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脚手架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发生倒塌事故排查情况汇报

发生倒塌事故排查情况汇报近期,我公司发生了一起倒塌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全面排查事故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向相关部门进行情况汇报如下: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在公司新建工地的施工现场,当时正值工人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突然,一部分建筑结构倒塌,导致多名工人被埋压。
经过紧急救援,共有10名工人不幸遇难,15人受伤,其中5人伤势严重。
此次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初步调查和现场勘察,我们初步确定了事故的原因如下:1. 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在施工现场,存在着管理混乱、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问题。
相关责任人未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控制。
2. 施工材料质量问题,部分使用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未能达到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和更换,直接导致了建筑结构的不稳定。
3. 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部分施工人员在操作时未能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存在着违章操作和安全意识淡漠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事故原因,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以确保今后类似事故不再发生:1.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巡视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严格把关材料质量,对所有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购和使用,杜绝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3. 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施工操作规范、安全。
四、安全预防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强化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
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4月29日16时30分,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2区建设工地屋面系统点焊偶撑螺丝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北钢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忙于组织事故善后处理,未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直到5月7日15时50分,才将事故情况上报唐山市开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造成事故迟报。
接到事故报告后,开平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调查,严肃处理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5月9日,开平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和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2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技术分析、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及合同签订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唐山市天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河北钢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
该公司现有员工1050人,其中管理人员280人。
3.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订情况。
1.2013年10月23日,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冷轧部与河北钢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技术改造项目合同,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冷轧部将位于唐山市开平区唐山现代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内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技术改造项目承包给河北钢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及责任。
脚手架坍塌事故原因分析

脚手架坍塌事故原因分析2006年9月12号凌晨4点10分,管辖段内的大桥发生了脚手架坍塌事件。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险,于当日13时43分完成抢险及现场清理工作。
事故发生后,监理组立即组织现场监理配合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对事故展开调查,通过对堆载预压施工作业、作业人员、脚手架杆件来源、基底处理、搭设过程、支架验收过程、变形观测情况、当时作业情况等的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如下:事故过程描述:2006年9月12日4点30分左右现场监理听到说支架跨了,听到后马上赶到现场和施工单位一起组织抢险救援,并立即向监理组做了汇报。
当时施工单位组织了约150人的抢险队伍,并于当日13点43分完成抢救及现场清理工作。
当时现场脚手架坍塌后的状况是线路中线方向下沉垮塌,两侧呈向外倾倒形式。
脚手架坍塌原因分析:首先脚手架是中部(沿中线方向)下沉坍塌,两侧向外倾倒(沿线路中线方向),从脚手架坍塌的形状来看,是由于杆件支撑力不够引起的。
由于脚手架中部杆件支撑力不够,无法承担其上的荷载下沉过程中带动两侧脚手架坍塌。
从对施工单位的方案重新审核来看,方案中的计算、检算没有问题,检算是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的。
从对地基的检查情况来看,支架基础没有任何下沉、变形迹象,说明基础是稳定的。
从对支架的搭设过程及验收来看,支架的搭设是按方案执行的,支架的稳定性及安全系数也是没有问题的,但从支架杆件、扣件的进场验收来看,施工单位存在着对杆件的进场验收不严格,现场监理监管不到位。
从现场散落的支架杆件、扣件来看,横杆两端的焊接质量存在问题,焊不饱满、焊接质量差,有漏焊、夹渣现象;碗扣脆断处有砂眼、旧裂痕等。
从安全监控措施及现场安全监控情况来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存在着监控不力现象。
从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来看,施工单位对新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足,现场监理监控不力。
综上所述,我监理组认为此次脚手架坍塌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是:支架杆件质量存在问题,自身支撑力不够,受力点处脆断造成的。
脚手架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未来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建议
1 2
科技创新助力安全管理
积极利用科技手段,如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 智能等,提升安全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强化监管和执法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强化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和执 法,确保所有企业和项目都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3
推动行业协作和经验分享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机构加强协作,分 享安全管理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提升行业安全 管理水平。
以上是对这起脚手架事故的初步调查和分析结果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施工单位和相 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脚手架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 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进行。
02
事故详细调查
调查团队组成与职责
调查团队组成
事故调查团队通常由安全监管人 员、技术专家、法律顾问等组成 ,确保调查工作全面、客观、公 正。
短期内的改进措施
加强人员培训
在短期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脚手架安全使 用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检查并更换不合格脚手架
对现有的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脚手架立即更换,确 保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符合安全标准。
强化现场监管
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长期性的防范策略
事故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影响
强化安全意识
企业应从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企 业安全文化。
完善安全制度
事故的发生可能暴露企业安全制度的不足。企业应借此机会完善 安全制度,封堵漏洞,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企业应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机制,以便在 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
THANK YOU
05
脚手架坍塌事故总结

脚手架坍塌事故总结
哎呀呀,咱今天可得好好唠唠这个脚手架坍塌事故!你知道吗,这可不是小事啊!那可是关乎人命的大事啊!
记得有一次,我们工地上的脚手架搭得好好的,大家都在上面热火朝天地干活呢,嘿,突然之间,“轰隆”一声,那脚手架就像纸糊的一样倒了下来!当时那场景,真是吓人啊!幸好大家反应快,才没酿成大祸。
可那叫一个惊险啊,现在想起来我都还后怕呢!
咱回过头来想想,这脚手架坍塌事故咋就发生了呢?是材料质量不行?还是搭建的时候没搭稳当?这就跟盖房子一样,根基不稳那能行吗?肯定不行啊!这不就好比人家走在路上,好好的路突然塌了,这多吓人啊!咱得好好找找原因,不能再让这种事发生了啊!
大家一起干活的时候,难道就没有人发现一点点不对劲?就没有人提个醒?这责任心都去哪儿了?这可不是一个人的事啊,是关乎大家生命安全的大事!咱在工地上,那就是生死之交啊,就该互相照应着。
就像一个球队,每个人都得守好自己的位置,不能掉链子啊!
所以说啊,这安全意识得时刻记在心里,不能马虎!每次上脚手架之前,都得好好检查检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咱不能拿自己的命不当回事儿!要是都这样,那我们的工地不就成了危险地带了吗?那还怎么干活啊!
我觉得啊,不管做什么事,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能为了赶进度或者图省事就不管不顾了。
我们得对自己负责,对工友们负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平平安安地工作,开开心心地回家!。
施工工地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施工工地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背景2022年某月某日,位于某市某区的某工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
该工地是一座多层建筑的施工现场,用于兴建一座居民住宅小区。
事故发生时,该工地正处于地基施工阶段,约有100名工人正在现场作业。
二、事故经过据目击者描述,事故发生时,突然传来巨大的噪音,随即整个工地发生了坍塌。
临近的居民听到噪音后紧急报警,并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
当地消防部门与救援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展开抢救。
三、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 地基处理不当:据施工负责人证实,该工地在施工前对地基处理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未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
2. 施工材料质量问题:调查人员在现场发现,有部分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如钢筋存在弯曲、开裂等现象,未经过合格检测合格。
3. 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监督部门发现,该工地在进行混凝土浇筑等环节时,未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4. 监督管理不到位:调查发现,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存在疏漏,相关执法部门未对工地的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导致违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事故影响1. 人员伤亡:截至目前,事故造成XX人死亡,XX人受伤,其中部分伤者伤情严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2. 财产损失:坍塌事故造成工地多处设备、机械损坏,目前尚无准确损失评估报告。
3. 社会影响:该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引发公众对建筑工地安全的担忧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质疑,对投资方和相关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五、事故处理措施1. 救援工作:坍塌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救援队伍等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并救治受伤人员。
2. 调查责任: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进行深入调查,对涉事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3. 整改措施:施工方在接到相关执法部门通知后,立即停工整顿,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工地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
六、事故教训与建议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近年来,坍塌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坍塌事故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我们进行了一项系统性的调查研究。
本报告将重点讨论坍塌事故的原因、影响以及预防措施,并提出一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坍塌事故的原因1. 设计缺陷: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缺陷是导致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可能包括不合理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不当、施工质量差等问题。
2. 施工不合规:施工过程中的不合规操作也是导致坍塌事故的重要原因。
例如,使用劣质材料、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忽视安全措施等都可能导致建筑物的结构不稳定。
3. 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也是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要因素。
在地震频发的地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尤为重要。
二、坍塌事故的影响1. 人员伤亡:坍塌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甚至导致死亡。
这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2. 经济损失:坍塌事故不仅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经济损失,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修复受损建筑物、赔偿受害者以及恢复正常生产等都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3. 社会影响:坍塌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它会破坏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引发公众对建筑安全的担忧,甚至对整个建筑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1. 加强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 提高技术水平:建筑行业应加强技术研发,提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水平。
引入先进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提升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结构稳定性。
3. 加强教育宣传:公众对建筑安全的认知程度也是预防坍塌事故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对建筑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议1. 建立坍塌事故信息数据库:建立坍塌事故的信息数据库,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为预防类似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脚手架坍塌应急演练事故调查报告

脚手架坍塌应急演练事故调查报告1、事故名称:脚手架坍塌事故2、事故单位名称:天津北疆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部3、事故类型:坍塌4、事故等级:记录事故5、事故时间:2015年07月20日15时6、事故地点:#4机组汽机东北角7、事故发生经过:2015年7月20日15时,一名工人在主厂房汽机0米层作业时,上方脚手架外架突然坍塌,将一名作业人员下半身埋压在钢管下。
发现事故的员工俞朝辉立即通知现场联络员,现场联络员陈彦能,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疏散。
同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发生情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项目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救助伤员。
8、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召开了分析会,确认了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汽机外脚手架上堆放过多的施工材料,并且安全防护设施连墙件被拆除。
事故间接原因:①日常安全教育不够,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②作业过程中各部门监督管控不足。
9、人员伤亡情况:有一人轻伤。
10、事故损失情况:无11、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析:(1)施工人员将大量的施工材料堆放在外脚手架上,并拆除连墙件等安全防护设施,事后未进行恢复,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2)班组长管理不善,工人作业过程中未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负有一定责任。
处理情况:按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考核细则规定,考核责任人300元,班组长500元。
12、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1、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并将该事故通报全项目部各班组学习;2、要加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督促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3、附件(一)事件现场有关照片(二)调查组名单及签字事件现场有关照片1、脚手架坍塌现场2、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3、外架上人员撤离4、现场抢险组排险救援5、医疗救治6、现场点评调查组名单及签字2015年7月20日序号姓名部门职务签名1 周万华安全科科长2 谭浩峰工程科工程科长3 侯永满质量科质量科长4 陈红兵安全科安全员5 陈彦能安全科安全员6 延良工程科施工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营市东营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内操作平台“4.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4月28日7:05分,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油建公司)在地处东营市东营区的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海欣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海欣仓储公司)球形罐区施工工地,对5000m³液化气球罐(编号V0105)进行现场制造(组焊)作业时,发生球罐内操作平台坍塌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
郭树清省长、邓向阳副省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对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及落实措施、杜绝此类事故等相关工作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青云赶到事故现场和救治医院,亲自调度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23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4月30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住建委、总工会、东营区政府及中石化胜利油田工程公司QHSE管理处(受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东营市人民政府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液化气球罐内操作平台“4.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大型压力容器制造、操作平台搭建等方面的5名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胜利油建公司,地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一级特大型综合性施工企业,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注册资本20471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净值76928万元,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500018045062)。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金属结构厂(以下简称油建金属结构厂),是胜利油建公司直属的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人单位,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编号TS1210258-2016),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3级球形罐设计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编号TS2210036-2016),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3级球形储罐组焊资质(含球壳板制造),依照有关规定该公司具备事故球罐制作、安装工程所需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
该厂于2013年12月6日以金结厂发【2013】18号、19号成立万通海欣仓储公司球罐现场组焊项目部(以下简称现场项目部),任命万通海欣仓储公司2台3000m³、4台5000m³球罐现场组焊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任命赵胜友为现场项目经理(因油建金属机构厂安排其他工作未到现场工作,由韩志强主持工作),韩志强为现场项目执行经理,现场安全员为徐伟(因油建金属机构厂安排其他工作未到现场工作),项目安全人员为卢中华(任命文件表述有误,实为卢忠华)。
2.胜利油田龙玺石油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玺公司),地处东营市经济开发区胜利工业园,注册资本5000万元,自然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普通货运、海洋工程施工及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的制作和销售等;股东共11人,其中卞忠君占10.15%。
该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500018047783),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编号TS2210D83-2015),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
依照有关规定该公司不具备事故球罐制作、安装工程所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3级球形储罐组焊)资质。
3.东营市顺庆石油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庆公司),地处东营市东营区,注册资本600万元,自然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维修、石油机械技术开发服务等,不具备事故球罐制作、安装工程所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3级球形储罐组焊)资质;股东共2人,为吴波、潘从叶,出资额分别占注册资本的50%。
4.李景军施工队。
李景军,男,出生于1968年1月,汉族,初中文化程度,辽宁省建昌县药王庙镇药王庙村人。
承揽到万通海欣仓储公司6个球罐组焊施工作业后,召集12名具备A3级球形储罐组焊所需资质的焊工组成施工队进行施工;事故球罐内操作平台是其出资给郑允亮(日照莒县人),由郑允亮在劳务市场召集8名无架子工搭设特种作业资质人员搭设的。
5.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集团),地处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注册资本5.28亿元,自然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化工、精细化工;股东共3人,其中董事长王军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5%。
万通海欣仓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王军)为万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燃料油保税仓储。
6.山东天工石化设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监理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工业工程和化学工业工程的设备监理,地处淄博市临淄区孙娄镇闫家村,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绪秀。
该公司具备事故球罐监理的资质。
(二)设计单位、监检单位概况。
设计单位为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设计资质证书编号为TS1210205-2013,地处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是以压力容器与化工装备、制冷空调与环境控制技术、流体机械、包装食品机械以及石油装备等组成的多专业、综合性的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直属的科研院所。
具备事故球罐的设计资质。
监检单位为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科研事业单位,具备事故球罐的监检资质。
(三)事故球罐制造、安装工程基本情况。
发生事故的球罐编号为V0105,是在万通集团厂区内实施的2台3000m³丙烯球罐、4台5000m³液化气球罐制造、安装工程中的1台5000m³液化气球罐。
包括事故球罐在内的6台球罐为万通集团10万吨/年气分和1.5万吨MTBE联合装置项目的配套设施。
该项目在东营区发改委登记备案(备案号为0705300007),已取得东营区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东02-史0607)和《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编号为东02-史0706),于2008年2月21日通过东营市安监局的设立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东危化项目审字[2008]4号),2008年5月8日取得《危险化学品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东安监危化项目备字[2008]7号)和竣工验收审查(东危化项目审字[2008]34号)。
其中,竣工验收审查不包括在建的6台球罐,待建成后安监部门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包括事故球罐在内的6台球罐的承发包合同签订单位是万通集团的子公司万通海欣仓储公司,实际的订购、建设单位是母公司万通集团,建设地点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的万通集团厂区内,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施工现场安全的统一协调、管理由万通集团具体实施。
(四)球罐制造、安装工程发包、分包、转包情况。
2012年10月,万通海欣仓储公司与胜利油建公司签订3000m³、5000m ³球罐工程安装承发包合同,将6台3000m³液化气球罐、4台3000m ³丙烯球罐及4台5000m³液化气球罐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胜利油建公司。
其中2台3000m³丙烯球罐、4台5000m³液化气球罐施工现场位于万通集团厂区。
根据合同约定,万通海欣仓储公司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及合格的球罐基础;胜利油建公司确保交付铭牌完整的球罐,并提供竣工图纸、技术资料和万通集团所在地压力容器安监部门的检验报告,是一项交钥匙工程。
2013年12月,胜利油建公司作为工程承发包单位,以邀请招标方式对外招标。
顺庆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波利用与油建金属结构厂厂长侯贺虎的私人关系,以龙玺公司名义中标,龙玺公司收取工程管理费。
胜利油建公司在明知龙玺公司不具备相应资质且实际中标单位是顺庆公司的情况下,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第十条、第十四条和《球形罐施工规范》(GB50094-2010)3.0.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1.11、4.1.1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等相关规定,将4台5000m³液化气球罐(含事故球罐)和2台3000m³丙烯球罐组焊安装、球罐水压试验、梯子平台的预制安装、喷淋系统安装等,于2013年12月3日确定发包给龙玺公司。
2014年2月,龙玺公司违反相应规定将该工程转包给了顺庆公司。
顺庆公司职工高董董代表顺庆公司与龙玺公司签订了承接球罐组焊安装劳务作业的合同。
2013年12月22日,顺庆公司又与李景军个人签订合同,由李景军组建施工队伍具体组织施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报告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完成V0105球罐现场制造的支腿预制、定位块焊接、组队工序施工后,于2014年3月15至17日搭设V0105球罐内外操作平台,搭设人员系现场施工队长李景军联系郑允亮(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城阳镇郑家庄人,身份证号3728261971111108116),郑允亮从劳务市场找来8名无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搭设的,经勘验该球罐内操作平台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要求。
3月23日,球罐现场制造的调口工序施工完成,球罐外部焊接施工开始,4月25日完成外部焊接施工作业。
因天气原因,球罐内部焊接施工作业推迟到2014年4月28日。
28日6:45分,现场施工队长李景军组织12名组焊人员,进入万通集团球形罐区施工工地5000m³液化气球罐(编号为V0105)内部,登上罐内约20米高的操作平台进行球罐上极板焊接作业。
7:05分,操作平台突然坍塌,作业面上11人瞬间坠落(当班共12人,其中1人因作业位置处于固定在球罐内壁上的临时工作平台,未受到伤害)。
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
(二)事故现场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李景军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施救;并电话报告油建金属结构厂项目执行经理韩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