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董事会章程

合集下载

医疗集团章程

医疗集团章程

医疗集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组织正式名称为“医疗集团”,以下简称“集团”。

1.2 目的:集团旨在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推动医疗科技的发展和创新,提升整体医疗水平,满足泛博患者的医疗需求。

1.3 法律地位:集团为依法注册的合法医疗机构,依法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

二、组织结构2.1 集团负责人:集团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2 部门设置:集团设立医务部、行政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以及各专科门诊、医技科室等。

2.3 人员编制:集团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各类人员,并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资格要求进行招聘。

2.4 决策机构:集团设立董事会和专家顾问团,由董事长和专家顾问共同参预集团的决策和战略规划。

三、服务内容3.1 门诊服务:集团开设各类专科门诊,提供常规的医疗诊疗服务,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康复等。

3.2 医技服务:集团设立医技科室,提供各类医学检验、影像学、放射治疗等高端医疗技术服务。

3.3 住院服务:集团设立住院部,提供住院治疗、手术、护理等综合医疗服务。

3.4 互联网医疗服务:集团积极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开展远程医疗、在线问诊、电子病历等服务,方便患者就医。

四、质量管理4.1 医疗质量:集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安全、有效、高品质的医疗服务,遵循医学伦理和专业规范,保障患者权益和安全。

4.2 质量监控:集团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风险管理,及时纠正和改进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3 人员培训:集团注重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术提升,持续提高医疗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五、经济管理5.1 财务管理:集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确保集团经济运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5.2 收费标准:集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市场价格进行收费,确保医疗服务的合理定价和公平性。

董事会和医院管理层职责分工制度

董事会和医院管理层职责分工制度

董事会和医院管理层职责分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管理体制,明确董事会和医院管理层的职责分工,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体董事和管理层成员,包含董事会成员、医院总裁、部门负责人等。

第二章董事会职责第三条董事会作为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订立医院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预算和重点决策。

第四条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对医院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医院的合规运营。

第五条董事会审议和决议医院的重点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任免医院高级管理人员;2.批准医院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3.确定医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4.审议并批准医院的重点投资、合作和并购项目;5.审议和决议医院的紧要规章制度和管理政策。

第六条董事会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董事会会议由医院董事会主席主持,由出席董事会成员参加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会职责,维护医院的利益。

第三章医院管理层职责第八条医院管理层是负责医院日常运营和管理的核心团队,包含医院总裁、副总裁、部门负责人等。

第九条医院总裁是医院管理层的负责人,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负责医院的全面管理。

第十条医院总裁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订立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推动医院的发展;2.组织和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和指示;3.监督医院各部门的工作落实,确保医院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4.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加强医院的社会责任感。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是医院管理层的紧要构成部分,负责管理和运营各自的部门。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订立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推动本部门的发展;2.组织并落实董事会和医院管理层的决策和指示;3.监督本部门的人员配备、预算使用和工作执行情况;4.搭建本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促进部门间的协作和合作。

第十三条医院管理层应当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和决策医院的紧要事项,及时转达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指示。

医院章程范本

医院章程范本

医院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医院名称为[医院名称],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旨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条本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医疗活动,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医院坚持医疗诚信,弘扬医德医风,倡导以人为本,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本医院设立董事会,负责医院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董事会成员由出资人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第五条本医院设立院长,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院长由董事会聘任,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本医院设立医疗管理部门、护理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医疗、护理和行政等事务。

第三章医务管理第七条本医院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

第八条本医院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选择,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九条本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条本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和纠纷。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护第十一条本医院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提供全面、准确的医疗信息。

第十二条本医院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为患者提供多种治疗方案供其选择。

第十三条本医院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四条本医院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本医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本医院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医院董事会所有。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名称][日期](注:以上内容为医院章程的范本,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

民营医院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医院的组织管理,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医院为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本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卫生行业规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本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确保医院管理的科学、民主和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董事会,为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负责决定医院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预算等重大事项。

第六条医院设立监事会,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七条医院设立院长,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院长由董事会任命,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感染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负责医院的专业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药品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应积极开展医疗科研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医院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医院成立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医院董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请注意,上述章程仅供参考,实际制定时应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具体调整和完善。

在正式实施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私人医院章程模板

私人医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私人医院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私人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是以非营利为目的,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名称:XX私人医院第四条医院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第五条医院法定代表人:XX第六条医院宗旨: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根本,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医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为医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医院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财务预算等。

(二)理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医院的管理和运营。

(三)院长:由理事会提名,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任命,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协助院长处理日常事务。

(五)各职能部门:包括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人事科、总务科等,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

第三章院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八条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对医院全面负责。

第九条院长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二)制定医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三)提名副院长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四)主持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五)决定医院的人事任免;(六)其他应由院长行使的职权。

第十条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具体业务。

第四章医疗服务第十一条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标准和规范,提供各类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实行分级诊疗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财务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十六条医院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民营医院章程

民营医院章程

民营医院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非企业单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民营医院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权利义务等方面的事项。

1.2 本章程适合于民营医院的所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组织结构2.1 民营医院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2.2 股东大会是民营医院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负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董事和监事。

2.3 董事会是民营医院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负责制定经营策略、决策日常事务,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2.4 监事会是民营医院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2.5 管理层由医院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医疗服务和经营管理工作。

三、股东权利与义务3.1 股东享有按比例分享民营医院的利润和决策权。

3.2 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3 股东有义务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履行投资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四、董事权利与义务4.1 董事享有参预董事会决策的权利,并有权提出决策建议。

4.2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维护民营医院的利益,履行职责,保证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3 董事应当保守民营医院的商业秘密,禁止泄露和利用相关信息谋取私利。

五、监事权利与义务5.1 监事享有监督董事会的权利,有权对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5.2 监事应当独立行使监督权,对董事会的违法行为或者失职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

5.3 监事应当保守民营医院的商业秘密,禁止泄露和利用相关信息谋取私利。

六、管理层职责6.1 管理层负责制定医院的经营策略和日常管理工作。

6.2 管理层应当合理安排医院的人员和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6.3 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保证医院的合法经营和良好运营。

七、财务管理7.1 民营医院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医疗集团章程

医疗集团章程

肇东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发挥我市卫生系统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城乡各医院的整体水平,开展城乡医院的合作,达到区域医疗资源的共享化、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服务的人文化、医疗消费的低廉化目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

由肇东市人民医院牵头,与市内城乡14家医院协定,经肇东市卫生局批准,成立肇东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第二条医疗集团的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预防、保健、康复协作为纽带,互相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互助,扩大集团知名度,提高各成员单位在群众中的声誉,拓宽服务群体,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

第三条医疗集团的性质。

在市卫生局直接领下,由牵头医院组建,领导、指导成员单位,自愿联合,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提高集团医院的整体水平,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减少重复购置,降低成本,形成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医疗资源互补,科研教学共享、利益共享,各成员单位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的集团框架,以合作形式共同构建的松散型医疗联合体。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机构的组成l、董事会董事会是医疗集团的最高议事机构,负责在区域卫生规划原则指导下,对集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讨论集团内各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并报卫生局审批;探讨集团范围内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网络的组织形式,实行以经营、管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纽带的集团合作方式;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医疗、护理、医技、预防、保健、康复质量交叉检查;组织探讨集团内部的医院改革和存在的问题;发动集团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负责集团重大事项的决策。

民营独资医院章程

民营独资医院章程

民营独资医院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民营独资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1.2 法定代表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为首席执行官(以下简称“CEO”)。

1.3 注册地址:医院的注册地址为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1.4 经营范围:医院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医疗咨询、医学研究等。

1.5 本章程的制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

二、组织架构2.1 医院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2.2 董事会:医院设立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2.3 监事会:医院设立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2.4 管理层:医院设立管理层,由CEO领导,负责医院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股权结构3.1 股东权益:医院的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医院经营利润的权益。

3.2 股东大会:医院设立股东大会,由所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是医院的最高权力机构。

3.3 股东会议:医院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议,讨论并决定重大事项,如任免董事、监事,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

四、经营管理4.1 医院的经营管理应遵循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药品采购管理等,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

4.3 医院应加强与相关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的合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拓展市场份额。

五、财务管理5.1 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

5.2 医院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3 医院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各项税费,并及时履行相关申报手续。

六、医疗服务质量管理6.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高质量。

6.2 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董事会章程范本
医院董事会章程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医院名称为“xx县医院”(以下简称为医院)。

英文名称为“xxxxxxxxxxx”。

医院以“xx”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xxx”组成的爱心图案为院徽,以“厚德、精业、奉献、创新”为院训。

第三条医院是xx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属性为事业单位,医院的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自主办医和管理,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医院地址:xx县xx镇xx路xx号。

第二章宗旨使命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医院宗旨: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救死扶伤,忠诚为维护和促进xx县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服务。

第六条医院的功能定位与使命:作为县域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的龙头,承担县级综合医院应有的职能。

一是为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二是推广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三是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四是与城市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五是承担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六是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医院的服务形式及范围:
㈠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提供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骨科、肿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科、中医科、麻醉、检验、病理、医学影像、远程医疗等基本诊疗服务;主要从事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的救治和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转诊。

㈡承担县域医疗卫生中心的任务,接受城市三级医院支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㈢承担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干部保健等工作,以及医疗援外、医疗扶贫、义务诊疗等公益性活动或其他政府指令性任务。

㈣开展医学科研活动,发展医学重点学科。

与境内外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调查研究,以临床为主,开展实验研究、医技研究、护理研究、医院管理研究,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

㈤承担医学院校实习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并承担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和本县全科医师临床培训任务。

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拓展诊疗服务范围。

第三章服务对象及管理
第八条医院的服务对象
㈠优先满足本县人民群众(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合作医疗对象)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㈡为政府指定的医疗救助对象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
㈢为全县干部保健对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㈣立足xx,辐射周边区域需求人群,为其提供诊疗服务。

第九条医院服务对象的管理
㈠实行主诊医生负责制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㈢推行优化流程、预防为主的治未病式健康管理服务;
㈣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㈤实行“无假日”门诊制度,保障急诊急救工作24 小时运转;
㈥其它有利于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其他服务模式。

第十条服务对象的权利与责任
㈠有权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
㈡保有自己的健康隐私权;
㈢享有便利获得自己健康状况信息的权利;
㈣有责任提供真实的健康数据和疾病史,为医疗决策提供依据;
㈤有责任按照医院的导引和流程要求接受医疗健康管理服务;
㈥有责任为医疗服务提供医疗保险付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付费。

第四章医院员工
第十二条医院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所有在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协议。

第十三条以院长为代表的医院管理层岗位名额和工资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固定工资和绩效目标考核为基础的年薪制;其它岗位实行岗位工资制和绩效工作制。

第十四条医院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制定各职系各级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指标,建立以服务质量和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绩效评估体系,进行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制定科室量化考核指标,并与科室绩效工资总额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工续聘、解聘、奖惩以及确定薪酬待遇的依据。

第十五条根据编内、外不同对象,医院员工相应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六条按国家制度和法规以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要求,规范医生执业行为。

医疗临床一线的临床医师应购买医疗风险责任险,以规避医疗风险。

医院为一线临床人员统一提供医疗风险责任险。

第十七条医院人员实行“去行政化”管理。

本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到医院后,按照医院的人事制度管理。

第十九条医院依法聘用、解聘、晋升、奖惩员工应当征求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并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组织架构
第二十条医院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医院独立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社会责任。

第二十一条医院设立董事会、医院管理层和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成员的基本条件、董事会成员的产生、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长职权、董事职权等按《xx县医院董事会章程》执行。

董事会负责行使医院重大事项决策权。

医院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医院顾问委员会和县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决策提供顾问建议和专家咨询。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的组成和产生、监事会成员、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按《xx县医院董事会章程》执行。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医院管理层成员的职务行为。

第二十四条医院管理层负责运营管理,并按照本章程对医院实施管理。

第六章医院管理层
第二十五条医院管理层由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及院长助理等组成,逐步推行职业化。

第二十六条由院长任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医院管理层全部成员经董事会通过后聘任,任期为5年,经董事会同意,可以连任。

医院管理层是医院的执行层,负责医院内部事务的决策管理,行使医院经营管理事权。

医院管理层的职能:
㈠起草医院发展规划、运行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拟定医院内部运行架构;
㈢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医院党总支部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实施意见,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㈣保障医院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质、增值。

第二十八条院长的职责:
㈠主持医院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召集和主持医院管理层会议,对医院经营管理事务有决策和监督权;
㈣组织实施医院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规范;
㈤指导和监督副院长在分管领域的管理工作;
㈦代表医院处理对外事务;
㈧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二十九条副院长的职责:
副院长对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别分管临床医疗、医技,院感、护理,科研、教学,行政和后勤保障、干部保健等工作。

第三十条医院管理层实行院务工作会议制度:
㈢在医院管理层会议上,成员具有平等的质询权、发言权和表决权,必须维护医院的利益,不得泄漏医院的秘密;在行使职权时,如违反医院规定,给医院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医院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术评议、审议和学术决策咨询机构。

学术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组成成员由院长与各专业科室学科带头人协商产生,其中不担任院级行政职务的高级职称医务人员代表所占比例应当多于二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医院运作架构:医院设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院感科、保健科、财务科、审计科、总务科、设备科、信息科、医保办、客患服务部、保卫科等职能科,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医科、康复科、理疗科、急诊医学科、感染科、麻醉科等14个临床科室和药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超声、心电图、内窥镜诊疗、病理、高压氧治疗、消毒供应、健康体检等12个医技辅助科室。

第三十三条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确定医疗教学、学术科研、行政管理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