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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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地坍塌调查报告范文

扬州工地坍塌调查报告范文

扬州工地坍塌调查报告范文
近日,一起严重的工地坍塌事故在扬州市发生,造成多人死伤。

为了查明事故原因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我们对此次工地坍塌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

我们首先查阅了工地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发现该工地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为了追求效益和缩短工期,施工方在施工时未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支撑和固定操作,导致工地土方失稳,最终引发了坍塌事故。

此外,我们还发现工地管理存在严重缺失。

工地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同时,施工人员对安全意识的薄弱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此次扬州工地坍塌事故是由多方面原因共同导致的。

为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工地管理:工地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符合规定标准,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2. 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3. 加强技术指导:施工方应加强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过程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4. 加大监督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工地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工地安全。

通过调查报告的整理和分析,我们对此次扬州工地坍塌事故的原因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希望相关部门和施工方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工地施工安全。

坍塌事故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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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案例范文近年来,坍塌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暴露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以下是几起典型的坍塌事故案例。

2024年6月,江苏省常州市江苏苏州智能制造装备研究院楼体坍塌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该楼是一栋尚未交付使用的高层建筑,坍塌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

经调查发现,该楼存在多个施工安全隐患,如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支撑和固定、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等。

这起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对施工安全进行了进一步的整顿和监管。

2024年12月,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一处楼体坍塌事故造成了10人死亡、5人受伤。

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时发现,该楼施工方忽视了建筑施工的安全因素,未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例如,该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明显的裂缝,但相关负责人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此外,施工方没有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导致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这起事故使人们认识到,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规范,确保建筑的安全性。

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一建筑物发生坍塌事故,导致10人死亡、9人受伤。

事故调查发现,该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存在多个违法违规行为。

例如,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支撑和固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等。

此外,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这些问题,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

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坍塌事故多与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监管不力和质量问题有关。

要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有以下几点措施可以采取。

首先,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和规范,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要求。

其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此外,强化对施工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安全。

最后,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强有力的法律监管机制。

总之,坍塌事故的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横沥镇“4·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4·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4·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4月19日16时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隔坑工业区的东莞市科泰汽车检夹具有限公司发生一名施工工人在二楼车间铺设电线电缆过程中触电死亡的事故。

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兼安监分局局长孔炜坚同志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住房规划建设局、横沥党政办、横沥监察室、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总工会、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派员参加成立横沥镇“4·19”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了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参加,并聘请了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检测、调查取证等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2、东莞市科泰汽车检夹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厂),2018年2月24日搬迁至东莞市横沥镇隔坑工业区红棉路19号,该厂房约8600平方米,生产车间有二层,每层面积2100平方米,第一层是夹具车间,第二层是装配车间和CNC车间,主要生产汽车检夹具,部份机器已投入生产,现有员工200多人。

3、余景松,男,汉,汉族,1985年11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凉亭镇三德村铁炉组18号,卓泰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4、任浪(死者),男,汉族,1992年2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四川省达县马家乡白马村7组23号,卓泰公司员工,2018年3月入职,入职后在科泰厂安装电气设备。

施工工地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施工工地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施工工地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背景2022年某月某日,位于某市某区的某工地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坍塌事故。

该工地是一座多层建筑的施工现场,用于兴建一座居民住宅小区。

事故发生时,该工地正处于地基施工阶段,约有100名工人正在现场作业。

二、事故经过据目击者描述,事故发生时,突然传来巨大的噪音,随即整个工地发生了坍塌。

临近的居民听到噪音后紧急报警,并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

当地消防部门与救援队伍立即赶到现场展开抢救。

三、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1. 地基处理不当:据施工负责人证实,该工地在施工前对地基处理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未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

2. 施工材料质量问题:调查人员在现场发现,有部分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如钢筋存在弯曲、开裂等现象,未经过合格检测合格。

3. 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监督部门发现,该工地在进行混凝土浇筑等环节时,未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4. 监督管理不到位:调查发现,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存在疏漏,相关执法部门未对工地的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监管,导致违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事故影响1. 人员伤亡:截至目前,事故造成XX人死亡,XX人受伤,其中部分伤者伤情严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2. 财产损失:坍塌事故造成工地多处设备、机械损坏,目前尚无准确损失评估报告。

3. 社会影响:该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引发公众对建筑工地安全的担忧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质疑,对投资方和相关企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五、事故处理措施1. 救援工作:坍塌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救援队伍等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并救治受伤人员。

2. 调查责任: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及责任进行深入调查,对涉事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3. 整改措施:施工方在接到相关执法部门通知后,立即停工整顿,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工地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

六、事故教训与建议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横沥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横沥镇“3·2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3月25日9时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的705A-708aA商铺内一名装修工人在用铁锤拆墙期间受到倒塌的墙体和砖块砸压后当场死亡。

接报后,横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018年3月28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孔炜坚同志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镇党政办、横沥镇监察室、横沥镇总工会、横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派员参加成立了横沥镇“3·2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现场技术分析,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及工程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2、杨贤万,男,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赣县白鹭乡龙富村六组22号,为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3、王娜,女,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县排头乡合荣村枫术村民组,为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承租人。

(二)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装修工程基本情况及来源2018年3月20日,王娜与东莞市横沥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建筑面积368.76㎡,用于经营餐饮业,租期三年,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近年来,坍塌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坍塌事故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我们进行了一项系统性的调查研究。

本报告将重点讨论坍塌事故的原因、影响以及预防措施,并提出一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坍塌事故的原因1. 设计缺陷: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缺陷是导致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这可能包括不合理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不当、施工质量差等问题。

2. 施工不合规:施工过程中的不合规操作也是导致坍塌事故的重要原因。

例如,使用劣质材料、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忽视安全措施等都可能导致建筑物的结构不稳定。

3. 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也是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要因素。

在地震频发的地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尤为重要。

二、坍塌事故的影响1. 人员伤亡:坍塌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甚至导致死亡。

这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的悲痛,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2. 经济损失:坍塌事故不仅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经济损失,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修复受损建筑物、赔偿受害者以及恢复正常生产等都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3. 社会影响:坍塌事故对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它会破坏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引发公众对建筑安全的担忧,甚至对整个建筑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1. 加强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 提高技术水平:建筑行业应加强技术研发,提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水平。

引入先进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提升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和结构稳定性。

3. 加强教育宣传:公众对建筑安全的认知程度也是预防坍塌事故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对建筑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议1. 建立坍塌事故信息数据库:建立坍塌事故的信息数据库,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为预防类似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横沥镇“·”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横沥镇“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6月30日10时00分左右,位于东莞市横沥镇村尾农贸市场路82号私人住宅建房内电梯安装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接报后,横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017年7月26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邓健祥同志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镇监察室、横沥镇总工会、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横沥镇党政办、横沥镇经贸办派员参加成立了横沥镇“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的现场技术分析,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基本情况3、杨常国,男,汉族,1974年1月7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上岭桥镇三角塘村,身份证号:,发生事故时是东莞市佳航电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4、邓远航(死者),男,汉族,2000年11月27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湖南省东安县芦洪市镇白沙亭村8组,身份证号:。

佳航公司从业人员,该电梯安装工程施工人员。

(二)工程基本情况该电梯安装工程位于横沥镇村尾农贸市场路82号私人住宅建房内,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由黄电雄和丘创洲两人承包,为13层楼房,建筑主体工程已完工。

2017年5月10日,该房屋建筑工程承包人之一丘创洲与深圳丰菱电梯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电梯销售合同》、《电梯安装合同》。

2017年5月22日,深圳丰菱电梯有限公司与丘创洲在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电梯制造商)处购买了电梯(电梯为IFE小机房客梯,电梯型号为METIS-6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年6月30日上午,佳航公司从业人员张学乾、唐黎明、邓远航在楼房电梯井作业。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1、背景信息
1.1 事件概述
1.2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相关部门介绍
1.3 事故涉及人员情况
2、事故调查目的
2.1 确定事故原因
2.2 建立责任认定
2.3 提出事故防范措施
3、调查方法与过程
3.1 事故现场勘查
3.2 相关证据收集与分析
3.3 目击者采访
3.4 技术专家评估
3.5 数据统计与呈现
4、事故原因分析
4.1 设计与施工问题
4.2 施工材料质量问题
4.3 监管缺失并责任追溯
4.4 其他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
5、责任认定
5.1 相关责任方
5.2 责任划分依据
5.3 各相关方责任比例
6、事故防范措施
6.1 设计与施工规范强化
6.2 施工材料质量监管
6.3 监管和监督机制改进
6.4 其他事故防范建议
7、附件
7.1 事故现场照片
7.2 事故现场示意图
7.3 事故调查报告附表
注释:
1、法律名词及注释:
1.1 责任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肇事方进行责任划分的过程。

1.2 监管缺失-指监管部门在事故中未能履行应尽的监管职责。

1.3 事故防范措施-指在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下,提出的一系列预防措施与建议。

1.4 强化规范-指在相关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行的力度。

1.5 质量监管-指在施工、生产等过程中对材料、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监管和检测。

1.6 监管和监督机制改进-指对当前监管和监督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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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3·25”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3月25日9时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
号楼的705A-708aA商铺内一名装修工人在用铁锤拆墙期间受到倒塌
的墙体和砖块砸压后当场死亡。

接报后,横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2018年3月28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规定,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横沥镇副镇长孔炜坚同志担任事故调查
组组长,横沥安监分局、横沥镇党政办、横沥镇监察室、横沥镇总
工会、横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横沥人力资源分局、横沥社保分局、横沥司法分局、横沥公安分局派员参加成立了横沥镇“3·25”一般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并聘
请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参与此次事故的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
勘察、调查取证、现场技术分析,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
和性质,并提出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人员及工程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
2、杨贤万,男,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赣
县白鹭乡龙富村六组22号,为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3、王娜,女,汉族,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县排头
乡合荣村枫术村民组,为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承租人。

(二)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装修工程
基本情况及来源
2018年3月20日,王娜与东莞市横沥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7号楼705A-708aA商铺,建筑面积368.76㎡,用于经营餐饮业,租期三年,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018年3月21日,王娜与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万贤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贤万,通过微信洽谈横沥镇中山路双龙舫步行街
7号楼705A-708aA商铺(下称“事发地”)的装修事宜,双方谈妥
以30万元的价格成交,当天王娜通过微信转帐给杨贤万3万元定金。

杨贤万回应“明天(即3月22日)安排工人打墙,要(王娜)早点
开门”。

2018年3月22日,莞万贤公司法人代表杨贤万以每天260元的工钱请符顺忠,又以每天220元的工钱通过符顺忠请到丁静安,再通过
丁静安请到唐小毛一起到事发地做拆除作业。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3月25日8时许,符顺忠、丁静安、唐小毛(死者)来到事发地作业。

事发时符顺忠拆天花板、丁静安用铁锤砸拆其中南北向一
面的墙体、唐小毛(死者)用铁锤砸拆东西向另一面的墙体。

由于事故发生前现场拆除的墙体已经从约5m高拆到2m左右,开始作业后,死者图快捷就直接用铁锤砸墙脚。

9时许,唐小毛所砸的墙突然倒塌,将唐小毛整个身体压埋在墙下,仅露出头部,头部有多处出血,二
人见状立即过去叫唐小毛,没有反应,二人合力把他从墙底下搬了
出来,符顺忠迅速拨打110和120。

横沥医院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对唐小毛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横沥医院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对死者现场进行救治,因
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镇公安、安监、应急等部门
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迅速开展调查,控制并妥善保护好
事故现场,同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工地现场安全,避
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事故善后处理
横沥镇政府相关部门、万贤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与死者家属联系,
做好安抚工作。

2018年4月9日,万贤公司及相关人员与死者家属
签订赔偿协议,并按协议来支付赔偿款。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唐小毛,男,汉族,1958年10月14日
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新田县石羊镇田头村9组,身份证号码:。

东莞市横沥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证实:死者唐小毛的死亡原因为重型颅脑损伤。

(二)直接经济损失
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4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进一步查明事故
的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收集和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
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本次事故类型为坍塌事故,其直接原因是:从业人员唐小毛在砸墙
体时,因墙体坍塌砸中其头部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万贤公司未督促好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监管不到位,
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万贤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
要负责人杨贤万未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2、死者唐小毛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拆除墙体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盲目蛮干。

图1事故现场
图2倒塌压埋唐小毛的墙体
(三)相关单位及人员履职情况
1、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施工方,未督促好从业
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监管不到位,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该公司未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杨贤万:万贤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未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其未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横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工程的总款为30万元,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万贤公司在施工前没有到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由于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有效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引起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议对横沥镇“3·2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任认定
1、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督促好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
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监管不到位,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
安全管理。

在事故认定上,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负
有责任。

2、杨贤万未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在事故认定上,杨贤万对事故负有责任。

3、唐小毛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
拆除墙体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盲目蛮干。

在事故认定上,唐小毛对
事故负有责任。

(二)处理建议
1、事故责任方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导致事故发生。

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对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2、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贤万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导致事故发生。

建议由安全生产
监管部门对杨贤万进行行政处罚。

3、鉴于从业人员唐小毛在此次事故中已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4、其他法律责任,如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建议相关当事人依据其
他法律途径解决。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东莞市万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做好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制定出
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督促从
业人员严格遵守;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监督从业人员
按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横沥镇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加大对各类施工
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内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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