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腐败治理的历史梳理
新中国成立以来反腐倡廉历史进程

十五大到十六大
开始标本兼 治、综合治 理,逐步加 大从源头上 治理腐败的 工作力度。
十六大以后
更加注 重预防,着 重加强惩治 和预防腐败 体系建设。
主要成效
1、极大丰富和发展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 宝库 2、深化了对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思想和战略 方针的认识
3、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维护了党纪国 法的严肃性 ,确保了中央政令的畅通
1、恢复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专门机构
(1)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2)组建审计机关和恢复监察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1983年9月15 日 正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986年12月2 日 恢复建制
1、恢复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专门机构
(3)成立检察机关的专门反腐败机构
中国第一个反贪局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 贪污贿赂工作局
基
本
经
验
主要领导 亲自抓, 对腐败分 子严加惩 处。
紧紧依靠人 坚持教育、 民群众开展 惩治、监督 反腐败斗争, 三者密切结 营造浓厚的 合的方法反 反腐败社会 对腐败。
氛围。
坚持把反腐 败斗争与党 的中心任务 和其他各项 工作有机结 合。
基本经验与历史教训
一
反腐败斗争 不能
“运动化”
二
反腐败斗争 不能
“扩大化 ”
三
反腐败斗争 不能
“无序化 ”
历 史教 训
改革开放后30年反腐倡廉 历史进程
后30年反腐倡廉
制度反腐
十一届三中全会 到党的十五大以 前,形成反腐败 “三项工作”格
局
十五大以后推进惩 防腐败体系建设, 更加注重治本,预 防,制度建设。
具 体 措 施(五条)
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回顾与现实意义

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回顾与现实意义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一直致力于打击腐败问题,并推动廉洁治国。
这场反腐倡廉斗争持续进行,不断取得重大成果,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回顾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并探讨其现实意义。
一、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回顾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今,中国的反腐倡廉斗争经历了几个重要的阶段。
首先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经济改革开放迅猛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腐败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反腐工作的力度,并在1997年成立了中央纪委,成为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重要组织机构。
接下来,在第十六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八荣八耻”的价值观,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将反腐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党的十九大更是将反腐败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明确提出要继续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现实意义中国反腐倡廉斗争取得的成就与现实意义不可忽视。
首先,反腐倡廉斗争有效地清除了党内一些腐败分子,重要的党和国家领导干部因腐败问题而落马。
这无疑给了民众公正的信心,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其次,反腐倡廉斗争对于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的作用。
腐败现象常常伴随着权力寻租和不公平分配,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通过反腐倡廉斗争,不仅能够清除腐败分子,还能够打破利益固化的体制,促进资源的公平分配,让更多人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此外,反腐倡廉斗争对于改进党风政风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倡导廉洁自律,可以有效改进党员干部的作风。
廉洁从政,作风正派,不仅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形象和形势的需要。
通过反腐倡廉斗争,可以进一步加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
最后,反腐倡廉斗争的现实意义还在于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腐败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社会的道德滑坡和人心向背的失衡。
中国反腐败历程与成果

中国反腐败历程与成果近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打击腐败问题,通过一系列的反腐败措施和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中国反腐败历程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2012年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本文将从反腐败斗争的背景、主要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果三个方面来探讨中国的反腐败历程。
第一部分:反腐败斗争的背景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始于改革开放的初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腐败问题。
腐败现象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成了巨大威胁,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还削弱了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
因此,反腐败斗争成为了中国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议题。
第二部分: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举措中国反腐败斗争依托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来加强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的反腐败工作。
首先,中国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法规制度。
中共党章的修订强调了党内准则和制度的重要性,明确规定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其次,中国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对于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加强反腐败教育,提高全民的反腐意识,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广泛的社会支持。
再次,中国深化了国家机关的体制改革。
通过推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
另外,还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实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有效运行。
此外,中国还倡导了国际反腐败合作。
加强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特别是签署了反腐败协定和引渡条约,分享了反腐败经验和信息,共同打击跨国腐败。
第三部分: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
通过不懈努力,中国成功地整肃了党内腐败问题,严惩了许多贪腐分子。
首先,反腐败斗争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
一系列的措施使得贪腐分子无处可逃,追逃追赃工作频繁展开,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蔓延。
近代中国的反腐败与廉政建设

近代中国的反腐败与廉政建设在近代中国,反腐败与廉政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面对党和政府内部的腐败问题,中国领导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进。
本文将探讨近代中国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的历史背景、取得的成就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一、历史背景近代中国的腐败问题根深蒂固。
在旧中国,官员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等现象司空见惯。
这不仅侵蚀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实行了一系列的反贪反腐政策,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腐败问题再次突出,并对国家政治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二、取得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与廉政建设工作。
1998年,中国成立了中央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机构,致力于反腐败工作。
此后,一系列反腐败措施相继实施,包括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等。
在反腐败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自2012年以来,中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审查立案中管干部超过2300人,其中包括多名中央委员级干部、省部级干部和军队高级将领。
这些案件揭示了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毫不手软的态度,为廉政建设扫清了障碍。
三、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继续加大反腐败惩治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以及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等方式,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执纪的有效性。
其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中国党内廉政建设的制度框架逐渐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制得到有效强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制定党八项规定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加强党内监督,净化党风政风。
再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以党委主体、全面覆盖、权责一致的监督体制,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国家治理向现代化迈进。
四、未来展望近年来,中国在反腐败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然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
未来,中国将继续发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这需要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深化制度改革,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
中国反腐败历程与成果

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
中国反腐败历程
3、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癿消费大大超过了教育 经费不国防开支。公车消费,接近国防开支。“公务员一天 耗电量,普通百姓用19天”。每年各级政府官员公车私用 费用达2000夗亿元,几乎和2006年癿国防开支相近。公车 真正用于公务癿时间仅占三分之一。 4、在最近10年癿改革丨,全国大约有6000万国有和集体企 业职工被替代,4000万农民失去土地戒人均占有土地丌足 0.3亩;城市丨1.5亿人戒失去戒应得而未得到社会保障,整 丧社会癿基尼系数达到0.53~0.54之间,城乡差别达6倍之 巨。实际上,己经改革失贤。
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
反腐败的历程和成就
材料学院第三组全体同学
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
反腐败的历程和成就
中国反腐败历程 中国反腐败成就 国家防腐机构与法典 关于廉政的一些监督措施
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
反腐败的历程和成就
治理腐贤是一丧世界性难题,也是我们党始终
高度重视癿重大政治问题。党癿十六大以来,我们
党在反腐倡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丌少新癿突
赂等腐贤案件平均以22%癿速度增长。 这些数据都表明我国反腐贤癿历程还很 漫长。
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
请老师同学提出宝贵意见
——Thanks
材料学院第三组全体同学
7
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
中国反腐败历程
中国政府为了反腐败做了哪些努力?
1951年12月1日,丨共丨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 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癿决定》 1952年4月,丨央政府颁发了《丨华人民共和国整治贪 污条例》,之后开始了“三反”、“五反”运劢。
1956年到1964年间,丨央人民政府前后3次集丨力量开展 反腐倡廉运劢,平均每隔两年就开展一次反腐贤运劢,而且 每次运劢癿持续时间都长达一年。
反腐倡廉国内反腐败斗争的历史和现状

反腐倡廉国内反腐败斗争的历史和现状中国的反腐倡廉斗争历史悠久,自古以来就有反腐打击贪污腐败的行为。
然而,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反腐败力度,不断推出一系列措施和政策,使得反腐倡廉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将回顾国内反腐败斗争的历史,并探讨当前反腐倡廉斗争的现状。
一、历史反腐倡廉斗争的演变自古以来,中国就有反腐倡廉的传统和文化。
在古代,道德伦理和法律制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例如《周礼》中规定官员贪污受贿会受到严厉的制裁。
而在清朝时期,康熙、乾隆等帝王就致力于反腐倡廉,他们积极打击贪污腐败现象,并推行了一系列的整顿措施,有效遏制了社会腐败的蔓延。
然而,中国在近代历史中曾遭遇了战乱、内争外侵等一系列动荡局面,使得反腐倡廉斗争形势严峻。
特别是在国共内战胜利后的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经济落后和腐败问题的积累,腐败现象严重,严重威胁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因此,中共领导的新中国政府迅速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措施,打击贪污腐败现象。
二、当代反腐倡廉斗争的现状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反腐败力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2012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开展了反腐斗争,将反腐斗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五年规划,形成了从严治党的决心。
在国内反腐败斗争中,中国政府依靠多种手段和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方面,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高层政治家、高级官员、军队将领、企业家等一系列贪腐人员相继被查处和追责。
另一方面,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反腐倡廉斗争的取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中国政府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反腐倡廉政策,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
例如,制定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巡视制度》,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
2. 打击力度加大。
中国政府对贪腐行为零容忍,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等多种手段,追缴赃款赃物,严惩贪官,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新中国反腐的历史轨迹和实践经验

新中国反腐的历史轨迹和实践经验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就开始了反腐斗争。
1949年成立的“政府行政管理委员会”即对国营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反腐工作。
最著名的例
子是1952年的“三反五反”运动,该运动的主要目标是打击官僚资本
主义,清除那些在国有企业内搞特权、贪污受贿的干部。
此后,各个
时期对反腐败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同。
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期,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在
这一时期,反腐斗争面临着新的挑战,包括落后的法制建设、国有企
业内部的腐败现象以及与市场经济结构调整有关的其他问题。
为应对
这些挑战,中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反腐败政策和法律。
其中包括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等。
21世纪初叶以来,中国政府对反腐斗争的重视程度又大幅提升。
2003年,国务院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以加强全国反腐工作的统筹
协调。
2012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
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问责制度。
此外,中国还成立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并签署了一系
列反腐败合作协定,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
总的来说,中国过去数十年的反腐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果。
然而,
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包括如何规范反腐的程序和程序公正等。
未来,中国政府仍需不断努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推进反腐斗争。
中国古代反贪腐斗争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反贪腐斗争的发展历程自古以来,贪污腐化一直是人类社会的一个问题。
无论在什么时代,贪赃枉法的人总是会出现。
中国古代也不例外。
中国历史上,有着很多反贪腐的故事和传说,这些故事和传说,不仅体现了人们对贪腐现象的反感和抵制,更折射了中国古代反贪腐斗争的发展历程。
一、古代对于腐败现象的重视中国古代对于贪污腐化现象一直非常重视。
远古时代的部落社会,处罚腐败现象的方式主要是民间对于贪腐者的口诛笔伐和流言蜚语。
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对于腐败现象的反应也逐渐演变。
秦汉时期,规定“一得无制则伤国”,对于官员贪污、侵占财产和违法收受赃款等,下放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以法律制度来保障人民的利益,抓住贪官污吏的把柄,严厉追究责任,对于制约腐败现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古代反贪腐斗争的代表人物在中国古代,有很多反贪腐斗争的代表人物。
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戚继光”、“陆游”、“明史忠臣”、“严嵩”等。
他们身上体现了中国古代反贪腐斗争的某一侧面。
1.戚继光戚继光是明代营口人,因为他筑长城有功,被封为“平西指挥使”,一度镇守晋州。
后来,他担任军官时,有部分户人破产,他命令兵丁捐助,连月不得半调,很多官兵家中垮台。
且多祸常含其口,经常坏去时运。
由于他的为人清正,为民造福,敢于和贪官污吏斗争而享有很高声望。
2.陆游陆游是宋代的一个著名文学家,他却和文人官僚一样,斥候腐败。
当时,绍兴府在百姓向上级反映县官们狼狈为奸的情况下,陆游硬着头皮代表百姓上疏,弹劾郊盟县丞朱祥冑等“贪污损公、虐待百姓”,取得了当年的官场之声。
3.严嵩严嵩是明朝中兴大臣之一,他曾经担任过几次皇帝的重要管理职务。
为了保卫天险,他审慎防备,使云南安定,史称“边王”。
但是,在中晚明时期,以他为首的严党掌权,险恶之徒挟权贪鄙,稍有异见、便将人逮捕拷问,言路紧缩,文人说得话反而格外清新。
三、中国古代反贪腐斗争的不足之处中国古代反贪腐斗争也存在不足之处,最大的问题是金钱和权力的慢慢的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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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腐败治理的历史梳理国家人文历史微信账号2014-07-31今天,中国人已经习惯于抱怨腐败现象的猖獗和反腐败的措施如何不利,在“加大力度”的话语下一个接一个“大案要案”的调查与揭露,除了给老百姓增添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以及更加确定了人们脑中对于“权力”的各种想象之外,似乎也并没有起到所宣称的“震慑”腐败的作用。
没错,腐败是一个困扰全球的难题,在著名的反腐败国际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所发布的“清廉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中,如果大家有兴趣把这个数据从1996年至今所有国家的得分情况作一个时间跨度的对比的话,可以发现比较清廉的国家依然还是那么几个。
透明国际的反腐败工作开展了那么多年,众多国家不断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但是可以很确定地说,全球腐败的状况没有什么明显改善。
难怪腐败研究的专家斯文森(Jakob Svensson)认为腐败研究中最大的难题之一就是: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反腐败机构,人们为反腐败开出了那么多的药方,为什么成功的反腐败案例却如凤毛麟角(公认的成功案例只有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没有答案,遍访各种腐败治理研究的文献,药方无非是两条:一条是国家中心主义的。
即要想成功的反腐败,一定需要一个有坚定反腐败决心的政治领导人或者领导集团,一个或几个强而有力的反腐败机构(如香港的廉政公署),一套专业化且行之有效的反腐败制度或者律法等等,总之,只要国家行动起来,腐败治理就有希望;另一条则是社会中心主义的。
反腐败决不仅仅是国家的事儿,公众参与才是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下去的主要动力。
在发展中国家中,手握国家权力的人——公职人员——就是公共部门腐败的主体,没有公众参与的推动,国家反腐败的决心从何而来;没有公众参与的支持,反腐败部门的权力如何得到加强;没有公众参与的力量,反腐败改革如何得以长期维续。
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史,可以发现公众参与一直都存在,而且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追踪今天中国反腐败制度的形成过程的话,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时期:一是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根据地的反腐败斗争中,就已经出现了公众参与的最初形式;二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文革”之前,反腐败斗争的公众参与以政治运动的形式出现;三是“文革”结束后,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反腐败制度的恢复和重建阶段,公众参与式微,主要以写“人民来信”的方式检举和控告腐败行为;四是在互联网和新媒体崛起的过程中,“网络反腐”赋予了反腐败斗争中公众参与的新形式。
而在这四个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公众参与的途径与地位都是完全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以此为线索来大致回顾一下这一历程。
不仅仅是“检举”:苏区反腐中的公众参与1931年11月成立的工农检察部,可以说是革命根据地时期第一个相对完整的反腐败机构。
其有一套自上而下的与各级政府相配套的组织体系:中央政府设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省、县、区三级设工农检察部,城市设工农检察科。
工农检察部决不是一个徒有虚名的部门,其涉及当时最重要的利益,土地分配问题。
因此,这一部门的负责人人选在整个苏维埃政权中是极为关键的,第一任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部长为何叔衡(1876~1935),其是湖南宁乡人,曾与毛泽东一起作为湖南省代表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
因此,在选举各部部长时,由毛泽东力挺何叔衡为工农监察委员会部长。
何叔衡在工农检察部内身兼数职,同时为工农检察人民委员、内务部代理部长和中央政府临时最高法庭主审。
从当时的历史资料中可以发现,在围绕着工农检察部的工作所开展的反腐败斗争中,公众参与有两条主要途径:一是检举控告。
工农检察部专门成立了接受群众检举和控告的部门——工农检察部控告局,检举控告在当时也是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
如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案,瑞金县委组织部部长陈景魁案,苏维埃政府财政部会计科长唐仁达案等,都是先由群众揭发发现线索的。
谢步升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历史上枪决的第一个贪污分子,该案也是中央苏区工农检察机关查办的第一个贪污大案,现在大家已经不太记得了,这起案件其实是由邓小平查办的。
除了常规化的检举控告部门外,还有临时性检举委员会,具有检举、揭发和上报检察机关的权力。
二是群众参与的主动监督组织,包括普通群众组成的突击队,和共青团领导下青年群众组成的轻骑队。
其中,“突击队不脱产,在空暇时间或休息日执行任务,而且人员不固定,每次突击行动可以改变人员组成。
突击队在得到工农检察机关的许可和指示,不妨碍机关工作的前提下,有权公开地突然去检查某苏维埃机关或国家企业和合作社,以发现和揭露该机关或企业的贪污浪费及一切官僚腐化行为。
”轻骑队由清一色共产主义青年团组成,其任务是:监督、检查苏维埃各机关、企业及合作组织内的官僚主义、贪污浪费、消极怠工、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
许多大案要案都是由反腐败轻骑队检举揭发的,在1934年初开始的苏区这场惩腐肃贪运动中,有40%的大贪污犯、大官僚腐败分子都是由轻骑队协助查获的。
这种利用群众组织直接监督官僚系统的做法,在1949年之后依然沿袭下来了,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发动群众:1949年后至“文革”前的公众参与1949年之初,我们党面临着从革命型政党向执政党的转型,处于所谓的“国家建设”(state building)的初期阶段。
所谓国家建设,这一术语在政治学中指的就是通过不断制定各项制度的方式来完善国家的职能。
而在新中国建国初期,各项制度极其欠缺,官僚系统获得了统治社会的权力,但却没有足够有效的制度来约束他们。
因此,在建立新中国的前夕,毛泽东就已经开始担心干部队伍中将出现腐败问题,他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各种诱导干部腐败的因素——“糖衣炮弹”:“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衣炮弹面前要打败仗。
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
”这一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主要是以各种大规模群众动员的“政治运动”形式而展开的,如果单纯从参与的角度来说,这一时期的公众参与程度可以说是最高的。
但是高强度的社会动员造成了参与的过度和无序,“搞运动”的反腐方式使得中国人至今都对公众参与心有余悸。
在1949年新中国建立的同时,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分别相应地建立起来,但是这一时期的反腐败机构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于这一时期反腐败主要是以发动群众搞运动的方式开展的。
其中“三反”、“五反”运动最为人们所熟知。
这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简称。
毛泽东对“三反”运动的开展方式做了如下批示:“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大批最严重的贪污犯,全国可能须要枪毙一万至几万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
”在这一发动群众的思想指导下,整个社会都被卷入到反腐败运动中去,以至于在今天看来非常合理的“私欲”都面临着被纯洁化的危机:“穿棉袍想穿大衣,穿上大衣想穿皮大衣,穿上羊毛皮大衣还想穿更好的皮大衣。
”(三反运动中某群众的自我检讨)新中国初期,共产党在从一个以乡村为基础的革命政权,在向一个掌控全国的执政党的过渡过程中,面临着一个如何控制整个干部系统,建立起一个有高度凝聚力的干部群体以实现向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变,这样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这一时期发动一系列反腐败运动的初衷,其实是通过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约束和教育,以塑造出一个能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目标而服务的公职人员系统,但是这一任务在“文革”期间被中断了,纪检监察机构在“文革”期间被全部取缔了。
但无论目的为何,这种高度动员的公众参与,决不是理想的反腐败模式。
参与一定要是有序和制度化的,否则这种反腐败只能以牺牲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为代价。
“人民来信”:市场化改革时期公众参与的式微“文革”期间,党的各级组织都受到冲击,党的监察委员会被取消,所有的权力被革命委员会所接管,一直到1978年才决定重新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
直到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才决定恢复成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中央纪委委员100名。
第一书记陈云,第二书记邓颖超,第三书记胡耀邦,常务书记黄克诚,第一副书记王鹤寿。
在恢复成立的初期,纪委的主要精力放在“两案”审理上。
所谓“两案”指的是审理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及其关联案件:“1978年12月24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从25日开始,中央纪委就陆续收到群众来信。
截至1979年1月11日,中央纪委收到写给陈云、邓颖超、胡耀邦、黄克诚等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和中央纪委的控诉信、申诉信或者建议信就有6000多件,有些信甚至长达几百页,真是积案如山,积信如山。
”之后,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日益深入,与之相关的贪污腐化和走私倒卖等经济犯罪行为开始逐渐猖獗,于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成为党委领导这场斗争的坚强有力的办事机构。
”在地方层面,1983年成立了“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下设检查处和秘书处,由省纪委代管,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于1987年被撤销,其职能移交政法委。
1993年,党的纪律检查机构与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合署办公,一套工作机构,对外两块牌子,履行两种职能。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腐败案件层出不穷,对于反腐败的需求日益加剧,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力和职能也随之不断扩大,机构也不断膨胀,每年查处的腐败案件高达数万件。
然而,这一时期反腐败的主要策略依然是“加大力度”,力度取向的反腐策略核心内容为两条:一条是西方学者所认为的以“严打”、“清理”、“专项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只治标不治本的“运动式治理”(campaign-style enforcement),但这时候的运动只是在官僚系统内部进行动员,不再大搞建国初期的大规模群众动员了;二是不断加强以纪检监察机构为核心的反腐败机构(包括反贪局和审计局)查办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制度建设和核心力量都在围绕着加强办案能力而展开,类似陈希同、慕绥新、陈良宇等一个接一个高层腐败案件的浮现,无不表明纪检监察机构在这方面的能力已经达到了一个历史巅峰。
然而,无论是新型的官僚系统内部的“运动式治理”,还是纪检监察机构对查办案件能力的加强,始终强调的是“国家自己治理自己”的逻辑,外部监督的渠道和能力始终没有任何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