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堡村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妇女儿童之家的安全,维护在园妇女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妇女儿童之家负责人对本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 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对进入妇女儿童之家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入园人员为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
(2)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对志愿者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在开展活动时能够确保妇女儿童安全。
2. 设施管理(1)定期对妇女儿童之家内的设施进行检修,确保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2)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禁止在室内吸烟。
(3)室内消防设施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活动管理(1)活动前,组织者应对活动场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2)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活动进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禁止开展可能危及妇女儿童安全的活动。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意识。
2. 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3. 对新入园的妇女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安全常识。
五、监督与考核1. 妇女儿童之家设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监督。
2. 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妇女儿童之家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妇女儿童之家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儿童儿童之家规章制度

儿童儿童之家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儿童之家的管理,保障儿童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儿童之家是为了收留无家可归或者处于危险境地的儿童提供生活照料、教育辅导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儿童之家应依法合规经营,实行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传播正能量,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第四条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应当热爱儿童,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切实履行职责,为儿童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五条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儿童之家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或者培训合格。
第七条儿童之家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儿童的生命安全。
第八条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儿童的健康,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消毒防疫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规定第九条儿童之家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身心发展特点提供适宜的教育和生活服务。
第十条儿童之家应当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育导向积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儿童之家应当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儿童的课余生活。
第十二条儿童之家应当定期组织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组织制度,维护儿童之家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四条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严禁侮辱、虐待儿童。
第十五条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勤勉尽责,避免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六条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儿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儿童的个人信息。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儿童之家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记过、降职、开除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儿童之家规章制度的儿童,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禁闭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经儿童之家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生效,如有补充或者变更,应当重新提交讨论通过后执行。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内容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儿童之家是以关爱和服务儿童为宗旨,为儿童提供学习、娱乐、成长等服务的社区机构。
为确保儿童之家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儿童之家设立理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儿童之家的工作。
理事会成员由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
2. 儿童之家设有多功能活动室、学习室、游戏室、心理咨询室等,各功能室负责开展相应活动。
三、工作人员1. 工作人员由专业教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等组成,负责儿童之家的日常运营和服务。
2.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3.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研讨,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服务内容1. 开展课外阅读、学习辅导、兴趣小组等活动,培养儿童的兴趣爱好和自主学习能力。
2. 组织文体活动、户外拓展、公益活动等,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3. 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育儿能力,促进家庭和谐。
5. 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需求,为儿童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五、工作流程1. 儿童之家各项工作按照理事会决策、工作人员执行、反馈改进的流程进行。
2. 工作人员根据儿童需求制定活动计划,报理事会审批后执行。
3. 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收集儿童和家长的反馈,不断调整和优化服务。
4. 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六、安全保障1. 儿童之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
2. 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
3. 儿童之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4. 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七、家长参与1. 鼓励家长参与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共同关注和促进儿童成长。
2. 定期召开家长会,了解家长需求和意见,改进工作。
3. 家长应遵守儿童之家的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儿童教育工作。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妇女儿童之家》(以下简称妇女之家)是为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而设立的。
妇女之家的宗旨是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温馨的生活环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必要的庇护和帮助。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妇女之家工作流程,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证妇女之家安全、稳定运转。
二、工作管理1.妇女之家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确保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2.妇女之家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妇女救助和儿童保护工作。
3.妇女之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居住妇女和儿童个人隐私信息保密。
如居住妇女和儿童因身份特殊需要,妇女之家必须严格甄别身份信息,进一步保护其隐私权。
4.妇女之家应当保证居住环境的整洁和舒适,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居住妇女和儿童身体健康安全。
5.妇女之家应当配备完善的救治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事件。
工作人员需接受必要的应急培训和技能提升。
三、居住管理1. 妇女之家应严格落实帮助和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措施,尽力为他们提供安全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2. 租住妇女和儿童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维护居住公共环境的卫生、秩序和安全。
3. 妇女之家必须保持公正、公平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妇女和儿童的身体权益、精神健康进行保护。
4. 妇女之家应当严格操作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法。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要求或接受妇女之家的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从中牟取任何私利。
四、事件管理1. 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和尊严,任何时候都不能使用暴力、辱骂、、残忍、羞辱等方式对待妇女和儿童。
2. 如果妇女和儿童遭受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紧急救助和报警。
3. 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妇女之家应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门进行事故处置。
4. 如果遇到疑似传染病患者,妇女之家应当立即将患者隔离,及时紧急联系医疗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和处置工作。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并规范和加强妇女儿童之家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供各级机构和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参考和执行。
本管理制度涵盖了妇女儿童之家的基本情况、工作机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二、基本情况妇女儿童之家是为保护困难、失去保护和权益受到侵害的女性和儿童提供医疗、康复、心理心理辅导以及教育等服务的机构。
妇女儿童之家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 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保健和心理辅导。
2. 为需要帮助的女性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并协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3. 为失去保护和受到侵害的女童提供帮助,协调家庭和社区资源,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4. 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收容、救助、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三、工作机构妇女儿童之家是一个由一名主任领导的工作机构,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
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下列职务:1. 主任:负责管理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事务,并组织制定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咨询。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5. 心理学家:对需要帮助的人进行心理辅导。
6. 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
四、人员构成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儿童,关心女性权益,具备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操守。
2. 具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执业资格。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判断力和执行力。
四、职责分工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如下:1. 主任:负责管理和协调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儿童进行健康体检。
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制度(参考模板)

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制度(参考模板)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安全卫生制度(模板)一、儿童到活动室应有家长接送,如无家长接送,途中安全由儿童家长自行负责。
二、活动室开放时管理员要做好入室和离室儿童登记,向参与活动的儿童家长告知有关安全责任,落实成人看护,不得脱离岗位,随时巡查儿童活动情况,注意观察进出活动室人员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确保活动室人员安全。
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志愿者的管理,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友爱、互敬互助,自觉遵守活动室各项规章制度,在活动室内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活动室环境要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杂物。
室内禁止高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五、请自觉爱护室内、外设备设施及用品,活动室内物品不准私自带走,不得外借。
损坏时,视情况需进行合理赔偿。
六、使用学习娱乐设施时要做到讲究卫生、爱护器械、注意安全,请勿随处搬移摆放设施。
活动结束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将所有设施置于停机关闭电源状态。
七、家长、监护人请看管好各自的孩子,经常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不要乱奔乱跑,进活动室后不得擅自离开,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使儿童知道所在地名称、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八、严禁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到活动室。
管理员要对前来活动的儿童进行检查,儿童之间要相互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九、管理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室内外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防止门窗、天花板、电源等脱落造成安全事故。
凡是儿童进过地与活动场地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准乱放杂物,防止儿童摔倒。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村(居)委反应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活动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请保管好自已的财物、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
十一、禁止带宠物进入活动室。
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管理制度(模板)一、组织机构主任:副主任:管理成员:二、服务内容儿童之家、妇女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儿童妇女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儿童妇女之家(以下简称“之家”)的运营安全,确保儿童、妇女在之家的活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1. 之家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之家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之家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3. 之家志愿者:在活动期间,负责协助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儿童、妇女安全。
4. 儿童及妇女:遵守之家规定,自觉维护自身及他人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入馆制度(1)儿童及妇女进入之家需凭有效证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查验。
(2)儿童进入之家,需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
2. 设施设备安全(1)之家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禁止儿童及妇女触摸电源插座、煤气开关等危险部位。
3. 消防安全(1)之家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禁止在之家内吸烟、使用明火。
4. 人员安全(1)之家工作人员、志愿者应熟悉急救知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
(2)儿童及妇女在之家活动时,工作人员、志愿者应密切关注其动态,防止发生意外。
5. 食品安全(1)之家提供餐饮服务,必须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禁止携带自带食品进入之家。
6. 网络安全(1)之家提供网络服务,确保网络安全,防止儿童及妇女沉迷网络。
(2)禁止在之家内传播不良信息。
四、应急处理1. 之家发生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2. 如遇紧急情况,工作人员、志愿者应迅速组织儿童及妇女撤离现场,确保其人身安全。
3. 发生意外事故,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相关部门。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之家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修改。
3. 之家工作人员、志愿者、儿童及妇女均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之家安全。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妇女儿童之家是一家专门为无依无靠的妇女和儿童提供庇护和帮助的机构,其宗旨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第二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照顾弱势”的原则,保护受护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第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受护者的满意度。
第五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定期开展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持续改进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理解,促进社会共识形成,共同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妇女儿童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数十名,其中精神咨询师、法律顾问、医护人员等专业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
第九条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后勤部门三大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妇女儿童之家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督导小组,定期对工作流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二条妇女儿童之家为受护者提供临时庇护服务,包括住宿、饮食、医疗卫生等基本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社会心理服务,为受护者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等服务。
第十四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为受护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文件等法律帮助。
第十五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职业培训服务,为受护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第十六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包括为受护者提供学习课程、文体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受护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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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堡村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
根据妇女和家庭的需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定期组织讲座、展开培训,为妇女群众提供宣传教育、增知增技、权益维护、提升素质等服务,每季度 1 次。
2、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 次。
3、活动制度。
开展带领妇女创业致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增训妇女骨干、小公民道德教育、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巾帼志愿者队伍、群众性文化等各类活动,每季度 1 次以上。
4、台帐制度。
社区妇联工作职责和内容、骨干队伍建设、妇女团队、“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及活动内容安排等全部上墙公示;健全社区妇女工作档案、完善各项表册,包括:社区妇女(18 岁以上)、儿童(18 岁以下)基本信息表,各类妇女团体登记表,志愿者名册,女性人才名册,妇女培训登记簿,活动、会议登记簿,信访接待登记簿,典型妇女和家庭登记簿等;保证工作台帐准确、明晰、完整。
5、考核表彰制度。
由街道妇联依据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6、专项工作制度。
儿童工作,维权等各项工作制度按各条线工作的规范制定。
史堡村妇女议事制度
一、社区妇联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召集有关妇女代表参加议事,听取和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参与议事人员:社区妇女代表和“一事一议”中妇女群众推荐的代表。
三、议事内容
1、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在本社区的落实情况;
2、上级妇联组织确定的重点工作在本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3、妇女群众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
4、妇女群众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四、定期组织妇女议事活动。
每两月一次,也可采取一事一议、要事随议的方式。
五、议事要求
1、围绕重点问题认真选择议题,邀请有关单位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参加议事活动。
2、加强信息反馈。
对议事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件,及时上报上级妇联和同级党委政府,并通过人大、政协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议案、建议、提案等途径,及时反映妇女群众诉求,及时协调、疏导和处理。
巾帼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以服务妇女、帮扶家庭、奉献社会为宗旨,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引导带动广大巾帼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弘扬“无私奉献、传递爱心、互助友爱、健康向上” 的志愿者精神,以“凝聚爱心、传播真情、弘扬新风、奉献社会”为理念,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巾帼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经妇联组织安排,志愿者根据自身特长和专业,无偿地、主动地参加社区各项服务活动,帮扶家庭,奉献社会的公益行为。
四、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相关知识;
五、建立健全巾帼志愿者服务资料,实行网络信息化服务,适应社区工作的需要。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活动的重点内容和形式。
史堡村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做好阅览室的卫生和内务整理工作,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二、做好阅览室报纸、杂志的收发和整理工作,当月的报纸、杂志只准在阅览室阅览,过月刊物经批准可借阅,严禁个人私自带出室外,影响大家阅读。
三、阅读者要爱护室内公物,不得损害阅览室的桌椅及公共设施,如有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四、不准在阅览室吸烟、乱扔皮壳,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五、阅览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史堡村妇女维权站工作职责
1.妇女法律维权站在区妇联、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依据《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开展工作。
2、向来访妇女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积极参加街道妇联和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各类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活动。
3、对妇女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做好解答和记录工作,重要信访案件及时向上级妇联和有关部门汇报,协助做好矛盾调解和处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经济困难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重大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提请和移交区妇联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处理,并进行跟踪联络。
5、对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或意见和建议,向有关方面反映;
6、接受市、区法律援助事务协作请求。
史堡村妇女维权站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1、接待人员接听或接待来电来访群众时,要主动、热情、态度诚恳,使用礼貌用语,克服不耐烦情绪,不与当事人争吵。
2、接待人员在解答法律咨询时,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在明确内容后,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运用法律知识作出正确解答。
3、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要耐心地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指引和帮助她们通过合理的方式和渠道表达诉求。
4、对于重大和疑难的问题,如果不能当时做出答复,要告知当事人答复时间和方式,并留下当事人联系方式,同时向街道妇联和街道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反映,协助处理。
5、接待人员在做好咨询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将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和解答情况做好记录工作,所有接待和调查材料分类存档,实行专人管理,规范立卷,同时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凡信访材料一律做密件处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6、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史堡村妇女维权站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1、援助对象与条件。
①符合《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女性当事人、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或在本社区影响较大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
②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应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开具《经济状况证明》后提请审核。
③符合下列条件的将会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法律规定的其它人员。
2、援助程序。
①当事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查材料。
②维权站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视情况给予直接受理或提请区法律援助中心处理,对不符合调解的给予解释说明。
③案件受理后办理相关手续,指派律师代理。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当事人给予民事、行政代理和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减、缓、免律师费。
对于重大疑难的法律援助案件或事项,负责提请和移交区妇联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处理,并进行跟踪联络。
4、接受市、区法律援助事务协作请求。
5、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群体性的涉及社会稳定法律事务、疑难复杂条件、涉外(含港、澳、台)案件以及在本社区有重大影响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值班记录表时间:年月日带班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