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最新版奖学金手册范本
北京航空航天大-Sheet1

飞行学院 飞行学院 飞行学院 飞行学院 飞行学院 飞行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物理工程与核能工程学院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高等工程学院 高等工程学院 高等工程学院 中法工程师学院 中法工程师学院 中法工程师学院 中法工程师学院 中法工程师学院 中法工程师学院 中法工程师学院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新新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化学与环境学院 化学与环境学院
宋雪 雷达 丁倩 蒋子彦 葛巾津 裴森 沈鑫 张尧 张萃 陈维琨 潘颖曦 何超喆 胡明峰 汤兰兰 全韬 杜江 王永健 王雅迪 高剑 王琛 张碧萱 支秀英 马超 吕俊 孔令明 邓成 王艺帆 白锦洋 胡仁林 朱建敏 江逸楠 翟庆庆 彭源 谢安琪 徐志鹏 张冉 张皓涵 袁顺宁 戴勇超 房红军 齐彧 章辉 邱晨 余席宇 刘典多 张旭 姜金朋
2008-200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学生姓名 董键 祖晨曦 何靓雯 吴海辰 吴煜烨 董麒 贺杨堃 魏浩明 朱越华 窦玮 陈彬强 王凯 成织云 程思天 杜晓莉 王彦盛 宋欣蔚 王靖 温伟 王诗君 周一伟 易娟 苏枝梅 周亚楠 叶心宇 冯铁山 高景一 张茜 郑博文 蔡达 何湘珂 白辰 邢智慧 王晓腾 罗兴科 邱祺 史岩华 刘华伟 韩乐 王晨 王璇 王子尧 朱莉娅 倪玮丹 学校名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院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员手册正文1.0

学员⼿册正⽂1.0城市学院学⽣党员⾏为规范学习理论,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勇挑重担,艰苦朴素,勤奋好学,严于律⼰,争做模范。
⽬录1.北京航空航天⼤学学⽣党校简介 (1)2.第47期⼊党积极分⼦培训班教学管理条例 (2)3.北航党校学员考核登记表(样表) (10)4.第47期⼊党积极分⼦培训班优秀学员推荐表 (11)5.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12)6.第47期⼊党积极分⼦培训班中期社会实践⽅案 (13)7.第47期⼊党积极分⼦培训班红⾊⽕花活动⽅案 (18)8.课堂教学环节笔记、感想 (21)9.辅助教学环节笔记、感想 (57)10.附录:《中国共产党章程》 (61)北京航空航天⼤学学⽣党校简介北京航空航天⼤学学⽣党校是校党委领导下,严格正规地培养学⽣党员和⼊党积极分⼦的基地,是在北航学⽣中选拔优秀⼈才并经过教育、培养和锻炼以成为党的事业优秀、可靠的接班⼈的科学平台,是我国⾼等教育⼈才培养的重要课堂,是学校整个育⼈⼯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航学⽣党校成⽴于1986年,由校党委书记兼任校长。
截⽌2009年上半年,北航学⽣党校共举办了46期⼊党积极分⼦培训班,培训学员近26000⼈。
多年来,北航学⽣党校始终坚持的⼯作⽅针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泽东思想、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全⼒建设⼀⽀觉悟⾼、作风正、战⽃⼒强的学⽣党员和⼊党积极分⼦队伍,从⽽辐射、引导和带动全校⼴⼤同学树⽴正确的世界观、⼈⽣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努⼒成为⾯向未来发展、富有创新潜质、具备团队精神、善于学习实践、能够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层次、⾼素质⼈才。
北航学⽣党校的主要任务是:系统全⾯地讲解党章、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针和政策,教育和培养学员树⽴远⼤理想和坚定信念,提⾼⾃⾝理论⽔平和判断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正确地分析和把握时事政策以及⼈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全⾯提升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为早⽇加⼊中国共产党、全⼼全意为⼈民服务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素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一、评定原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本办法坚持绩效导向、兼顾公平、学院自主,进一步明确学校、学院、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发挥学院、导师的自主作用,充分发挥学业奖学金对研究生的激励作用。
二、评定范围与额度1.评定范围1.1本办法适用于2014年秋季(含)以后入学的研究生,不含MBA、MPA、软件工程、定向及委托培养(含单考生)、强军计划研究生。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2.评定等级评定等级及比例如下表:占学生总人数奖励标准学生类别等级百分比一等20%15400元/年博士生二等80%12400元/年一等20%7500元/年硕士生二等60%5000元/年三等20%0元/年三、评定时间和业绩认定1.硕士研究生评选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硕士研究生新生于当年9月初前,按照本学院评选细则确定获奖等级、上报学院公示后的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第二阶段,第一学年结束后,研究生院每年7月初将参评基数通知各学院。
9月初前,按照本学院评选细则确定获奖等级、上报学院公示后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
学制为2.5年的硕士研究生,最后半年按第二阶段确定等级相应额度的一半发放学业奖学金。
2.博士研究生评选在四年内按年度评定,在各自规定学制年限内评选,即普博士在第四年不具有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但需与同届直博生统一评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奖学金制度(试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管理方法〔试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学金管理方法。
奖学金管理工作由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统筹领导,由校奖学金管理委员办公室组织实施,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奖办)设在校学生处。
一、奖学金种类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设为三类:学习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先进奖学金。
学习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工作成绩突出奖、科技创新奖、竞赛优胜奖、“优秀品德”奖、“自强不息”奖、志愿者服务奖、志愿服务基层奖。
先进奖学金包括广西区三好学生奖、广西区优秀学生干部奖、广西区先进班级集体奖、广西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北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奖。
二、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有关规定1、面向对象:全国统招且通过注册取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学籍的学生。
2、申请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综合测评德育评分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数前30%。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到达《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体能障碍者除外)。
6、申请学年度必修课程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和补考记录。
7、每生每年只能申报并获得同类奖学金一次,每生每年最多可获两项不同类型的奖学金一次。
8、学生在同一学年同时获得地方政府和本校奖学金,选择其中高项发放。
9、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在评奖评优期内办理退学时,要停发奖学金。
10、在申报奖学金时,严禁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度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由此产生并已发放的奖学金。
11、各类奖学金的各级评审必须成立本级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对本级评审结果均须公示5个工作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提出申诉,本级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本级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本级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提出申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说明

鉴于部分同学可能并未认真研读过学生手册,不希望大家在出问题的时候才发现规定的要求,所以我摘取了学生手册中几点比较重要的规定,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阅读一下。
同时,还是希望各位可以认真阅读一下自己手里的学生手册,学校有很多规定或者资源都在其中有表述。
(一)休学与复学1. 我校本科学制为4年,按学校规定,本科学生在校最长年限为六年(含最长两年的休学,应征入伍者除外)。
2. 学生若觉得需要休学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休学:(1)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因病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六周的;(2)一学期因病假、事假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的;(3)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休学的。
3.休学以一学期为单元,累计不能超过两学年。
超过按退学处理。
4.获准休学的学生应在批准后两周内班里离校手续,否则休学视为无效。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不对其发生的事故负责。
5.具体的复学手续和休学的详细说明,可专门咨询辅导员或查看手册。
(二)转专业和转学由于这部分涉及的是个别同学,所以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和辅导员咨询。
主要几点说明如下:1.有下列情况可申请:在另一专业有特长,有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项;修满各学期的必修学分,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违纪记录,想要转专业者;入学后发现有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继续修习原专业,要求有学校指定医院证明;由教务处或相关学院认定,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学习者。
2.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学生可在一年级或二年级的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退学与试读请各位同学一定要认真看这一部分,千万不要因为不了解耽误了自己。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退学。
(1)经补考后,一学年累计未取得必修计划学分的70%。
;(注:必修计划学分指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不含公共选修课学分)(2)经补考后,连续两学年累计未取得必修计划学分的80%;(3)试读一年内重修课程(经补考)未全部通过的;(4)在校年限达六年(含休学)而未完成学业的;(5)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或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不交学费的。
北航奖学金制度

北航奖学金制度(原创版4篇)目录(篇1)一、北航奖学金制度概述二、北航奖学金的种类三、奖学金申请流程与条件四、如何提高获得奖学金的几率正文(篇1)一、北航奖学金制度概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其奖学金制度旨在鼓励优秀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北航的研究生奖学金一般会在研一申请,研二发放,所以研二一般没有奖学金申请。
对于报考北航的一志愿考生,若被一志愿学院一志愿专业直接录取,除自筹经费专业和委托培养外,都将得到学校奖学金的资助。
二、北航奖学金的种类北航设有多种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各类学院奖学金。
具体奖学金种类可参考学生手册或北航官网首页的链接介绍。
三、奖学金申请流程与条件申请北航奖学金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了解奖学金种类及申请条件:申请者需要先了解各种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确保自己符合要求。
2.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成绩单、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
3.提交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
4.等待审核:申请材料将被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者将获得奖学金。
四、如何提高获得奖学金的几率要想提高获得北航奖学金的几率,以下几点建议值得关注:1.与辅导员保持良好关系:辅导员对于奖学金的申请和发放具有一定影响力,与他们保持良好关系有助于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2.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的质量是评审奖学金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认真准备,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突出个人优势。
3.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学术、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可以增加获得奖学金的几率。
目录(篇2)一、北航奖学金制度概述二、北航奖学金的种类三、北航奖学金的申请和发放四、北航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五、总结正文(篇2)北航奖学金制度北航作为我国顶尖高校之一,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特设立了奖学金制度,以帮助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
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深入推进培养机制改革,激励在读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全面发展的具体措施,是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有效举措。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各学院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一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我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当年下达的任务执行。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评审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年度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等。
第五条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纪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管理处。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指导主任(副书记)、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等。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15人,并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第三章参评条件与名额分配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北航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硕士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7版)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北航研字〔2017〕12号),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适用范围与额度(一)评定范围本奖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招收的硕士研究生进入二年级及以后阶段培养的奖学金评定,从2017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不含硕博连读生。
(二)评定等级表1 奖学金评定等级及比例二、评定机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组长:樊瑜波成 员:韩慧瑜、牛海军、裴葆青、蒲 放、侯丹丹、李德玉、孙联文、邓小燕、易宗春、刘 红、蔡 朕、乔惠婷、郭 萌联络员:郭 萌三、评定内容及办法评定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Q1)、研究成果及学术活动(Q2)、德育考评(Q3)三部分组成。
评定成绩按百分计算,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30分,研究成果及学术活动占60分,德育考评占10分,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Q=Q 1+Q 2+Q 3(一) 第一学年学位必修课相对平均成绩本项满分30分,评分方法:1.按照第一学年的综合成绩由研究生教务老师折合成标准分排名计算,具体成绩加权办法如下:(1) 课程选择平均成绩计算只选择以百分制计分的研究生必修课成绩。
(2) 计算方法单门课程按如下公式进行加权平均,重新生成课程平均成绩。
(公式 1) 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后,按如下公式进行全部课程成绩排4060X -=⨯+-平均X (折算成绩)最高分最低分名计算,按结果对全部参加评定人员进行排名。
(公式 2) 其中i f 表示第i 门课程的学分数;i X 表示第i 门课程的折算成绩;m 表示计算课程总数。
2.按照名次排列后,最终按如下分段方法得出本项得分: 1-5名:30分;6-10名:29分;11-15名:28分; 16-20名:27分;21-25名:26分;26-30名:25分;依此类推,计入Q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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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航空航天大学目录第一部分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相关文件汇总 (1)一、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成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1)二、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2)三、航空航天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4)第二部分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体系架构 (7)一、北航奖学金奖项设置体系架构 (7)二、北航奖学金功能体系架构 (8)第三部分航空航天大学各项奖学金章程 (10)一、国家奖学金章程 (10)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章程 (13)三、航空航天大学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章程 (16)四、航空航天大学本专科生优秀奖学金章程 (17)学习优秀奖 (18)学科竞赛奖 (20)科技竞赛奖 (21)社会工作优秀奖 (22)社会实践优秀奖 (23)文艺优胜奖 (24)优秀运动员奖 (25)优秀学生半脱产干部奖 (27)航空航天大学学生“金质奖章” (29)五、国防就业奖学金 (30)本科生国防就业奖学金章程 (30)国防科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1)六、“北航之友”奖学金章程 (34)Airbus奖学金章程 (35)宝钢教育奖章程 (37)CASC奖学金章程 (40)光华奖学金章程 (41)宏志奖学金章程 (43)飞奖学金章程 (46)SMC奖学金章程 (48)三星奖学金章程 (50)西飞奖学金章程 (52)新加坡科技工程奖学金章程 (54)中航技奖学金章程 (56)航天科工(CASIC)奖学金章程 (58)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计划》 (60)中航一飞院奖学金章程 (63)星网宇达奖学金章程 (64)七、“北航之友”学院奖学金章程 (6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奖学金章程 (6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立中奖学金章程 (6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纬奖学金章程 (69)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中锐识华奖学金 (7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九洲奖学金 (7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624所奖学金章程 (7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黎明奖学金章程 (76)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四维动力奖学金章程 (77)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巴西航空奖学金章程 (79)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航天教育科研奖励奖学金章程 (81)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章梓雄流体力学纪念奖学金章程 (82)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报国奖学金章程 (83)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金拓奖学金章程 (85)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毅力奖学金章程 (87)计算机学院—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章程 (89)计算机学院—“博彦之星”章程 (95)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华夏聚龙奖学金章程 (97)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330731班贵宝奖学金章程 (98)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华罗庚班华通奖学金章程 (99)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成冠军奖学金章程(试行) (101)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为民奖学金章程 (103)宇航学院—锦记航天奖学金章程(试行) (108)法学院—才良奖学金章程(试行) (110)软件学院—创新奖学金章程 (112)高等工程学院—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章程 (116)附录一:北航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119)附录二:北航之友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121)第一部分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相关文件汇总一、航空航天大学关于成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校奖学金从无到有,种类不断增多。
多年来在争取、设定、评选和发放奖学金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与一些兄弟院校相比,我校奖学金的种类和金额显得不够,奖励类型和力度不够平衡,奖学金的名称也不够规。
为进一步扩大奖学金来源,更加充分合理地利用奖学金资源,更好地激励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学校人才培养和办学质量,校长办公会决定成立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1、代表学校并动员全校师生积极争取社会、个人和海外机构捐资助学;2、代表学校统一领导并归口管理全校各级各类奖学金,包括审核资助或设立奖学金协议、奖学金实施办法,协调奖学金设定、评审、颁奖中的有关事宜,使奖学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化;3、每年就奖学金发展和管理工作向校长办公会报告。
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校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委员:教务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研究生管理处处长、校党政办主任、学生工作部(处)长、校团委书记、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科技处处长。
秘书长:学生工作部(处)长副秘书长: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校党政办主任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党政办。
各类奖学金设分委员会分口管理,各分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各有关职能处或部门。
航空航天大学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二○○七年九月(修订)二、航空航天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01年4月修订,2001年4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为鼓励学生勤奋好学、全面发展,成为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87)教计139号文件关于重新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的通知精神,自1987年起我校设立了人民奖学金,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同时,国外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也不断向我校捐资设立奖学金,有力地促进了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
为进一步发挥奖学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规奖学金的管理,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立宗旨1、为吸引和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学校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积极吸收社会各界、企业、团体、个人以及海外机构通过多种形式捐资助学。
2、奖学金的设立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坚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成长,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鼓励学生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原则。
3、通过对德智体等方面的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鼓励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创造条件。
(二)管理机制4、为加强奖学金管理,学校成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各口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的奖学金管理机构。
各学院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评审或初审本单位围的各类奖学金,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5、各级各类奖学金在管理上实行“统一领导,分口管理”的原则。
“统一领导”是指我校各级各类奖学金由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包括审核制定各级各类协议、办法,协调评审、颁奖等有关事宜;“分口管理”是指我校各类奖学金按照奖励对象和奖励围分别由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就业处及各学院等部门管理。
6、按照“科学、合理、规”的原则,加强奖学金的管理。
奖学金设立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布局、层次、等级和力度。
申报、评定和颁奖工作要规,争取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表格,统一证书。
7、各类奖学金单独建立财务账户,实行专款专用,节余留用。
(三)评审方式8、各类奖学金分口管理部门、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9、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根据奖学金来源、奖励围和要求,学校各级各类奖学金管理部门要将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名额、等级和金额事先在相应的奖励围公布。
10、获奖人选初步确定后,予以榜公示,实行为期一周的争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各分类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或评审单位负责对学生和教师的意见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
11、各级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按学年进行,一般在每年11月底以前完成。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全校表彰颁奖大会。
(四)公布和解释1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办法进行完善和修订。
13、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解释权归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三、航空航天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为鼓励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学习积极性,表扬先进,促进成才,根据原国家教委有关文件规定、企事业和个人设奖协议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学金管理办法。
我校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航校奖学金。
奖学金管理统一归口在校学生处,由校财务处负责发放。
解释权在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一)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有关规定:1.申请者本人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体能有障碍的学生除外)。
3.申请学年度学习成绩不得有不及格的科目(不含选修课;因不及格而补考及格的算作不及格)。
4. 每个学生每年只能获同类奖学金一次,就高不就低,但每人每年最多可获二项不同类型的奖学金。
5.学生在同一学年除获本校的奖学金外,又因同一原因获得市或其他部门设立的奖学金的,只选择一个最高项发放。
6.在申请学年度不得有任何违纪处分,否则自动失去该年度申请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7.在申报奖学金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度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8.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给予榜公布,通报表扬,除发给奖学金外,还颁发给相应的奖学金证书。
9.奖学金证书影印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10.与学校有单独协议及享受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
11.本奖学金管理办法所包括的各类奖学金除非特殊说明,都为年度奖,每年奖励一次。
12.除以上要求以外,各项奖学金的获奖条件和申请办法均根据相应的奖学金实施章程办理。
(二)奖学金工作流程:奖学金申请程序1.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3周开始,各学院教务员公布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学年度平均成绩和学分)。
2.第4周期间,学生(新生除外)到学院教务科领取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根据本人成绩和《奖学金手册》的具体条款认真如实填写;同时准备好个人成绩单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奖学金年度的学习成绩单,以学院教务科打印盖章的为准。
(2)凡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和实践活动等理由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附交竞赛主办部门的证明材料或证书等复印件(包括参赛时间、地点、级别、名次,体育比赛还需有上场队员表)。
(3)如有因“重大学校贡献”或“重大社会贡献”等理由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附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3.第4周周末前,学生将奖学金申请表及以上相关申请材料,一同交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奖学金审批程序1.第5周期间,各学院班主任和辅导员对学生上交的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学院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查,由学院教学副主任签字。
并于第5周周末前将本学院学生的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统一交至校学生处。
2.第6周期间,校学生处严格按照《奖学金手册》的具体规定对各学院学生的奖学金申请进行初步评审;同时分类筛选出需要校教务处、校团委及校体育部等相关部门提供学生申请明的相关信息,制作“奖学金申请条件审核表”,于第6周周末前提交给以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