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和休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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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请销假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固定劳动合同员工和临时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出来,并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实施。

四、名称本制度名称为《请销假管理制度》。

五、内容1.请假管理(1)员工如需请假,应在请假日前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

(2)部门负责人收到请假申请后,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及时告知员工审批结果。

(3)员工获得审批通过后,应在请假当天前自行交接好工作,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离开。

(4)员工应在请假期间如实记录请假事由,并在请假结束后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2.销假管理(1)员工应在请假期满后的第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提出销假申请。

(2)部门负责人收到销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核,并确定员工何时归岗。

(3)员工销假后,应如实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进展等情况,并迅速投入工作中。

3.违规处理(1)未经批准而离岗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将受到口头警告、记过、降职乃至开除等处罚。

(2)伪造请销假记录者,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责任主体本制度的实行单位为公司。

七、执行程序本制度立即实施,各部门应按照规定认真执行,并及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八、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对屡教不改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九、法律依据本制度制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销假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企业内部的请假及销假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针对请假及销假行为的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休假与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休假与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休假与请假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员工的休假与请假事项,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休假与请假的定义:休假是指员工依法享有的、经单位批准的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请假是指员工在工作日因病、事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原因,申请暂时不参加工作的事项。

第四条休假与请假管理的宗旨:本制度的宗旨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同时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休假管理第五条法定节假日的休假事项: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得违反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规定强制员工工作。

第六条年度带薪休假的安排:员工在完成一年的工作后,按照公司的规定享有带薪年假,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和职务等级而定,具体安排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并安排。

第七条休假的申请与审批:员工在享有休假的时候,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休假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及时向职务安排者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八条休假期间的工资与福利待遇:员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同时拥有休息补贴和其他相关福利。

休假期间不计入工作年限和绩效考核。

第九条休假期间的纪律约束:员工在休假期间,应当绝对遵守公司的相关纪律规定,不得违规在外兼职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十章请假管理第十一条病假的安排:员工若因病需请假,需向直接上级提交书面的病假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权对病假进行审查,涉及隐私的信息会严格保密。

第十二条事假的安排:员工若因私事需请假,需向直接上级提交书面的事假申请,并注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

在请假事由充分合理的情况下,应当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第十三条产假、婚假、丧假的安排:员工若因产假、婚假、丧假等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

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

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篇1国家规定的请假工资算法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

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4、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5、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6、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一般为5至15天。

2024年劳动法对请假规定篇2一、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修订)》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请各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请假制度。

禁止电话请假或稍假条。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送交医院办公室。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经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签字,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院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院分管领导审批;院班子成员请假须经院长审批。

(二)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在假期满后不能按时返回的,事后必须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按当天工资的5倍处罚;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当月工资、补助、奖金等一律扣除不发放。

(三)月公休假按4天计,集中在周六、周日,不允许累计攒假。

各科室主任自行安排本科工作人员休假。

周内1—5无特殊、重大事情不允许休假、请假,请假者按日工资2倍予以扣除。

月公休假不满4天者,每少休一天补助一天日工资。

请假期间无公休假。

每月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经财务科与办公室核实后,按照规定计算出应当扣除(或增加)工资部分,在发放时予以扣除(或增加)。

(四)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委会。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篇2一、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总经理。

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不影响福利、工资。

二、请假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1.病假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6个月为限。

公司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有效地规范公司员工的请假休假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降低请假休假对公司工作的影响,本文介绍公司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规定。

申请请假请假前的准备工作员工在申请请假前,应当积极配合领导安排及工作计划,确保工作任务得到妥善处理。

请假期间,应当有人代替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请假类型1.年休假:在入职满一年后,员工可以享受公司的带薪年休假。

员工需要提前计划,并在请假开始前7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的年休假证明。

2.病假:员工因生病不能工作时,可以提出病假申请。

员工需提交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并在请假开始前尽可能早地通知主管领导,以确保工作任务得到妥善安排。

3.事假: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可以提出事假申请。

员工需在请假开始前尽可能早地通知主管领导,并提供有效的事假证明。

4.公休假: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强制休息日可以享受公休假。

员工需根据公司规定,提前申请,并经相应主管批准。

请假流程1.提交请假申请:员工应于请假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其主管领导递交请假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请假天数及请假期间工作安排等信息。

2.部门审批:主管领导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部门审批环节不得存在任何的违反规定和保护求实情况的情形。

3.人力资源部审核:HR应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员工发送请假结果通知。

4.申请结果通知:部门主管将请假结果通知给员工,并在其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

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请假或超出请假期限未到岗的员工,一经发现将按照如下处理:1.未经批准请假的员工,可能面临扣除相应工资或停职等处理。

2.擅自请假的员工,需出具有效证明,如证明不能履行工作任务的原因等,否则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超出请假期限未到岗的员工,可能因此面临受到警告、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1.请假需以公司系统为准,以电子请假申请表为准。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四篇)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四篇)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员工休假和请销假是企业内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影响着员工的工作情绪和效率,同时也需要合理安排和管理。

下面是一个示例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休假类型:- 年假:根据员工工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假期政策确定。

- 病假:员工身体不适时可以请假,需要提供医生的证明。

- 事假:员工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如参加婚丧嫁娶等,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

- 调休:员工可以将年假余额用于调整工作时间,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

2. 请销假流程:- 请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时间、事由和联系方式。

- 主管审批:上级主管需要根据员工的请假申请和工作情况做出审批决定,并告知员工是否批准。

- 销假申请:员工需要在请假结束后及时向上级主管提出销假申请,并说明实际请假天数。

- 主管确认:上级主管需要确认员工请假天数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 休假制度管理:- 员工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休假申请,并尽量避免在重要项目或关键时期请假。

-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和绩效情况,制定年假的使用规则,并定期进行假期结余调整。

- 公司可以采取轮流休假或者分批休假的方式,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 员工休假期间可以安排替代人员或者分担工作负担,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违规处理:- 如果员工违反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或擅自缺勤,公司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警告、罚款或者停职处罚。

- 违反请销假制度严重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以上是一个示例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企业还应该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员工普及休假和请销假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合规意识。

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二)根据集团下发的《员工休假和请销假(暂行)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现将我厂员工休假和请销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如下:一、关于轮休及假别规定1、轮休及法定节假日1.1、每月可轮休的天数为四天。

请假休假企业管理工作制度

请假休假企业管理工作制度

请假休假企业管理工作制度请假休假企业管理工作制度7篇拟起请假休假企业管理工作制度来就毫无头绪?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 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请假休假企业管理工作制度,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请假休假企业管理工作制度篇11、员工每周带薪休假一天:公司总部:每周六、周日串休各销售部:依照实际工作情况每周安排串休一天(销售部门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 2、调整:根据公司需要,有活动及相关变动时,员工有义务更改休息时间,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串休,串休于两个月之内(下个月月末之前)串休完毕,期限内未串休完的,不再顺延补串;不得连续两天或连续两天以上串休。

3、有薪节假日员工可根据公司的公告享有有薪节假日。

所有假日执行公司根据部门及现场实际情况各自安排的休假标准。

4、集体活动公司举办各类集体活动,每位员工都应积极响应公司各项安排及号召,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

5、病事假:(1)员工病事假,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中请请假程序,经逐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2)无极特殊情况,员工病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上申请,特殊情况当天请假的,须提前两小时以上。

(3)员工在病事假期间扣除相应的工资。

无特殊情况公司另作安排以外,不得将工抵假(本月请病事假,不可以近期或远期的多出勤天数抵平休假天数)。

(4)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日扣发三日工资及相应的补助,累计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发相应的工资。

(5)请假工资的计算(扣):(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驻外补助+车补+话补)÷30×病(事)假天数(6)请假必须即时上交请假条,无假条者按旷工处理,后补无效。

6、婚假:(1)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员工,结婚时方可申请婚假。

(2)申请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办理请假和交接手续后方可休假。

(3)婚假为三天,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婚假可增至七天。

公司请假休假管理制度(7篇)

公司请假休假管理制度(7篇)

公司请假休假管理制度(7篇)公司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请假程序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行政部人事组,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一) 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当日工资标准扣除;(二) 病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三) 工伤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但不超过保险公司最高保险限额6000元。

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四) 婚假:正式员工凭结婚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五) 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六)产假:公司正式员工凭生育证明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七)矿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并罚款100元。

第四章请假规定一、事先因特殊情况的确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经理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3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三)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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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和休假管理规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二)每星期日
(三)其它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晚婚假加11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它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三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
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

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能够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

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它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
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

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

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

服务5年以上未满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安排特别休假日期。

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份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可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劳动法产假规定
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子女时有必要的物资条件和基础,同时也为了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中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在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方面构筑了较为完善和系统的保护体系。

女职工最为担心的是因生育而失去工作,现实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因害怕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增加企业成本而在劳动合同和内部的规章制度中不合理规定:女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得怀孕、生育或者在本企业工作几年后方可申请生育。

针对这种情况,《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在第二十九条中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原劳动部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均规定: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怀孕期间妇女生理发生较大的变化,身体负担较重,为保护母婴健康,进而提高全民族素质,《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劳动。

对于怀孕7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还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如果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
假。

为保证妇女在生育后得到良好的休息和休养,《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产前休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在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生育保险的情况下,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生育保险,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1988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正常产假期间照发女职工工资。

为了使婴儿得到正常哺乳,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它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当前部分企业有法不依,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现象相当多见,要想从根源上的杜绝此类情况,尚有赖于切实全面执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广泛建立和参加社会生育保险,使生育费用社会化,从而减轻企业负担。

女职工也要学会应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权益遭到侵害时,既能够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也能够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向当地劳动检察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天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中对于女职工来说,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利用国家行政执法权保护自己,较为便捷和经济。

第一节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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