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__信息管理系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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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关联交易管理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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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矩阵8.1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业务流程①一、业务目标1 经营目标1.1 保证股份公司现时及未来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1.2 按照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和交易方式实现关联交易,保证交易规范进行,不发生利润转移。

1.3 保证股份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 财务目标2.1 保证对关联交易项目单独统计、核算。

2.2 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目标3.1 关联方确认清楚。

3.2 关联交易总额符合上市地豁免条件。

3.3 关联交易符合批准程序。

3.4 关联交易符合披露程序。

3.5 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约定。

3.6 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①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内容:按照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总体《关联交易协议》及香港联交所给予的豁免限额内的,货品和辅助服务互供、文教卫生服务、租赁(土地、房屋、加油站)、知识产权许可使用、销售代理服务、油库加油站油品专营等。

本流程所指关联交易对象为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二、业务风险1 经营风险1.1 交易活动中断,使股份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1.2 定价不合理,客观上导致利润转移。

1.3 没有及时结账,导致资金被占用,影响股份公司生产经营。

1.4 未经审核,变更关联交易合同(协议)中涉及权利、义务条款导致的风险。

2 财务风险财务报表中关联交易的信息不准确,交易数据不真实、准确、完整,包括:2.1 未单独统计、核算关联交易项目。

2.2 因关联方识别错误,导致少计或多计,引发统计核算出现偏差、财务核算失真、对外披露不准确。

2.3 提前入账或未及时入账,导致关联交易数据失真。

3 合规风险3.1 产权关系或投资关系界定不清,导致关联方识别错误。

3.2 客观上造成利润转移,构成对股东权益的损害,导致股东对股份公司及董事、监事、总裁、财务总监、董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财务管理体系文件(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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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应收款项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7.1应收款项管理业务流程①一、业务目标1 经营目标1.1 保证货款回笼,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坏账损失。

2 财务目标2.1 真实、准确、完整核算应收款项。

3 合规目标3.1 应收款项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1 经营风险1.1 未能按时足额收回资金,形成坏账。

2 财务风险2.1 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核算应收款项。

3 合规风险3.1 应收款项管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

①本流程应收款项是指各分(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采购设备物资、原辅料和接受劳务形成的预付款项,以及在非购销业务中因暂付或垫付款项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等。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 应收款项管理1.1 应收款项管理由分(子)公司经理负责,财务、营销、物资采购等业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1.2 分(子)公司设专人负责应收款项的管理,每笔应收款项清收的责任人为业务批准人、合同签订人和业务经办人。

1.3 对于赊销业务,必须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按照法律事务部审定的销售合同标准文本拟定销售合同,经分(子)公司营销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合同签订人按规定权限与客户签订合同,同时签署《货款回笼责任书》(单笔或汇总),方能开具提货单和发票。

各级业务部门对于其他应收、预付款项,必须与有关责任人签署其他应收、预付款回笼责任书,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对外付款手续。

2 应收款项的审核和记账2.1 对于中国石化系统内部单位之间,纳入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统一结算的购销商品,严格按股份公司内部统一结算规定办理;未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结算的购销商品,按双方协议办理结算。

2.2 财务部门审核由业务部门提交的发票等有关凭证后,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凭证须由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2.3 对中国石化系统外赊销商品和预付货款,相关部门须动态审核客户信用等级,制定或调整信用政策经分(子)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销售管理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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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销售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为了提高营销队伍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客户,确保中石化产品的质量,健全公司的各项评价体系。

(二)本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通过完善销售规范和组织管理,形成标准化的内部控制系统,改善销售服务,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组织管理
(一)控制中心:本控制中心负责监督、指导销售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并与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会议,协调研究解决重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整体销售质量。

(二)销售部:销售部负责营销管理、产品宣传、市场信息收集、订单跟踪等;营业部负责具体的销售业务,根据政策及要求执行,按时给客户发送报价单,准确完成所有营销工作,确保收入利润的可持续增长;维修部负责客户维修计划的实施,协助客户实施正确的维护保养,确保客户使用中石化产品的安全使用;公共关系部负责维护客户关系,定期开展客户拜访、洽谈。

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__信息管理系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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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__信息管理系统文件一、宗旨
中石化内部控制系统制度(以下简称“中石化系统”)旨在建立一套有效的、规范的信息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有效期和安全性,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并保障有助于维护财务秩序的实施措施。

二、管理内容
中石化系统的管理内容包括:
1、信息的获取、标识、整理和发布等;
2、信息流程的建立和维护;
3、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
4、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改进;
5、信息安全的管理;
6、信息认证、审计、考核等。

三、管理原则
1.遵循法律法规:中石化系统坚持遵循国家有关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增强信息安全:中石化系统强调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采取各种信息安全技术和技术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的信息流程和安全的信息系统。

3.改进信息质量:中石化系统追求信息质量的完善和提高,落实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信息质量要求,加强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4.保护信息使用合法:中石化系统确定信息使用的范围和用途,并严格监督使用行为,确保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实可靠性。

四、管理机构
中石化系统的管理机构由总部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

(整理)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生产管理系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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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生产调度运行业务内部控制矩阵12.1生产调度运行业务流程一、业务目标1 经营目标1.1 按照生产经营计划组织生产活动,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长周期和按计划运行。

1.2 优化生产运行,提升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水平,降低生产成本。

2 合规目标2.1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1 经营风险1.1 生产组织或紧急状态的指挥失当,造成生产装置、油井发生重大事故或非计划停工、停井或出现产品出厂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原辅料供应、产品出厂等环节出现问题导致生产装置被迫停工等。

1.2 日常运行管理不严、协调不当,造成生产运行结果偏离股份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

1.3 生产方案不合理,造成技术经济指标不达标。

2 合规风险2.1 生产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致政府管理部门的处罚;违反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 制定月度生产经营计划1.1 根据股份公司年度、季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总裁班子对当期生产经营的指示精神,生产经营管理部对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提出具体要求,各事业部在与分(子)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或计划部门进行广泛沟通、充分了解和掌握分(子)公司真实生产经营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分(子)公司上报的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建议,提出月度生产建议计划,报生产经营管理部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出股份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经总裁审定批准后,下达各事业部。

由各事业部下达分(子)公司执行。

1.2 分(子)公司生产或计划部门根据下达的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运行计划,经分(子)公司分管副经理审批后执行。

1.3 由于市场或实际生产情况发生了变化,股份公司需要调整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在征求分(子)公司和主管事业部意见的基础上,生产经营管理部提出月度生产经营计划调整建议,经总裁审批后下达各事业部。

(整理)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税务管理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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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税务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14.1税务管理业务流程一、业务目标1 经营目标1.1 纳税申报手续完备,税金缴纳及时、准确。

2 财务目标2.1 各项涉税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目标3.1 符合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业务风险1 经营风险1.1 纳税申报手续不完备,应纳税额计算差错导致纳税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

2 财务风险2.1 不能正确核算,造成税收成本不能在会计报表中真实反映。

3 合规风险3.1 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不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导致公司被处罚或产生税务纠纷。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 税务管理岗位设置1.1 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负责税务管理的科室或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税务管理人员,负责税收业务管理。

2 税务登记2.1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或办理公司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年检工作。

3 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3.1 各项税收的纳税申报表由财务部门税务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填报,按规定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2 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签署申报表各税收资金划拨凭证后,按国家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各项税金。

4 会计核算4.1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计提、核算各种税金,并进行账务处理,由不相容岗位人员对税款的计提、核算、缴交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

对递延税项的账务处理,相关会计凭证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5 发票管理5.1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本单位发票管理制度(办法)的要求,负责管理各种发票(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等工作。

5.2 财务部门按照税务机关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规定及本单位发票管理制度(办法)的要求,配备开票税控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开票。

5.3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有关要求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

6 税务检查6.1 财务部门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配合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中石化全套内部控制系统制度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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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1 编制《内部控制手册》的背景为规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满足国内外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股份公司特制定《内部控制手册》,作为建立、执行、评价及验证内部控制的依据。

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约束、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的准则,是减少风险的重大措施。

实施内部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弊及不法行为,有利于保证资产安全、完整,保证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真实、可靠。

其必要性表现为: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二是贯彻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等国内外资本市场监管需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是积极参与竞争、努力降低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信息技术高度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速,股份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也逐渐加大。

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的重要措施。

四是建立统一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使股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成为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包容性很强的内部管理制度,更为有效地体现股份公司管理理念。

2 《内部控制手册》遵循的基本原则2.1 合规性原则合规性是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股份公司上市地(上海、香港、纽约、伦敦)证券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2.2 全面性与系统性原则《内部控制手册》涉及股份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其内部监督和控制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并涉及全体员工。

股份公司的每一个员工既是内部控制的主体,又是内部控制的客体;既要对其负责的作业实施控制,又要受到其他人员或制度的监督与制约。

《内部控制手册》使股份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形成较为系统的既互相制约又具有纵横交错关系的统一整体,确保各部门和各岗位均能按特定的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最终实现股份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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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应收款项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7.1应收款项管理业务流程①一、业务目标1 经营目标1.1 保证货款回笼,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坏账损失。

2 财务目标2.1 真实、准确、完整核算应收款项。

3 合规目标3.1 应收款项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1 经营风险1.1 未能按时足额收回资金,形成坏账。

2 财务风险2.1 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核算应收款项。

3 合规风险3.1 应收款项管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

①本流程应收款项是指各分(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采购设备物资、原辅料和接受劳务形成的预付款项,以及在非购销业务中因暂付或垫付款项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等。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 应收款项管理1.1 应收款项管理由分(子)公司经理负责,财务、营销、物资采购等业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1.2 分(子)公司设专人负责应收款项的管理,每笔应收款项清收的责任人为业务批准人、合同签订人和业务经办人。

1.3 对于赊销业务,必须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按照法律事务部审定的销售合同标准文本拟定销售合同,经分(子)公司营销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合同签订人按规定权限与客户签订合同,同时签署《货款回笼责任书》(单笔或汇总),方能开具提货单和发票。

各级业务部门对于其他应收、预付款项,必须与有关责任人签署其他应收、预付款回笼责任书,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对外付款手续。

2 应收款项的审核和记账2.1 对于中国石化系统内部单位之间,纳入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统一结算的购销商品,严格按股份公司内部统一结算规定办理;未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结算的购销商品,按双方协议办理结算。

2.2 财务部门审核由业务部门提交的发票等有关凭证后,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凭证须由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2.3 对中国石化系统外赊销商品和预付货款,相关部门须动态审核客户信用等级,制定或调整信用政策经分(子)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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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信息系统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矩阵页脚内容1页脚内容2页脚内容3页脚内容4页脚内容5页脚内容6页脚内容7页脚内容8页脚内容9页脚内容10页脚内容1111.1信息系统管理业务流程①②一、业务目标1 经营目标1.1 满足生产经营管理业务需求,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市场应变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1.2 达到系统建设预期目标,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出现系统故障时能够及时恢复,系统具有扩展性、集成性。

2 合规目标页脚内容122.1 遵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使用合法软件。

2.2 信息技术控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要求。

二、业务风险1 经营风险1.1 信息化管理体系不完善,信息管理部门职责不落实,导致信息化工作受损。

1.2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不符合股份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导致盲目建设、投资低效。

①本流程适用于列入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科技开发项目计划的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有关科技开发项目的立项和经费管理按《3.3科技开发费管理业务流程》控制。

②信息系统业务,根据其特点执行《11.1信息系统管理业务流程》,但应参见《6.1资本支出业务流程》。

1.3 信息安全规划不当,风险评估缺失,信息安全教育不足,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导致信息系统风险。

1.4 技术方案不合理,业务流程不规范,系统功能不健全,导致系统不能满足业务需求。

1.5 基础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投运或计算出错。

1.6 项目监管不力,系统建设延误,导致系统不能按期投用或资金流失。

1.7 系统运行不稳定,数据失真、丢失,导致日常业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1.8 系统存在网络故障、病毒侵袭等安全问题,导致非法入侵及泄密等,或系统灾难无法及时恢复。

1.9 系统运维不落实,功能陈旧,导致不能满足业务需求。

1.10 未经审核,变更信息技术合同标准文本中涉及的权利、义务等条款,造成损失。

页脚内容132 财务风险2.1 交易不真实,未按约定付款,影响财务报告。

3 合规风险3.1 侵犯知识产权,导致诉讼及股份公司声誉受到损害。

3.2 信息技术控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要求,造成损失。

3.3 违反国家和企业会计制度,造成项目资金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1 IT整体层面管理1.1 股份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设立ERP指导委员会, 设立信息系统管理部负责股份公司信息化归口管理工作;各分(子)公司设立信息化领导小组或ERP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总结和指导本单位信息化工作,设立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对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行使管理职责。

1.2 根据股份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核心业务,结合信息技术发展和股份公司实际,信息系统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在充分征求职能部门、事业部和分(子)公司意见后,组织专家组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负责组织修改,经信息系统管理部主任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纳入股份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1.3 教育和培训1.3.1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信息化培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纳入人事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1.3.2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配合人事部门开展全员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在信息门户或内部网站发布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页脚内容141.4 风险评估1.4.1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管理部负责每年对信息系统进行年度综合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组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评审,专家组对风险评估报告提出评审意见并签字;分(子)公司信息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包括企业信息系统整体风险、重点系统风险、主要基础设施风险等,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并将风险评估报告经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信息系统管理部备案。

1.5 信息安全管理1.5.1 信息系统管理部负责编制信息安全规划,在征求职能部门、事业部和分(子)公司意见后,组织专家组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负责组织修改,经信息系统管理部主任审核后,正式发布。

各分(子)公司信息管理部门根据股份公司信息安全规划,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并针对风险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负责制订本企业的信息安全方案,经分管经理审批后报信息系统管理部备案。

1.5.2 依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各级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单位的“信息系统关键岗位名录”,其中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关键岗位由信息管理部门确定,涉及业务信息安全的关键岗位由主管业务部门商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确定。

“信息系统关键岗位名录”上的关键岗位人员要与所在单位签署“信息系统关键岗位安全责任书”,并在人事部门备案。

1.5.3 各级信息管理部门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设立安全管理员。

安全管理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授权。

2 编制年度项目建议计划2.1 信息系统管理部根据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职能部门、事业部、分(子)公司申报的项目建议计划,结合年度实际,编制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议计划,由信息系统管页脚内容15理部主任审核,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分别纳入股份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科技开发项目计划管理。

各分(子)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议计划预案,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分别纳入本单位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科技开发项目建议计划,上报信息系统管理部和总部相关部门审核。

3 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审3.1 信息管理部门会同项目责任部门(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专家组对项目需求、目标、技术路线、风险分析、投资与效益、进度、组织落实等提出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并签字。

4 项目立项审批4.1 通过可研评审的固定资产投资限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技术项目,由信息系统管理部报发展计划部立项,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发展计划部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总部立项的固定资产投资限额(200万元)以下的信息技术项目,由信息系统管理部负责审批,报发展计划部备案;由各事业部审批的投资限额以下的信息技术项目投资计划,须经信息系统管理部和发展计划部会签。

各分(子)公司一般措施及零星购置的信息技术项目在总部每年核定的限额以内,由各分(子)公司根据当期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报各主管事业部、信息系统管理部和发展计划部审核备案,并纳入股份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通过可研评审的科技开发项目,由信息系统管理部报科技开发部立项,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科技开发部列入年度项目计划。

4.2 对批准立项的、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信息系统管理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按要求对项目进行总体(基础)设计,其中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总体(基础)设计进行评审,专家组对项目需求分析、目标、功能设计、投资概算等提出评审意见并签字,由信息系统管理部负责审批总体(基础)设计,报发展计划部备案。

5 合同签订5.1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责任部门(单位)审查集成商、咨询商、开发商及供应商的资质,开展询比价、商务谈判等工作;涉及有关计算机服务器、PC机、打印机采购事页脚内容16宜,由物资采购部门归口管理、信息管理部门配合开展采购工作。

依照规定权限并按经法律事务部审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签订合同;项目责任部门(单位)负责完成合同技术附件,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6 项目实施6.1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合同技术附件或总体设计进行详细设计,详细设计的形式可根据项目类别的不同(自主开发项目、引进试点项目、推广完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采取与项目类别相适应的形式,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由信息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项目详细设计进行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化详细设计。

6.2 项目责任部门(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业务部门组织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审核,并进行审查和确认,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6.3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承担的软硬件系统安装调试、用户培训进行检查,审核和确认测试报告,并检查相应软件的合法性,提供经双方签字的检查记录。

6.4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建设的阶段验收,进行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标准执行和成本控制等检查,提出阶段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阶段验收报告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

500万元以下的一般信息技术项目可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只进行竣工验收。

6.5 项目责任部门(单位)负责至少每季度向信息管理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质量、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根据合同约定填写付款申请,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办理付款。

6.6 信息管理部门组织对系统进行集成测试,形成集成测试评价意见;并根据集成测试评价意见责成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6.7 项目责任部门(单位)责成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知识转移,并提交项目相关的技术文档(包括用户使用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安全和使用授权管理办法、应急处理办法及用户培训教材等资料)。

7 项目竣工验收页脚内容177.1 项目完成全部的规定目标任务后,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单轨连续稳定运行6个月以上,其它项目单轨连续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由项目责任部门(单位)以正式行文方式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同时提交项目验收相关材料一并审核。

总部批复的项目向信息系统管理部提交验收申请,由信息系统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分(子)公司自行批复的项目向企业信息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分(子)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专家组形成验收意见并签字。

7.2 信息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结算。

财务部门按竣工验收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办理项目转资手续,按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进行账务处理。

相关会计凭证须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在信息技术项目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时,财务部门应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手续,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暂估入账。

相关会计凭证须经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7.3 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试点项目,通过验收后,信息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后评价,专家组提出后评价报告并签字。

8 系统应用和维护8.1 需委托维护的信息系统,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系统服务商资质,并签订系统维护服务合同以及安全保密协议;由信息管理部门自行维护的,则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制定岗位职责。

8.2 项目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业务流程、业务工作标准、数据维护、用户管理、数据使用安全、知识产权合法性使用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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