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5、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的;
6、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
7、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并收费的;
8、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等收取费用的;
10、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3、《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4、《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随机
抽查
2018年8月
—
2018年12月
2
站前区卫计局
站前胃肠病医院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现场
调研
审查
2018年7月末前
建设工程主体验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随机
2018年4月
7
站前区环境保护局
纳入我局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企业
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
《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现场、
网络、
书面
第一季度
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定向抽查(专项)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省局文件
市住建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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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总结
根据市纪委《关于2018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方案》(荆纪文〔2018〕4号)要求,为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市住建系统11个单位和科室开展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了市住建委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上。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委党组坚持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的高度来认识,从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来认识,从依法履职、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人民群众对住建系统的满意度的高度来认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4月6日,我委召开办公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究,成立了以谢先斌同志为组长、法规科负责人吴天佐、审批科科长崔红权、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孙叙华为组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委系统各单位也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结合各自职责细化了方案,明确本单位治理范围、内容、措施和要求,并报市住建委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
先后建立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度、集中办公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专班成员的工作职责。
同时,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一次工作专班集中办公,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
建立住建委执法专项治理QQ群,坚持每天督导各单位进展情况。
三是深入动员部。
XX区2018年涉企(含个体工商户)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模板】

7月
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公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第二十五条
抚顺海上皇宫餐饮娱乐 有限责任公司青瓦台宾馆
Hale Waihona Puke 查验、现场调阅审查367月
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公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第二十五条
**市新抚商业城旅店
查验、现场调阅审查
37
**区卫计局
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
**市新宇建筑安装公司
抽查
4
11月
统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
抚顺矿区集体企业管理局
抽查
5
**区卫计局
二季度
医师执业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区朱琳口腔科诊所
查验、现场调阅审查
6
二季度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市星期三宾馆 礼泉路店
查验、现场调阅审查
33
5月
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公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第二十五条
**市新抚新双龙旅店
查验、现场调阅审查
34
5月
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公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第二十五条
**市新抚爱博旅店
查验、现场调阅审查
第十条、第二十五条
**市延年洗浴中心
查验、现场调阅审查
40
5月
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第二十五条
2018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行政执法检查具体事项
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
1
站前区物价局
辖区内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行业、教育行业、行业协会、企业
1、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多收费的;
2、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3、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
调研
5月
打假及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检查
6月
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七条
检查
7月
打击走私专项整治
《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五条
检查
8月
打击传销专项整治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
检查
9月
企业
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公司法》第211条、《税收征管法》第60条,营工商发(2016)78号文件
现场
抽查
2018.1.01—
2018.03
8
站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个体户
两节期间消费者保护
《消法》第三十三条
查验
1月
整治违法广告
《广告法》第四十九条
检查
2月
“315”及《消法》宣传
《消保条例》第四条
调研
3月
整治霸王条款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四条
查验
4月
防传销进校园主题宣传
市打传办工作方案
旅游星级饭店
监督检查旅游星级饭店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及安全工作情况。
1、《旅游法》
2、《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3、《辽宁省旅游条例》等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某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汴法政办〔2018〕7号)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全市环保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就做好2018年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的十九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我市“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的重要抓手,经过近几年的强力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市环保系统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基本规范到位,行政执法依据基本理清到位,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基本明晰到位,行政执法规范基本健全到位,行政执法监督基本覆盖到位,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逐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8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以夯实基础、持续规范为重点,通过完善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规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一)夯实明确责任基础。
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市环保系统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事项的实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夯实落实责任基础。
注重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市局选取尉氏县环境保护局为培育对象,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各创建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择优推荐上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
质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质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质监局1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XX质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达质监办函[2013]202号)要求,我局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第一组组长单位,于18年9月24日组织渠县局、大竹局、达县局、特监执法队共四个成员单位在我局集中开展了互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互查内容及情况此次互查工作以座谈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评查案卷、经验交流的的形式开展,会上各单位首先就本单位"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对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承接情况、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特别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范围情况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相互作了情况汇报,同时各单位就规范执法行为,科学设定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相互进行了有益的交流和探讨。
总体来看,各单位均按照上级要求及自身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各单位均建立健全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制度》、《执法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的同时认真落实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坚持案件回访制度等各项责任制度,做到了责任明确,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情况良好,体现在一是各单位办理的案件均属于质监部门职权范围,行政执法主体合法;二是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各单位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经集体审理并做到了查审分离。
三是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各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实、充分。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第三阶段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黑应急〔2018〕8号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第三阶段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第三阶段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黑应急〔2018〕8号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现将省应急管理厅第三阶段行政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9月25日至10月24日,省厅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9个市及省农垦总局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3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17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7家,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培训机构10家,查出各类隐患260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1份。
(具体隐患问题见附件)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企业层面。
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培训档案管理混乱,培训内容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
七台河市鲁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凤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市大地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集贤县金隆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佳木斯佳源日杂有限责任公司5家企业存在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内容不完善、未按培训计划实施、员工培训时间未达到规定学时等问题;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公司煤气厂、七台河市鲁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安瑞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庆凤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市大地红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集贤县金隆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佳木斯佳源日杂有限责任公司7家企业存在安全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二是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不完善,演练不及时、走过场。
统计局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

2018年统计局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统计局18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18年XX区统计局执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落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执法检查的要求。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
提高统计公信力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营造优良执法环境,较好地完成全年执法工作任务。
一、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建立网站。
为把执法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为行政执法的第一负责人。
加强局内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严守依法行政的底线,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为落脚石,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按照统计法制的要求,确定统计法制工作的量化考核标准,从执法检查、普法宣传规范行文件制度、统计执法人员配备等工作提出明确规范化的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来约束统计工作的行为,积极推进统计政务公开,制定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公开办案程序,将职能分解到每个股室,在执法检查中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文明服务,接受监督。
二、抓好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我局始终把统计“七五”普法教育和统计法法制宣传工作。
18年,为服务基层,举办培训班,培训统计人员400余人,讲解《统计法》的基础知识,统计知法检查的大多案例分析,用生动的案例解读统计法律,使广大统计人员更好地知法、守法、懂法,更好地做好统计业务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我局按要求建立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与省统计局要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的链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统计执法环境得到提升。
三、较好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积极推进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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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培训后应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辖区内从事肥料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
生产经营的肥料产品是否取得肥料登记证。
1.《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限期改进。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畜禽交易与运输的监督管理。
现场调阅审查
3-5月
10-12月7ຫໍສະໝຸດ 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庄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现场调阅审查、检验
2-9月
6
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庄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饲养记录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
3.《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的监督管理工作。
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现场调阅审查
2-7月
10-11月
农机户
农机车辆是否办理牌证、是否年检。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
现场调阅审查
9-10月
5
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庄河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庄河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辖区种子市场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质。
2.种子质量。
3.种子标签。
4开展种子打假,打击品种侵权,规范种子市场。
5.转基因种子的市场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2018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的对象
行政执法检查
具体事宜
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
检查
方式
检查时间
1
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企业和个人
1.是否具有《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2.《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
3.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农业机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二十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维修者的从业资格、维修人员资格、维修质量、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现场调阅审查
4-6月
2
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庄河市农机安全稽查大队)
4.《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理工作。
现场调阅审查、检验
3-4月
3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
驾驶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现场调阅审查
10-12月
4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1.检查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
《1.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应当依照职权调查处理。需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报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