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作业指导书(收藏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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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操作作业指导书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作业指导书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作业指导书第1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基础 (3)1.1 特种设备的定义与分类 (3)1.1.1 定义 (3)1.1.2 分类 (4)1.2 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 (4)1.2.1 操作人员要求 (4)1.2.2 设备使用要求 (4)1.2.3 安全防护要求 (4)1.2.4 应急处理要求 (5)第2章特种设备操作前的准备 (5)2.1 操作人员资质与培训 (5)2.1.1 操作人员资质要求 (5)2.1.2 培训内容 (5)2.1.3 培训方式 (5)2.1.4 培训考核 (5)2.2 设备检查与试运行 (6)2.2.1 设备检查 (6)2.2.2 试运行 (6)第3章起重机械安全操作 (6)3.1 起重机械操作基本要求 (6)3.1.1 操作人员要求 (6)3.1.2 操作前准备 (6)3.1.3 操作环境要求 (7)3.2 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流程 (7)3.2.1 启动 (7)3.2.2 起吊 (7)3.2.3 运输 (7)3.2.4 放下 (7)3.3 起重机械的维护与保养 (7)3.3.1 日常维护 (7)3.3.2 定期保养 (7)第4章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安全操作 (8)4.1 压力容器操作安全要点 (8)4.1.1 操作前准备 (8)4.1.2 操作规程 (8)4.1.3 安全防护 (8)4.2 压力管道操作安全要点 (8)4.2.1 操作前准备 (8)4.2.2 操作规程 (8)4.2.3 安全防护 (9)4.3 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的应急处理 (9)4.3.2 紧急停车 (9)4.3.3 人员疏散 (9)4.3.4 处理 (9)4.3.5 调查与总结 (9)第5章电梯与自动扶梯安全操作 (9)5.1 电梯操作安全要点 (9)5.1.1 操作前准备 (9)5.1.2 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 (9)5.1.3 日常检查与维护 (10)5.2 自动扶梯操作安全要点 (10)5.2.1 操作前准备 (10)5.2.2 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 (10)5.2.3 日常检查与维护 (10)5.3 电梯与自动扶梯的故障处理 (10)5.3.1 电梯故障处理 (10)5.3.2 自动扶梯故障处理 (10)第6章客运索道与游乐设施安全操作 (11)6.1 客运索道操作安全要点 (11)6.1.1 操作前准备 (11)6.1.2 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 (11)6.1.3 日常维护与检查 (11)6.2 游乐设施操作安全要点 (11)6.2.1 操作前准备 (11)6.2.2 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 (11)6.2.3 日常维护与检查 (11)6.3 客运索道与游乐设施的应急处理 (12)6.3.1 客运索道应急处理 (12)6.3.2 游乐设施应急处理 (12)6.3.3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培训 (12)第7章工业锅炉安全操作 (12)7.1 工业锅炉操作基本要求 (12)7.1.1 操作人员资格 (12)7.1.2 操作前准备 (12)7.1.3 安全防护装置检查 (12)7.1.4 锅炉水质管理 (12)7.2 工业锅炉的燃烧调节与运行监控 (12)7.2.1 燃烧调节 (12)7.2.2 运行监控 (13)7.3 工业锅炉的维护与检修 (13)7.3.1 定期维护 (13)7.3.2 检修要求 (13)第8章气瓶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操作 (13)8.1 气瓶操作安全要点 (13)8.1.2 气瓶的搬运与存放 (13)8.1.3 气瓶的充装与使用 (14)8.1.4 气瓶的安全防护 (14)8.2 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安全要点 (14)8.2.1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检查与维护 (14)8.2.2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运输与停放 (14)8.2.3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与使用 (14)8.2.4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 (14)8.3 气瓶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应急处置 (14)8.3.1 气瓶泄漏应急处置 (14)8.3.2 移动式压力容器泄漏应急处置 (14)8.3.3 气瓶与移动式压力容器火灾应急处置 (14)8.3.4 气瓶与移动式压力容器报告与调查 (15)第9章特种设备处理与应急预案 (15)9.1 分类与报告 (15)9.1.1 分类 (15)9.1.2 报告 (15)9.2 现场处理与救援 (15)9.2.1 现场处理 (15)9.2.2 救援 (16)9.3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16)9.3.1 制定应急预案 (16)9.3.2 实施应急预案 (16)第10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培训与管理 (16)10.1 安全操作培训内容与方法 (16)10.1.1 培训内容 (16)10.1.2 培训方法 (17)10.2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17)10.2.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17)10.2.2 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7)10.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督 (17)10.3.1 安全管理 (17)10.3.2 安全监督 (17)第1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基础1.1 特种设备的定义与分类1.1.1 定义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安装、维修、使用过程中,因其特殊的结构、用途或者工作环境,可能存在较大危险性的设备。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引言概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技能水平,规范特种设备操作行为而制定的一份指导文件。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的内容。

一、考核标准1.1 考核内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个方面。

理论考核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应涵盖特种设备的启动、停止、调试、维护等操作过程。

1.2 考核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能够熟练操作特种设备,正确使用相关设备和工具,并能够应对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1.3 考核方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可以采取理论考试、实操考核、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二、发证流程2.1 申请材料准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申请考核发证前,应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相关证书、培训证明等。

2.2 考核报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根据考核机构的要求,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考核费用。

2.3 考核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考核后,由考核机构进行评定,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

2.4 发证程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后,考核机构将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证书上应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有效期等信息。

三、作业指导3.1 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的启动、停止、调试、维护等操作步骤,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3.2 预防措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

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定期维护设备等。

3.3 应急处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如设备故障、事故等,能够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证书管理4.1 证书有效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证书应设定有效期,一般为一定时间内,根据作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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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一、背景介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经过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证书,才干合法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导和标准流程,确保考核发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考核发证流程1. 考核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首先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考核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所要从事的特种设备种类和级别、相关培训和工作经历等。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考核发证工作的基础。

2. 考核准备考核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安排考核人员进行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包括准备考核试题、考核场地和设备、考核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审查等。

考核试题应涵盖特种设备的相关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规范等内容。

3. 考核实施考核实施是考核发证工作的核心环节。

考核机构将根据考核试题和考核要求,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理论考核可以采用笔试或者口试的形式,以检验考核人员对特种设备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实际操作考核则要求考核人员在真正的工作环境中进行特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以检验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 考核评定考核结束后,考核机构将对考核人员的答卷和操作情况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应准确反映考核人员的实际水平和能力。

评定标准应明确、公正,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5. 证书发放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证书。

证书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特种设备种类和级别、证书有效期等内容。

证书的发放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考核发证的注意事项1. 保证公正性考核发证工作必须公正、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

考核机构应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评定要求进行工作,杜绝人情因素的干扰。

2. 保证安全性考核过程中,特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必须符合安全规范,确保考核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考核机构应提供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考核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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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一、背景介绍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危(wei)险的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经过考核并获得相应的发证才干从事相关工作。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的具体操作指南。

二、考核发证流程1. 考核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考核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相关培训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 考核安排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资质和工作经验,安排相应的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3. 考核评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则通过考生在摹拟场景下的操作表现来评估。

4. 发证审核考核结束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考生是否符合发证条件。

审核结果将在一周内通知考生。

5. 发证发放符合发证条件的考生将获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证书上将标明考核通过的特种设备种类和级别。

发证后,考生可以正式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工作。

三、考核要求和标准1. 理论知识考核要求考生需要熟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理论知识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包括特种设备的分类、结构和工作原理等。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事故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包括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流程、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2.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要求考生需要具备特种设备的实际操作技能,包括设备的启动、住手、调试、故障排除等。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设备操作流程: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设备的启停操作。

- 设备故障排除:考生需要熟悉设备的常见故障原因和排除方法,并能够在摹拟场景中进行故障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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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一、背景介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是指对从事特种设备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并发放相应的操作证书,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流程,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发证流程1. 考核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向相关部门提出考核申请,提交个人信息、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考核费用。

2. 考核准备考核机构收到申请后,根据特种设备的种类和级别,安排相应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

考核机构应提前向考核人员发送考核指南和相关参考资料,确保考核人员有充分的准备。

3. 理论考核考核机构组织理论考核,包括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内容。

考核形式可以是书面考试或者在线考试,考核内容应涵盖全面、准确。

4. 实操考核考核机构组织实操考核,考核人员应根据指定的特种设备进行操作演示,并按照像关标准和程序进行设备维护和故障排除。

考核机构应设立考核场地和设备,确保考核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5. 考核评定考核机构根据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标准应明确、公正,并根据考核结果判定考核人员是否合格。

考核合格者将进入下一步的证书发放环节。

6. 证书发放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证书应包括证书编号、考核人员姓名、特种设备种类和级别、证书有效期等信息,并加盖考核机构的公章。

7. 证书管理考核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证书管理系统,确保证书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书,如遗失或者损坏需及时向考核机构申请补办。

三、考核发证的意义和影响1. 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操作的准确性。

2. 促进特种设备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的安全水平和竞争力。

3. 增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提高行业的人材储备和稳定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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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一、背景介绍特种设备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专门用于生产、工程、科研等领域的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各地普遍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制度。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

二、考核发证流程1. 考核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首先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考核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所持证件、申请考核的特种设备种类等。

申请材料应当齐全、准确。

2. 考核安排考核机构收到申请后,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考核。

考核安排应提前通知考核人员,告知考核时间、地点、考核内容等。

3. 考核内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核主要考察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实际操作考核主要考察特种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安全操作流程、设备故障排除等方面的能力。

4. 考核评定考核机构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者可以继续进行发证手续,不合格者需要重新参加考核。

5. 发证手续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发证。

申请材料包括考核合格证明、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明等。

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审核材料无误后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三、考核发证的重要性1. 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过考核发证,意味着他们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特种设备,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2. 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制度可以促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不断适应新的技术和规范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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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一、背景介绍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工程、科研等领域中,具有一定危险性,需要经过严格管理和操作的设备。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经过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发证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

二、考核发证流程1. 考核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考核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相关培训证书、工作经历等。

2. 考核准备考核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详细了解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应熟悉特种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3.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特种设备的相关知识,包括设备结构、操作规程、安全要求等。

实际操作考核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包括开机、停机、调试、故障处理等。

4. 考核评定考核评定由专业考核人员进行,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合格与否。

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将获得发证资格。

5. 发证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将获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证书上将标明其所具备的特种设备操作类别和级别。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要求1. 培训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课程,通过培训获取必要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2. 资格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年限要求,同时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3. 健康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身体缺陷,能够适应特种设备作业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4. 安全意识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能够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 操作技能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特种设备的操作技能,能够独立完成设备的开机、停机、调试和故障处理等工作。

6. 法律法规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熟悉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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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一、背景介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是为了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安全操作特种设备的能力,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导,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够顺利完成考核发证工作。

二、操作流程1. 准备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前,需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确定考核发证的特种设备类型和级别;- 准备相关考核发证表格和文件;- 确保考核场地和设备的安全性。

2. 考核发证流程2.1 考核准备- 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确保设备符合操作要求;- 核对考核发证表格和文件,确保准确无误;- 通知考核人员准备相关证件和资料。

2.2 考核操作- 考核人员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包括设备的启动、停止、调整等;- 考核人员需注意操作的安全性和正确性,确保不发生事故和故障。

2.3 考核评分- 考核人员根据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对考核人员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包括操作的准确性、安全性、熟练度等;- 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考核人员是否合格。

2.4 发证工作- 根据考核结果,准备发证所需的证件和文件;- 核对考核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核结果,确保准确无误;- 发放证件并记录相关信息,同时通知考核人员领取。

三、安全注意事项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2. 考核发证场地和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 考核人员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确保人身安全。

4. 考核发证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5. 考核发证过程中,如发现操作不当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考核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数据示例以下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的一些示例数据:- 考核发证类型:压力容器操作员- 考核发证级别:一级- 考核场地:XX厂- 考核设备:XX压力容器- 考核人员:张三- 考核日期:2022年1月1日- 考核结果:合格- 发证日期:2022年1月5日- 发证人员:李四五、总结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作业指导书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够顺利完成考核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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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作业指导书(收藏版)1 目的一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规范使用登记、变更登记和设备状态变更管理行为,实现使用登记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二是借助登记平台及时开展监察和服务,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附件1)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的。

3 职责分工3.1 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受市局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

4 一般要求4.1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设备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4.2 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注4-1),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4.3 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每次重新安装后、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4.4 车用气瓶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注4-2);4.5 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明确限制的燃煤锅炉,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注:4-1: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包括:一是移动式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不需要拆卸、重新安装即可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二是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

注:4-2:车用气瓶的产权属于个人的,向机动车注册登记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5 登记方式15.1 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按台(套、只)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5.2 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当以使用单位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5.3 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参照本规则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使用管理的相应规定,对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实施安全管理。

5.3.1 锅炉D级锅炉(注5-1)。

注:5-1:依据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2017年01月16日第1号修改单,D级锅炉是指:(1)蒸汽锅炉,P≦0.8MPa,且30L≦V≦50L;(2)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且t≦95℃。

5.3.2 压力容器(1)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2)盛装第二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3)超高压管式反应器;(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5)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6)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7)蓄能器承压壳体;(8)简单压力容器;(9)消防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重装气瓶。

5.4 不予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1)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注5-2);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有: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TQ60、TQ80 塔式起重机,QT16、QT20、QT25 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G60 型、G17 型罐车(注:铁路罐车),直径 1.98 米水煤气发生炉,Q51 汽车起重机,A571 单梁起重机,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双层固定炉排锅炉除外)。

(2)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3)不符合安全性能的特种设备;(4)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5)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特种设备:①泰城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注5-3)。

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要求的锅炉(见附件2)。

注:5-2:依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注:5-3: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451号)等文件。

6 使用登记程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发证。

6.1 申请6.1.1 按台(套)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注6-1)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原件、复印件(一份);(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见附件3,注6-2)、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明(注6-3)原件、复印件(一份);(4)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注6-4),或对于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需提供首次检验报告(注6-5),或对于除氧舱外的固定式压力容器需提供安装质量合格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的原件、复印件(一份);(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余热锅炉不需要提供锅炉能效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7)使用单位为承租或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定的明确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安全责任的租赁或承包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8)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

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连接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一份),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6.1.2 对于未经监督检验或者技术资料缺失的,应按照《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特函〔2016〕1号,见附件4)要求进行处理。

注:6-1:依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有营业执照,不得以自然人办理使用登记。

注:6-2: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如锅炉、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氧舱,执行相应安全技术规范附件中规定的格式。

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如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车用气瓶,执行《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规定的格式,并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注:6-3: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元件。

注:6-4: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有:锅炉、氧舱、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

注:6-5:实施首检的特种设备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中“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内的起重机械。

36.2 按单位办理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注6-6)原件、复印件(一份);(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格式见附件5),《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两份(格式见附件6)。

(5)使用单位为承租或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定的明确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安全责任的租赁或承包合同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6-6: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对《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8年9月1日实施后安装的管道,使用单位应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6.3 受理6.3.1 登记机关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能够当场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附件7)。

6.3.2 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时,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附件8)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6.4 审查及发证6.4.1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记机关应当完成审查、发证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对于一次申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或者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不予登记的(注6-7),出具《不予使用登记决定书》(附件9)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且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6.4.2 登记机关对申请资料有疑问的,可以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核查,也可以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对于有违法行为的)或填写《特种设备检验通知书》(附件10);检验机构根据《安全监察指令书》或《特种设备检验通知书》,对设备进行检验确定设备状况。

进行现场核查的,办理使用登记日期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6.4.3 准予登记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见附件11)编制使用登记证编号,签发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最后一栏签署意见、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专用章。

如果设备出厂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的,登记机关按照《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附件12)填写。

6.4.4 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的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和随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管道,登记机关发放锅炉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时,应同时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附带设备明细表》(附件13)并加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专用章。

注:6-7:不予登记的情况,例如:A. 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B. 非法制造、安装的设备; C.材料弄虚作假或其他严重不符的情况。

7 资料及信息7.1 登记工作完成后,登记机关应当将特种设备基本信息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同时,7.2 登记机关应当将整套申请资料,与使用登记表一同存档,并且将使用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原件,交还使用单位。

8 定期检验日期的确定8.1 首次定期检验的日期和实施改造、拆卸移装后的定期检验日期,由使用单位根据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验报告和使用情况确定。

登记机关应对上述检验日期给予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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