."窃窃私语:由于渴望知道自己宝宝的情况,家长会留意医务人员的言谈,并往往与自己联系.医生护士间在病人面前窃窃私语,家长听得片言只语后乱加猜疑,或根本没听清而纯属错觉,这都容易给家长造成误解,带来痛苦.三,听力筛查策略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听力普遍(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UNHS)和目标人群筛查(targeted screening , TS)两种策略.我国在现阶段推荐的策略首先是普遍筛查;在尚不具备普遍筛查条件的单位,也可采用目标人群筛查,将具有听力损伤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及时转到有条件的单位筛查.(1)普遍筛查策略1999年,我国卫生部,中残联等十个部,委,会在确定全国"爱耳日"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2000年,WTO强烈推荐"将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政策用于所有已建立起康复服务的国家和社区".要做好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UNHS),必须贯彻以下原则:普遍筛查:正常的产房和NICU的所有新生儿都应在出院前接受使用生理学测试方法的听力筛查.对未通过出院前"初筛"者,应在出生后42天前(NICU的婴幼儿可酌情稍延)进行"复筛".在开展此工作的头6个月内,最低初筛率为95%,以后递增.对"初筛"未通过者,最低随访率为95%,最低"复筛"率为70%.3个月内接受诊断:对所有未通过"复筛"的婴幼儿,应在3个月内开始相应的医学和听力学评价,争取尽早明确诊断.开展此工作的头1年内,由筛查转入诊断程序的最高转诊率为4%,以后应递减.6个月内接受干预:凡符合针对性听损失诊断的婴儿,应在6月龄内接受多项跨学科的干预服务.干预应建立在家庭经济能力,家长知情选择,文化,传统和信仰的基础上.一个具有家庭特色的聋儿康复计划应在接受转诊后的45天内启动.助听器应在确诊为针对性听损失后1个月内选配和使用.对佩戴助听器的婴幼儿应连续进行听力学监测,其间隔以不超过3个月较好.对接受早期干预的听力损失婴幼儿,应每6个月进行交往能力的评估.家长和康复工作者至少每6个月检查一次康复计划.专家至少每年1次对个体化方案进行评估和必要的修正.跟踪和随访:凡以通过筛查,但具有听力损失和(或)言语发育迟缓高危因素的婴幼儿,都要接受医学,听力学和交往技能的跟踪和随访.另外,具有迟发性,进行性或波动性听损伤相关指标的婴幼儿,以及听神经和(或)脑干传导障碍(如听神经病(auditory neuropathy ,AN)的婴幼儿亦应跟踪和随访.理想的跟踪和随访率为95%.权益保障:应贯彻知情选择原则与全过程,充分保障儿童和家庭的权益,注意保护隐私.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应有规范的数据库和完善的信息系统.应有定期的统计,分析报告,便于管理和监督.质量控制:首先抓好培训工作,尽可能熟练掌握每一环节的要求和技能,减少工作差错.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进行再培训.通过信息系统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评估各项质控指标,论证其在具体工作中是否遵从法律,法规和规范,保障成本效益,发扬社会效益 .多学科结合:UNHS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筛查,诊断,干预,跟踪和质量评估5个环节.全过程贯穿多学科结合,家长知情同意,儿童权益保障和信息统计服务等原则,社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一个地区在开展此工作之前,必须要有政府干预.要建立一个由卫生行政牵头的由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听力,卫生统计,特殊教育和康复专家,残联组织的代表及聋儿代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进行分工合作.二,目标人群筛查策略结合我国目前的情况,在尚不具备普遍筛查条件的单位(如在比较偏远和贫困的地区),仍可采用目标人群筛查策略,将具有下列听力损害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及时转到上级单位筛查.这些高危因素是:(1)耳聋家族史;(2)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风疹,弓形虫,梅毒等);(3)细菌性脑膜炎;(4)颅面部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5)极低体重儿(1500g); (6)高胆红素血症(达到换血标准) ;(7)机械通气5天以上;(8)母亲孕期使用过耳毒性药物;(9)Apgar 0-4分/min或5min 0-6分;(10)有与感音神经性或传导性聋相关的综合征临床表现者.(11)长期住在监护病房;(12)呼吸窘迫综合征;(13)晶状体后纤维组织形成;(14)窒息;(15)胎粪吸入;(16)神经变性疾病;(17)染色体异常;(18)母亲滥用药物和酒精;(19)母亲糖尿病;(20)母亲多次生育;(21)缺乏出生前监护三,听力筛查模式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以医院为基础,采用耳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相结合作一线筛查的模式为宜.各级妇幼保健院和医院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这一利国利民的工作.OAE可反映耳蜗(外毛细胞)的功能状态.OAE筛查"通过(pass)",表示外周听力在刺激频率范围内正常.但OAE受到外耳道和中耳的影响较大,由此可出现假阳性.此外,在有些情况下(如听神经病auditory neuropathy ,AN 等),耳蜗(外毛细胞)可正常,而内毛细胞和(或)蜗后异常,则不能为OAE查出,造成假阴性.ABR测试反映了耳蜗,听神经和脑干听觉径路的功能,较OAE有信息范围广和可以量化听力损失的优点:受外耳道和中耳的影响较小:在排除了中耳和耳蜗(外毛细胞)病变后,对诊断听神经病和神经传导障碍特别有意义.所以是OAE筛查很好的补充.同样,当做AABR遇到"转诊"(refer)的病例时,也需要用OAE来评估耳蜗(外毛细胞)的功能,以区别蜗性(外毛细胞)听力损失或听神经传导障碍(听神经病等).因此,OAE和AABR是一对听力筛查的好伙伴,两者结合,是现行筛查技术的最佳选择.鉴于绝大多数新生儿的听力损失是蜗性的,所以在普通产科病房里首先用OAE筛查,对"通不过(refer)"的新生儿在29天或42天用OAE 复筛,以减少新生儿期由外耳道和中耳影响造成的假阳性.对不通过(显示refer)的新生儿,在29天或42天用AABR和OAE联合复筛.四,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UNHS需始终体现连续流程(continuai process)的概念,筛查,诊断,干预,跟踪随访和质量评估环环紧扣,形成一个系统工程.根据新生儿的不同条件,可取下列流程图之一进行操作.(1)普通产科病房的新生儿(2)尚不具备UNHS条件医院的新生儿(居住地比较偏远和贫困的地区):根据目标人群筛查策略的原则,将符合21条标准之一的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最迟到出生6个月之内),必须就近送到开展UNHS的单位筛查.四,跟踪和随访开展UNHS是要尽最大努力,采用现代的和可用于筛查的办法,筛查出听力损失的新生儿.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下列因素的影响,极少的"漏网(假阴性)"现象仍然是可能的.这些因素是:针对性听力损失(targeted hearing loss)锁定在语频范围(0.5~4kHz)内平均听力损失等于或大于30~40dB .若平均听力损失小于30~40dB,则不能筛出.OAE和AABR 各有优缺点,即使两者的联合使用,仍有假阴性的可能.如某新生儿在两种测试频率中均包含有一种或多种频率的正常听力,则两种筛查技术都可能显示"通过",而事实上他可能有分离型低频(1kHz以下)或高频(2kHz 以上)听损伤.有些听觉障碍疾病(如听神经病),单用OAE是查不出来的.现虽推荐联合应用,极大提高了该病的检出率,但不能保证仍有些潜在的,尚不为我们认识的听觉障碍病被疏漏.20%|~30%的婴幼儿听力损害是迟发的,进行性的或波动性的.他们在新生儿期的听力筛查可以为"通过".使用同一技术过多的重复测试会增大假阴性的可能.因此,广泛地讲:所有婴幼儿,不论其听力筛查结果如何,都应接受与其年龄相应得听行为和交往技能发育水平的跟踪性监测,当出现任何怀疑时,均要及时接受听力学评估.这种面广量大的跟综和随访工作,只有通过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聋意识,尤其是唤醒家长的关注,才能实现.在推动广义的跟踪和随访的大前提下,我们需集中于下列具有进行连续听力学和医学监测指征得特殊群体的工作.新生儿(出生至28天)需连续跟踪和随访的指征: 在NICU48小时及以上者;有感音神经性和(或)传导性听力损失相关综合征的症状或体征者;有儿童期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家族史者;颅面部畸形,包括耳廓和外耳道异常;孕母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cytomegalovirus,疱疹(herpes),毒浆体原虫病(toxoplasmosis)和风疹(rubella)等.婴幼儿(29天至2岁)需连续跟踪和随访的指征:双亲或监护人对婴幼儿听力,言语发育觉得忧虑或疑问:儿童期永久性听力损害家族史;合并已知有听力损害(包括感音神经性和传导性)的综合征;与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害相关的生后感染,包括细菌性脑膜炎;孕母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疱疹,风疹,弓形体病,梅毒;五,听力筛查的早期干预方法(1)医学干预医学干预是指医生提出医学诊断,即听力损失的程度及部位,采用一种治疗方法,包括耳道内耵聍取出,急性分泌性中耳炎处理,听力重建手术,以及人工耳蜗植入,来恢复患者的听力.耳道耵聍在新生儿,婴幼儿时期耵聍分泌性过多,使得黄色酱状粘稠物堆积于外耳道,很难自然排出,可阻塞外耳道.采用耳声发射检查,特别是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往往可造成耳声发射能量消失,而且也影响声导抗检查,如果完全阻塞外耳道,可使听力明显减退,为了能够更客观精确诊断听力情况,必须要清除外耳道耵聍..急性分泌性中耳炎:这一炎症可以引起咽鼓管咽口及软骨段粘膜充血肿胀而发生阻塞,鼓室内形成负压,造成鼓室积液及听力下降.根据临床症状及耳科显微镜检查以及听力学检查,包括耳声发射.声导抗检查等可以明确.先天性外耳及中耳发育畸形.(2)听力康复对于感音神经性聋,由于目前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积极预防胜于治疗.因此,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期科学语训),是预防听力语言残疾的关键.配戴助听器等声音放大系统.实施人工耳蜗手术: 对于双耳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的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的患儿,可考虑在患儿耳蜗内埋植人工耳蜗晶体,替代耳蜗的功能.辅助性听觉装置:如无线调频系统(FM System),直接受送器(Drect Taker)等,能直接从讲话者口边接受及放大声音.降低环境噪音的干扰,特别使用于一对一的教学训练及课堂教学.听觉训练:教会严重听力损失的儿童,利用残余听力来分辨不同的声音及语言.言语治疗:唇读.第三节听力筛查的护理1. 筛查仪器的准备:每次筛查前先对仪器进行检查,校准,充足电,确认仪器的精确性和可靠性.4. 认真做好筛查前的宣教工作:听力筛查这项检查对于相当一部分的家长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项目,所以我们在筛查前都会先对家长简述听力筛查的方法,让家长了解筛查是无创,安全的一项检查,并发与宣教资料,这样就可以比较有效地解除家长的紧张心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5. 环境准备:听力筛查环境要求相对安静,噪音控制在40分贝以下.目前,由于条件限制,筛查均在母婴同室内进行,但在筛查时必须要求家长安静,不要大声说话,并关闭电视机,保证听力筛查的效果.6. 筛查前婴儿的准备,护理:进行听力筛查的时,均要求婴儿处于自然睡眠状态或哺乳后的安静状态,婴儿的饥饿,哭闹,躁动均影响测试结果.筛查时体位:可取平卧头侧位,检查耳朝上,也可以由家长抱在怀里进行测试.耳道的准备:用专用消毒小棉签清洁耳道,认真清理耳道中的积液,羊水等,必要时用75%的酒精棉签清洁耳道,以消除耳道积液造成传音障碍的因素,降低假阳性率.7. 测试方法:根据耳道大小选择型号合适的耳塞;耳塞的放置:轻轻将耳廓向后下方牵拉,使耳道变直,将探头紧密置于外耳道外三分之一处,其尖端小孔要正对鼓膜,对提取耳声发射的信号,减少与排除外环境噪音,保证刺激声到达鼓膜具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完成听力筛查的重要环节;在筛查过程中应保持动作轻柔,以免对新生儿幼嫩的耳道造成损伤;进行测试.8. 测试结果分析:新生儿听力筛查只是筛查,不是详细的听力学评估,因此用"通过"与"未通过"两种方法来表示测试结果.耳声发射显示信息"pass"为通过,"refer"为参考或不通过.筛查结果填写在听力筛查初复筛报告单中交于家长,并将筛查结果逐项填写在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本中(同时填写内容一致的电子表格).9. 筛查中有关预防交叉感染的问题:筛查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检查前要洗手,如筛查有皮肤感染的新生儿后,应洗手后再对下一个婴儿进行听力筛查.在不同新生儿之间进行筛查,探头的头部用酒精棉球擦拭消毒,耳塞一人一塞,用后集中以清洁液清洁,擦干水分,消毒备用.对仪器所有用品,定期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对特殊感染的新生儿应待期化验结果正常后再进行听力筛查,如梅毒感染.10. 心理护理问题:由于新生儿听力筛查在我国开展较晚,产妇及家属对此项目缺乏了解,当得知新生儿听力筛查不通过时,可增加产妇和家属的心理负担,他们易产生紧张,焦虑,疑虑,恐惧不安等不良心理.这些心理对产妇的产后康复十分不利.所以,对筛查不通过的新生儿家属,我们会尽可能地向他们讲解一些影响通过的因素,比如有耳道积液影响,新生儿耳道软塌,耳道偏小等,并告知他们在新生儿四十二天后回院复查会有很高的通过率,以缓和他们的不良心理,让产妇安心渡过产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