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全套环保手续(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项目流程

最全的全套环保手续(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项目流程
最全的全套环保手续(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项目流程

最全的全套环保手续(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项目流程

令狐采学

为了方便广大从事环保手续办理人员,少走弯路,笔者特就市批项目环保手续到排污许可证流程分享给各位,希望对广大办证人员有所帮助。县批项目在县里可以办理程序大同小异。

一、项目找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制环评

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备一览表、设备布置图、原辅材料年用量,吨产品用量、包装方式、项目每天用水和废水

3、土地证或土地初审意见,

4、规划意见

5、发改委出具的备案证或工信局出具的意见

6、总平面图、

7、周边关系图、物料平衡,蒸汽平衡和水平衡

8、项目工艺流行叙述和排污节点,工艺流程图

9、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位置、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项目劳动定员)

二、需取得项目环评批复

1、评估中心安排上会

2、环评上会通过

3、总量申请完成(需先到县局申请,再到市局审批,中间有可能修改环评报告)

4、环评评估报告取得

5、县局项目审批委员会开会通过,预审意见取得.

6、行政大厅受理根据市局意见修改环评.(如果环评修改,评估意见和县局预审意见也得相应修改)。

7、市局项目处开会同意。

8、行政大厅出正式批复.

三、三同时验收

(前提条件公司应确保生产现场和环评相符,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完好,排放符合环评上要求的排放标准)

1、县局打试生产申请开会同意后取得试生产批复。

2、在试运行期间申请验收监测,县局受理。

3、市环境监测站到公司进行监测。

5、取得验收监测报告,并且在环评要求范围内。

6、申请三同时验收

7、验收申请报告通过,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排污许可证办理

1、申请排污监测,县局受理。

2、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完成,并符合环评要求。

3、取得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

4、向县环保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5、市局取得排污许可证

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 10.1 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尽量足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10.2 现场核查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补充了解验收监测报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验收意见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10.3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可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10.4 公开验收报告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 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7月2日,丽水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根据《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丽环建[2017]9号)《关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组织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竣工环保验收。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住建局、环保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邀请丽水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21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

听取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听取了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设计内容的说明,听取了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环评文件相关内容的说明,听取了监测单位浙江鑫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区龙庆路481号。提升改造工程在原处理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改造后为“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初沉池+三级AO复合生物膜生物池+二沉池+加砂高速沉淀池+D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项目建成后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2月,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5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保局以丽环建[2017]9号文《关于<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月9日,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召开“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验收组(名单附后)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的介绍,监测机构对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的汇报,依据《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及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锡署环审[2011]40号文)《关于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经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质询等形式,形成以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太仆寺旗宝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占地面积为43160.22m2,总建筑面积为26700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吨粉剂、散剂、预混剂,500吨颗粒剂,5000吨预混料,2500吨口服液产品。建设内容包括1条提取生产线、1条发酵生产线、2条预混料生产线、2条口服液生产线、2条粉散预混剂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8月,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12月获得锡林郭勒盟环境保护局批复(锡署环

审书[2016]20号文)。本项目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2018年2月进 入运行调试期。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12567.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45.6万元,占总投资的6.7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生泰尔(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深加工及制剂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范围内除生化实验室外的建设内容。 二、项目变动情况 该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部分内容发生变更,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建设单位认为本项目中的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变更情况见 下表: 项目变更情况表 序号设施环评设计阶段实际建设内容备注 1建设内容综合车间三层为综合库房, 建筑面积均为4550m2。 未建设综合库房。--职工宿舍、食堂位于厂区西 南端,建筑面积2475m2 职工宿舍、食堂约 600m2。 --储煤棚位于厂区东北侧,面 积为200m2。 储煤棚位于厂区东北 侧,面积为960m2。 -- 冷却水池位于锅炉房和动力 机房南侧,容积为300m3。 冷却水池位于锅炉房 和动力机房南侧,容积 为1500m3。 -- 2锅炉烟气治 理装置以尿素为还原剂的SNCR工 艺脱硝,安装一套在线监测 系统。 实际建设未设置脱硝 措施,未安装烟气在线 监测系统。 锅炉燃用山西煤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意见 2018年1月29日,威海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的噪声和固废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同时,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对废气和废水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的代表及专业技术专家。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吸收合并的原因,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于2017年1月注销,拟验收项目现为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名称及生产规模与原环评一致。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文登区高新材料产业区内,项目总占地面积59823m2,总建筑面积19795m2,没有新增土建内容。年产坎地沙坦酯2t、福多司坦5t、盐酸安非他酮2t、盐酸黄酮哌酯5t、吡喹酮5t、非布司他中间体V 5t、匹伐他汀钙0.2t、塞来昔布1t、盐酸托莫西汀1t、盐酸伊托必利1t。同时根据环评批复,配套建设设

计年固废处理总量为1140t/a、液废处理总量360t/a 的焚烧炉,用于处理本厂区内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蒸馏釜底残渣和蒸馏残液,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真空系统和干燥系统冷凝器产生的冷凝液等危险废物。 项目实际总投资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2.3%。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编制的《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明: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编制的《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文登分公司(文登厂区)原料药生产项目(续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5月通过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威环审书〔2016〕8号)。 2、冷却水排水、真空系统排水、车间地面和设备清洗水、制纯水过程中产生的清洁下水以及尾气吸收塔排水均进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也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3、项目B2厂房、D8厂房、B4厂房、A10厂房生产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碱液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E3厂房、A2厂房生产工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23日,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工作会,验收工作组由贵州兴太化医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凯里剑辉环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3名行业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根据《贵州兴太 化医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 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 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文中的要求,验收工作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文件以及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开发区4号、6号和7号路旁,在公司原“利用硫化钡一步法生产氢氧化钡项目”厂区内2#、3#车 间内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7000m2,设置1500吨/年K酸生产线一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 成了《贵州兴泰钡盐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年K酸和2000吨/年H酸及暨副产11800吨/年硫酸钠和副产1400吨/年氧化铁红项目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技术指南-环办环评函[2018]259号

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 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评估目的 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目的是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依据。2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的原则、程序、方法、内容和评估报告的编写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进行的效果评估工作。3评估原则 3.1为科学监管服务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技术手段,在评估依据、程序、内容、方法等方面必须体现为环境管理科学监督服务的原则。 3.2客观公正原则 企业自主验收效果评估是评估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主验收行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技术评估,为环境管理部门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标准不降低提供技术支持,评估结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3依据相同原则 对企业自主验收进行效果评估与企业自主验收采用相同的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配套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等国家或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3.4重点突出原则 根据不同行业环境影响特点,突出评估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可依据行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3.5双随机抽取原则 采用随机抽取项目和随机安排评估人员的双随机方式,生态环境部随机抽取全国范围内完成自主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效果评估。 每季度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项目,进行效果评估的技术人员由评估机构随机安排。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00吨/年铝型材加工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验收工作组 验收意见 2018年7月14日,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1600吨/年铝型材加工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单位(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山东润景检测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朱楼村西140米,本项目总投资1240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建成年产1600吨/年铝型材加工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静电喷涂线、木纹转印真空机、切割机、切纸机、包装机、贴膜机、电钻、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5月,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00吨/年铝型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21日,茌平县环境保护局以茌环管[2017]11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批复中建设规模为喷涂线、木纹铝型材线、铝合金门窗生产线各两条;该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建设,实际建成喷涂线、木纹铝型材线各一条及其配套设施,于2017年9月投产试运行。2017年9月23日-24日,山东润景检测有限公司受聊城市奥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黄骅港一期工程及完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环境影响评价司

黄骅港一期工程及完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骅港一期工程及完善项目 建设内容:煤炭外运能力3500万吨/年港口1座,包括5万吨级泊位2个、3.5万吨级泊位1个、1.0万吨(兼顾1.5万吨)泊位1个以及与之配套的3.704km 引堤、港池、1.106km码头、34.83km航道、38万m2堆场、23.6km港内铁路和其它设备等。 建设单位: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骅港建设指挥部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4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9553亿元,占总投资的1.9% 。 工程建设情况:1997年11月开工,2001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实际生产负荷:2003年上半年外运煤炭1445万吨,达到设计能力的82.6%。 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港建设集团总公司、交通部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北京静冶园林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海加利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验收监测单位:沧州市环境监测站、天津市塘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港池疏浚作业采用自航耙吸式和绞吸式挖泥船进行施工,疏浚的多余淤泥由驻船监理、建设单位和海洋局三级监督抛至指定的抛泥区;吹填中采取先围堰后吹填及分区吹填的施工方式,增大吹填点与出水口的距离,减少泥浆入海;施工船舶排放的固废、废水、废油均统一处置;回填引堤、堆场的土石方外购,对渔民和养殖户进行了一次性经济补偿;港口翻车机房、转接机房、堆场、堆取装卸设备、输煤廊道、皮带机等建有干、湿法除尘、封闭或挡风等抑尘措施;在堆场、码头周围设有冲洗设施和排水沟、集水池;锅炉烟尘采用多管除尘器;管理区、生活区建有污水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0月19日,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在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前街村南130米,项目占地面积3100m2。项目计划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6%。 2018年6月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30日取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关于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兰审[2018]967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2018年9月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关于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兰审[2018]967号)、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目验收范围为年产1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 二、项目变更情况 验收期间,项目较环评及环评批复无变化:

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起草了《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 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就《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杨龙、王鹏远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417、66556427、66556428(传真) 电子邮箱:huanpingshenpi@https://www.360docs.net/doc/185515603.html, 附件: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8月3日抄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海洋局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厅(室)。 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监测技术文件

XXXXXX有限公司XXX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及监测 (技术部分)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XXXXX 日期:XXXXX 目录 1、服务方案 2、实施方案 3、服务分项表 4、项目验收标准及方法 5、技术偏差表

1、服务方案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XXXXX风电场是XXXXX下属风电场。XXXX风电场位于XXXXX南偏东约10km里处,风电场围东经,北纬,东西最长,南北最长约,场区面积约,海拔高度在,坡度约。 (2)目标 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并按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标准要求,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以通过审核为验收标准。同时,中标单位有义务向环评单位解释说明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环评方要求,协助环评方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3)服务围 ①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并按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 ②调查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固废环境的影响; ③对升压站四周的噪声监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射频综合场强等污染源进行监测分析; ④落实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⑤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经实施的尚不完善的环保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招标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①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容。 ③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④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中标人。 ⑤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⑥招标人有权对待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对工程容提出变更意见; ⑦招标人有权对偏离项目目标的情况提出意见并进行纠正; ⑧招标人应协助待建人协调与待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并督促和指导待建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为待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⑨招标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⑩招标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招标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

环评及环保验收所需资料和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山西省环保厅)

环评及环保验收所需资料和程序 一、项目竣工验收企业所需准备资料: 1、建设单位要求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书面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国家环保总局制); 3、监测部门出具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4、环评文件及批复。 5、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及环保管理制度(包括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环保管理体系; 6、环保治理设计方案和治理工程合同; 7、项目总平面图、污水排放管网图; 8、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证明。 9、污控科同意危险废物处理审批单。 10、环保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验收资料需一式四份,编制目录清单后装订成册。 二、验收条件 符合试生产应具备的条件: 1、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安装等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并按照环境影响审批批复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设计方案的要求建成; 2、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如批复要求须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具备监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 3、未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

4、竣工资料和图纸真实、准确; 5、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安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提示或警告标志和建设相关防护设施。 竣工验收合格应具备的条件: 1、污染防治设施经负荷试车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达标; 2、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且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3、污染防治设施能确保正常运转,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4、培训的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到位,已建立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5、完备的试运转操作记录; 6、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要有环保提示(警告)标志并建设规范的防护设施。 三、验收程序 1、委托监测、申请验收必须在试生产期满前完成。 对试生产三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向环保局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环保局批准后方可继续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2、现场竣工验收的程序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程序及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程序及说明基本流程:

详细说明: 一、试生产申请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申请试生产具体程序如下: 1、向区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现场检查申请。区环保局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区环保局认为不符合试生产条件的提出整改要求,直至按要求整改到位;如符合试生产条件的告知企业准备相关资料上报县行政中心环保窗口。 2、向县行政中心环保窗口申请试生产检查。建设单位将试生产申请报告(模版见附件)、试生产申请单、建设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建设项目环保执行情 况工作总结(大纲见附件)、与环保监理工程公司签定的合同、环保工程设计 方案、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设计施工资质证明材料、建设单位相关环保规 章制度、环保设施操作制度、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定的合同、与大恒固废签定 的危险废物转移合同、环境应急应急预案及备案等材料送至县行政中心环保窗口; 3、县环保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相关部门(污防科、开发科、区环保局)到现场进行试生产检查,符合条件的检查人员在试生产申请单上签字加盖县环保局公章,企业将所有资料整理装订成册送市行政中心环保窗口,否则需整改重新申请试生产; 4、市环保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相关部门(支队、开发处、污控处、监 测站、固废中心、如东县环保局、区环保局)到现场进行试生产检查,符合条件的市环保局将出具建设项目试生产检查意见,企业收到试生产检查意见后方可投入试生产。 试生产检查的重点: 一、软件: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2、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对比表 3、环保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4、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签定的废水处理纳管委托处理协议; 5、与大恒签定的固废委托处置协议; 6、天泽公司签定的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合同; 7、请有资质单位制定的废水设施设计方案;

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欣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创新二厂注塑车间增加生产 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5月24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欣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创新二厂注塑车间增加生产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欣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组织对“创新二厂注塑车间增加生产设备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欣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项目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三名专家(名单见附件)。会议由建设单位介绍了项目建设及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监测单位介绍了验收监测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考察,经过认真审阅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欣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投资了589.76万元在原有注塑车间进行增加生产设备项目建设,项目在原注塑车间空置区域增加了16台注塑机,注塑产品产量增加了785.4万件/年,同时增加一套“等离子+光催化氧化”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对原有4台、新增16台注塑机的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同时以新带老对现有工程喷涂废气排气筒进行规范化整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7年8月委托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欣阳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创新二厂注塑车间增加生产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1月获得开发区环保局批复(津开环评[2017]33)。项目自2017年12月开工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成。 (三)建设过程及环保投资情况 本工程总投资额为58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2%。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为“创新二厂注塑车间增加生产设备项目”整体验收。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本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与环评批复及报告表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经污水排放总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废气

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 施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年破碎50万吨铝矿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平陆县紫金矿产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1 项目概况

2工程建设情况 2.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平陆县三门镇关窑村西北约398m处,场地中心坐标为北纬34°49′23.53″,东经111°21′46.67″。项目北侧、西侧、东侧均为荒山、南侧为平曹公路(834)县道。 本项目由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和堆场四部分构成,防尘网四周与道路架设喷淋管道,生产过程,产品堆放实行封闭作业。生产流程为6-5-4。详见项目平面图如下:

2.2环评报告中要求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主题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本项目环评要求环保措施一览表

2.3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你单位报送的《平陆县紫金矿产品有限公司年破碎50万吨铝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及报批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在平陆县三门镇关窑村西北约398M处新建年破碎50万吨铝矿石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鄂破车间、筛分车间、锥破车间等主体工程;全封闭料场等储运工程;办公辅助区;供水供电工程;集气脉冲除尘装置;密闭运输走廊、防风抑尘网等环保工程。经发改委备案。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我局同意建设。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重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采取围栏、洒水、篷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设置出入车辆冲洗装置,密闭车辆运输砂石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与附近村民生活垃圾一起处置;合理布局及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降低噪音污染。 2、鄂破、锥破、筛分全封闭并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统一引至1台静电脉冲除尘设施处理,石料运输采用密闭走廊,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服务公共平台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6月26日,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服务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皓邺(上海)实验室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杭州人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现场和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杭州人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019年5月20日经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批准更名为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九洲药业在杭州的研发中心及开展药物研发而专门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为:医药、原料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杭州市下沙街道乔新路500号和科科技中心2幢厂房(共四层),建筑面积11060m2,主要开展中枢神经类、抗感染类、非甾体类、降糖类和心血管类等治疗药物的研发。2018年11月,企业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服务公共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通知书》(杭经开环建备[2018]04号)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金华华远(验)字201707005 项目名称:浙江蓝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链条生产线技改项目 委托单位:浙江蓝盾工贸有限公司 金华华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一、前言 (1) 二、验收监测依据 (2) 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 (一)工程基本情况 (3) (二)生产工艺流程 (4) (三)排污分析 (4) (四)环保设施工程概况 (5) 四、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5) (一)环评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 (5) (二)环评批复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 (5) 五、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 (一)废水控制标准 (6) (二)废气控制标准 (6) (三)噪声排放标准 (6) (四)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6) (五)总量控制标准 (7) 六、验收监测内容 (8)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 (8) (二)废水验收监测内容 (8) (三)废气监测内容 (8) (四)噪声监测内容 (9)

七、验收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0) (一)监测分析方法 (10) (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0) 八、验收监测结果与分析评价 (12)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 (12) (二)废水监测 (12) (二)废气监测 (13) (三)噪声监测 (15) (四)总量核算 (16) 九、固体废物监测情况 (17) (一)种类和属性 (17) (二)固体废物监测结果 (17) (三)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 (17) 十、环境管理检查 (17) (一)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17) (二)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7) (三)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17) (四)环保设施运转情况 (17) (五)厂区环境绿化情况 (17) 十一、结论与建议 (18) (一)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18)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7年12月23日,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德州市组织召开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焚烧炉设计施工单位-江苏立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土建施工单位-德州市瑞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华鲁恒升工业园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新上一套500kg/炉的箱式焚烧炉装置,A、B两个箱式焚烧炉,新建废焦油及重组分储存棚等辅助设施。处理的危废包括醋酐装置重组分及焦油和各车间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液压油、导热油等废机油。新建一台中频炉,从废焦油焚烧炉渣中回收贵金属铑,实现综合利用。焚烧炉年处理废焦油量100t、重组分400t。废机油处理依托老厂区南区动力岛废碱炉实施(动力岛废碱炉依托原有),年处理量390t。 新建酸化釜底泵、吸收塔循环泵、压榨泵、喷淋泵、中频炉油泵、气动泵、焚烧炉引风机、焚烧炉鼓风机、焚烧炉减速机、空气压缩机、离心机、中频炉、中频炉循环水泵、离心风机和真空泵等配套设备,

给水系统、生活办公等公用工程依托原有。 2016年8月,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6年9月6日,德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以《关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德环直字[2016]134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项目2016年8月开工建设,2016年11月建成。 本项目总投资5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30.4%。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与环评阶段比较,本工程主要变更内容详见表1。 表1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对比情况表 经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验收组认为本工程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化学水(软水)处理系统废水和生产工艺废水,铑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送碱液池后定期向醋酐中和池置换,最终送煤磨焚烧;生活污水进入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年产800万件铁、竹、木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29日,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根据年产500万件铁、竹木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闽侯县鸿尾乡超墘村,生产规模为年产500万件铁、竹木工艺品。项目用地面积21121m2,环评建设内容包括5座生产车间、1幢综合业务楼及相关的配套工程,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5座生产车间(其中5#生产车间位置与环评5#生产车间所在位置发生变化)及相关配套工程。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于2004年委托福建省华夏建筑设计院编制《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05年1月17日通过了闽侯县环保局审批,废水处理设施于2013年3月25日通过了闽侯县环保局验收。随着工艺品行业不断的改革和创新,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抓住机遇,投资1300万元在现有厂房内增加产能,并于2017年10月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铁、竹木工艺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3月取得闽侯县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为候环保评[2018]21号。 3、投资情况 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实际总投资13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3.69%。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针对全厂全部竣工投产,已建成并投入试生产的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辅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济环评验〔2016〕063号 关于济源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0立方米/小时干法熄焦余热发电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济源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济源中移能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0立方米/小时干法熄焦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审查,我局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项目已建成,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废气防治设施:干熄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循环气体进入干熄焦余热锅炉换热,锅炉循环气体经多管旋风二次除尘器除尘后,经副省煤器换热冷却后进入干熄炉循环使用。 2、废水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经金马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防治设施:设备置于厂房内作业,采取基础减震、隔

声、传动润滑等降噪措施。 三、济源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济环监验字[2015]第5075号)表明: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干熄焦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干法熄焦排放标准。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该项目可以正式投入生产。不经环保部门同意,该项目各项配套环保设施不得擅自停运,更不得擅自拆除。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公章)经办人:谭利2016年6月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