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宣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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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

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

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3.09.01•【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河北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土地沙化是我国面临的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也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仅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加剧沙区贫困,而且在不断吞噬和缩小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给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

200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编制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草地治理、小流域治理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沙区植被、促进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我国土地荒漠化和沙化趋势得以扭转,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转变。

河北省环绕京津,是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河北省地处干旱半干旱气候过渡地带的土地沙化敏感区,是全国土地沙化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现有沙化土地2000941.29公顷。

河北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防沙治沙工作。

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制定了《河北省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了《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多年来,中央及河北省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在防沙治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连续四个监测周期实现“双缩减”,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抑制。

防沙治沙为改善京津冀生态状况,保障沙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河北省防沙治沙形势依然严峻,荒漠化、沙化土地治理虽然呈现出“整体好转、改善加速”的良好态势,但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治理难的基本面尚未根本改变。

全省仍有2000941.29公顷沙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的10.64%。

张家口三大规划曝光!闹不住了

张家口三大规划曝光!闹不住了

张家口三大规划曝光!闹不住了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奥会、2019年京张高铁开通,京津冀一体化······在这些利好下,张家口似乎迎来了快速发展的绝佳时机,一系列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接踵而至!一、洋河新区关键词:绿色新家园、高等教育园、高新产业园区位:张家口洋河新区新区位于清水河、洋河交汇处,明湖湖畔,总用地面积31.65平方公里。

发展成果:1、中央大道,明湖公园已建成,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2、截止2017年3月已有三所大学与张家口洋河新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这些大学分别是:华北电力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大学城逐步完善中!3、新区将要打造三大高新产业园区以中国宏泰集团打造面向大中华区的宏泰高新产业园,以香港仕腾国际打造面向欧洲高新企业的仕腾国际(张家口)雪上运动装备旅游产业园,以秀兰投资集团打造面向美国高新企业的美国硅谷高新产业技术产业园。

二、高铁新城关键词:以CBD为基础的智慧、创新、文化新城区位:高铁新城位于经开区南部,东临胜利路、南至南环快速路、西至滨河南路、北接张家口南站,规划面积约15平方公里。

发展定位:张家口高铁新城主要以商务服务、研发、文化娱乐、新能源产业、信息技术产业、大数据产业、房地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并突出创意、文化的主题特色,辅以适量的商业服务产业,未来将打造成为以CBD为基础的智慧、创新、文化新城。

三、张家口特色小镇1、森林度假小镇区位:张家口经开区西北部沈家屯镇镇域范围,拟选址西外环以西、四杰屯村以北、八角台山西南区域,左侧紧临张石高速,南侧紧挨西外环快速口,规划占地3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休闲度假主题特色小镇2、流平寺特色小镇区位:张家口市区东南隅,流平寺村产业定位:农业观光主题特色小镇3、姚家房特色小镇区位: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区域涉及王安房、陈家房、姚家房、东房子、雒家房、翟家庄6个村产业定位:奥运旅游主题特色小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2.27•【字号】冀政办字〔2022〕164号•【施行日期】202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27日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枢纽节点(以下简称“京津冀枢纽”)和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实现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有力支撑国家“东数西算”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张家口数据中心集群为核心,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快优化算力布局,加速培育“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着力推进大数据产业链条延伸,构建辐射华北、东北乃至全国的实时性算力中心,打造算力高质量供给、数据高效率流通的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为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布局,有序推进。

加强数据中心统筹规划和规范建设,分级分类梯度布局,强化网络、用能、土地、水电等要素保障,优化产业发展生态,促进数据中心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需求牵引,适度超前。

优先满足京津冀区域市场需求,密切跟踪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布局,预留发展空间。

集约建设,绿色节能。

支持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集聚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加快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创新发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XXXXXX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XX年XX月XX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目录1、项目概况2、评估事项3、评估目的4、评估原则5、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6、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7、本次房屋征收搬迁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8、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9、下一步风险防范措施10、结论XXXXX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参考范本)为预防和减少XXXXXXX房屋征收项目在实施推进中的社会稳定风险,从源头上防止因房屋征收搬迁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宣化区政府组织相关房屋征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XXXXXX房屋征收项目已经过XXX发改委批准(批准文号),XXX规划局批准规划选址(《规划选址意见书》文号),该项目地址位于XXXXX,占地面积XXXX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XXXXX㎡。

根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该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户数约户(其中住宅户数户,私人非住宅户,产权单位户),征收各类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二、评估事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评估目的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意见,推动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工作顺利进行,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四、评估原则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评估、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利益的原则。

五、房屋征收搬迁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内涵及其成因房屋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即政府在执行房屋征收决定、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给企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财产等切实利益相关的各个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

房屋征收搬迁对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失去住宅、失去国有土地使用权、失去收益性物业、停产停业、原有生活方式和邻里关系改变、产生失落感、剥夺感等。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2001年4月29日国土资发131号)为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体系,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

经研究,拟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的范围与分工本次只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即有关市、县等别,以下简称等别),与等别相对应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

国家和各省(区、市)分级进行调整工作。

部负责对全国由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城市及其部分辖区(以下简称重点城市)的等别进行调整,并在各省(区、市)上报调整方案的基础上,对全国各市、县等别进行汇总和平衡,确定调整后的全国市、县等别体系。

各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重点城市以外其他市、县等别进行调整,在与重点城市等别做好衔接平衡后,提出本行政区内市、县的等别调整方案。

二、调整要求等别调整是一项时间紧、难度大的工作,各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待,精心安排,组织专职人员,确保工作经费,领会技术要求,争取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保证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省(区、市)在调整本行政区内的市、县等别时,要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别调整的技术要求(见附件1),参照重点城市的等别(见附件2),在现行市、县等别的基础上,综合平衡拟定本行政区各市、县的等别方案。

城市等别中市、县名称及其范围依据国家行政区划确定,其中城市仅指城市市区,市辖县、市辖市在分等中单列。

宣化区产业概况汇总

宣化区产业概况汇总

宣化经济开发区概况汇总2016年,国务院同意撤销宣化县、宣化区,设立新的宣化区,以原宣化县、宣化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宣化区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在原宣化区人民政府驻地。

宣化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于1992年9月16日正式奠基,1992年11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00年9月6日又被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2006年7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名称核定为河北宣化经济开发区。

宣化区是张家口市的老工业基地,也是河北省的工业重镇。

近年来,宣化区立足工业基础优势,扎实推进工业“集群化”发展,工业经济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以钢铁冶金、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陶瓷、建材、酿酒等行业为骨干,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

全区现有宣钢、张电、宣工、福田、金隅水泥、钟楼啤酒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1家。

特别是钻机产业发展迅速,全区从事整机生产及配件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达到140多家,从业人员近万人,钻机产业集群年产值达20多亿元。

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超过50%,国际市场占有率达6%以上,宣化钻机产业集群成功入选“中国县域产业集群竞争力百强”,宣化区也被业界誉为“钻机之乡”。

园区发展迅速。

累计投资20多亿元,发展产业园区7个,规划总面积130平方公里,建成面积16平方公里。

河北宣化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是全市最早建立的省级开发区。

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4.4亿元,建成区4平方公里全部实现了“七通一平”。

现有入区企业245家,其中外资企业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家,累计引进外资4051万美元、内资60亿元,形成了以专用车辆、采掘机械制造为主的产业发展格局。

东山园区,规划总面积18.9平方公里,起步区3平方公里,2012年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已入驻项目33个,总投资65亿元,其中建成项目21个。

201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1亿元,实现产值30.5亿元,上缴税金4025万元。

张家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10修订)word版本

张家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10修订)word版本

张家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保证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桥西、高新、新区、宣化、下花园区)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应以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为直接依据,尚无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或者城乡规划未明确有关内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条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建设部公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第六条根据主城区实际建设情况,将主城区划为两类建设区域,以不同指标控制规划及建设管理,具体划分如下:一类建设区:主城区城市外环线内纬一路以北的区域。

宣化区西至柳川河、南至洋河北岸500米外、东至胜利路、北至京藏高速区域(即旧城区)。

下花园全区。

二类建设区:第一类建设区未涵盖的其它区域。

第七条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为强制性规划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确需变更的,按相关程序报政府批准。

第八条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成片开发建设的原则,应尽量与周边用地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实施,不宜零星插建。

零星用地是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含居住用地与其他用地兼容);小于2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地;用地形状不规则、与城市道路不相连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用地。

零星用地应按照有利于城市规划整体实施的原则,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

对于无法整合的零星用地,优先实施城市绿地、道路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允许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等建设项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冀政字〔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张政呈〔2023〕3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张家口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世界冰雪运动休闲胜地,发展成为京冀晋蒙交界区域中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

到2035年,张家口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41.0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68.9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729.9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省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9.24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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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宣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九月目录前言 (IV)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1)(一)自然状况 (1)(二)社会经济状况 (2)(三)土地利用现状 (3)(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源潜力情况 (6)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 (9)(一)主要规划指标历年修改变化情况 (9)(二)耕地保有量情况 (12)(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13)(四)建设用地规模执行情况分析 (13)(五)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14)(六)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15)(七)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5)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7)(一)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 (17)(二)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 (17)(三)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18)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 (22)(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22)(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 (24)(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 (26)(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30)五、“三线”划定 (31)(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31)(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31)(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33)六、土地利用分区调整优化情况 (35)(一)允许建设区调整情况 (35)(二)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情况 (35)(三)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 (35)(四)禁止建设区调整情况 (36)七、对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情况 (37)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38)(一)对规划目标的影响分析 (38)(二)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的影响分析 (38)(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39)(四)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39)(五)结论 (40)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一)行政保障措施 (41)(二)经济保障措施 (41)(三)优先盘活存量土地利用措施 (42)(四)加强规划宣传建立公众参与制度 (42)前言《宣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宣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较好地发挥了战略引领和宏观管理作用。

规划实施期间宣化区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旅游业、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加速崛起。

规划实施期间宣化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京藏、京新、张石三条高速互连贯通,构成城市高速大外环,形成了城市发展黄金岛,宣化跻身“全国最具投资潜力和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双百强,综合实力居全市前列。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京张联合申办冬奥会、国家和省发布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性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宣化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抓机遇、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是宣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

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十分必要。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5〕46号)和《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号)精神,对宣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城乡统筹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改善”为主攻方向,规划用地布局,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持生态优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经济社会平衡协调发展。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张家口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字〔2016〕4号),撤销张家口市宣化区和宣化县,设立新的张家口市宣化区。

新的宣化区是在原宣化区和宣化县的行政区划基础上,将原宣化县的大仓盖镇、东望山乡划归张家口市桥东区管辖,将原宣化县的沙岭子镇划归张家口市桥西区管辖。

行政区划发生变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须在新的行政区划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仍为2009年,目标年为2020年,现状数据为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一)自然状况1、地理位置宣化区位于河北省西北部的张家口市腹地,是连接京、冀、晋、蒙的重要交通枢纽。

宣化区地处东经114°42′~115°31′;北纬40°08′~40°50′之间。

东与赤城县、怀来县、下花园区相连;南与涿鹿县、蔚县毗邻;西与怀安县、阳原县互接;北与崇礼区为邻。

距首都北京150公里,距省会石家庄450公里,世称“神京屏翰”之域。

2、地形地貌宣化区地处冀西北间山盆地。

洋河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南北两侧依河向外呈阶梯形上升,外缘为中低山,山前广泛分布有土石丘陵。

全区总的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平均海拔700-1000米,最高处为北部的凤凰山,海拔高度为1997米,最低处为与下花园交界处洋河河床,海拔高度为550米。

3、气候宣化区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

多年平均气温7.6ºC,7月最热,平均气温23.2ºC,1月最冷平均气温-10.6ºC。

干燥度0.89-1.92,年平均风速3.5m/s。

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25mm,多集中于6-8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5%以上。

4、水文流经宣化区的主要河流有洋河、桑干河,系永定河一级支流。

洋河境内流长45公里,流域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最大径流为1.18亿立方米,最小径流为0.15亿立方米。

桑干河流经王家湾乡,境内流长15.5公里,流域面积338平方公里,最大径流为1.6亿立方米,最小径流为0.25亿立方米。

宣化区洋河两侧属张宣盆地空隙水区,地下水类型为潜水、承压水。

含水层岩性为中砂、细砂、粗砂、砾砂。

地下水埋深30-70米、120-260米,单位涌水量20-40T/时米。

南部、西南部为中低山裂隙水区,含水层岩性为安山岩、流纹岩、灰岩、页岩、片麻岩,地下水为潜水、承压水,最大单位涌水量为6-10T/时米。

5、土壤宣化区土壤类型有7个土类、13个亚类、27个土属、89个土种。

主要土壤类型有栗褐土,土层较厚。

大部分土壤质地为壤质,质地适中。

土壤养分含量中等偏下,土壤有机质含量为0.6-0.9%,速效磷含量3ppm,速效钾含量50ppm以上。

灌淤土为优质农业耕作土壤,土层深厚,表土质地为粘壤,土体构型粘沙相间,养分含量较高,有机质含量1-1.2%,速效磷含量5ppm,速效钾含量80-100ppm。

6、矿产资源宣化区矿产资源有铁、煤、金、石灰石、膨润土、耐火土、铜、锰、硫、石棉等多种矿种。

辖区境内储量最多的有赤铁矿和煤矿。

赤铁矿山主要分布于宣化城北和东部,煤矿主要分布于宣化城东南。

金矿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赵川镇西北部。

(二)社会经济状况宣化区土地总面积2013.65平方公里,下辖14个乡镇,322个行政村,其中侯家庙乡、春光乡和江家屯乡部分地区同属于张家口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宣化区2014年常住人口57.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2.8万人,农村人口15.1万人,城镇化率为73.92%。

宣化区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32.17亿元,较上年增长1.15%。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5.75亿元,同比降低1.26%;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19.13亿元,同比增长0.14%;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87.29亿元,同比增长3.32%。

财政收入24.71亿元,较上年增长2.62%。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2492元,较上年增长9.8%。

农民人均纯收入8815元,较上年增长13.7%。

(三)土地利用现状1、行政区划调整前(1)宣化区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宣化区土地总面积27638.5500公顷,其中:农用地13517.8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91%;建设用地6985.5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27%;其他土地面积7135.2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82%。

耕地面积为5446.08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40.29%,占土地总面积19.70%;园地面积为437.29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23%,占土地总面积的1.58%;林地面积为6964.38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1.52%,占土地总面积的25.20%;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70.05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96%,占土地总面积的2.42%。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378.04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91.30%,占土地总面积的23.08%。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4805.10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8.78%;农村居民点用地1572.94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2.52%。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607.49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70%,占土地总面积的2.20%。

水域面积为536.170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7.51%,占土地总面积的1.94%;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599.050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92.49%,占土地总面积的23.88%。

(2)宣化县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宣化县土地总面积205744.8800公顷,其中:农用地106288.4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66%;建设用地11758.2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71%;其他土地面积87698.1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63%。

耕地面积为56453.65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53.11%,占土地总面积27.44%;园地面积为2794.92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2.63%,占土地总面积的1.36%;林地面积为41305.27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8.86%,占土地总面积的20.08%;其他农用地面积5734.60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40%,占土地总面积的2.79%。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9429.10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0.19%,占土地总面积的4.58%。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4446.95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7.82%;农村居民点用地4982.15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2.37%。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329.19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9.81%,占土地总面积的1.13%。

水域面积为5151.600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87%,占土地总面积的2.50%;自然保留地面积为82546.5500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94.13%,占土地总面积的40.12%。

2、行政区划调整后根据相关文件,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宣化区是在原宣化区和宣化县的行政区划基础上,将原宣化县的大仓盖镇、东望山乡划归张家口市桥东区管辖,将原宣化县的沙岭子镇划归张家口市桥西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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