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法规构建互联网治理新体系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秉持“遵守法律,处理妥当;建设和谐,维护权益;有效整治,预防违法”的原则,建设一套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必须从实践基础上形成一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适用于互联网领域的治理管理机制。
具体而言,应尽快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时代发展,推动社会大众继续受到网络多元发展的福祉,把握网络空间发展的全局性。
首先,确立网络综合治理的定位,明确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互联网络开放性相统一的维度,减少干扰宏观调控,加强层次分类管理,防范和惩戒联网非法活动,建立完善的网络综合管理原则。
其次,把握宏观调控,特别是对于网络信息传播及其有关行为、互联网安全领域等高度敏感内容等,要加强宏观调控,维护社会重大利益平衡,同时也加强网络内容和服务的监测,完善司法执行机制,制定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社会形成明确规范作出要求。
再次,完善综合治理技术。
以往治理网络主要是基于上网内容审查和司法执法这两方面,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监督治理已演变到一种全新的、更具有洞察力的复杂体系,需要有先进的技术驱动和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全面拓宽和实现,有效预防和管理网上违法行为,减少网上色情暴力等不良的内容的传播。
此外,有效整合和加强网络治理的内容,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流程,提高网络治理的效率,减少不良信息传播;发挥社会组织所赋予的价值,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对网络综合治理的促进作用;提高全民素质,展示网络文明的风采,构建安全的网络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要构建一套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必须从根本上发挥金融监管、司法、行政等适用于网络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层次分类管理,建立全面的网络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促进作用,以建立安全稳定的新型网络环境。
网络综合治理交流会发言稿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参加这次网络综合治理交流会。
在此,我代表我国网络治理领域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就网络综合治理工作发表以下几点看法。
一、网络治理的重要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的重要平台。
然而,网络空间并非一片净土,也存在诸多问题。
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不良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因此,加强网络治理,净化网络空间,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我国网络治理的现状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网络治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网络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为网络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我国已建立起覆盖网络内容、网络安全、网络运营等多个方面的监管体系,确保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
3. 技术手段不断进步。
我国在网络安全、网络内容审核等方面取得了世界领先的技术成果,为网络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4. 社会共治逐步形成。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网民等多方共同参与网络治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网络治理面临的挑战尽管我国网络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以下挑战:1. 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不良现象仍然存在,给网络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2. 网络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打击难度加大。
3. 网络空间治理能力与网络发展速度不匹配,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4. 网络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规难以适应网络发展的新形势。
四、加强网络治理的建议针对以上挑战,提出以下加强网络治理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快网络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确保法律法规与网络发展相适应。
2. 加强监管力度。
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3. 提升技术手段。
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发,提高网络内容审核能力,为网络治理提供有力支持。
4. 强化社会共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概括在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进程中,法治建设显得十分重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近些年来形成和发展的中国法制建设的概括和总结,其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
这一道路是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及民生等多个领域中,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建立和完善法律执行机关等手段,用法治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
一、推进法制建设,做好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一步,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的法律法规往往是社会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也是反映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志和保障。
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制定的专业性、科学性和立法程序的规范性。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保障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第二步,就是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体系。
为此,不仅成立了多个法院,而且整合了多个部门,并加大对司法队伍的管理、培训和人才引进的力度。
同时,完善公证、仲裁、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起多种化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三步,是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
在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方面,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金融、环境和手工业三个领域,有了新的改革措施。
同时,也加强了对区域治理制约因素的检查和监督,提高了内部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立法、司法、行政三个领域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行政领域管理员的管理能力,建立起完整的公民权力保障机制。
四、注重发展司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四步,是注重发展司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构建“法治先行”的社会氛围和法制文化体系。
加强对少年、青年和企业法治思想和法治观念的培训和教育,努力使法治成为社会信仰和文化内涵。
从儒家思想中汲取养分,推出了“仁政”、“诚信”、“合法”、“公平”等词汇,为法治这一概念注入中国特色的古泪滋味。
风险防控:加强网络舆情风险监测与防控机制建设

风险防控:加强网络舆情风险监测与防控机制建设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新策略与实践探索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信息传播的日益便捷,网络舆情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产生了深远影响。
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如何实施有效的网络舆情综合治理,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新策略与实践探索两个方面,探讨网络舆情综合治理的新路径。
一、新策略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管理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舆情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内容、管理手段和法律责任,为网络舆情综合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2. 强化行政监管与自律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督促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律,规范信息传播行为。
同时,鼓励网络平台技术创新,提升信息审核和过滤能力。
3. 构建多元化治理格局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共同参与网络舆情治理,形成协同治理格局。
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优势,为网络舆情治理提供专业支持。
4. 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加强网络素养教育,提高全民网络素养。
利用新媒体、短视频等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网络舆情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理性表达、合法维权。
二、实践探索1. 建立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发现舆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 构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舆情,制定相应的应对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舆情应对及时、有效。
3. 推进网络舆情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网络舆情治理能力。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备网络舆情治理能力的专业人才。
4. 开展网络舆情治理试点示范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网络舆情治理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以点带面,推动网络舆情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总之,网络舆情综合治理需要创新策略,加强实践探索。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行政监管与自律、构建多元化治理格局、创新宣传教育手段等新策略,以及建立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系统、构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推进网络舆情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网络舆情治理试点示范等实践探索,不断提升网络舆情综合治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作出贡献。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台账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台账我国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自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台账是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网络治理方面所做工作的一种记录和汇总,用于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工作。
本文就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台账进行具体探讨。
一、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背景和意义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背景是现代社会网络化发展趋势的必然产物。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对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治理等产生了巨大影响。
而与此同时,网络空间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如信息泄露、网络犯罪、网络诈骗等。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意义在于推进网络空间的规范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必须遵循几个原则。
首先,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坚持共同治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作用。
再次,坚持科学治理,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
最后,坚持平等参与,推动国内外各方合作,构建共同治理的国际体系。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建立起既有中国特色、又具有全球影响的网络治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中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网络安全保护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是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
要加强安全技术研发,提高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并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共建网络安全。
2. 促进在线信息健康发展网络空间中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有害信息,对人们的认知和判断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需加强对在线信息的监管,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网络媒体的专业水平和社会责任感。
3. 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网络空间的快速发展给法治带来了新的挑战,也需要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立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建立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网络空间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对全球各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
网络空间的治理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
为了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各国需要建立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本文将探讨建立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
一、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的必要性1. 维护国家安全: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国面临着来自网络攻击、网络犯罪等威胁。
建立网络空间治理体系能够协调国际社会的力量,共同应对网络安全挑战,保障国家的安全稳定。
2. 促进经济发展:网络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建立网络空间治理体系能够通过制定公平的规则和标准,促进全球网络经济的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3. 保障个人权利:网络空间的发展使得个人信息更加容易被获取和利用。
建立网络空间治理体系能够保障个人隐私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的具体措施1. 深化多边合作:各国应加强相互合作,建立健全的国际网络空间治理机制。
通过国际组织、多边合作机制等平台,共同制定网络空间治理的规则和原则,推动全球网络空间的治理。
2. 强化法律法规建设:各国应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和完善网络空间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加强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确保网络空间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3. 提升技术能力:网络空间治理需要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
各国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升网络空间治理的技术水平。
同时,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网络空间治理人才的素质和能力。
4. 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建立网络空间治理体系需要配合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
各国应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进程,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的挑战与应对1. 国际合作难度:网络空间跨国界特点明显,网络空间治理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
但是,国际合作存在着利益分歧和政治争端,加大了网络空间治理的难度。
各国应通过对话、合作等方式,解决合作问题,推动网络空间治理的进展。
新时代下的法律法规与司法体制改革

新时代下的法律法规与司法体制改革随着中国进入新时代,法律法规和司法体制逐步得到完善和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新任务,这也为未来的法律法规和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法律体系完善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
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需要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与一体化,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
在新时代下,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从而构建更加成熟的法治社会。
首先,要完善刑法和民法的基本框架。
在2015年,我国通过了新的刑法和民法,并且在去年进行了修订。
这些法律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同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法律法规的编纂和制定流程,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公正性,确保立法结果的科学决策。
其次,要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工具。
但是,我们同时需要监督和检查法律实施的情况,确保立法的效果和效用。
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法律实施的监督和管控,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二、司法体制改革代表新时代能力和品质的司法体系改革已经启动。
改革涵盖了司法结构、审判流程、人员制度、司法文化等许多方面,目的是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为构建法治新体系提供坚实的保障。
首先,要推进司法公开和透明。
司法公开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
在新时代,我们需要注重打破原有的司法秘密体制,推进司法公开。
同时,我们也需要提高社会的司法素质,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司法透明和公开。
其次,要推进司法技能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司法人员的技能水平是司法公正和公正实施的重要保障。
在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推广司法技能标准,推进司法人员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以更好地服务司法实践。
三、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者。
如今,很多新兴技术已经渗透到了司法实践当中,为创造更加公正和便利的法制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者:宋刚来源:《山东青年》2020年第03期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治理方式,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明确要求。
这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在法治轨道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德治等而言的治理方式,“简言之,就是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主要依靠法律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不因为法律之外的社会规则而朝令夕改,不因为领导人的变动而忽兴忽废。
一、从国家治理体系和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容来看,法治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与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即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两项总体要求,其中之一是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国家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由各个领域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制度安排等要素构成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以法治体系现代化为基础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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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规构建互联网治理新体系推行和坚持“依法治网”,以法制的观念、在法律的框架下来思考互联网的治理问题。
据2014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成为名符其实的世界第一网络大国。
调查研究显示,2014上半年,中国网民对各项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程度更为深入,移动商务、移动医疗、互联网金融等新兴应用正历经跨越式发展,我国互联网发展重心正从“广泛”向“深入”转换,各项互联网应用正深刻改变着网民的生活,正多方位、多方式满足网民的各种需求,推动我国网民生活迈向全面的“网络化”。
互联网牵涉到众多人群,牵涉到他们的各种权利和切身利益,那么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对此,我们有以下几点考虑:站在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高度加强网络治理、保证网络安全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未来应站在更高的高度,将之纳入大的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范畴来考虑、来规划、来做顶层设计。
放眼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顶层设计。
目前,已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
例如,仅美国就颁布了40多份与网络安全有关的文件;2011年,美国颁布《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和《网络空间行动战略》,从国家战略层面统一部署网络安全,全面提升在网络空间的行动力和控制力;2014年2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启动美国《网络安全框架》;美国还在白宫设立“网络办公室”,并任命首席网络官,直接对总统负责。
俄罗斯把维护网络空间国家主权放在首位,将网络信息安全纳入了国家安全管理范围,强调国家在建立网络信息资源和网络信息化中的法律责任,强调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的自主可控,坚持技术发展与安全并重。
2009年6月,英国出台《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以有效维护英国网络信息的安全可靠和健康发展。
2011年2月,德国颁布《德国网络安全战略》,提出联邦政府应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确保德国信息技术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领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十大战略举措;2013年2月,欧盟颁布《网络安全战略:公开、安全和可靠的网络空间》,提出五项战略重点。
2013年6月,日本出台了《网络安全战略》,明确提出“网络安全立国”。
2013年5月,印度出台了《国家网络安全策略》,目标是“构建安全、可信的计算机和网络环境”。
可以看到,加强战略部署,维护网络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这些国家和地区均强调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是国家和地区安全体系、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坚持不懈地建立健全法制,加大法治规范力度,依法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其网络治理和安全管理规范正逐步实现由政策引导型向法律规制、政策调节、技术规范、管控并用、人才支撑、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的转型。
学习国际、接轨国际、坚持中国特色,制定出台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加强互联网治理顶层设计,建设牢靠的国家网络安全体系,是我国必须做出的战略抉择。
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框架在此之前,国际社会相关组织如ITU对互联网治理提出了以下框架(如图1所示),在此框架中,将互联网结构划分为互联网产业应用、互联网标准制定和互联网基础设施等三个层面,将互联网治理框架划分为政策规范、多方参与和市场运营等三个方面。
新的历史时期,应结合我国互联网建设、发展、应用和治理的特点,基于对我国互联网治理思想、方针、对象、问题等的考虑,以及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作法,根据我国互联网治理现状以及未来需求和发展,从顶层设计角度,构建适当的、具有我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框架体系。
如图2所示。
网络世界有别于现实世界,现实世界的许多法律法规、制度机制、措施手段并不能简单、生硬地照搬进网络世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创新治理模式,面对新事物,迎接新挑战,研究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在互联网时代构建网络世界新的法律体系、社会秩序、诚信体系等,着力消除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脱节问题,打通两个世界之间的通道,建立有机联系,切实将互联网治理纳入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治理体系,通过全面治理、综合施策、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理顺网络世界各种关系,构建互联网时代新型的社会关系,不断探索并尽快建立起一套具有我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格局和体系,实现对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联合共治。
升级完善旧的法律法规今年是我国接入国际互联网20周年。
20年来,依据形势发展,我国在互联网治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发挥了应有作用。
但随着互联网、尤其是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新形态、新应用的迅猛发展,出现了许多新事物、新特点,给互联网治理带来一系列新挑战、新难题。
为此,必须及时修订、更新、升级、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废止与实践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完善和加大司法解释力度,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使之能够应对互联网时代出现的各种新变化、新动向。
在互联网法制建设方面,世界许多发达国家走在了我们前面。
为此,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社情、网情的情况下,可参考和借鉴国际有益的、成熟的先进经验和作法,不断补充和完善我国互联网法律制度,加强互联网立法的统筹规划与总体协调,加强互联网法律建设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并加强在互联网立法、司法、执法等多个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跨国、跨境联合行动中积极开展合作。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前不久称,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中国用户合法利益,我国即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该制度将规定,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系统使用的重要技术产品和服务,应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对不符合网络安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将不得在中国境内使用。
我国此前陆续出台过一些信息产品安全认证标准,但主要针对的是杀毒软件、防火墙等信息安全产品,且比较零散不成体系;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的推出将把审查范围从信息安全产品扩展到信息技术产品。
基于维护自身安全和社会稳定,针对信息技术产品及其供应商开展不同形式的网络安全审查,我国并非第一家,美、俄、日、印等大国早有先例。
2000年,美国率先在国家安全系统中对采购的产品进行安全审查,随后陆续针对联邦政府云计算服务、国防供应链等出台了安全审查政策,实现了对国家安全系统、国防系统、联邦政府系统的全面覆盖,审查对象不仅涉及产品和服务,还针对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美国网络安全审查标准和过程是不公开的,且安全审查结果具有强制性;2000年1月,美国国家安全系统委员会发布的《国家信息安全保障采购政策》规定,自2002年7月起,进入国家安全系统的信息技术产品必须通过审查;2011年12月,美国政府发布《联邦风险及授权管理计划》,要求为联邦政府提供云计算服务的服务商必须通过安全审查、获得授权,联邦政府各部门不得采用未经审查的云计算服务,美国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还进一步规定,向联邦机构提供云计算服务的基础设施必须位于美国境内,美国要求被审查企业签署网络安全协议,协议内容通常包括:通信基础设施必须位于美国境内,通信数据、交易数据、用户信息等只能存储在美国境内,外国政府访问通信数据必须获得美国司法部、国防部、国土安全部批准,配合美国政府对员工实施背景调查等。
推动国际联合行动机制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普及应用,各国普遍感到,由于互联网服务的全球性,仅靠一国之力难以治理、管理整个互联网,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来管理和规范互联网。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信息时代、互联网时代,应将互联网发展纳入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工作大局,逐步建立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机制,积极参加联合国、区域以及ITU、ICANN、IGF、APrIGF、APEC等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网络空间规则、资源、治理和安全等国际合作,深入参与国际社会互联网公共政策制定的讨论与磋商,不断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基础资源分配体系,积极推进网络安全领域政府间及非政府间国际合作,促进对跨国网络安全事件的协同处置,推动建立国际互联网治理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机制。
例如,俄罗斯呼吁,在互联网治理和互联网安全问题上,不应在小团体利益的基础上解决,而应签署国际协议,通过国际合作来解决;在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俄罗斯政府在双边和多边框架下,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积极的网络安全合作,签署了《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行为规则文件》,提出要尊重所有国家的主权,建立多方、透明的互联网治理机制。
意大利、葡萄牙、印度等互联网治理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治理仅靠一个国家对本土互联网进行管理远远不够,在处理违法信息、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害信息、打击网上恐怖主义等犯罪活动、处理垃圾邮件以及保护互联网知识产权方面,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加强合作,联合行动。
近年来,在互联网及其治理领域,我国已先后与7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对话和交流,说明我国互联网治理的政策、介绍我国互联网的建设成就、阐述我国的网络观和安全观。
2007年以来,我国还相继定期举办了中美互联网论坛、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中韩互联网圆桌会议等,在国际社会引起积极反响。
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研究与合作,积极参加相关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支持高校和企业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订,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互联网社群联合应对网络攻击、垃圾邮件、网络淫秽色情等问题。
未来,我们应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合作、互联网社群与社群之间的合作,通过国际会议、论坛、活动、合作、信息共享与联合行动等多种形式,在持续维护、巩固和增强互联网领域包括信息主权在内的我国主权、安全与利益的同时,积极有效地推进国际合作,努力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中国教育网络》2014年10期完善法律法规构建互联网治理新体系王胜开王伟【摘要】:正推行和坚持"依法治网",以法制的观念、在法律的框架下来思考互联网的治理问题。
推行和坚持"依法治网",以法制的观念、在法律的框架下来思考互联网的治理问题。
据2014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成为名符其实的世界第一网络大国。
【作者单位】: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关键词】:互联网安全;网络安全;网民规模;统计报告;信息安全;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网产业;互联网知识;计算机网络信息;美国国家安全;【分类号】:D630【正文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