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财务管理之规范报帐制单位核算
烟站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站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烟站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站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烟站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财务管理工作由站领导全面负责,财务部门具体执行。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预算,审核财务收支,管理财务报表,监督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五条财务预算是烟站财务管理的核心,必须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经站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合理、科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3. 严谨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严谨细致,避免出现预算失控和浪费现象。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1. 收集资料:财务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历史数据、市场信息、政策法规等。
2. 编制草案:财务部门根据收集的资料,编制财务预算草案。
3. 审批执行:财务预算草案经站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执行。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烟站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九条收入管理:1. 收入来源必须合法,收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2. 收入核算应当及时、准确,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3. 收入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条支出管理:1. 支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支出预算必须经批准。
2. 支出核算应当真实、合规,确保支出合理、有效。
3. 支出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烟站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站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购置手续。
烟草公司财务管理之规范报帐制单位核算

烟草公司财务管理之规范报帐制单位核算统一卷烟营销部财务治理,规范报账制单位核算——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适应烟草行业进展和改革的需要,我省相继取消了38个县(市)级烟草公司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向所属烟草分公司报账核算。
实践证明,取消县(市)级烟草公司独立企业法人地位、实行报账制核确实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但由于实际情况不同,各报账制单位具体核算形式差异专门大,如在报账制单位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设置、费用定额操纵的方法、生产经营成果的确认和计量以及纳税体制等方面,各企业实行的形式都有专门大差异。
这些差异的存在,既削弱了各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也不便于省局的宏观统一治理。
按照国家局《关于切实加强卷烟经营企业治理的通知》要求,我省局(公司)制定印发了《全省烟草商业企业报账制营销部财务治理规范》,统一了各企业的报账制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形式。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实行报账制单位必须配备会计人员县(市)级烟草公司取消独立企业法人地位后,不再实行独立核算、不具备经济法律主体资格。
但从治理的角度动身,必须把报账制单位作为一个会计分支体系,记录和反映报账制单位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活动,因而必须设置相应的会计机构和财务核算人员。
我省局规定如下:(一)各报账制核算单位必须依照《会计法》和财务核算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会计分支机构,负责治理报账制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
(二)会计分支机构必须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各报账制单位会计核算机构配备的人员应包括出纳员(兼收款员)、核算员,并实行财务印鉴分管制度。
(三)报账制单位会计分支机构(人员)的岗位职责为:1.负责记录和治理主管分公司下拨的业务周转金(备用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定期报销各项费用,按照财务预算向分公司申请拨付所需资金。
2.依照主管分公司要求,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费用支出辅助明细账、资产保管辅助明细账及销售等明细账,进行辅助核算,编制辅助会计报表。
烟草公司收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草公司收入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收入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烟草公司所有收入管理活动,包括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三条烟草公司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政策执行,确保收入来源合法;2. 实际性:收入核算应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3. 及时性:及时、准确地进行收入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及时性;4. 安全性:加强收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收入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收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1. 制定和完善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2. 组织实施收入核算工作,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监督检查各部门收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收入管理的合规性;4. 及时处理收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销售部门负责烟草产品的销售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国家烟草行业政策,确保销售活动的合法性;2. 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销售,确保销售收入的真实性;3. 及时提供销售相关资料,配合财务部门进行收入核算;4. 加强销售渠道管理,提高销售效率。
第三章收入核算第六条收入核算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确认销售收入;2. 财务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资料,进行收入核算;3. 财务部门对收入核算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4. 财务部门将收入核算结果录入财务系统,生成财务报表。
第四章收入资金管理第七条收入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收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2. 安全保管:收入资金应安全保管,防止丢失、被盗;3. 及时划拨:收入资金应及时划拨到公司指定账户。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对收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收入管理的合规性。
第九条对违反收入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烟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厂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烟厂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员工等。
第三条烟厂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安全稳健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4. 效率效益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烟厂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厂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参与企业决策;2. 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内部控制;3. 负责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5. 负责税务筹划,合理规避税收风险;6. 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7. 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8. 负责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管理原则:企业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2. 合理分配原则: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分配资金;3. 保障重点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4. 严格控制原则:严格控制资金支出,防止浪费。
第七条资金管理的主要措施:1. 建立资金预算制度,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并按月、季度进行执行;2. 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3. 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4. 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确保投资效益;5. 定期进行资金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八条财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1. 会计制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3. 会计科目原则:按照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核算;4. 会计凭证原则:依法办理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真实、合法、有效。
中烟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计划,监督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核算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四)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公司成本核算、费用控制和经济效益分析。
(六)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档案,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准确。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财务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公司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二)计划管理原则: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资金。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资金筹集、运用和核算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第五章成本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成本效益原则: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全员成本管理原则: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成本管理。
烟厂财务制度

烟厂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烟厂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保障烟厂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职责1. 烟厂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烟厂的财务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烟厂财务预算和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定财务政策和规章制度。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烟厂的财务状况进行核算和汇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合理的调整。
4.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烟厂各部门的财务活动,遵循合法、诚信和效益原则。
5. 财务部门应参与烟厂的决策过程,提供专业的财务意见和建议。
三、会计核算1. 烟厂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各项财务活动按照规定进行。
会计核算应遵循按照业务规范、按照会计制度、按照会计政策的原则。
2. 烟厂应建立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账户档案,按期检查和更新。
3. 烟厂应定期做好应交税金、应缴社保、应付工资等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4. 烟厂应加强关键核算环节的质量控制,避免人为错误和漏洞。
四、风险管理1. 烟厂应建立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监控和分析。
2. 烟厂应建立财务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财务风险,确保烟厂的稳定经营。
3. 烟厂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防范内部经济犯罪。
五、财务监督1. 烟厂应定期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财务业绩、会计核算等进行审计,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2. 烟厂应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定期报告财务情况和申报财务报表。
3. 烟厂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六、财务报告1. 烟厂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制度,及时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和月度财务分析报告。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烟厂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虚假编造。
3. 烟厂应将财务报告送交相关监管部门和利益相关方,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烟厂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有过错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烟草商业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范本

烟草商业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烟草商业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行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核算目标1.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确保会计核算程序合法合规。
3.提供决策依据和管理信息。
三、会计核算主体1.会计核算主体为全体员工。
2.会计核算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
四、会计核算方法1.会计核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2.会计核算使用双记账法。
五、会计核算程序1.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记帐、检查、归档等环节必须经过严格的操作程序。
2.会计凭证的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经过相关方面的核实。
六、会计核算记录1.会计核算记录必须按照实际经济业务进行。
2.会计核算记录必须填写完整、准确,不得隐瞒、捏造事实。
3.会计核算记录必须按照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进行。
七、会计核算报告1.会计核算报告必须准确、真实、完整,报告格式必须按照企业规定编制。
2.会计核算报告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并接受相关方面的审核。
八、会计核算监督与验收1.企业内部设有会计监督机构,负责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
2.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验收,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九、违规处罚与激励1.对于会计核算中故意隐瞒、虚假填报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对于会计核算工作出色、质量高的个人和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企业内部其他有关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时,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是烟草商业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范本,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烟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全体员工,包括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我厂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企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三)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厂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厂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执行、监督企业财务计划。
(三)管理企业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四)负责企业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五)负责企业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
(六)参与企业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
(七)负责企业税务筹划和纳税申报。
(八)负责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我厂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收支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二)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三)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合理分配资金。
(五)加强对外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七条我厂成本管理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规范成本核算流程。
(二)加强成本控制,降低生产成本。
(三)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薄弱环节。
(四)推广先进成本管理方法,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披露第八条我厂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九条财务报告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十条财务报告应按时披露,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第六章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第十一条我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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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卷烟营销部财务治理,规范报账制单位核算
——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适应烟草行业进展和改革的需要,我省相继取消了38个县(市)级烟草公司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向所属烟草分公司报账核算。
实践证明,取消县(市)级烟草公司独立企业法人地位、实行报账制核确实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但由于实际情况不同,各报账制单位具体核算形式差异专门大,如在报账制单位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的设置、费用定额操纵的方法、生产经营成果的确认和计量以及纳税体制等方面,各企业实行的形式都有专门大差异。
这些差异的存在,既削弱了各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也不便于省局的宏观统一治理。
按照国家局《关于切实加强卷烟经营企业治理的通知》要求,我省局(公司)制定印发了《全省烟草商业企业报账制营销部财务治理规范》,统一了各企业的报账制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形式。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实行报账制单位必须配备会计人员
县(市)级烟草公司取消独立企业法人地位后,不再实行独立核算、不具备经济法律主体资格。
但从治理的角度动身,必须把报账制单位作为一个会计分支体系,记录和反映报账制单位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活动,因而必须设置相应的会计机构和财务
核算人员。
我省局规定如下:
(一)各报账制核算单位必须依照《会计法》和财务核算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会计分支机构,负责治理报账制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
(二)会计分支机构必须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各报账制单位会计核算机构配备的人员应包括出纳员(兼收款员)、核算员,并实行财务印鉴分管制度。
(三)报账制单位会计分支机构(人员)的岗位职责为:
1.负责记录和治理主管分公司下拨的业务周转金(备用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定期报销各项费用,按照财务预算向分公司申请拨付所需资金。
2.依照主管分公司要求,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费用支出辅助明细账、资产保管辅助明细账及销售等明细账,进行辅助核算,编制辅助会计报表。
3.负责报账制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包括原始票据的粘贴、装订整理、汇总及保管、传递工作。
4.按主管分公司要求,及时将销货款存入指定账户,并按规
定汇划至分公司账户并提供销售情况表。
5.办理各项税金和统筹基金的交纳,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宜。
(四)报账制单位财务人员岗位设置必须符合内部会计操纵制度建设要求,保证不相容职务互相分离,并建立健全内部牵制、内部稽核等内部操纵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各项资产的完整。
(五)报账制单位所有财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证,并符合从事会计工作所应具备的各种条件方可上岗。
(六)各报账制单位应安排财务人员每年同意会计后续教育,每年同意后续教育培训的时刻不得少于《会计法》规定的时刻。
(七)各报账制单位的财务人员的任免必须经主管分公司财务部门考核同意,业务上直接归主管分公司财务部门领导。
二、明确报账制单位财务核算的内容及有关要求
报账制核算单位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的要紧内容和范围包
括账户开立及资金治理、费用核算及治理、商品进销存核算及治理、资产治理、具体会计账务处理及流程等。
报账制单位财务核算的内容和要求是整个报账制核算的基础,也是搞好报账制核算的关键。
对此,我省局规定如下:
(一)报账制单位账户开立和资金治理
依照省局关于实行预算治理的规定和取消法人地位后报账制营销部经济业务的特点,各报账制单位只能以分公司所属营销部的名义,在当地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均为省局资金治理中心合作银行)的分支机构开立两个账户,一个为收入账户,一个为支出账户。
收入账户为专用账户,只能用于卷烟和烟叶销货款的缴存和划拨。
除按时向分公司汇划款项外,收入账户不能有其他支出行为。
各报账制单位收入账户资金,应在每天规定的时刻内汇划至省公司资金治理中心。
支出账户为差不多账户,报账制单位一切财务支出均通过该账户进行。
其使用的范围包括分公司业务周转金的拨付、各项费用支出、各种税金和统筹基金的缴纳、工资发放等。
在资金治理方面,实行报账制核算的营销部,应遵循以下规定:
1.营销部卷烟采购由分公司直接办理,货款由分公司直接支付。
其所需卷烟由分公司统一配
送。
2.营销部不准在银行借贷款项,不准对外担保,未经分公司同意不得对外赞助和支付各种摊
派费用。
3.营销部不得坐支卷烟销货款或采取其他方式截留卷烟销货款。
卷烟销货款必须及时足额存
入指定银行账户。
4.未经分公司批准,不得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维修(大修)行为。
5.营销部因历史缘故形成的往来款项,由分公司协调清理。
6.营销部的日常经费支出,按主管分公司预算治理的规定执行。
7.各主管分公司要建立报账制核算营销部资金治理的内部操纵制度,建立资金治理人员的责
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账制单位的费用操纵和治理
报账制单位的费用操纵和治理,是报账制核算中的关键环节。
各主管分公司要依照省局目标治理的要求,将报账制单位的费用治理纳入目标治理和预算治理的范畴。
费用操纵和治理应坚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灵活运用的原则。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各主管分公司要依照全年目标治理的要求和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制定各报账制核算单位全年的目标打算和费用操纵标准。
在此基础上,编制报账制单位年度、月度费用预算打算。
费用预算打算一旦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遇专门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报主管分公司追加预算,按批准的额度执行。
2.各主管分公司应依照各项费用发生的特点,将费用分为营销部可控费用、不可控费用。
可控费用指的是通过营销部努力,能够操纵其发生总额大小的费用。
这类费用是企业费用支出的要紧部分,如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维修费等。
不可控费用指的是其发生额大小依据定额固定发生的费用,这类费用为报账制单位必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要紧包括折旧费、各项统筹基金、保险费、从应付工资中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及各项记入费用的税金等。
各主管分公司应依照费用的特点实行不同的治理方法。
对可控费用,应实行定额操纵、目标治理。
对不可控费用,则由分公
司统一核算、统一治理。
对能够量化的费用,必须按定额量化,不能量化的,必须实行总额预算操纵。
在对报账制核算的营销部实行预算治理和目标治理中,要制定实施费用治理奖惩方法,定期考核公布营销部各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觉和纠正费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3.各项费用定额的制定依据由于各地区、各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在确定各项费用定额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不同,各主管分公司要依照报账制单位实际情况,分不确定不同费用支出的标准和额度,并严格执行。
(1)营销部运输费、装卸费、养路费、道桥费、车辆治理费、车辆维修费、油料消耗费和出车人员补助养路费、车辆治理费按实际使用车辆数量定额缴纳;
道桥费按照送货路线和出车记录严格操纵;
营销部的商品运输,原则上由分公司统一配送,需要雇佣车辆运输的,其运费应由分公司业务部门同意方可报销;
装卸费按件计算;
油料消耗按吨公里耗油,分不不同车型,实行定额治理;
车辆维修实行预算治理,由分公司车辆治理部门严格掌握;
司机出车补助按实际出车天数计算,但应规定每月最高限额,出车记录要严格详细并有相关人员签字证明。
(2)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差旅费由营销部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灵活掌握,但会议费、培训费应有主管分公司的会议培训通知并不得超过预算定额。
出差人员补助标准应区不城区、农区、省内、省外不同情况分不确定。
(3)固定资产维修费
固定资产维修中的大修理费用应由报账制营销部会同主管分公司相关部门提报维修打算和维修工程预算,经主管分公司批准后进行。
日常维修费用,要严格履行维修审批手续,报分公司审核后报销。
(4)业务招待费
各报账制营销部的业务招待费,由各主管分公司依照报账制单位业务量的大小,采取按卷烟销量和烟叶收购量的定额计算提
取,专门情况可申请追加招待费预算,经主管分公司审批后执行。
(5)办公费和低值易耗品
报账制营销部的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可由主管分公司办公室依照年度预算,统一购买,按需发放。
(6)水电费及取暖费
水电费应遵循节约的原则,分不不同情况,由主管分公司分不核定标准,实行定额治理。
职工个人取暖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按时发放。
单位取暖费按单位实际供热面积和供热单位收费标准计算的金额缴纳。
(7)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比例缴纳。
其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应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8)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按企业应付工资总额的14%、2%和1.5%提取。
(9)折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