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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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章程

物业管理章程

物业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1. 本章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2. 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2. 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业主委员会、审议和决定物业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1.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业主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协调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第四章物业管理企业1. 物业管理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 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职责包括维护物业设施、保障公共秩序、提供日常服务等。

第五章物业使用与维护1. 业主和使用人应合理使用物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 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对物业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物业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六章物业收费1. 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应遵循合理、公开的原则。

2. 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逾期未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依法追缴。

第七章纠纷处理1. 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附则1. 本章程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物业管理章程草案,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2023最新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2023最新版)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依法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本章程作为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为“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⒈物业管理服务。

⒉物业装修和维修。

⒊社区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⒋定期巡逻和安全检查。

⒌居民投诉处理。

⒍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业务。

第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职务为董事长。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地点为市区街号。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公司设立以下机构:⒈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⒉技术部:负责技术研究和设备维护。

⒊运营部:负责物业管理和日常运营。

⒋客服部:负责居民服务和投诉处理。

⒌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统筹。

⒍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和管理。

第九条公司设有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体职责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公司权责第十条公司的权责主要包括:⒈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

⒉管理和维护社区设施。

⒊定期巡逻和安全检查。

⒋准确记录居民投诉,并及时解决。

⒌负责员工的培训和管理。

⒍缴纳相关税费并履行其他法定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任何损害居民权益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应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确保小区的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质量。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由财务部门负责,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和预算等。

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并及时完成相关报表的报送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的资金应得到妥善控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⒈公司章程注册备案表。

⒉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图。

⒊公司财务报表样本。

⒋合同范本。

⒌公司章程修订记录表。

附件一:公司章程注册备案表附件二: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图附件三:公司财务报表样本附件四:合同范本附件五:公司章程修订记录表附录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中国。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维修养护、保洁服务、安全防范、绿化景观、设施设备维护等相关业务。

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促进业主的满意度和社区的和谐发展。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由股东按照约定的比例认缴和实缴。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的股东是指购买公司股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第八条公司的股权可以自由买卖,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公司的股东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议由所有股东共同组成,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受权代表召集,召开时需提前15天通知所有股东,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的任期为XXX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设立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职责和权限由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无法履职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依次代理。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合法召开、合法决议的法定人数和表决结果,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股东会通过。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合法代表公司进行对外签约、行政审批、诉讼仲裁等事务的权力和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定代表人的要求,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六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

第七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本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条: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决议的通过,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合计超过三分之二。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四条: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X年。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带领,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八条:董事会决议的通过,须由董事会成员中的过半数支持。

第五章监事会第十九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条: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X年。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带领,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决议的通过,须由监事会成员中的过半数支持。

第六章总经理第二十四条:总经理是本公司的执行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任期X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负责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及裁决权归股东大会。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解散,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件:1.公司注册资本证明文件2.股东会议记录3.董事会会议记录4.监事会会议记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物业管理章程

物业管理章程
第七条副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及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小区全面性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物业年、月度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4、组织好员工上岗前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树立好企业形象。
5、负责协调对外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关系。
6、组织好物业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倡导完善以人为本,以服务优质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据《房地产法》、《民法》及《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从管理服务过程中取得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最终通过管理,保证物业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公司设管理部、财务部、维修部、秩序维护部、绿化保洁部。
5、定期向管理部汇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6、坚持每日巡查小区卫生,劝阻和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配合管理部定期对小区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绿化养护部职责
1、负责编制小区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做好小区内的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
2、负责绿化员工的培训工作,做好绿地、花木的浇水、施肥、除杂草、松土、除病虫、喷药、修剪整形、防护等工作。
3、妥善保管各种工具、肥料、药品等,做好各种用品的使用量和储备量的登记,降低养护费用。
4、对损坏花木、践踏草坪者,要劝阻教育,情节严重者应按价赔偿。
5、每年要补栽的花木,应提前做出计划报管理处。
6、严格执行管理处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协助管理处做好日常性管理工作。
7、完成公司或物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及规定
7、配合管理部做好小区的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三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三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三篇篇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股东: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物业管理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经营、承担责任,为物业所有人提供专业化、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公司名称及地址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物业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第三章公司业务范围第五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物业管理2. 公共设施维护3. 安全保卫4. 环境卫生5. 社区活动组织等第六条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同时密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公司资本及股东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由多个股东共同出资组成,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八条公司股东应遵守《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九条公司股东在公司内享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收益、参与决策等。

第五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和其他董事。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合规管理等,确保公司运营稳定有序。

第六章公司业绩评价与分配第十四条公司应每年定期对公司业绩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经济效益等。

第十五条公司在评价完成后,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业绩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与合作,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共同推进社区的发展。

第七章公司税收及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税务报送和缴纳义务,确保公司纳税合规。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

物业管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作,保障业主权益和社区安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依法组建,负责社区物业管理的法人机构。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注册地为______________,依法设立,并在社区内负责承担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为社区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积极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五条公司的管理遵循依法、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独立经营。

第六条公司依法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公司实行合同约定、费用结算、服务监督等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业主权益。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并选举一名董事长。

第十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二)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三)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要事项,如资金运作、合同签订等;(四)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五)处理公司与外部相关方的关系,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并选举一名监事长。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护股东利益。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职能部门,包括财务部、物业管理部、安全部等,具体职责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三章公司运作第十四条公司依法签订委托合同,与业主委托代理物业管理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五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用,详细费用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条公司应配备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及时响应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并针对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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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 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第四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主营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清洁卫生,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兼营与住宅(含大厦)相配套的商业、饮食业、便民服务业。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个,分别是: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三)按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公司一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和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只有两名股东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出资后的公司股东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半年召开一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董事、经理、监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经理、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者进行交易.(四)执行董事、经理、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五)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一)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送交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①资产负债表;②损益表;③财务状况变动表;④财务情况说明书;⑤利润分配表;(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公司的合并、分立第二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本公司如与其他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二)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第二十九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当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遇自然灾害或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散。

第三十一条公司解散,应在十五日内由股东、有关主管机关或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同时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应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理所欠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附则一、本章程于二零零年月日订立.自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二、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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