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7.04.03•【文号】环发[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厅)、商务主管部门和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开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成立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成员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商务部外资司和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审核、命名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日常工作。
二、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鼓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生态化改造申报综合类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支持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申报行业类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三、国家环保总局承担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环境监督等职责,商务部、科技部分别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的具体协调工作。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标准编制组二〇一四年十一月目录1概述 (16)2适用范围 (19)3指导原则 (20)4修订标准的依据和主要参考资料 (20)5标准修订的基本方法 (21)6标准修订内容说明 (21)7标准经济分析和实施的技术可行性分析 (23)1概述1.1标准背景生态工业思想的核心是将传统经济“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模式转变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使得整个经济系统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
传统经济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最终导致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与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的环境污染后果。
生态工业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倡导人们建立一种“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新思维,发展生态工业代表了未来工业系统的发展方向。
生态工业园区是生态工业的主要实践形式。
2000年以来,在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环境压力及国际环保新思潮的影响下,我国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作为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经济和环境“双赢”的一个重要举措。
2001年8月底,我国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工程——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由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建设,标志着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步入了发展阶段。
随后,广东、内蒙古、山东、天津、江苏、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分别开展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试点,行业覆盖制糖、造纸、化工、水泥、冶金等传统行业,以及电子、环保、汽车、生物化工等高科技产业。
2007年4月,《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明确了由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联合组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审核、命名和综合协调工作。
截止2014年10月,已有31家园区正式获得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命名,71家园区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论证,其中综合类园区86个,行业类园区15个,静脉产业类园区1个,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构建模式及存在问题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构建模式及存在问题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与构建模式及存在问题摘要: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及工业生态学原理设计、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
文章综述生态工业园区的概念,并介绍了国内外工业园区的发展状况,重点指出我国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及构建模式,并提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区的建设提供指导意义。
关键字: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构建模式;问题;1.前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转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属于从资源到产品再到废弃物的传统模式,还没有形成从资源到产品再到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
在这个过程中,我国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相同,也经历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模式和“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保护理念盛行的阶段,这种发展模式的后果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
这种传统粗放的发展模式在经济发展初期已发挥到了极致,而现在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这种发展方式使得资源不断枯竭,环境不断被污染。
针对上述发展现状,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生态工业园区正是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的契机发展起来的。
生态工业园是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之后我国的第三代产业园区。
它与前两代工业园的最大区别是: 以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着力于园区内生态链和生态网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从工业源头上将污染物排放量减至最低,实现区域清洁生产[1]。
2.生态工业园区概述生态工业园区(EIP)是指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及清洁生产要求来规划和建设的产业园区。
在生态工业园区内, 企业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副产物和废物交换, 物质、能量和水的逐级利用以及基础设施共享等手段来实现园区整体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2]。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4.10.14•【文号】环发[2014]150号•【施行日期】2014.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环发[2014]150号)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山东茌平经济开发区信发工业园、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山东茌平经济开发区信发工业园、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和技术报告已先后通过预审、专家论证。
经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山东茌平经济开发区信发工业园和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二、请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结合地区和园区的现状和特色,针对园区发展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生态化建设与改造的目标与方向,优化规划指标,细化生态工业链网完善措施,深化区内企业在废物和能量利用方面的合作,强化项目支撑和措施保障,切实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
三、各园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区和行业发展及自身实际情况,依据园区建设规划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或《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的要求,认真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解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解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现阶段,随着人们对绿色生态环保意识越来越重视,2022年12月17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为了便于相关人员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有进步一了解,本店铺数量基本资料:2022年12月17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管理办法(环发〔2022〕188号)废止。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与原办法有何区别?《管理办法》如何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如何进一步规范示范园区创建程序和要求?为何要重新修订《管理办法》?上世纪末,原国家环保总局率先在我国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试点建设工作,2001年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批准建设,标志着我国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建设正式启动。
2022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学技术部三部门成立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8年来,示范园区建设发展健康有序,为我国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2022年,领导小组批准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命名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发文同意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1个工业园区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据测算,“十二五”期间,已命名的示范园区土地利用强度、综合能耗强度、新鲜水耗强度、COD排放强度和SO2排放强度等指标的平均值分别降低30.1%、32.7%、33.6%、46.5%和55.7%;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处于较高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平均值达到9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平均值达到94.1%。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08个园区获批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其中37个园区获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命名。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指标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指标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成为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评价指标是衡量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成效的标准,在评价指标的指导下,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能够更好地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下面将从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四个方面,探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评价指标。
一、综合评价1. 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空气质量、水质情况、土壤污染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各项污染物排放量、环境容量利用率、生态系统健康度等指标,通过监测和评价生态环境质量,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2. 经济效益评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经济效益需要综合考虑园区的产值、利润、税收贡献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园区企业的经济效益指标,以及园区整体的经济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评价经济效益,可以及时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园区的整体经济效益。
3. 社会效益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社会效益是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培养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园区的社会效益情况,以及园区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通过评价社会效益,可以促进园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提升园区的社会效益。
二、资源利用1. 资源节约利用资源节约利用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园区的资源消耗情况、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园区的资源节约利用情况和实际节约利用量,通过评价资源节约利用情况,可以推动园区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2. 低碳发展评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低碳发展需要考虑园区的能源消耗、碳排放、低碳技术应用等方面。
评价指标应包括园区的碳排放量、低碳技术应用情况等指标,通过评价低碳发展情况,可以促进园区实现低碳转型,降低园区的碳排放。
三、环境保护1. 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园区企业的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资源利用等方面。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同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园区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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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 院公 报 2 1 0 1・1 l
部 门文 件
按照 《 国家生态 工 业示 范 园 区管 理 办法 ( 行 ) 试 》规定 的程 序 ,东 营 经 济技 术 开 发 区、南 通 经济 技 术开 发 区 、株 洲 高新技 术 产业 开发 区、宁 波 国家高 新技 术产 业开 发 区建设 规 划和技 术 报告 已先 后通
分 为正 本 和 副本 ,正 本 为 一 份 ,副 本 可 为 多 份 ( 式见 附五 ) 格 。证 书应包 括下 列主要 内容 :
三 、废弃 电器 电子 产 品处 理资格 申请 书
( ) 略
四 、证 明材料 ( ) 略
五 、废弃 电 器 电子 产 品 处 理 资 格 证 书
( ) 略
情况 和重 大 问题 。
环境 保护 。年 十二 月二 十五 日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 部 令
第 6 号
《 品房屋 租赁 管理 办法 》已经 第 1 商 2次部 常务 会议 审议 通 过 ,现予 发 布 , 自 2 1 年 2 1日起 01 月
废物相 关工 作经验 。 4 .审批 。经 书面 审查和 现场核 查符 合条件 ,
附 :一 、废 弃 电 器 电子 产 品 处 理 设 备 要 求
( 略)
二 、废弃 电器 电子 产 品处 理 的主要 污染 物 ( ) 略
授 予处 理资 格 ,并 予 以公 告 ;不符合 条件 的 ,书 面通知 申请 企业并说 明理 由。 5 废弃 电器 电子 产 品处理 资 格 许 可证 书 可 .
环 境 保 护 部 商 务 部
科 技 部
关 于 同意 东 营 经 济技 术 开发 区等 4个 园 区
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及现状分析

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及现状分析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了我国发展的重要议题。
为了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提出了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思路,旨在打造“循环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系,推动工业结构从传统型向绿色型转变。
生态工业园区建立的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原因:1. 生态环境保护需求。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工业生产方式带来了许多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推动工业生产方式向环保型转变,生态工业园区的建立正是顺应了这一需求。
2. 资源有效利用需求。
传统的工业生产过程中,大量资源被浪费,导致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
建立生态工业园区有利于推动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化,我国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产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问题。
建立生态工业园区有利于促进工业结构的调整,培育新型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 推动创新发展需求。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兴产业不断涌现,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立有利于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促进创新型发展。
生态工业园区的建立,旨在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1. 成绩显著。
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大批园区在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果。
如北京石景山生态工业园,已有近200家企业入园,实现年产值逾3000亿元。
2. 存在问题。
与此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划指导不足。
目前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存在规划指导不足的问题,导致园区建设缺乏整体性和统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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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
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发[2007]51号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07.04.03
【实施日期】2007.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7〕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厅)、商务主管部门和科技厅(科委、科技局),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开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促进国家级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成立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成员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