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职责及租借、代购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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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具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辅具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辅具中心的安全运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辅具中心的所有员工、使用者以及临时来访人员。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定期向管理层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 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主动报告安全隐患,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四、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消防安全管理-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 制定并实施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 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辅具中心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 用电安全管理-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和设备。

-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 设立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 设备安全管理- 定期对辅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 操作设备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无故障后方可使用。

- 设备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4. 人员安全管理- 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员工在岗在位。

-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和应急演练。

5. 环境安全管理- 保持辅具中心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虫。

- 防止杂物堆积,确保通道畅通。

- 严格控制噪音,确保员工和用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舒适。

五、安全检查与整改1. 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部门负责人:每周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3. 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进行严肃处理。

辅助器具发放的规章制度

辅助器具发放的规章制度

辅助器具发放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我单位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辅助器具是指为残疾人提供的助于行动或者改善生活质量的工具设备。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向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发放辅助器具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残疾情况和实际需要向我单位提出辅助器具申请。

第六条发放的辅助器具应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不能以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或者收受礼品。

第七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辅助器具管理制度,定期对已经发放的辅助器具进行跟踪检查和维护。

第二章辅助器具发放流程第八条残疾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向我单位申请辅助器具。

第九条我单位应当派专人对申请人的残疾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

第十条经过评估确认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我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其发放合适的辅助器具。

第十一条我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处理,不得拖延时间。

第三章辅助器具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辅助器具档案,对发放的辅助器具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三条发放的辅助器具应当经过培训,使残疾人能够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我单位应当定期对已经发放的辅助器具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五条发放的辅助器具如遭受损坏或者报废,我单位应当及时更换或修复。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我单位应当定期对辅助器具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七条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管理工作有异议或者投诉,我单位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发现我单位违反规定管理辅助器具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相应罚款。

第二十条有关责任人员如果有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规定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以上为辅助器具发放规章制度相关内容,望遵守遵行。

残疾人服务站制度汇编范本

残疾人服务站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二条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残疾人服务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残疾人。

第三条残疾人服务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残疾人;(二)服务至上,提升服务质量;(三)依法行政,保障残疾人权益;(四)创新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二、服务内容第四条残疾人服务站的服务内容包括:(一)提供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二)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三)提供残疾人教育、就业服务;(四)提供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五)提供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六)提供残疾人心理咨询服务;(七)提供残疾人家庭支持服务。

三、服务流程第五条残疾人服务站的服务流程如下:(一)接待:接待残疾人,了解其需求,做好登记;(二)评估:对残疾人进行评估,确定服务需求;(三)服务: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服务;(四)反馈:了解服务效果,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五)总结:定期对服务情况进行总结,提高服务质量。

四、服务标准第六条残疾人服务站的服务标准:(一)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周到;(二)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符合残疾人需求;(三)服务效率: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残疾人及时得到帮助;(四)服务范围:覆盖残疾人生活的各个方面。

五、工作人员职责第七条残疾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责:(一)认真执行本制度汇编,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二)了解残疾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三)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六、监督与考核第八条残疾人服务站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服务站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对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一)服务质量;(二)服务态度;(三)业务水平;(四)工作表现。

七、附则第十条本制度汇编由残疾人服务站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残疾人服务站作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载体,通过本制度汇编的实施,旨在提高服务质量,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全面、贴心的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保障其基本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执行。

第三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的目标是为残疾人提供定制化的辅助器具,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提升社会参与度,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四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应遵循“便民、高效、公平、专业”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设立、管理和运营。

第六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适配服务需求评估第七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首要任务是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进行适配方案的制定。

第八条适配服务需求评估应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结果应真实准确。

第九条适配服务需求评估应包括残疾人的生活活动能力评估、康复训练评估、社会参与需求评估等。

第十条适配服务需求评估应注重残疾人的个人需求和意愿,提供多样化的辅助器具选择。

第三章辅助器具适配第十一条辅助器具适配是指将合适的辅助器具与残疾人的个体特征、活动需求和生活环境相适应。

第十二条辅助器具适配应根据残疾人的需求评估结果制定适配方案,确保辅助器具的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辅助器具适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确保器具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辅助器具适配应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提供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其熟练掌握使用技巧。

第十五条辅助器具适配应注重与康复训练和辅助服务的衔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质量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第十八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残疾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办法

残疾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办法

残疾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保障其基本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残疾辅助器具的适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轮椅、助听器、假肢等。

第二条管理原则残疾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人为本,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求;2. 科学适配,确保辅助器具的安全性和有效性;3. 公平公正,保障残疾人平等获取服务的权利;4.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条服务对象本管理办法的服务对象为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以及需要临时或长期使用辅助器具的其他人群。

第四条服务内容1. 辅助器具的评估与推荐,根据残疾人的具体状况提供个性化的适配建议;2. 辅助器具的定制与适配,确保器具的尺寸、功能与使用者需求相匹配;3. 使用培训,教授残疾人正确使用辅助器具,提高其自理能力;4. 后续跟踪服务,定期回访,根据使用者情况调整服务内容。

第五条服务流程1. 需求评估:由专业人员对残疾人进行评估,确定其辅助器具需求;2. 适配方案制定: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适配方案;3. 器具适配:按照方案进行辅助器具的定制或适配;4. 使用培训:对残疾人进行使用培训,确保其能够熟练操作;5. 跟踪服务:定期进行回访,根据反馈调整服务内容。

第六条服务标准1. 适配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2. 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能;3. 辅助器具应通过质量检验,确保安全无害。

第七条监督管理1. 建立残疾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服务质量;2. 对服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3. 鼓励社会监督,接受公众对服务质量的反馈和建议。

第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服务区租借轮椅好人好事通讯报道

服务区租借轮椅好人好事通讯报道

服务区租借轮椅好人好事通讯报道辅具免费借用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7月19日,在沙河镇东关街社区粮食楼院残疾人辅助器具便民服务站,市民曹兴强与该服务站负责人沟通后,租借了一辆轮椅,方便出行。

家住雪晶小区的曹兴强大爷,8年前因病落下肢体残疾。

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在残疾人辅助器具便民服务站投入使用后,第一时间上门宣讲残疾人辅助器具借用相关政策,为曹兴强大爷解决实际困难。

“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到我的个人情况后,向我宣传了辅助器材免费借用的相关情况,今天,我到服务站租借了一辆只交押金不收费的轮椅,这不仅为我的生活出行提供了方便,还为我减少了一笔开支。

”雪晶小区居民曹兴强说。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沙河镇东关街社区积极争取残联”传递爱心·辅具共享·循环使用”公益项目,在粮食楼院建成残疾人辅助器具便民服务站和残疾人康复站为一体的便民服务点,投入轮椅、厕椅、拐杖、盲杖、助行器等辅具96件,为残疾人、老年人及伤病人等有需求的群众免费提供辅具短期借用服务及辅具的宣传、适配、展示、转介、咨询、使用训练等业务,安排残疾人专职委员负责站点日常管理。

短期借用辅具的居民,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借用点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借用申请表》并交付器具原价50%的押金即可借用,到期归还后退回押金,根据需求可续借。

“下一步,社区将加大服务受益面,拓展辅具服务内涵,提升辅具适配服务质量。

同时,做好辅具回收循环利用工作,主动上门回收,真正实现辅具循环利用最大效能。

通过辅具免费循环使用,让广大残疾人及有需要的群众感受到“爱心接力·循环使用”公益项目服务的零距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东关街社区党委书记亢玉安说。

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制度范本

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辅助用具的管理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残疾人辅助用具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和回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残疾人;(二)科学管理,确保质量;(三)节约资源,合理配置;(四)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工作。

第五条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制度;(二)审核、审批残疾人辅助用具采购计划;(三)监督残疾人辅助用具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和回收等工作;(四)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工作培训和考核;(五)处理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设立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工作。

第七条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员职责:(一)负责残疾人辅助用具的采购、验收、登记、发放、回收等工作;(二)负责残疾人辅助用具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三)负责残疾人辅助用具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四)负责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档案的建立、整理和归档;(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八条残疾人辅助用具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和预算执行。

第九条采购残疾人辅助用具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第十条采购的残疾人辅助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采购完成后,由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发放与使用第十二条残疾人辅助用具的发放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人填写《残疾人辅助用具申请表》;(二)经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三)残疾人辅助用具管理员办理发放手续;(四)申请人领取残疾人辅助用具。

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制度

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辅助器具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用品供应与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提供辅助器具服务的机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便民、高效、优质;3. 科学、规范、持续改进。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四条辅助器具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辅助器具的评估、适配、租赁、销售、维修和回收;2. 辅助器具的咨询、培训、技术指导和信息提供;3. 辅助器具的鉴定和质量检测;4. 辅助器具的科研和开发。

第五条辅助器具服务应当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

第三章服务机构与人员第六条提供辅助器具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2. 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合格的售后服务人员;3. 有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4.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七条辅助器具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培训证书;2. 熟悉辅助器具的基本知识和技术;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4. 通过相关职业技能考核。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八条辅助器具服务流程如下:1. 评估: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评估,确定所需辅助器具的类型和规格;2. 适配:根据评估结果,为残疾人提供适配服务,确保辅助器具的适用性和安全性;3. 租赁、销售:根据残疾人需求,提供辅助器具的租赁或销售服务;4. 维修:对损坏的辅助器具进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5. 回收:对不再使用的辅助器具进行回收处理。

第九条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档案,详细记录服务过程和结果。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条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产品安全。

第十一条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应当对辅助器具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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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职责
一、辅助器具服务站工作由专人负责,以人为本,提供周到、热情的便民服务。

二、及时了解社区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以及社区居民对辅助器具的需求情况。

三、为需求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辅助器具的宣传、适配、展示、转介、咨询、租赁、使用训练等业务,并做好辅助器具管理、服务记录。

四、服务人员要对所有辅助器具、办公用品登记造册,精心爱护,妥善保管,定期核查,做好核查记录。

五、配合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做好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等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录入数据库。

六、负责各种辅助器具服务资料的收集和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租借、代购制度
一、个人提出租借申请,需填写《租借申请表》。

二、对于租借的辅助器具按器具原价交付押金。

三、租借不超过一周免租费,押金全部退回。

四、租借超过一周的,每周按辅助器具原价的5%收取折旧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五、如需续借,应在归还期限前办理续借手续。

六、使用后的辅助器具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照器具原价赔偿。

七、对于不便租借的辅助器具,服务站提供转介或代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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