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2017-2018年燃煤小锅炉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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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燃煤锅炉污染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燃煤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必须对燃煤锅炉进行治理。

二、目标设定1.全面排查燃煤锅炉使用情况,确保排查率达到100%。

2.对燃煤锅炉进行分类治理,确保淘汰、改造、替代等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3.提高燃煤锅炉排放标准,确保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建立健全燃煤锅炉治理长效机制,防止污染反弹。

三、实施步骤1.排查阶段(1)成立专项排查小组,负责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排查。

(2)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等。

(3)开展排查工作,对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

(4)建立燃煤锅炉数据库,实时更新排查数据。

2.分类治理阶段(1)对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进行分类,分为淘汰、改造、替代三类。

(2)制定淘汰计划,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进行淘汰。

(3)对可改造的燃煤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燃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4)对替代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锅炉进行推广,鼓励企业使用。

3.提高标准阶段(1)制定燃煤锅炉排放标准,确保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对燃煤锅炉排放进行监测,对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处罚。

(3)加强对燃煤锅炉排放的监管,确保排放数据真实可靠。

4.长效机制建立阶段(1)制定燃煤锅炉治理政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机制。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工作。

(3)建立健全燃煤锅炉治理监测体系,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燃煤锅炉治理的认识和参与。

四、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1)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淘汰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

(2)对淘汰燃煤锅炉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减轻企业负担。

(3)对使用清洁能源锅炉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发展。

2.资金保障(1)设立燃煤锅炉治理专项资金,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合浦县2018年燃煤小锅炉整治方案

合浦县2018年燃煤小锅炉整治方案

合浦县年燃煤小锅炉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号)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质量下降问题”整改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完成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落实“环境质量下降问题”整治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号)的要求,以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整治为重点,按照“分类整治、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开展全县燃煤小锅炉整治,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健全燃煤锅炉监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燃煤锅炉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提升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合浦县建成区(指最新合浦县城市规划区,以下相同。

范围:北至外环线(接线),东达南北高速公路,南临合浦县界,西靠西门江。

)基本淘汰蒸发量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开展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结合清洁能源替代、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确保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以上。

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立燃煤销售、使用、监管有效机制,严格控制城市区域燃煤使用,大力推广使用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

三、组织领导成立合浦县年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陈冬生副县长副组长: 庞荣华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庞兴云县工信局党组书记李腾龙县环保局局长成员:高世煜县发改局副局长骆远栋县工信局副局长陈劲松县公安局副局长冯小雄县财政局副局长何丹梅县环保局副局长刘志清县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张剑鸣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莫定为县市政局公用事业股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庞兴云(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协调解决燃煤小锅炉整治相关工作。

燃煤小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燃煤小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燃煤小锅炉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燃煤小锅炉是我国农村地区主要的供热设备,然而,由于其燃烧方式不够清洁、排放污染物较多,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整治对象。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必要制定燃煤小锅炉整治实施方案,加强对其排放的监管和治理。

二、整治目标。

1. 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基本淘汰燃煤小锅炉,实现清洁供暖。

2. 到2030年,实现农村地区燃煤小锅炉全面淘汰,确保农村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治措施。

1. 加强政策引导,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淘汰燃煤小锅炉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任务,为淘汰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意识。

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普及清洁能源知识,引导农村居民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转向使用清洁能源供暖。

3. 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排放标准。

加大对燃煤小锅炉排放情况的监测力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进行整治,确保排放达标。

4. 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燃煤小锅炉燃烧效率。

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燃煤小锅炉的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达到清洁供暖的目的。

四、整治保障。

1. 加强资金支持。

政府应当加大对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农村居民提供经济补贴,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2. 健全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总结。

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农村居民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燃煤小锅炉的彻底淘汰,确保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锅炉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锅炉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锅炉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锅炉在工业生产、能源供应和采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锅炉操作不当、设备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锅炉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锅炉的运行安全和健康发展,制定锅炉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实施全面的安全整治工作,是当务之急。

二、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全面加强对锅炉的安全管理,健全锅炉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锅炉安全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能力,保障锅炉运行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内容(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1. 建立健全锅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2.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锅炉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锅炉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加强锅炉管理1. 健全锅炉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设备使用登记、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记录。

2. 加强对锅炉设备的巡检和定期检修,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3. 完善锅炉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

(三)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1. 制定锅炉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锅炉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加强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及时掌握锅炉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

3. 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处理锅炉事故,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1. 建立健全锅炉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强化对锅炉安全监管的力度。

2. 加强对锅炉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完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锅炉安全监督工作。

(五)加强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和落实1. 加强对锅炉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制和修订工作,确保锅炉运行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 加强对锅炉设备的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工作,提高锅炉设备质量和安全性能。

四、工作措施1. 成立锅炉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小煤炉整治实施方案

小煤炉整治实施方案

小煤炉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

小煤炉是我国农村地区常见的取暖设备,然而,由于其烟气排放不完全和燃烧效率低下,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为了改善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必要对小煤炉进行整治。

二、整治目标。

1. 减少烟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2. 提高小煤炉的燃烧效率,节约能源;3. 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取暖需求。

三、整治措施。

1. 技术改造,通过对小煤炉的技术改造,提高燃烧效率,减少烟气排放。

具体包括优化炉膛结构,增加燃烧室温度,改善燃烧条件等。

2. 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对小煤炉整治的认识和支持度,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3. 检查监管,建立小煤炉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小煤炉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整治政策。

四、整治效果。

1. 空气质量改善,经过整治,小煤炉排放的烟气量大幅减少,有助于改善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

2. 能源节约,小煤炉燃烧效率提高后,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有助于节约能源。

3. 居民生活改善,整治后的小煤炉更加环保高效,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取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五、实施保障。

1. 资金支持,政府应当加大对小煤炉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为农村地区提供技术改造和宣传教育经费。

2. 配套政策,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明确小煤炉整治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为整治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3. 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小煤炉整治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结语。

小煤炉整治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改善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小煤炉整治工作的落实,为农村地区的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篇

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篇

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工作目标:1. 提高小锅炉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小锅炉安全事故发生;2. 推动小锅炉能源效益提升,降低能源消耗;3. 促进小锅炉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工作内容:1. 加强小锅炉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小锅炉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生产。

1.1. 制定小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等内容;1.2. 落实小锅炉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1.3. 加强小锅炉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1.4. 定期开展小锅炉安全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1.5. 加强小锅炉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2. 加强小锅炉能源管理,提高能源效益。

2.1. 开展小锅炉能源消耗评估,发现能源浪费和节能潜力;2.2. 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小锅炉运行参数,减少能源消耗;2.3. 推广采用高效燃烧技术和设备,提高小锅炉能效;2.4. 鼓励小锅炉用户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污染排放;2.5. 建立小锅炉能源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耗情况。

3. 推进小锅炉行业规范化发展。

3.1. 编制小锅炉行业规范标准,提升行业整体水平;3.2. 加强对小锅炉生产企业和产品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3.3. 鼓励小锅炉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3.4. 加强小锅炉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增强行业自律能力;3.5. 开展小锅炉行业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对小锅炉安全的认知。

工作措施:1. 组织编制小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文件;2. 加强宣传,提高小锅炉用户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3. 建立小锅炉安全培训体系,开展培训活动;4. 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小锅炉的监管工作;5. 加强对小锅炉生产企业和产品的质量监管;6. 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培训活动;7.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小锅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锅炉专项整治方案

锅炉专项整治方案

锅炉专项整治方案一、整治方案的目的1. 提高锅炉设备的安全性,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2. 减少锅炉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3. 延长锅炉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维护成本,提高设备的运行稳定性。

二、整治方案的重要性1. 锅炉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可能会导致生产中断,造成经济损失。

2. 锅炉设备的安全问题可能会对员工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3. 锅炉的能耗和排放问题关系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保形象。

三、整治方案的具体措施1. 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治计划。

2. 对锅炉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洗和维护,解决管道堵塞和电气失灵等问题。

3. 对锅炉设备的耗损部件进行更换,以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降低故障率。

4. 对锅炉设备进行调试,校准设备的控制参数,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对锅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提高设备的性能和能效。

四、整治方案的实施步骤1. 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 对锅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

3. 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实施步骤、所需材料和设备等。

4. 开展整治工作,按照计划逐项进行整治,并做好记录和检查。

5. 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检查整治是否完全达到预期效果。

五、整治方案的效果评估1. 检查锅炉设备的运行情况,对设备的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进行监测。

2. 检查锅炉设备的能耗情况,对设备的能耗进行评估和比对。

3. 检查锅炉设备的环保情况,对设备的排放数据进行监测和对比。

六、整治方案的技术支持1. 进行锅炉设备的性能测试,对设备的关键参数进行测量和分析。

2. 进行锅炉设备的耐久性测试,对设备的使用寿命和维护周期进行评估。

3. 进行锅炉设备的能效评估,对设备的能源利用率和排放量进行评估。

七、整治方案的经济效益1. 通过整治,能够减少锅炉设备的维护成本和运行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 通过整治,能够提高锅炉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锅炉整治方案

锅炉整治方案

锅炉整治方案1. 简介锅炉是工业生产中广泛使用的热能设备,用于将水加热为蒸汽或热水。

然而,由于长期运行、设备老化等原因,锅炉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能效低、安全隐患等。

为了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和提高能源利用率,我们制定了以下锅炉整治方案。

2. 锅炉检测在进行锅炉整治前,我们需要对锅炉进行全面的检测,以了解其运行状态和存在的问题。

检测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温度与压力检测通过测量锅炉的温度与压力,可以判断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需要检测的部位包括锅炉进水温度、出水温度、蒸汽/热水压力等。

2.2 排放检测锅炉烟气中的微量元素和气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因此,需要对锅炉烟气排放进行检测,包括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2.3 安全阀检测安全阀是锅炉的重要保护装置,通过排除超压的蒸汽/热水,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

因此,需要对安全阀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其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维修。

3. 锅炉整治方案在了解了锅炉存在的问题后,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治方案,以解决这些问题。

3.1 清洗锅炉锅炉长时间运行后,管道内会积累一定量的污垢,影响热能传输效率。

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对锅炉进行清洗。

清洗包括机械清洗和化学清洗两种方式。

机械清洗使用高压水或清洗器具进行清洗,而化学清洗则通过加入化学清洗剂溶解管道内的污垢。

3.2 更换陈旧设备锅炉使用时间过长后,设备老化会导致能效低下和安全隐患。

因此,我们需要对陈旧的设备进行及时更换,包括燃烧器、烟风管道、热交换器等。

3.3 优化燃烧系统燃烧系统是锅炉的核心部件之一,直接影响到能源利用效率。

通过燃烧系统的优化,可以降低燃烧过程中的能量损失,提高能效。

优化措施包括调整燃料供给量、优化燃烧风量、改进燃烧控制策略等。

3.4 安全措施升级为了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我们需要对安全措施进行升级。

升级包括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安全报警系统、自动排除故障装置等。

4. 锅炉整治效果评估在进行锅炉整治后,我们需要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以验证整治方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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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总结,仅供交流学习,精品资料合浦县年燃煤小锅炉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号)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质量下降问题”整改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完成我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落实“环境质量下降问题”整治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号)的要求,以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整治为重点,按照“分类整治、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开展全县燃煤小锅炉整治,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健全燃煤锅炉监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燃煤锅炉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提升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合浦县建成区(指最新合浦县城市规划区,以下相同。

范围:北至外环线(接线),东达南北高速公路,南临合浦县界,西靠西门江。

)基本淘汰蒸发量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开展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结合清洁能源替代、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确保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以上。

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立燃煤销售、使用、监管有效机制,严格控制城市区域燃煤使用,大力推广使用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

三、组织领导成立合浦县年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陈冬生副县长副组长: 庞荣华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庞兴云县工信局党组书记李腾龙县环保局局长成员:高世煜县发改局副局长骆远栋县工信局副局长陈劲松县公安局副局长冯小雄县财政局副局长何丹梅县环保局副局长刘志清县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张剑鸣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莫定为县市政局公用事业股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庞兴云(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协调解决燃煤小锅炉整治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结合自身职责,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四、主要任务(一)编制燃煤小锅炉管理台账开展燃煤小锅炉调查摸底工作,查清我县建成区燃煤小锅炉的数量、规模、型号等情况,建好管理台账,为科学整治提供依据。

结合实际确定各年度淘汰燃煤小锅炉清单(见附表)。

(县工商和质监局牵头,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二)淘汰燃煤小锅炉通过关闭拆除、煤改气(电、生物质)、改热水配送等方式实施蒸发量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县工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三)限期完成燃煤锅炉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锅炉废气排放标准,辖区内各类燃煤锅炉必须稳定达标排放。

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

严格新锅炉安装告知工作,对违规先建的锅炉坚决不予监检、登记。

(县环保局、工商和质监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四)着力推进集中供热和燃煤锅炉“煤改气”,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大力推进热电联产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改能源〔〕号),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热电联产项目,依据县城总体规划、规模、工业发展状况和资源等外部条件,将热电联产规划纳入合浦县“十三五”工业规划,结合现有电厂改造、关停小机组和小锅炉等情况有序推进工业园区采用热电联产或大型企业余热利用等方式实施集中供热,鼓励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利用,着力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配合)(五)落实整治燃煤锅炉奖励资金。

对在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燃煤锅炉用户给予奖励。

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淘汰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锅炉用户,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补,具体标准为蒸发量以下燃煤锅炉的奖励万元台,蒸发量以上的燃煤锅炉每增加多奖励万元,依此类推,最高每台锅炉奖励不超过万元。

对无法更换、改造但在限期内自行关停、拆除锅炉设施的,并保证不再新上类似燃煤锅炉,将给予同等标准补偿。

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对擅自新上的燃煤锅炉的淘汰、拆除等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县财政局、工信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六)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锅炉安全、质量、环境和能效等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行政执法,巩固整治成果,实现燃煤锅炉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长效化(县环保局、工商和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各单位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的宣传教育工作,完成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燃烧设施(蒸发量以上燃煤锅炉除外)的整改工作。

五、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年月日前)各有关部门对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编制燃煤小锅炉整治清单,制定整治方案。

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宣传工作,做好企业解释疏导工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污染整理。

(二)实施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在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我县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实际,按照“先管网内、后管网外,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先易后难,有组织、有计划、有力度地推进整治工作。

对未按要求实施淘汰或改造为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燃煤锅炉用户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验收阶段(年月日前)由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将按奖励标准落实奖励资金,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将继续拆除或者改造。

同时做好相关图片、资料收集归档。

六、落实工作责任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总体分工原则是:县环保局、工信局按部门职能牵头做好锅炉污染、锅炉淘汰治理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县发改局、工信局按部门职能牵头负责新建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燃煤工业锅炉准入工作,相关部门配合。

具体分工如下:(一)县工商和质监局要按照方案要求,查清建成区内燃煤锅炉的分布情况、数量、规模、型号等情况于年月日前将燃煤小锅炉名单报县环保局、县工信局。

负责燃煤锅炉安全、能效监管,以及新建燃煤锅炉准入。

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登记发证。

对现有锅炉(设施)注册登记、校验、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负责提供蒸发量以下的燃煤锅炉清单,负责锅炉生产的准入和使用企业的监管。

(二)县工信局负责编制蒸发量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向燃煤小锅炉使用单位分解淘汰任务,督促燃煤小锅炉使用单位按计划进行淘汰;按照方案要求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燃煤小锅炉奖励资金使用;按照产业政策规定淘汰工业行业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把好技改项目燃煤工业锅炉准入关;将热电联产规划纳入北海县“十三五”工业规划,通过改善能源结构,推动新型高效、清洁的锅炉产业化工作。

(三)县环保局负责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严禁审批县城建成区内新建蒸发量以下燃煤锅炉及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等燃烧设施的项目。

并按本《方案》的要求,对县城建成区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导致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责令拆除,并做好拆除后续的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县发展改革局做好高效锅炉推广应用,把好新建项目燃煤锅炉准入关;通过改善能源结构,确保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及新型高效、清洁燃料的推广,更新替代高污染、高耗能锅炉。

(五)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本级淘汰燃煤小锅炉财政补助资金,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燃煤小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政策,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锅炉大气污染整治项目予以支持。

(六)县市政局、园区管委会负责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管网线路,扩大管网覆盖范围,尽快推进中站集中区管网建设进度,为煤改气创造条件。

七、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县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相关燃煤小锅炉整治材料上报县政府。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完成年度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确保治理任务顺利实施。

(二)加强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应保障。

发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作用,禁止新上低能效燃煤锅炉。

多渠道拓宽清洁能源供应,加快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建设,特别是工业园区(集中区)要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供应,谋划集中供热,推进能源消费结构改善。

(三)加大资金扶持。

按照“企业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落实锅炉更新替代、整治补助资金。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锅炉(窑炉)等节能技术改造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争取上级财政扶持,促进能源消耗降低。

(四)强化科技支撑。

在相关科技专项计划中,加大对锅炉燃烧设备升级改造、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支持力度。

鼓励多渠道对锅炉洁净煤燃烧技术、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研发与示范,开展锅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五)引导企业,自觉整治。

企业是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切实履行环保责任,认真按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

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整治措施,完成整治任务。

(六)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宣传教育,宣传燃煤小锅炉污染危害及整治要求,引导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

对于未按要求实施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为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及时总结,上报信息。

要切实加强环境信息工作,及时公布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企业环境信息,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和工作进度。

要定时加强督察,适时通报有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合浦县建成区蒸发量以下燃煤锅炉清单公开方式:公开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区、市驻县单位,县属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总公司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印发合浦县建成区蒸发量以下燃煤锅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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