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控制性指标

工业用地控制性指标
工业用地控制性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三、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与本控制指标共同使用。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四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指标。具体如下: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六、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城市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

八、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表1: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公顷

地区分类行业代码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七类

第一、

二、三、

四等

第五、

六等

第七、

八等

第九、

十等

第十

一、十

二等

第十

三、十

四等

第十

五等

13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4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5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6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7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8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9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20 ≥1350≥1080≥780≥540≥450≥405≥380

21 ≥1575≥1260≥915≥630≥525≥480≥380

22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23 ≥2250≥1800≥1305≥900≥750≥675≥380

24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25 ≥2250≥1800≥1305≥900≥750≥675≥380

26 ≥2250≥1800≥1305≥900≥750≥675≥380

27 ≥3375≥2700≥1965≥1350≥1125≥1020≥380

注:城市等别划分见附件2。

表2

容积率控制指标

附件1:

控制指标应用说明

一、指标应用

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附件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城市等别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49号)有关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等别划分的规定执行(详

见附件2);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02)执行(详见附件3)。

二、指标解释

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

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

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附件2:

城市等别划分(略)

十二等:

湖北:安陆市汉川市宜昌市夷陵区枝江市宜都市当阳市广水市恩施市

附件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本控制指标仅列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02)的分类目录,详细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02)。

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做;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

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311310谷物磨制

1321320饲料加工

133植物油加工

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1332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1341340制糖

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1畜禽屠宰

1352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指主要以各种畜、禽肉为原料加了成熟肉制品,以及畜、禽副产品的加工活动。

136水产品加工

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

1362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1363水产饲料制造

1364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

1369其他水产品加工

137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1392豆制品制造

1393蛋品加工

1399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

14食品制造业

141焙烤食品制造

1411糕点、面包制造

1419饼干及其他培烤食品制造

142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

1422蜜饯制作

143方便食品制造

1431米、面制品制造

1432速冻食品制造

1439方便面及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441440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145罐头制造

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

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

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1459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146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1味精制造

1462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的制造

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9其他食品制造

1491营养、保健食品制造

1492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1493盐加工

1494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499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

15饮料制造业

1511510酒精制造

152酒的制造

1521白酒制造

1522啤酒制造

1523黄酒制造

1524葡萄酒制造

1529其他酒制造

153软饮料制造

1531碳酸饮料制造

1532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1533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53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1535固体饮料制造

1539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1541540精制茶加工

16烟草制品业

1611610烟叶复烤

1621620卷烟制造

1691690其他烟草制品加工

17纺织业

17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1棉、化纤纺织加工

1712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17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1721毛条加工

1722毛纺织

1723毛染整精加工

1731730麻纺织

174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1741缫丝加工

1742绢纺和丝织加工

1743丝印染精加工

175纺织制成品制造

1751棉及化纤制品制造

1752毛制品制造

1753麻制品制造

1754丝制品制造

1755绳、索、缆的制造

1756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757无纺布制造

1759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176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1761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2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3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769其他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811810纺织服装制造

1821820纺织面料鞋的制造

1831830制帽

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911910皮革鞣制加工

192皮革制品制造

1921皮鞋制造

1922皮革服装制造

1923皮箱、包(袋)制造

1924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193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1毛皮鞣制加工

1932毛皮服装加工

1939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194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41羽毛(绒)加工

1942羽毛(绒)制品加工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1锯材、木片加工

2011锯材加工

2012木片加工

202人造板制造

2021胶合板制造

2022纤维板制造

2023刨花板制造

2029其他人造板、材制造

203木制品制造

2031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2032木容器制造

2039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2042040竹、藤、棕、草制品制造21家具制造业

2112110木质家具制造

2122120竹、藤家具制造2132130金属家具制造

2142140塑料家具制造

2192190其他家具制造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212210纸浆制造

222造纸

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2222手工纸制造

2223加工纸制造

223纸制品制造

2231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

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31印刷

2311书、报、刊印刷

2312本册印制

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2322320装订及其他印刷服务活动2332330记录媒介的复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41文化用品制造

2411文具制造

2412笔的制造

2413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2414墨水、墨汁制造

2419其他文化用品制造

242体育用品制造

2421球类制造

2422体育器材及配件制造

2423训练健身器材制造

2424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242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243乐器制造

2431中乐器制造

2432西乐器制造

2433电子乐器制造

2439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2442440玩具制造

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2451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2452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51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

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512人造原油生产

2522520炼焦

2532530核燃料加工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1无机酸制造

2612无机碱制造

2613无机盐制造

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

262肥料制造

2621氮肥制造

2622磷肥制造

2623钾肥制造

2624复混肥料制造

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629其他肥料制造

263农药制造

2631化学农药制造

26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1涂料制造

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3颜料制造

2644染料制造

2645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265合成材料制造

2651初级形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652合成橡胶制造

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

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664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2665信息化学品制造

2666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2667动物胶制造

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71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2672化妆品制造

2673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74香料、香精制造

2679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医药制造业

2712710化学药品原药制造

272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32730中药饮片加工

2742740中成药制造

2752750兽用药品制造

2762760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277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11化纤浆粕制造

281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282合成纤维制造

2821锦纶纤维制造

2822涤纶纤维制造

2823腈纶纤维制造

2824维纶纤维制造

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29橡胶制品业

291轮胎制造

2911车辆、飞机及工程机械轮胎制造

2912力车胎制造

2913轮胎翻新加工

2922920橡胶板、管、带的制造2932930橡胶零件制造

2942940再生橡胶制造

2952950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2962960橡胶靴鞋制造

2992990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30塑料制品业

3013010塑料薄膜制造

3023020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3033030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3043040泡沫塑料制造

3053050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3063060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3073070塑料零件制造

308日用塑料制造

3081塑料鞋制造

3082日用塑料杂品制造

3093090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1非全属矿物制品业

311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

3111水泥制造

3112石灰和石膏制造

3I2水泥及石膏制品制造

3121水泥制品制造

3122砼结构构件制造

3123石棉水泥制品制造

3124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3129其他水泥制品制造

313砖瓦、石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31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3132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3133建筑用石加工

3134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3135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31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314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3141平板玻璃制造

3142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3143光学玻璃制造

3144玻璃仪器制造

3145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3146玻璃保温容器制造

3147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314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14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315陶瓷制品制造

315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3152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3153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3159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316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3161石棉制品制造

3162云母制品制造

316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31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1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3199其他非金用矿物制品制造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213210炼铁

3223220炼钢

3233230钢压延加工

3243240铁合金冶炼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311铜冶炼

3312铅锌冶炼

3313镍铬冶炼

3314锡冶炼

3315锑冶炼

3316铝冶炼

3317镁冶炼

3319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32贵金属冶炼

3321金冶炼

3322银冶炼

3329其他贵金属冶炼

33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331钨钢冶炼

3332稀土金属冶炼

3339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33433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3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351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352贵金属压延加工

3353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

34金属制品业

34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411金属结构制造

3412金属门窗制造

342金属工具制造

3421切削工具制造

3422手工具制造

3423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

3424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

3429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34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431集装箱制造

3432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3433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4434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

34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51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34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3453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3459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47搪瓷制品制造

3471工业生产配套用搪瓷制品制造

3472搪瓷卫生洁具制造

3479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348不锈钢及类似日用金属制品制造3481金属制厨房调理及卫生器具制造

3482金属制厨用器皿及餐具制造

3489其他日用金属制品制造

349他金属制品制造

3491铸币及贵金属制实验室用品制造

3499其他未列明的金属制品制造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51锅炉及原动机制造

3511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35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3513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3514水轮机及辅机制造

3519其他原动机制造

35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521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3522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3523铸造机械制造

3524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3525机床附件制造

35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533530起重运输设备制造

35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35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35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3543阀门和旋塞的制造

3544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355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3551轴承制造

3552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3563560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357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3571风机、风扇制造

3572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3573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3574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

3575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

3576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3577衡器制造

357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358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

3581金属密封件制造

3582紧固件、弹簧制造

3583机械零部件加工及设备修理

35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359金属铸、锻加工

3591钢铁铸件制造

3592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61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611采矿、采石设备制造

3612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3613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3614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

3615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36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621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22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3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24木材加工机械制造

3625模具制造

3629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3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631食品、饮料、烟草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33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印刷、制药、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1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

3642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3643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

36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3645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46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649其他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65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51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3652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53缝纫机械制造

3659其他服装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6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661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662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3663武器弹药制造

3669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6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3671拖拉机制造

3672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3673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

3674畜牧机械制造

3675渔业机械制造

36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3679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及机械修理36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6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3682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3683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制造

3684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3685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

3686假肢、人工器官及植(介)入器械制造

36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369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691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

3692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

3693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

3694商业、饮食、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

3695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3697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

36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7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711铁路机车车辆及动车组制造

3712工矿有轨专用车辆制造

3713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

3714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3719其他铁路设备制造及设备修理372汽车制造

3721汽车整车制造

3722改装汽车制造

3723电车制造

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726汽车修理

373摩托车制造

3731摩托车整车制造

373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74自行车制造

3741脚踏自行车及残疾人座车制造

3742助动自行车制造

375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

3751金属船舶制造

3752非金属船舶制造

3753娱乐船和运动船的建造和修理

3754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3755船舶修理及拆船

3759航标器材及其他浮动装置的制造376航空航天器制造

3761飞机制造及修理

3762航天器制造

3769其他飞行器制造

379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3791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制造

3792交通管理用金属标志及设施制造

3799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91电机制造

3911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3912电动机制造

3919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

39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921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3922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

39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3924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39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39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931电线电缆制造

3932光纤、光缆制造

3933绝缘制品制造

3939其他电工器材制造

3943940电池制造

39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951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3952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3953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

3954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3955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3956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

3957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3959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96非家用器具制造

3961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的器具制造

3969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97照明器具制造

3971电光源制造

3972照明灯具制造

3979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39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991车辆专用照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3999其他未列明的电气机械制造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1通信设备制造

4011通信传输设备制造

4012通信交换设备制造

4013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4014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制造

4019其他通信设备制造

4024020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40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403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4032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4039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404电子计算机制造

4041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

4042计算机网络设备制造

4043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

405电子器件制造

4051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405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4053集成电路制造

4059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406电子元件制造

4061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4062印制电路板制造

407家用视听设备制造

4071家用影视设备制造

4072家用音响设备制造

40940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1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4111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4112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4113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

4114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4115试验机制造

4119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412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1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2汽车及其他用计数仪表制造

4123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4124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4125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4126教学专用仪器制造

4127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4128电于测量仪器制造

4129其他专用仪器制造

4134130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414光学仪器及眼镜制造

4141光学仪器制造

4142眼镜制造

415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4151电影机械制造

4152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4153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4154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4155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

4159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4194190其他仪器仪表的制造及修理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21工艺美术品制造

4211雕塑工艺品制造

4212金属工艺品制造

4213漆器工艺品制造

4214花画工艺品制造

4215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4216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4217地毯、挂毯制造

4218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的制造

4219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

422日用杂品制造

4221制镜及类似品加工

4222鬃毛加工、制刷及清扫工具的制造

422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4234230煤制品制造

4244240核辐射加工

4294290其他未列明的制造业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4314310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43243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技术文件 1.1基础资料汇编(对编制区现状情况的资料汇总和分析评价) 1.1.1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1.1.2 自然环境(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 1.1.3 人口状况(人口空间分布、居住结构、居住密度) 1.1.4 土地利用现状(详细汇总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权属情况,列出“现状用地汇总表”) 1.1.4.1 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现状 1.1.4.2 已拨划或出让用地的征地权属情况 1.1.4.3 已批准的设计要点情况 1.1.5 建筑物状况(编制区建筑物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与合法性等) 1.1.6 道路交通现状(等级系统、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1.1.7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对现状进行分析)1.1.8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分布、规模、用地面积及管网等级和分布,并对现状进行分析)1.1.9 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编制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 1.1.10环境保护现状(编制区主要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指标,并对环境保护状况分析)1.1.11其它 1.2说明书 1.2.1 前言(说明控规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规划的委托和编制过程等) 1.2.2 规划依据与原则(说明依据与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划和其它依据,控规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等) 1.2.3 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简述编制区自然、历史和现状特点,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并提出相应规划对策) 1.2.4 规划目标(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编制区发展条件,确定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并预测编制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1.2.5 用地布局(分析影响编制区用地布局结构与功能组织的重大因素,阐述用地布局与功能组织的基本思路及规划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列出“规划用地汇总表”) 1.2.6 地块划分(分析评价影响编制区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按照4.2.3、5.2.3规定)的要素,明确地块划分(包括细分)的依据和原则,确定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的方法和结果 1.2.7 地块控制(按照规划控制的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编制区的各地块建设用地性质和建设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有关要求详见4.2.4、4.2.5、5.2.4、5.2.5),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

工业用地控制性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三、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与本控制指标共同使用。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四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指标。具体如下: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六、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城市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 八、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表1: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公顷 地区分类行业代码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七类 市 县 等 别 第一、 二、三、 四等 第五、 六等 第七、 八等 第九、 十等 第十 一、十 二等 第十 三、十 四等 第十 五等 13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4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5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6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17 ≥1680≥1350≥975≥675≥570≥510≥380

工业用地控制指标)

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本控制指标仅列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 4754--2002)的分类目录,详细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 4754--2002)。 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做;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 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 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1 1310 谷物磨制 132 1320 饲料加工 133 植物油加工 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 1332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134 1340 制糖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1 畜禽屠宰 1352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指主要以各种畜、禽肉为原料加了成熟肉制品,以及畜、禽副产品的加工活动。

136 水产品加工 1361 水产品冷冻加工 1362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3 水产饲料制造 1364 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 1369 其他水产品加工 137 1370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1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1392 豆制品制造 1393 蛋品加工 1399 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14 食品制造业 141 焙烤食品制造 1411 糕点、面包制造 1419 饼干及其他培烤食品制造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21 糖果、巧克力制造 1422 蜜饯制作 143 方便食品制造 1431 米、面制品制造 1432 速冻食品制造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摘? 要】简要回顾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的历程,提出了控制指标的确定是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简单介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组成,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控制指标的一般确定方法,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的几项调整要求较多的控制指标(如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等),最后就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四项控制指标的确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区域分析? 建筑高度控制指标? 集中绿地率? 上限与下限控制 1.引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城市规划层次,其技术框架参考了美国的“区划”。它近20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形体示意阶段、控制指标抽象阶段和目前相对完整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强度为重点,它的特点是侧重于运用指标体系体现规划意图,直接服务于城市规划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和最重要依据,是城市政府积极引导市场,实现建设目标的最直接手段。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在工作中,甚至出现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有关指标就面临更改的强烈要求。而且,当前控规编制中的突出矛盾是控制有余,引导不足。过分强调控制作用,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和形势瞬息万变的实际,显得缺乏灵活性。如何合理的确定控制指标以引导和控制城市合理建设发展,已成为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大难题。 2.控制指标的确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核心是在准确的土地使用空间组织的基础上,具体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两项控制,制定定性、定量的控制要求。其具体工作是:确定各项用地使用强度、人口密度、建筑的建造量、高度等,这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都由控制指标来表达。 目前,常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可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种。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建构和几个重要指标的引入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建构和几个重要指标的引入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确定的规划层次之一,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同属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如何实现控制,既实现政府的城市建设目标,引导城市建设发展,又不至于成为被动控制和消极控制,已经成为当前控规的一大难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在工作中甚至出现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有关指标就面临更改的强烈要求。而且,当前控规编制中的突出矛盾是控制有余引导不足。过分强调控制作用,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和形势瞬息万变的实际,显得缺乏灵活性。特别是在控规编制的核心——指标体系确定中存在很多问题。 1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与存在问题1.1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任何城市建设活动,其构成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设施配套、建筑建造、行为活动四个方面。 1、土地使用 (1)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作出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的相容性、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 (2)环境容量控制是为了保证城市良好的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绿地率等。 2、设施配套 设施配套是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保证,即对建设用地内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提出定量配置要求。公共设施配套包括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设施和商业服务业等配置要 求。市政设施配套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及市政公用设施容量规定,如给水量、排水量、用电量、通讯等。设施配套控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作出规定。 3、建筑建造 (1)建筑建造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群体关系作出必要的技术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等,还包括消防、抗震、卫生、安全防护、防洪及其他方面的专业要求。 (2)城市设计引导是依照美学和空间艺术处理原则,从建筑单体环境和建筑群体环境两个层面对建筑设计和建筑建造提出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 4、行为活动控制 行为活动控制是从外部环境要求出发,对建设项目就交通活动和环境保护两方面提出控制规定。其控制内容为交通出入口方位、数量,规定允许出入口方向和数量交通运行组织规定地块内允许通过的车辆类型,以及地块内停车泊位数量和交通组织,装卸场地规定装卸场地位置和面积。环境保护的控制通过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1.2 规划控制方式 针对不同用地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采用多手段的控制方式。控制方式主要有: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城市设计引导。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什么是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 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和《医院工作质量管理考核》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科工作实际,制定以下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指标: 1、调剂工作:各项工作均符合要求 (1)门诊处方总数复核率100%. (2)门诊处方合格率≥95%(抽查100 张处方)。 (3)住院处方复核率90%,处方双签字率90%。 (4)药房划价准确率>98%,误差处方平均金额<0.10。 (5)发药出门差错率<1/10000。 (6)中药饮品误差±5%。 (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严格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8)无伪劣药品和”四无”药品(厂牌、国家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 (9)建立各种管理制度。 (10)药品质量严格把关,标签、标识清晰。 (11)抗菌药的金额占总药品金额的20%以下。抗菌药使用率:住院≤60%、门急诊≤40%;普通门诊≤20%,每月通报促使临床持续性改进。(12)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45%。 2、药库管理指标

(1)主渠道进药,常规药品满足临床需求。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的物价政策。 (2)严格执行采购、验收、保管管理制度,无伪劣药品及“四无”药品。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严格按特殊药品管理执行。 (4)药品供应满足率>96%,中药院内配合率>90%。 (5)每季盘点帐物相符、自查盘点更正后达100%合格。 (6)药品储存合理,药品完好率100%,中药饮片95%。 (7)月报有效期药品预警。 3.临床药学室 (1)协助处理科务工作并做好记录。 (2)做好科室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3)每月编辑一份药讯,季度编辑药学学报。 (4)做好药品知识的宣传工作。 (5)收集药品器材不良反应监察报告,每季一小结,每年一总结。 (6)收集药学情报资料做好药学咨询。 (7)做好工作日志,及反馈信息。 (8)做好书籍、报刊、杂志的整理、保管工作。 4、药学工作管理情况考核主要指标 (1)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五专”(专方、专柜、

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国发(2008)24号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汇集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日照总体规划) 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0.7~1.0km2,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1991] 3、小型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小型的服务半径500m。 城市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 1、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1987] 2、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3、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 1、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加油站的服务半径: 1、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km。[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消防站的服务面积: 1、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 半径是1.4~1.8km。 城市热源的供热服务半径:

工业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

工业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 实自己的工作中遇到最大的内容就是审查工业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这个方面主要是涉及到总图专业的内容,不过现在很多都是搞建筑的人在设计,弄得乱七八糟的,很多内容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我下面收集的是广州的详细规划规定中工业和仓储用地的内容,可以参考下,适合设计和审批的同行来看! 工业用地类型 根据对居住和公共环境的不同影响程度,工业用地可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5.2 规划布局原则 5.2.1 标准工业厂房的基本地块规模可参照下表执行。 表5.2.1 标准工业厂房的基本地块建议规模 5.2.2 工业用地总平面布置应在上层次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生产流程、防火、安全、卫生、施工等要求,结合内外部运输条件、场地地形、地质、气象条件、建设程序以及远期发展等因素,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5.2.3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 科学功能分区,合理确定生产、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区域,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人行交通与货运交通应明确便捷,互不干扰。 2 在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构)筑物等设施可采取多层布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 厂区及功能分区用地宜规整,建(构)筑物外型宜简洁明快。 4 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势、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合理布置建(构)筑物和有关设施,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基础工程费用。 5.2.4 当工业用地地形坡度较大时,建(构)筑物的长轴宜顺等高线布置。

5.2.5 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其周边宜布置对噪声不敏感、高大和朝向有利于隔声的建(构)筑物。厂区内总平面布置中的噪声控制,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 5.2.6 有防潮、防水雾要求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地势较高、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段。 5.2.7 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内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产生高温的生产设施的长轴宜与夏季盛行风向垂直。 5.2.8 散发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有害物质的工业用地与居住地段之间,必须设置卫生防护用地,卫生防护用地应尽量利用原有绿地、水塘、河流、山岗等地带,该用地内应绿化。 5.2.9 出入口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工业用地面积及总平面布置等因素综合确定,大、中型厂区出入口的数量一般不宜少于两个。 5.2.10 工业用地的规划要求还应符合《广州市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指引》的相关规定。 5.3 工业用地构成 根据不同类别工业性质合理确定各类用地构成比例,应有一定比例的配套设施及道路、停车、卸货用地。 5.4 主要技术经济控制指标 工业用地通用厂房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符合表5.4的规定,同时应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中关于不同工业类别用地容积率下限的规定。 表5.4 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注:工业区内工业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取值一般低于上表数值。 5.5 配套设施 5.5.1 提供配套服务设施时,应综合考虑工业用地的位置、主要工业类别、工作人口的结构及环境素质等因素,合理确定配套服务设施的用地位置及规模。

药剂科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药剂科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 检查标准1: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考核方法与改进措施:①成立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事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的规定,新药临床使用严格执行申请和审批的制度;落实岗位操作规程;②认真组织药学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定期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情况考核;③不断完善调剂、药库、制剂、药检及特殊药品管理等主要岗位SOP,要求内容规范、可操作性强;④药学部(科)主任具备药学专业或药学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⑤每月召开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讲评、改进并备案。 检查标准2:药学部门布局、设施和工作流程合理,管理规范,能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药学服务。 考核方法:抽查至少2家经销企业资质和2种药品;现场询问门诊患者;查看100张处方。 改进措施:①门诊药房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有文明服务规范及公约,有合理用药的宣教设施,有为特殊(如伤、残)病人服务的措施;②门诊设有药物咨询窗口或咨询台,有药师为门诊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并记录合理用药方面的咨询;③加强咨询药师素质,不断提高用药咨询服务水平;④调剂药品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并交待用法、用量、注意事项,门诊处方有审核、调配、核对、发药人签字。处方合格率≥95%;⑤不断完善药品召回制度,健全规范;⑥做好周密安排,保障药房24小时服务;⑦进一步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制定标准调配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工作室醒目位置。 检查标准3:建立突发事件药品供应与药事管理机制。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 指标》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附件1)、土地等别划分(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附件3)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重庆市城乡规划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前言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工业用地规划》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3. 工业用地选址与布局;4.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5. 工业园区规划标准;6. 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7. 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彭远翔、钱紫华

目录 1.总则1 2. 工业用地的定义与分类2 2.1 工业用地的定义2 2.2 工业用地的分类2 3. 工业用地选址与布局3 3.1 工业用地选址原则3 3.2 工业用地布局原则4 4.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6 4.1 总体标准6 4.2 工业用地的配套设施9 4.3 工业用地的道路10 4.4 工业用地的绿地10 5. 工业园区规划标准11 5.1 工业园区定义和布局形式11 5.2 一般标准11 5.3 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的布局13 5.4 工业园区道路14 5.5 工业园区绿化组织14 5.6 高新技术园区的工业用地14 5.7 特色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15 6. 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16 7. 名词解释20

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9年版

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2019年版) 一、药学技术人员占比 定义:药学技术人员数占同期卫生技术人员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药学技术人员占比= 药学技术人员数 ×100% 同期卫生技术人员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 二、每百张病床临床药师数 定义:平均每100张实际开放病床临床药师的数量。 计算公式: 每百张病床临床药师数= 临床药师数 ×100 实际开放床位数 意义:反映临床药师资源配置情况。 注:临床药师是指经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药师或专职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的药师。 三、门诊药学技术人员日人均调剂处方数 定义:门诊药房药学技术人员平均每人每日调剂处方数(张)。

计算公式: 门诊药学技术人员日人均调剂处方数= 门诊处方总数(张) 门诊药房日均药学技术人员数×同期工作日 意义:反映门诊药房工作负荷量。 四、门诊处方不合理率 定义:不合理的门诊处方数(人次)占同期门诊处方总数(人次)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处方不合理率= 不合理的门诊处方数(人次) 同期门诊处方总数(人次)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门诊处方质量。 注:不合理处方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五、严重或新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 定义:医疗机构某一时间范围内上报的严重或新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例数占同期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总例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严重或新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率= 严重或新发生的 药品不良反应上报例数 同期药品不良反应 上报总例数 ×100%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的指标。 注: 1、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2、新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发生的药品不良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计算方式参考

参考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 年版)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讨论稿) 第一步,确定人口容量 可行性较强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人口容量=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值 2人口容量=规划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总面积/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3人口容量=规划范围内的居住建筑总面积/人均居住建筑面积 4土地承载力法 根据建设用地潜力和有关人均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 t t t l L P /= (4.3.1) 式中:P t ——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 L t ——根据土地开发潜力确定的预测目标年末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l t ——预测目标年宜采用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5环境容量法 根据规划期末城市生态用地总面积,选取适宜的人均生态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 t t t s S P /= (4.3.3) 式中:P t ——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 S t ——预测目标年生态用地面积; s t ——预测目标年人均生态用地面积。

第二步,根据人口容量确定所需的配套公建,配套绿地查《居住区设计规范》,有千人指标控制的计算方式。 第三步,依据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核算各项指标。 表 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表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2/人)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 表6.0.3 注: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 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 ③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 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 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医院药事管理测试题(答案)

XXXX医院 药事管理测试题(答案) 一、名词解释 1.药事管理(pharmacy administration)系指药事行政,即药事的治理、管理和执行事务。药事管理包括药事公共行政和药事私部门行政。 2.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1)明确人是药品的使用对象;(2)界定了药品的有关内涵;(3)体现了药品要严格管理的思想;(4)明确了药品的范围包括传统药和现代药.) 3. 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其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流通、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守的衡量药品质量的法定依据,属于强制性标准。 4. 非处方药(Non-Prescription drug;OTC):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生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须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 5.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6. 特殊管理的药品(Drug under special control):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四类药品,又简称为“毒、麻、精、放”。国家从其定义、品种范围、研制、生产、供应、使用运输、保管贮藏等各方面制定了具体的特殊管理的要求,以保障人们使用此类药品时的安全、有效。 7.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 简称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者意外的有害反应。 8.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问答题 1.概述药事管理包括哪些内容?答:在我国,药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宏观药事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基本药物管理;药品储备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险用药与定点药店管理。 b)微观药事管理:药品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药学服务质量管理;药品储备管理;药品价格管理;医疗保险用药销售管 2.什么是国家药品标准?包括哪些?

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

药事管理专业 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 年版)指标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PHA-01) 定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占同期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 ×100 同期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量的重要结构性指标。 说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专业任职资格的由医疗机构聘任的在职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由医疗机构聘任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后勤等辅助部门的人员。 指标二、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PHA-02) 定义:每100 张实际开放床位临床药师人数。 计算公式: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 临床药师人数 × 100 同期实际开放床位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配置情况。 说明:临床药师是指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并具有一定医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直接参与临床用药,

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指标三、处方审核率(PHA-03) (一)门诊处方审核率(PHA-03A)。 定义: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门诊处方人次数占同期门诊处方总人次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门诊处方审核率=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门诊处方人次数×100 同期门诊处方总人次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对门诊处方的审核情况。 (二)急诊处方审核率(PHA-03B)。 定义: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急诊处方人次数占同期急诊处方总人次数的比例。 急诊处方审核率=药品收费前药师审核急诊处方人次数×100 同期急诊处方总人次数 意义:反映医疗机构药师对急诊处方的审核情况。 说明:(1)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 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 服务。

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说明 1、编制目的: 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3、使用要求 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 第一章成果要求 (1)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 一、总则 (3) 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 三、土地利用性质 (3) 四、土地开发强度 (5) 五、道路交通 (6) 六、市政设施 (8) 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

八、绿地系统 (13) 九、历史文化保护 (13) 十、城市设计......................................................... 14 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 十二、农民安臵 (14) 第三章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 一、AUTOCAD图层 (15) 二、图示符号 (19) 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第一章成果要求 一、现状分析阶段 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臵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 2.1 区域位臵图 2.2 用地现状图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指标

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 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核心。为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卫计委令第10号)》及《成都市医疗核心质量检查标准》等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疗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院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指导思想 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中心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得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三、组织管理 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院长是我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及药学、医技、护理等部门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我院建立“决策层-控制层-执行层”的我院质量层级管理体系,负责我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层层负责、

层层落实、充分发挥管理体系作用。 (一)决策层 由我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各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成,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医院感染管理、护理、信息、后勤等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质量控制部(简称质控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控制层 由医务部,质控部、护理部、妇计办.药学部、院感部,信息科、门诊部,医保科、财务枓,人力资源部、总务部、医学装备管理科、宣传科、行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等各职能部门组成。 (三)执行层 由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生、质控护士等3-5人组成,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组长,质控医生.质控护士负贪日常具体工作。 四、医疗质量管理内容 (一)结构医疗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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