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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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力检查法
近视力检查法
1. 照明:充足 2. 距离:30cm 3. 顺序:先右后左 4. 记录:J1~J7、1.0~0.1
例如:J1/10cm 或1.0/10cm
小结
视力表的设计原理 视力表的种类及特点 视力检查的具体操作
眼 科检 查 法之 视 力检 查法
标准对数视力表
• 1958年缪天荣提出设计,1990年定为国家标准。 • E字形视标 • 14行 • 以小数记录(4.0~5.2)
Landolt 环 形 视 力 表
• 1888年Emund landolt发明。 • C字形视标 • 飞行员视力检查 • 以小数记录(0.1~1.0)
Snellen 视 力 表
• 视力=1/视角。
• 视力=1/1’=1.0 1/5’=0.2。
临床常用视力表
1. 国内:国际标准视力表 标准对数视力表
2. 日本:Landolt环形视力表 3. 北美:snellen视力表 4. 儿童:图形视力表 5. 国际:logMAR视力表
ETDRS视力表
国际标准视力表
• 1952年孙济中、周诚浒绘制 • E字形视标 • 12行 • 以小数记录(0.1~1.5)
• 1862年Hermann Snellen发明 实际测试距离(d)
• 视力(VA)= 标准测试距离(D)
• 以分数记录:20/20、20/40、20/200等
图形视力表
• 2~6岁学龄前儿童 • 简单图形为视标
• 国际通用
logMAR 视 力 表
• 结果存在负值
• 应用于临床科研统计
ETDRS 视 力 表
• 早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治疗研究( Eearly Treatment of Diabetic Retinopathy Study, ETDRS )

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方法

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方法

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方法数视力表,也叫数字视力表,是一种测量视力的重要工具。

其使用数字而非字母或图形作为测试物,优点是减少语言和文化差异的影响,并且更容易被儿童及非母语者理解。

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检查方法有如下要求:1. 环境要求在检查数视力时,环境应保持安静、明亮,没有有色条纹的墙壁和背景,检查灯照射量要充足,眼睛与检查灯之间的距离为3-6米,避免光照强烈、直射眼睛的情况,因为这会影响测试结果。

2. 设备要求数视力表应该是标准化的,使用良好的光学玻璃材料和光学涂层,在整个受试者的视野范围内提供恒定的亮度和清晰度。

对于远视或近视的受试者,还应根据规定进行度数调整。

3. 检查程序受试者应当确认完全明白测试过程和所需做的事情。

测试时应让受试者端正坐姿或立姿,一眼盯住数视力表,然后快速、准确地说出数码。

有些数位应按顺序排列,有些数位则是随机排列。

测试时,受试者在不同距离、不同大小、不同亮度、不同粗细等情况下,分别检测两只眼睛的视力。

4. 测试结果测量受试者的最佳校正视力后,需要记录测量结果。

测试结果以度量视力的标准(如20/20)表示,表示正常视力水平的对比敏感度在正常距离内测量的能力。

在记录测试结果时,还应注明所测试的距离和使用的工具或试验条件。

5. 质量控制在测试过程中,需要检查数视力表的状态是否良好,确保测试精度和可靠性,以排除操作员和设备误差。

此外,还需要跟踪记录数据,定期校核和电子化处理数据,以确保测试结果都是精确的。

总之,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方法有明确的要求,主要包括测试环境和设备条件、检查程序、测试结果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受试者的要求在进行数视力表测试时,还需要一些特殊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测试时需要确保受试者的瞳孔是扩张的,或者使用其他的用具来保证受试者的视力保持不变。

对于患有眼部疾病、斜视或色觉缺陷的人,应当进行相应的修正,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我们熟悉的国际通用的视力表就是用来检查视力

我们熟悉的国际通用的视力表就是用来检查视力

我们熟悉的‎国际通用的‎视力表就是‎用来检查视‎力(视敏度)的,其基本原理‎是,当人眼能看‎清5m远处‎的一个圆形‎的缺口或E‎字形上的开‎口(缺口或开口‎的距离为1‎.5mm)的方向时,按简化眼计‎算,此缺口在视‎网膜像中的‎距离约为5‎μm,说明此眼视‎力正常,定为1.0;同时也可以‎算出,当物像为5‎μm时,由光路形成‎的两个三角‎形的对顶角‎即视角约相‎当于1分度‎(即1');因此,如果受试者‎在视角为1‎0分度时才‎能看清相应‎增大了的视‎力表上标准‎图形的缺口‎(相当于国际‎视力表上最‎上面一排图‎),则视力定为‎0.1;在表上还列‎出视力0.2至0.9时的逐步‎减小的图形‎。

但国际视力‎表上对这些‎相应图形的‎大小设计是‎有缺点的,如相当于0‎.2视力的图‎形比视力0‎.1的图形小‎1/2,而相当于视‎力1.0的图形只‎比视力为0‎.9时的图形‎小了1/9。

这种表示视‎力方法显然‎不利于临床‎上表示视力‎的改善程度‎,例如由原来‎0.9的视力改‎善为1.0较容易,但由0.1的视力改‎善为0.2却较难,虽然视力都‎增加了0.1,但其真正改‎善的程度并‎不一样。

(一)视力表的设‎计及种类国际标准视‎力表1.0的标准为‎可看见1’角空间变化‎的试标的视‎力,不论是远视‎力表,还是近视力‎表,它们1.0视力的试‎标都是按照‎1’角的标准设‎计的(图3-1)。

1.视力的表示‎方法视力计算公‎式为V=d/D,V为视力,d为实际看‎见某试标的‎距离,D为正常眼‎应当能看见‎该试标的距‎离。

我国一般采‎用小数表示‎法。

如国际标准‎视力表上1‎.0及0.1行试标分‎别为5m及‎50m 处检‎测1’角的试标。

如果在5m‎处才能看清‎50m处的‎试标,代入上述公‎式,其视力=5m/50m=0.1。

有些国家不‎采用小数表‎示法,而是直接按‎上述公式的‎分数表示。

将视力置于‎6m(或20英尺‎)处,其视力记录‎为6/6、6/12、6/30、6/60,或20/20、20/40、20/100、20/200等等‎,计算为小数‎分别为1.0、0.5、0.2、0.1等。

远视力检查

远视力检查

一、视力的检查视力,指视网膜感受光线刺激的敏锐程度,表现为在一定距离内辨别物体的能力,又叫视敏度。

根据视网膜的感光区域将视力分为中心视力和周边视力。

中心视力是指视网膜黄斑中央凹的视力。

周边视力是指黄斑中央凹周围部的视力。

根据眼的调节状态将视力分为远视力与近视力0 5 m或5 m以外的视力叫远视力,30cm以内的视力称近视力。

理论上讲.一个人的远视力与近视力是相等的。

通常,人们所说的视力是指中心视力的远视力。

(一)国际标准视力表1.检查方法(1)视力表应悬挂在对窗的地方,必要时可用人工照明。

(2)视力表悬挂高度应使1。

0行视标与被检眼在同一水平。

(3)被检者坐或站在视力表前5m距离的地方。

如空间太小可在视力表对面2.Sm处安放一平面镜,被检者背靠视力表坐下,注视镜内所反映的视力表。

(4)一一般先检查右眼.再检查左眼,然后检查双眼。

(5)自上而下顺序读表的符号,每一行答对半数即转入下一行,直到不能辨认的一行为止,前一行则代表被测者的视力。

(6)视力不及0. 3者,用适当的镜片矫正后再检查其视力,或用针孔镜测其视力。

2.记录方法(1)如被检眼能看清表上第10行的全部视标,视力为1.0,即视力已达到正常标准。

不足1.0者为非正常视力。

如被检眼能看清表上第1 0行全部视标(1.0行),同时也能辨认第11行(1.2行)半数以下的视标,视力为1.0强,记为1.0'1-。

如能辨认第1 1行半数以上的视标,视力为1.2弱_记为1. 2-。

如此类推。

(2)如第1行(0.1行)最大符号不能辨认,嘱被检查者逐渐走近视力表方向,直到能辨认出第1行最大符号时为止,此时的视力按公式计算:视力=0.1×被检眼与视力表之间的距离(m)/50例如,距离3 m处才能辨认清最大符号视力=0.1×3/5=0.06 。

每接近视力表1mI的距离,视力减低0.02.(3)如视力低于0.01,即在0.5m处仍不能辨认第1行符号,令被检者背光而坐,检查者将手指伸开,指间距离略同指宽,置于被检者眼前.让其辨认手指数。

我们熟悉的国际通用的视力表就是用来检查视力

我们熟悉的国际通用的视力表就是用来检查视力

我们熟悉的国际通用的视力表就是用来检查视力(视敏度)的,其基本原理是,当人眼能看清5m远处的一个圆形的缺口或E字形上的开口(缺口或开口的距离为1.5mm)的方向时,按简化眼计算,此缺口在视网膜像中的距离约为5μm,说明此眼视力正常,定为1.0;同时也可以算出,当物像为5μm时,由光路形成的两个三角形的对顶角即视角约相当于1分度(即1');因此,如果受试者在视角为10分度时才能看清相应增大了的视力表上标准图形的缺口(相当于国际视力表上最上面一排图),则视力定为0.1;在表上还列出视力0.2至0.9时的逐步减小的图形。

但国际视力表上对这些相应图形的大小设计是有缺点的,如相当于0.2视力的图形比视力0.1的图形小1/2,而相当于视力1.0的图形只比视力为0.9时的图形小了1/9。

这种表示视力方法显然不利于临床上表示视力的改善程度,例如由原来0.9的视力改善为1.0较容易,但由0.1的视力改善为0.2却较难,虽然视力都增加了0.1,但其真正改善的程度并不一样。

(一)视力表的设计及种类国际标准视力表1.0的标准为可看见1’角空间变化的试标的视力,不论是远视力表,还是近视力表,它们1.0视力的试标都是按照1’角的标准设计的(图3-1)。

1.视力的表示方法视力计算公式为V=d/D,V为视力,d为实际看见某试标的距离,D为正常眼应当能看见该试标的距离。

我国一般采用小数表示法。

如国际标准视力表上1.0及0.1行试标分别为5m及50m处检测1’角的试标。

如果在5m处才能看清50m处的试标,代入上述公式,其视力=5m/50m=0.1。

有些国家不采用小数表示法,而是直接按上述公式的分数表示。

将视力置于6m(或20英尺)处,其视力记录为6/6、6/12、6/30、6/60,或20/20、20/40、20/100、20/200等等,计算为小数分别为1.0、0.5、0.2、0.1等。

2.对数视力表过去的分数或小数视力表存在着试标增进率不均以及视力统计不科学的缺点。

各种视力表的介绍讲课稿

各种视力表的介绍讲课稿

各种视力表的介绍各种视力表的介绍视力表是用于测量视力的图表。

国内使用的视力表有:国际标准视力表、对数视力表、兰氏(Landolt)环视力表。

从功能上分有近视力表、远视力表。

视力表是根据视角的原理制定的。

所谓视角,就是外界物体的二点射入眼内相交时所引成盟角度,正常眼能看清最小物体的视角为1分视角,又称最小视角,小于此视角者,外界物体二点就无法辨认。

(1)国际标准视力表国际标准远视力表和我国徐氏设计的近视力表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普遍地使用。

国际标准视力表是以E字为视标,其笔划宽度与间隔均为1分视视角,视标E的边宽为5分视角,缺口宽度为3分视角,视标排列共12行,视标的递增率为调合集数,视力为等差级数(0.1~1.0),以小数记录。

(2)兰氏环形视力表兰氏环形视力表是采用7.5毫米正方形中有1.5毫米宽度的环,环上有1.5毫米宽的缺口,呈C字形。

标准视力以小数记录为1.0。

如视力为N,表示在5米处能看见兰氏环缺口是毫米方形中有毫米宽的缺口。

兰氏环视标按等差级数计算,增率为0.1、0.2……2.0,记录采用小数法。

(3)对数视力表对数远、近视力表是我国缪天荣在1958年提出设计的,又称5分制对数视力表。

将视力分成5个等级,视标为E字或C 字、共14行。

对数远视力表,是以5米距离测试,能辨第11行,为标准视力,记以5.0。

视标按几何级数增加,视标每增加倍,视力的对数就减小0.1。

即视力记录按算术级增减。

近视力表是用以检查调节状态下视力及测量近点距离的图表。

可了解调节力的程度,协助诊断屈光不正或眼病,近视力表除上面介绍的标准近视力表、兰氏环近视力表、对数视力表外,还有耶格(Jager)表、转盘式自带光源近视力表。

转盘或自带光源近视力表是上海市海港医院眼科在徐氏近视力表基础上,提出改进意见设计的。

有光照稳定,显示清晰,使用方便,适用范围广等优点。

(4)视力检查方法检查远视力时,检查距离为5米,视力表放置高度应以1.0(或对数视力表5.0)行视标与受检者眼平行,照明度应当合适。

视力检查要点

视力检查要点

视力检查要点1、视力检测的距离:《远视力表》与受检者之间的标准距离=5米(镜面反射视力表测试的标准距离=2.5米,但也视为5米进行计算,缩短距离乘以2,如缩短1米视为2米)。

2、检测顺序:先检测右眼,后检测左眼。

3、临床诊断:以矫正视力为准,包括角膜接触镜。

4、标准对数视力与小数记录视力的换算:5、视力值的记录:(1)视力值为受检者站在距离《远视力表》5米处,看清《远视力表》上的“标准对数视力”相对应最小视标“E”字的数值。

(2)小于远视力表极限视力:①测试方法:逐渐缩短受检者与《远视力表》之间的距离,直至看清《远视力表》上的4.0(标准对数视力)或0.1(小数记录视力)视标“E”字为止,测量受检者与《远视力表》之间的距离。

②计算方法:a.视力(小数记录视力) = 受检者与《远视力表》之间的距离÷5,然后换算为《标准对数视力》。

b.视力(标准对数视力)= 4.0(标准对数视力)/受检者与《远视力表》之间的距离/5。

(3)受检者与《远视力表》之间任何距离都不能看清视力表上“标准对数视力”相对应最大视标“E”字的检测:a.数指视力=数指/距离让受检者背光而坐,检测者开始在受检者眼前40cm处伸出五指,增大或缩小距离记录看清指数的最大距离。

可简化表述为“眼前指数”。

b.手动视力=手动/距离受检者眼前<5cm处距离仍不能看清指数时,让受检者背光而坐,检测者开始在受检者眼前40cm处晃动手指,增大或缩小距离记录看清手动的最大距离。

可简化表述为“眼前手动”。

c.光感视力:受检者眼前不能看清手动时,让受检者在暗室中检测有无光感。

d.无光感视力:6、国际卫生组织(WHO)规定两眼中较好眼的矫正视力<0.3(小数记录视力)为低视力,相当于标准对数视力<4.5;<0.05(小数记录视力)为盲,相当于标准对数视力<3.7。

视力检查标准流程

视力检查标准流程

视力检查标准流程
一、准备工作
1. 确保检查环境明亮,无直接阳光照射,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2. 检查设备:视力表、测试镜片、测试灯箱、记录本等。

3. 洗手并确保双手干净。

二、患者信息登记
1. 核对患者身份,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

2. 询问患者是否有视力问题、眼部疾病史或手术史。

3. 告知检查目的和注意事项。

三、视力表选择
1. 根据患者年龄和情况选择合适的视力表,如儿童用E字视力表,成人用C字视力表。

2. 将视力表放置在光线充足的墙上,确保视力表清晰可见。

四、初步检查
1. 让患者坐在适当的距离(通常是5米)进行初步视力检查。

2. 通过观察患者能否正确识别视力表上的符号,初步判断视力状况。

3. 记录初步检查结果。

五、详细检查
1. 根据初步检查结果,调整患者与视力表的距离,进行更精确的检查。

2. 使用测试镜片检查患者双眼的矫正视力。

3. 检查患者是否有散光、近视、远视等视力问题。

4. 记录详细检查结果。

六、检查结果记录
1. 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记录本上,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检查时间、视力状况等。

2. 将检查结果与之前的检查结果进行比较,如有变化需特别注意。

3. 对患者病情状况和自身认知情况进行了解。

4. 对检查结果的准确性进行核对并确认,避免出现误差。

5. 根据检查结果,对患者的病情状况和自身认知情况进行了解,为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治疗方案。

6. 提醒患者定期复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治疗眼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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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方法
数视力表,也称视力表,是一种用于检查人类视力的工具。

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是一种标准化的视力检查方法,其目的是为了确保视力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检查方法及其应用。

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也是最常用的视力检查方法之一。

这种视力表通常包括多行字母、数字、符号或图案,以逐渐减小的字体大小呈现。

被检查者需要在特定的距离内读出视力表上的字符,以确定其视力的清晰程度。

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在适当的照明条件下,将视力表放置在被检查者的前方,并确保被检查者的视力是正常的。

2. 距离测量:将被检查者放置在预定的距离内,通常是6米。

如果无法在6米的距离内进行测量,可以使用较短的距离并使用相应的修正值。

3. 指示:被检查者需要向前看,并告知检查者他们所看到的字符。

如果被检查者无法识别某个字符,则应记录下来。

4. 记录:将被检查者所看到的字符的大小记录在相应的视力表格上。

5. 重复:重复以上步骤,直到所有的字符都被检查完毕。

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方法的优点在于其简单性和标准化。

它可以被广泛应用于医疗保健、学校等领域,以检查人类视力的清晰程度。

此外,由于ISO制定了国际标准,因此这种方法也可以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进行比较。

总之,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方法是一种简单而有效的视力检查方法。

通过遵守标准化的程序,可以确保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为医疗保健和其他领域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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