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非公司企业法人包括哪些?

非公司企业法人包括哪些?非法人企业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非法人企业(外资代表处)。
非法人企业也称企业非法人,是经过商事登记机关注册定登记,从事营利性生成经营活动,但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非法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经营管理的财产,但是非法人企业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账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24岁大学生,为父亲好酒代言广告法人和非法人的区别法人是相对于或区别于自然人而言的,如企业是应有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应受到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使决定权等权利义务的独立单位,而不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
非法人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的组织,如合伙组织、非法人的私营企业、非法人集体企业(企业集团)、非法人公益团体、个人独资企业、筹建中的法人等。
因此,非法人企业是一种经营性的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企业是非法人组织的一种。
非法人组织在实体上是法律允许设立的,在程序上须履行法定的登记手续,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并领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这是非法人组织成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性要件,也是判断非法人组织能否成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之一。
营业登记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产核算制度。
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的重要区别是非法人组织不能像法人那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非法人组织没有完全独立的财产和经费,当其对外进行经营业务活动而负债时,如其自身拥有财产和经费,则由自身承担,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和经费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则由其出资人对其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非法人组织成员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关于非法人分支机构如何纳税的规定

关于非法人分支机构异地经营如何缴纳增值税的答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同时,该《答复》也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 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国家工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此,你公司在邻市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属于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应该另办营业执照。
如果你公司不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则工商局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经营的需要,经常在异地设立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销售总公司的产品。
分公司设立后,即面临着税务登记及纳税的问题,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那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向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还是向总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呢?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必须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管理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点成立分公司的,按照税种的不同,对该税种的征收方式、征收地点也有所不同。
如对于增值税来说,则应当由总公司和分公司公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法人分公司章程

非法人分公司章程标题:非法人分公司章程引言概述:非法人分公司是指在中国公司法规定范围内,由母公司设立的、具有独立经营管理能力的分支机构。
非法人分公司章程是非法人分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分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管理制度等内容,对分公司的运营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组织架构1.1 确定分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范围。
1.2 规定分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设置及职责分工。
1.3 确定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决策程序等。
二、经营范围2.1 确定分公司的业务范围,明确其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2.2 规定分公司的经营方式和经营管理制度,包括市场开辟、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方面。
2.3 确定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算、审计、报表编制等。
三、财务管理3.1 规定分公司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包括资金的筹集、运用、监管等。
3.2 规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审计等。
3.3 确定分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措施等。
四、人事管理4.1 确定分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考核、培训等。
4.2 规定分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包括薪资结构、福利待遇等。
4.3 确定分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包括请假制度、考勤管理等。
五、监督管理5.1 规定分公司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
5.2 确定分公司的法律合规制度,包括合规检查、法律风险防范等。
5.3 规定分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内部信息披露、外部信息披露等。
结语:非法人分公司章程是分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对分公司的管理和运营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合理规划和制定非法人分公司章程,有助于提高分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水平,确保分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非法人分公司章程

非法人分公司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非法人分公司的组织结构、权责关系和经营活动,确保非法人分公司的合法运营。
1.2 非法人分公司是指依法成立,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1.3 本章程适用于所有非法人分公司及其相关人员。
二、组织结构2.1 非法人分公司设有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
2.2 总经理负责非法人分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并对分公司的经营状况负责。
2.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向总经理汇报并执行总经理的指示。
2.4 员工根据工作职责,协助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三、权责关系3.1 总经理享有非法人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负责制定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运营管理和绩效目标的实现,向总经理汇报工作进展。
3.3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工作职责履行职责,服从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3.4 非法人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司的经营理念和道德规范。
四、经营活动4.1 非法人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
4.2 非法人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向总部汇报工作进展和经营状况。
4.3 非法人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
4.4 非法人分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财务管理5.1 非法人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财务管理要求,做好财务核算和报表的编制工作。
5.2 非法人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和管理公司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3 非法人分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财务状况,接受公司总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六、知识产权保护6.1 非法人分公司应遵守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6.2 非法人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登记、保密协议签订等。
非法人分支机构财务制度

非法人分支机构财务制度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财务制度对于保障分支机构的财务安全、规范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完善的财务制度可以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预防财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率,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因此,建立和完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财务制度是每个公司或组织的重要任务。
一、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原则1、独立性原则:非法人分支机构虽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其财务管理要做到独立自主,独立核算,不得随意挪用或转移资金。
2、规范性原则: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流程。
3、透明性原则: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要做到公开透明,定期向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汇报财务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谨慎性原则:非法人分支机构在资金运作和投资决策中要保持谨慎性,避免出现风险和损失。
二、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1、会计制度: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规范会计记录和报表编制,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会计制度应符合国家的会计法规和公司内部的会计准则。
2、资金管理制度: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健运作。
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获取、使用、监管和结余等方面,规定资金运作流程和控制措施。
3、预算管理制度: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年度预算目标和指标,制定预算计划和管控措施,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性。
4、内部控制制度: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控制、风险控制、审计监督等方面。
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和规范运作。
5、审计制度: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建立独立的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出改进意见,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设立认证机构分公司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要求

附件2设立认证机构分公司(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要求1 申请书设立认证机构分支机构申请书(样本附后)2拟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分公司设立记录(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记录)申请的下列材料:(参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分公司设立记录提交材料规范”和“非公司企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记录提交材料规范”)《分公司设立记录申请书》(或《营业单位开业记录申请书》)公司章程(或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公司营业场所利用证明(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地址的利用证明)认证机构出具的分公司(或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3管理制度相关文件认证机构开展认证的质量手册认证机构开展认证的程序文件分公司开展认证的管理制度文件(至少有作业指导书)认证机构拟签发涵盖分公司信息的认证证书的样本及证书编号规则说明(通过证书编号应能识别是分公司进行的认证审核)4 分公司人员资料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简历申请书中每一个申请领域很多于5人的专职认证人员名单(每一个认证领域一份名单,按姓名、性别、诞生年、身份证号和审核员注册号列明),专职认证人员的专业、品级等应符合相应认证领域的具体要求。
(对于要求认证机构专职认证人员中至少有5名高级审核员的领域,分公司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中高级审核员应很多于2名。
参阅认监委网站的“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指南”的附件)专职认证人员名单中每一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专职认证人员名单中每一个人的CCAA注册证书复印件专职认证人员为申请者的认证人员的证明每位专职认证人员的劳动合同每位专职认证人员是认证机构正式职工的证明(证明为社会保险凭证的,凭证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应为认证机构。
若正式职工关系成立在申请设立的分公司,可暂以认证机构保证完成份公司记录注册后提交符合规定的正式职工证明的保证书代替,保证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认证机构章。
对于这种情况,审批中会调查专职审核员是不是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是不是与原工作单位还有社会保险关系)每位专职认证人员的专职声明(样本附后)5 符合从业需要的办公场所资料和必要设施分公司办公场所的内部平面图6认证机构在分公司所在地的获证组织名单分公司所在地获证组织名单(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与分公司的认证活动范围相关的获证组织名单,按获证组织名称、地址和认证证书号列明)说明:1、在网上提交申请的,为适应《认证认可行政审批在线服务系统》要求,应把申请材料制作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上述材料目录中每一个带点的编号项对应一个PDF格式文件;一个编号项中包括多份资料的,应制作成一个多页的PDF格式文件;证件、证书及证明类资料的PDF格式文件应维持原件的色彩,申请者在等待审批结果期间应备好相关原件以备可能的查对。
非法人分公司章程

非法人分公司章程非法人分公司章程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非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非法人分公司章程,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法人分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保障非法人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非法人分公司是由(公司名称)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权利和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
第三条非法人分公司的名称为(分公司名称),注册地为(注册地)。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
第四条非法人分公司的宗旨是(宗旨),经营理念是(经营理念)。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非法人分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财务部门和各个职能部门。
第六条董事会是非法人分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会成员)组成,董事长由(董事长姓名)担任。
第七条总经理是非法人分公司的执行机构,由(总经理姓名)担任,负责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非法人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由财务总监(姓名)领导。
第九条各个职能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设立,负责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条非法人分公司的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等职责。
第十一条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管理公司日常运营等职责。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的财务预算、核算利润和财务报表、管理公司资金等职责。
第十三条各个职能部门负责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非法人分公司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合法、诚信、公平的业务活动。
第十五条非法人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运营安全和合规性。
第十六条非法人分公司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外部合作火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十七条非法人分公司应定期进行业务和财务的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非法人分公司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务登记中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办函〔2009〕1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务登记中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办函〔2009〕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期一些地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采用了新的注册类型,造成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类型与税务登记注册类型和税收核算统计企业类型划分不一致。
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税务登记中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的划分,仍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的规定执行。
为了做好新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与现行的统计登记分类之间的衔接,国家统计局下发了《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的通知》(国统办字〔2008〕105号),就如何将新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归类到现行的经济类型中予以了明确。
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遵照执行。
同时,请各地地方税务局相应修订综合征管信息系统。
附件: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二○○九年四月二十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的通知国统办字〔2008〕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近年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陆续出台了新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为便于在统计调查中准确填报登记注册类型,我们编制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
现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对照表说明:1.凡在工商局登记为“股份制”、“股份制分支机构”、“股份制企业(非法人)”的单位,如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注册为股份制企业,并以募集方式筹集资本的,对应160“股份有限公司”;否则,对应151“国有独资公司”或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联营”企业按照实际联营情况,对应141“国有联营企业”、142“集体联营企业”、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9“其他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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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营业单位
序号材料名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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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隶属单位(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单位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
文号/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开业
负责人联系电话
资金数额万元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1.所属企业法人歇业。
□2.隶属单位决定撤销。
□3.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
□4.其它原因:
债权债务清理□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债务清理完结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缴回公章情况□已缴回□未缴回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相关规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隶属单位(企业)盖章
年月日
附表1
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财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联络员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开业”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
其中,“申请人声明”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开业登记填写拟设立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
“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营业单位或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企业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