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流程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流程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流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申请流程对于身心有残疾的人士来说非常重要。
正确了解和适时申请辅助器具能够帮助他们获得必要的康复和生活便利。
本文将介绍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申请流程,以指导残疾人及其家庭了解如何正确申请,并提供生活品质的改善。
一、鉴定残疾类型在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之前,首先需要进行残疾类型的鉴定。
残疾人可以前往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或卫生健康部门的残疾人事务管理中心进行鉴定。
专业的医生和鉴定人员会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和鉴定,并出具相关的残疾证明文件。
二、医生处方根据鉴定结果,残疾人需要咨询医生,告知自身的身体状况和需要使用的辅助器具类型。
医生会对残疾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评估,并出具相关的医疗处方。
医疗处方是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必要文件之一,所以残疾人应妥善保管,随时准备使用。
三、联系供应商拿到医疗处方后,残疾人需要联系当地的医疗器械供应商或配件商,咨询合适的辅助器具品牌和型号。
供应商会根据医疗处方和残疾人的个人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建议和价格信息。
残疾人可以在供应商的指导下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助器具,并进行购买或租赁。
四、申请购买资助如果残疾人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无法负担辅助器具的费用,可以申请购买资助。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门槛会根据不同地区而有所不同,但大致包括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身份证明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提交医疗处方等。
申请购买资助的残疾人需要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在审批通过后,可以按照相关指引前往指定的供应商处领取辅助器具。
五、适配与培训在取得辅助器具后,残疾人需要前往专业机构或医院,进行辅助器具的适配和培训。
适配师会根据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和使用需求,调整辅助器具的尺寸和参数,确保其能够正确、舒适地使用。
在适配完成后,专业的医护人员会对残疾人进行操作培训,教授正确使用辅助器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六、售后服务获得辅助器具后,残疾人还可以享受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
供应商会跟踪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辅助器具的性能和质量。
深圳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流程

深圳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流程一、服务对象深圳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面向所有在深圳居住的残疾人,特别是那些因身体残疾导致行动不便或日常生活困难的人群。
二、服务目标此服务的目标是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以增强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服务内容1、评估需求:由专业的医疗人员对残疾人的需求进行评估,确定需要哪种辅助器具。
2、提供器具:根据评估结果,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辅助器具。
3、安装和调试:确保辅助器具的安装和使用符合残疾人的生活习惯和需求。
4、培训和教育:为残疾人及其照顾者提供使用和维护辅助器具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利用辅助器具。
5、跟踪服务:定期跟踪服务对象的使用情况,对辅助器具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新。
四、服务流程1、申请:残疾人或其家属向当地残联或医院提出辅助器具申请。
2、评估:专业医疗人员进行需求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辅助器具的发放标准。
3、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其选择合适的辅助器具。
4、交付:辅助器具制造完成后,将由专业人员送至残疾人手中。
5、培训:为残疾人及其照顾者提供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6、跟踪:定期跟踪服务对象的使用情况,确保辅助器具能够发挥最大效用。
五、申请材料残疾人或其家属在申请辅助器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残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证明(如有)。
4、服务申请表(可在残联或医院领取)。
六、服务时间与地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服务地点:各区残联及定点医疗机构。
七、方式与投诉渠道如对服务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投诉,可拨打深圳市残联:或登陆深圳市残联官网进行在线咨询与投诉。
八、费用问题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此项服务,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但对于一些特殊的高级辅助器具或定制器具,可能会有一定的材料费或安装费,具体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申请与审核流程图(略)摘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措施,旨在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和实现自我价值。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保障其基本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执行。
第三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的目标是为残疾人提供定制化的辅助器具,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提升社会参与度,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四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应遵循“便民、高效、公平、专业”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设立、管理和运营。
第六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适配服务需求评估第七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首要任务是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进行适配方案的制定。
第八条适配服务需求评估应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结果应真实准确。
第九条适配服务需求评估应包括残疾人的生活活动能力评估、康复训练评估、社会参与需求评估等。
第十条适配服务需求评估应注重残疾人的个人需求和意愿,提供多样化的辅助器具选择。
第三章辅助器具适配第十一条辅助器具适配是指将合适的辅助器具与残疾人的个体特征、活动需求和生活环境相适应。
第十二条辅助器具适配应根据残疾人的需求评估结果制定适配方案,确保辅助器具的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辅助器具适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确保器具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辅助器具适配应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提供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其熟练掌握使用技巧。
第十五条辅助器具适配应注重与康复训练和辅助服务的衔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质量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第十八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辅助器具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用品供应与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提供辅助器具服务的机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便民、高效、优质;3. 科学、规范、持续改进。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辅助器具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辅助器具的评估、适配、租赁、销售、维修和回收;2. 辅助器具的咨询、培训、技术指导和信息提供;3. 辅助器具的鉴定和质量检测;4. 辅助器具的科研和开发。
第五条辅助器具服务应当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
第三章服务机构与人员第六条提供辅助器具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2. 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合格的售后服务人员;3. 有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4.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七条辅助器具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培训证书;2. 熟悉辅助器具的基本知识和技术;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4. 通过相关职业技能考核。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八条辅助器具服务流程如下:1. 评估: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评估,确定所需辅助器具的类型和规格;2. 适配:根据评估结果,为残疾人提供适配服务,确保辅助器具的适用性和安全性;3. 租赁、销售:根据残疾人需求,提供辅助器具的租赁或销售服务;4. 维修:对损坏的辅助器具进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5. 回收:对不再使用的辅助器具进行回收处理。
第九条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档案,详细记录服务过程和结果。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条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产品安全。
第十一条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应当对辅助器具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辅助器具是指用于预防、代偿、监测、缓解或抵消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限制的产品(包括器具、设备、仪器、技术和软件)。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是指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评估、适配评估,辅助器具的设计、定(改)制、适应性训练、借用、维修、回收更换和效果评估、补贴配送,辅助器具服务的咨询、转介、宣传教育以及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和对残疾人家属、监护人、雇主、康复工作者和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及指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经深圳市卫生医疗机构诊断具有疑似残疾的3岁以下户籍儿童,依据本办法,享有相应的辅助器具服务。
第四条市财政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围绕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把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纳入残疾人事业范畴,结合实际,制定政策、工作计划和标准,核拨专项工作经费,审批定点服务机构,颁发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书,指导、协调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负责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审核定点服务机构资格,审定市级辅助器具的配送,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服务人员,拟定市级年度经费预算,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评估、配送、适配等业务工作,承担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技术指导、业务管理、信息统计、科研开发与质量管理等工作。
区残疾人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本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区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审批辅助器具服务的申请,实施区级辅助器具补贴,指导街道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第二章辅助器具服务第五条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独立生活、全面康复并就学、就业和融入社会,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配置和全方位的服务。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为了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指在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等单位提供给残疾人的辅助器具的适配服务,以帮助残疾人提高日常生活能力和自理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参与人员。
第二章适配服务体系第四条设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负责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的适配工作。
第五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应配备合格的适配师和相关技术人员,提供全面的适配服务。
第六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应设置适配评估室、适配工作室和适配展示区,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适配服务。
第七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器具库存,确保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第八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适配师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三章适配服务流程第九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应遵循“残疾人评估、康复训练、适合器具配备、适配服务、售后服务”的流程。
第十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应与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等单位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共同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适配服务。
第十一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应对残疾人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其具体的功能障碍和需求。
第十二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应根据残疾人的评估结果,为其提供适合的辅助器具。
第十三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应进行适配师的适配训练和辅助器具的适配工作,确保适配效果符合残疾人的需求。
第十四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应提供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残疾人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回访和咨询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服务质量和遵守相关规定。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提供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辅助器具的适配安装;2.使用指导和技术培训;3.故障排除和维修保养;4.评估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适配需求。
第四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应当遵循平等、便利、安全和个性化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级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服务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六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七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提供适配服务所需的技术支持。
第八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当制定适配方案和服务标准,并进行备案,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适配服务实施第九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辅助器具适配方案。
第十条:辅助器具的适配安装应当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保证其使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对于辅助器具的使用,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当进行相关指导和培训,帮助残疾人熟练掌握使用技巧和方法。
第十二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故障排除和维修保养制度,及时解决残疾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资源保障第十三条:各级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资源协调,确保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四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辅助器具适配安装、使用指导和技术培训,或者故障排除和维修保养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流程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流程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准备、材料提交、评估和审批、器具发放等几个环节。
以下将详细介绍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流程中的每一个步骤。
一、申请准备在进行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申请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包括:1. 确认需要的辅助器具类型:根据自身的残疾状况,确定需要申请的辅助器具类型,例如轮椅、助听器、义肢、拐杖等。
2. 了解申请条件和政策:查询所在地区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的相关政策和条件,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所需的材料和手续。
3. 验证身份和残疾证明: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残疾证明等相关身份证件,并确保其有效性。
二、材料提交完成申请准备后,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或残疾人福利机构,具体流程如下:1. 编制申请表:根据所在地区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个人信息、残疾类型、辅助器具需求等相关内容。
2. 提供身份证明:将身份证、残疾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件复印件提交。
3. 医疗材料:根据申请要求,准备医生出具的残疾证明、康复科医生的意见、理疗师的建议等相关医疗材料,并以原件或复印件形式提交。
4. 补充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家庭收入证明、户口本等。
5. 材料递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的残疾人联合会或残疾人福利机构,并登记备案。
三、评估和审批材料提交完毕后,残疾人联合会或残疾人福利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并进行审批。
1. 评估:评估过程会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由专业人员进行身体功能、运动能力、生活自理等方面的评估。
2. 技术指导:评估中,专业人员还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需求,进行技术指导,为其提供合适的辅助器具选择方案以及使用和维护方法等。
3. 审批:完成评估后,评估人员将提交评估报告和申请材料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四、器具发放经过评估和审批后,如果申请被批准,接下来就是辅助器具的发放。
具体流程如下:1. 确认器具种类和规格:根据评估结果和申请人的需求,确认最适合的辅助器具种类和规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流程
服务流程 流程说明及使用表单
B 目录
A 目录
(转介)
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
接受适配评估
定改制服务
机构
区辅具服务中 心
领取评估报告
接受辅具服务
咨询开案
预约评估
辅具使用训
回访
结案
不符合 申请人递交《深圳市残疾人辅具服务申请表》(表
1) 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
社区、街道专干填写《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明细表》(表2),上报区残联
咨询员填写辅具咨询表1和2(表3、4) 残疾人领取《评估预约通知单》(表5) 区残联《深圳市残疾人辅具需求汇总表》(表6) 汇总上报至市辅具中心
申请人领取《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结论领取通知书》(表7)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报告》(表8) 《深圳市残疾人辅具服务转介单》(表9) 《深圳市残疾人辅具评估明细表》(表10) 市辅具中心返回各区
辅具配送服务单位填报《深圳市残疾人辅具配送登记表》(表11)、《深圳市残疾人辅具适配完成明细表》(表12)
《辅具使用训练表》(表13)
《深圳市残疾人辅具服务回访表》(表14)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个案结案表》(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