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竞争法.pptx
竞争法培训课件(PPT59张)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 ㈠竞争及其法律规制 • 1、竞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在 其通常活动的范围内,向同一需求者提供 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或者接受同一 供给者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 劳务的行为或状态。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特点和原则 • 1、不正当竞争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 • 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泛指一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乃至一切违反善良风俗、 诚实惯例、商业道德而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包括垄断行为、限制竞 争行为以及其他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 • 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指的是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 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 我国的法律与理论界上所称的不正当竞争仅指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 •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 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的行为。 • 2、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 •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 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 • ①规范对象具有广泛性 • ②适用主体具有广泛性 • ③法律责任力度大
• 商业混同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性的手段,从事市 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 或服务相混淆,以造成购买者误认或误购目的的不正 当竞争行为。
• 1、假冒仿冒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 1)假冒仿冒行为是以竞争为目的的。 • 2)假冒仿冒行为表现为对他人的标志或表示 的利用。 • 3)假冒仿冒行为的本质是欺骗性的。 • 2、假冒仿冒行为的种类 •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如假冒各种烟酒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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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 1、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同。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 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行为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 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 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的 义务。 • 2、行为方式不同。垄断主要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 制竞争、经营者集中以及行政性垄断,垄断的目的在于设置 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 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 权行为。 • 3、立法理念不同。反垄断法基于有效竞争的理论,力求产业 组织的优化和市场结构的合理化,提高市场绩效,保证经济 资源的最佳配置、产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佳质量、促进工业的 最大进步。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一种“营业警察法”,旨 在净化竞争秩序,主要不涉及市场竞争结构以及竞争的充分 有效性。
《竞争法教程》课件PDF格式 第5章

第五章 垄断协议控制制度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垄断协议的基本内容 垄断协议的规制原 断协议的规制原则 的规制原则 横向限制的规制 纵向限制的规制 中国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第一节 垄断协议的基本内容一、 垄断协议的概念 垄断协议的概念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以 协议、 协议、决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实施 的限制竞争行为。
的限制竞争行为。
二、垄断协议的特征: 垄断协议的特征: 1、行为人多个独立主体构成 行为人多个独立主体构成。
构成。
2、行为人之间有通 行为人之间有通谋或 间有通谋或协调 谋或协调。
协调。
3、垄断协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 垄断协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 条件 。
三、垄断协议的环境或条件1、较高的市场集中度 2、类似的成本结 3、具有进入市场的障碍7/27/2015四、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1、企业间限制竞争的 业间限制竞争的 合同或者协议 合同或者协议 2、企业团体的决议 3、企业间的协同行为五、垄断协议的分类1、横向协议: 向协议: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经营同类产 品或服务, 品或服务,而在生产或者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经营阶 段的竞争者之间的垄断协议 的竞争者之间的垄断协议。
争者之间的垄断协议。
横向协议主要排斥了联 合各方之间的竞争, 合各方之间的竞争, 2、纵向协议: 向协议: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 处于不同阶段而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间的垄断协议。
处于不同阶段而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间的垄断协议。
纵 向协议主要排斥了联合各方之外的竞争。
向协议主要排斥了联合各方之外的竞争。
第二节 垄断协议的规制原则1、本身违法原则: 身违法原则:某些行为对竞争的损害明确、 某些行为对竞争的损害明确、 确定, 确定,一般不因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有实质性的变化, 一般不因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有实质性的变化, 对其违法性的判断、 对其违法性的判断、认定无须加以证明, 认定无须加以证明,只要这种特 定行为一经发生, 定行为一经发生,其本身就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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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的主要目标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通过规范企业行为,防止和限制垄断行为,确保市场参与者能够 公平、自由地竞争。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
保护消费者权益
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防止企业 通过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
02
竞争法的主体
详细描述
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主要涉及企业采取的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如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侵犯商业秘密等。这些行为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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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还负责宣传竞争法, 提高公众对竞争法的认识和理 解,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和透 明。
执法机构的监督机制
执法机构的监督机制通常包括内部监 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
外部监督是指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 、社会团体等对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 进行监督和评价。
内部监督是指执法机构内部设立的监 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对执法机构的 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消费者
01
02
03
消费者的定义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 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 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 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获得赔偿权等基本权利 。
消费者的保护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采取 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防止和制止不正当 竞争行为。
政府
政府的职责
政府应当制定和执行竞争政策,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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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竞争法概述 • 竞争法的主体 • 竞争法的客体 • 竞争法的制度 • 竞争法的执法机构 • 竞争法的案例分析
竞争法新培训讲义(PPT 113页)

清华大学出版发行 《中国学术期刊文献 光盘版·法律分辑》所载竞争法专题论文;
主要参考文献之四
孔祥俊著:《中国现行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徐世英著:《竞争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市场的界定
产品或服务市场 市场的空间 市场的时间(季节性)
人类对竞争机制作用条件的认 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完全竞争理论或纯粹竞争理论 2、垄断竞争理论 3、有效竞争理论 4、可竞争市场理论
1、完全竞争理论或纯粹竞争理论 (Complete or Pure Competition)
主要参考文献之一
王源扩等著:《经济效率与社会正义——经济 法学专题研究》竞争法总论、反垄断法、反不 正当竞争法部分。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种明钊主编《竞争法》,法律出版社97年6月 第一版;
王晓晔著《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锤》,法律 出版社96年5月第一版;
阮方民著《欧盟竞争法》,申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98年4月版;
对产品均质性的质疑 现实市场中厂商之间关系的分析 意义:揭示了实践中竞争与垄断之间相
互渗透的关系以及竞争条件问题在实践 中的复杂性 局限性:作为一种实证理论指导功能不 足
3、有效竞争理论或可操作竞争理论 (Effcective or Workable Competition)
追求现实条件下可行并且确实有效的竞 争,其标准是:
竞争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课程的讲授和研究生自 学,使研究生熟悉竞争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初 步掌握竞争法的基本分析方法,了解发达国家 竞争立法的经验教训,认识我国竞争法的特殊 性;要求研究生比较熟悉竞争法的学术文献, 了解竞争法学最新的学术研究动态,能对我国 竞争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独立进行初步 分析研究,并提出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见 解。
竞争法概述(PPT48张)

(三)行为的违法性
(四)客观上的损害性
刑法各论概述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类型
(一)欺骗性商业行为 p221-222 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采用假冒、仿冒、 虚假表示等手段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消费者误
(1)以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
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刑法各论概述
(七)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p224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利用其客观上具有的优势,违背购买 者的意思,在交易过程中强行附加某种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刑法各论概述
区别 :
第一,立法理念的差异。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 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的竞争优势,其前提条 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 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这个法律可以简称为公平竞争法。而反垄断 法则是通过反垄断和反对限制竞争,使市场保持一种竞争的态势,保 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证消费者有选择商品的权利。这个法律 从而也可以简称为自由竞争法。 第二,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 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 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八)商业诋毁行为 p224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损害竞争 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也称作商业诽谤。 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是市场主体的无形财产,也是市场主体 的一种荣誉权。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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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原则
要求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 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竞争。
竞争法的主要目标
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 防止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 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
者的生活水平。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市场 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 健康发展,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
中国联通反垄断案
中国联通反垄断案概述
中国联通在通信市场上被指控利用其市场优势进行不公平竞争, 限制了市场竞争和创新。
中国联通的反垄断诉讼
中国政府对联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发现联通存在价格歧视、拒绝 交易和搭售等行为。
判决结果
中国联通被处以罚款,并要求其停止不公平竞争行为。此案件对于 促进中国通信市场的竞争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对竞争法的挑战
01
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变化
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变革,使得竞争法面临新的挑战,如数据垄断、
平台竞争等。
02
跨境竞争问题
互联网的跨国特性使得竞争问题跨越国界,需要各国竞争法加强合作与
协调。
03
创新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平衡
如何在鼓励互联网创新的同时,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竞争法面临的重要
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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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竞争法概述 • 竞争法的历史发展 • 竞争法的基本内容 • 竞争法的实践应用 • 竞争法的挑战与对策 • 竞争法的案例分析
01
竞争法概述
竞争法的定义
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 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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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反垄断法对一般集中与市场集中 的控制方法有何不同
第二节 阻止一般集中的企业控股规制
一般集中是通过企业控股的方式实现的,因 此,对企业控股依法予以规制是控制一般集 中的有效方法。企业控股规制是日本反垄断 法为预防经济力量的过度集中而针对企业的 控股活动专门设置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日 本反垄断法对世界反垄断法制建设的一大贡 献。
第一节 经济力量集中的形式
经济力量集中的方式有许多种,日本经济法 学家丹宗昭信、厚谷襄儿在其《现代经济法 入门》一书中将其归纳为一般集中和市场集 中两大类
一、经济力量的一般集中
(一)经济力量一般集中的含义
经济力量的一般集中是指社会的经济力量向整 个国民经济领域或具有广泛范围的整个产业部 门中居领先地位的特定巨型企业长期流动所形 成的集中。
(二)经济力量市场集中的特征
1)市场集中的经济力量流动以特定的市场 或产业为界限,它只能反映市场结构状况, 而不能像一般集中那样反映社会的民主化程 度;
(2)市场集中对市场结构产生自始至终的、 绝对的影响,而不像一般集中那样,可能影 响市场结构,也可能不影响市场结构;
(3)市场集中对有效竞争有促进与损害双 重影响
2007年8月30日颁布的我国《反垄断法》
立法背景
如何处理控制经营者集中与发 展规模经济的关系?
二、中国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制度
(一)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时间
分为事先申报和事后申报 我国实行经营者集中的事先申报制度
(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 立法背景:我国《反垄断法》应如何确定经
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
第三节 阻止市场集中的经营者集中规制
一、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一)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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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1、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为了争夺 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 德,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 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 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竞争行为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 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1993年12月1日实施的《反不正 当竞争法》规定的定义
其他部分地区,其包装袋设计正面采用流杯池亭 阁、山、树呈左高右低排列的莉色挖空剪影艺术表 现形式,并配以左上角约色“万州”牌注册商标及 右 上角红色“味精”二字,从而构成正面总体形象; 背 面由绿色单线组成长方形,周边内配以产品配料成 分、产品标准代号、保存方法等绿色文字说明。四 川飞亚企业公司认为万县市酿造厂销售的“万州” 牌 味精所用包装、装潢与“飞马”牌味精相近似,属 不 正当竞争行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直接明确规定该 法规制的对象是“经营者”,即以盈利为目 的、从事商品的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法 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行为违法性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竞争原则的 规定或者该法列举的禁止不正当竞争的具 体规定 (3)行为危害性 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 的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 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 经营信息。”
(2)商业秘密的基本特征 A.秘密性/非公开性 B.管理性 C.经济性 D.实用性
(3)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 A.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 指出于竞争目的,以各种非正当手段获取他 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获取”行为本身 的违法性 ☺不正当手段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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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管理人列席债权人会议时,未如实报告债务人 财产接管情况,并拒绝回答部分债权人询问
B.管理人将债务人的一处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未 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曾以还债为名向 关联企业划转大笔资金的情况多次要求调查,但管理
人一再拖延
D.管理人将对外追收债款的诉讼业务交给其所在 律师事务所办理,并单独计收代理费
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 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 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
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 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
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
币。
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
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
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 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厂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舆论误指为乙厂产品, 乙厂公开说明事实真相
B.甲汽车厂不满乙钢铁厂起诉其拖欠货款,散布 乙厂产品质量低劣的虚假事实
C.甲冰箱厂散布乙冰箱厂售后服务差的虚假事实, 虽未指名,但一般人可以推知
D.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但只 告诉了乙厂的几家客户
CD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下列关于诋毁商誉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
产?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 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Fra bibliotek一处厂房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 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C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 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欣欣公司不论其主观状态如何,都必须对虚假广告 承担法律责任
B.广告公司只有在明知保健品功效虚假的情况下才承 担法律责任
C.明星代言人即使对厂商造假不知情,只要蒙骗了消 费者,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D.社会团体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应承担 民事连带责任
AD
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 出辞职,未办理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社会的 欧洲合作伙伴情况、旅游路线设计、报价议案和客户资料 等信息带到了乙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 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现甲社向法院起 诉乙社和李某侵犯商业秘密。
A.新闻单位被经营者唆使对其他经营者从事诋毁商誉 行为的,可与经营者构成共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经营者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影响其他同业经营 科同誉的信息,只要该信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行 为
C.诋毁行为只能是针对市场上某一特定竞争对手实施 的
D.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主观心态可以是 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ABC
第五章 竞争法
一、竞争和竞争法
竞争及竞争法的特征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概念及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种类)
限制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 行为;商业贿赂;掠夺性定价;侵犯商业秘密
例外:自行开发研制、反向工程、善意取得等
欣欣公司为了宣传其新开发的保健品,虚构保健品 功效,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吃谁明白”的广 告,聘请明星作代言人,邀请社会团体向消费者推荐, 在报刊和电视上高频率地发布引人误解的不实广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业秘密,须审 查什么事实?( )
A.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 的B.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C.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级”
D.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业 务信息
ABD
如法院判定乙社和李某侵权成立,确定其赔偿 责任可以采用下列何种办法?( )
A.按照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进行赔偿,乙 社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无法计算时,按照 乙社所获利润进行赔偿,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对李某按照其在甲社时的工资标准乘以侵权持 续时间确定赔偿额,对乙社按其实际所得利润确 定赔偿额
D.按甲社请求的数额确定赔偿额
AB
以下行为,哪些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第三条 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 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
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
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
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 职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 执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B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 垄断协议?
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 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 人可以申请和解
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 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 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 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
B
某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更换管理人的申 请。申请书中指出了如下事实,其中哪些属于主张更 换管理人的正当事由?
B
三、垄断与反垄断法 ●垄断及反垄断法
概念、特征、分类、形式、适用范围(适用除 外制度)
●垄断行为
垄断协议:概念、种类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概念、表现形式、认定 经营者集中:形式、申报、审查(形式、实质)、
认定因素
●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
概念、表现形式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