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杭埠镇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方案

生活垃圾填埋场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设施,其有效的运营管理方案对环境保护和城市卫生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个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方案的基本框架,供参考:1. 填埋场规划与建设1.1 选址与规划:-合理选择填埋场选址,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地,考虑地质条件、环境影响等因素。
-制定填埋场规划方案,包括填埋区域划分、排水系统设计、气体处理设施等。
1.2 建设与设施:-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填埋场建设,建造固定污染物监测点、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
-确保填埋场设施符合环保法规标准,保障运营安全和环境卫生。
2. 填埋场日常运营管理2.1 填埋作业管理:-制定填埋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垃圾覆盖均匀、填埋密实。
-定期检查填埋场工作面和覆土情况,及时调整填埋作业方式。
2.2 环境监测与治理:-建立填埋场周边环境监测系统,监测废气排放、地下水质等环境指标。
-配置气体收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等,确保填埋场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3. 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3.1 垃圾分类与处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分类投放。
-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处理设施,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3.2 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动填埋场内部垃圾焚烧、沼气发电等资源化利用项目。
-开展有机废弃物堆肥、再生资源回收等项目,减少填埋量和环境污染。
4. 安全管理与应急预案4.1 安全监管:-建立填埋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安全意识。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2 应急预案:-制定填埋场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升填埋场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方案的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填埋场规模、地理位置和环境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填埋场的安全、环保和高效运营。
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制度

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垃圾填埋场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和人民的生活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垃圾填埋场是指用于处理和埋藏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的设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并进行运营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具体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垃圾填埋场的负责人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填埋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填埋场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人员需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保障填埋场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垃圾填埋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建设和运营,确保填埋场的安全性、卫生性和环保性。
第七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制定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填埋场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八条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填埋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填埋场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填埋场的安全。
第十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填埋场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定期对填埋场的环境及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填埋场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二条垃圾填埋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废弃物污染土地资源,保护地下水资源。
第十四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对填埋场周边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定期清理和处理填埋场周边的废弃物,确保填埋场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填埋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方法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方法生活垃圾是指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食品残渣、纸张、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等。
为了有效地处理和处理这些垃圾,我们通常会建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以下是关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的详细方法。
第一步:规划和设计填埋场第二步:获取必要的许可和批准填埋场运营需要获得相关许可和批准。
这可能涉及到国家、地方或当地政府的许可和批准,以确保符合环境和健康要求。
第三步:建设填埋场设施填埋场设施应包括垃圾的收集和分拣设备,垃圾的储存和处理设备,以及环境保护设备。
垃圾的收集和分拣设备应包括垃圾车、垃圾桶和垃圾分类设备。
垃圾的储存和处理设备应包括垃圾箱、压缩机和堆填区。
环境保护设备应包括污水处理设备和气体排放控制设备。
第四步:制定运营管理计划填埋场应制定运营管理计划,包括垃圾的收集、储存和处理流程,运营时间表,设备维护计划等。
运营管理计划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五步:垃圾的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应根据规定的时间表进行收集和运输。
垃圾车应经过准确的称重和记录,确保垃圾的正确处理和计量。
第六步:垃圾的分拣和分类垃圾应进行分拣和分类,例如将可回收物品和有害物质从垃圾中分开。
分拣和分类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区的负荷,对环境和健康造成的影响。
第七步:垃圾的储存和处理垃圾应储存在垃圾箱或垃圾堆填区,待处理。
垃圾储存设备应定期清洁和维护,以防止垃圾滋生臭味和病菌。
第八步:环境保护措施填埋场运营应实施环境保护措施,以减少对土壤、水和空气的污染。
这可能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和运行,垃圾气体的收集和处理,以及环境监测和报告。
第九步:监测和评估填埋场运营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保符合环境和健康要求。
监测可以包括土壤、水和空气的采样和分析,以及填埋区周围的环境影响评估。
第十步:信息公开和参与填埋场运营应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并积极参与公众的利益和关注。
这可以通过网站、公告栏和信息会议等方式实现。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实施方案是为了保证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正常运行,降低环境污染,提高填埋效率。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实施方案:一、组织管理1. 建立专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填埋场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2. 设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维修、技术支持、培训等工作。
二、入场管理1. 对进场的生活垃圾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垃圾符合填埋要求。
2. 控制垃圾入场量,避免超量填埋。
三、工艺控制1. 遵循生活垃圾填埋工艺流程,确保填埋过程顺利进行。
2. 定期检查填埋场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监测填埋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如填埋厚度、垃圾含水率、气体浓度等,确保填埋效果。
四、环境保护1. 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 定期对填埋场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
3. 采取措施防止垃圾渗滤液、填埋气体等污染物的泄漏和扩散。
五、安全管理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人员培训1. 定期组织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培训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工艺、设备操作与维护、安全知识等。
七、记录与报告1. 建立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记录,保存运行、维护、监测等数据。
2.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情况、设备状况等。
总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实施方案应涵盖组织管理、入场管理、工艺控制、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与报告等方面,确保填埋场的正常运行和环境安全。
同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
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监管,规范生活垃圾处置行为,提升运营管理能力,保障设施安全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市县城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填埋场,是指符合环保要求,用于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有阻止生活垃圾渗滤液渗漏的人工防渗装置,有对生活垃圾渗滤液和填埋气体进行控制、处理或预处理的设施设备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地。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贯彻落实本办法。
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检查和监督,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或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和安全规范运营。
第五条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场区运行管理第六条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场区道路应满足垃圾运载力和安全需要,保持道路畅通、设施完整、运载秩序良好。
场区道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进出场区主要路口应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标识。
专用道路应设置醒目车辆限速告示牌;(二)场区主要道路及两侧应进行必要的美化和绿化,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环境干净、道路平坦整洁;(三)场区专用道路应及时清理残留、抛洒垃圾,保持卫生平整。
满足垃圾倾卸和填埋作业而铺设的延伸性简易道路应进行碾压、夯实,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第七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应设置管理用房及停车场地,配备必要的挖掘、推平、压实、覆盖等机械设备和消防、消毒、防臭、灭蚊蝇、灭鼠及特殊防护设施。
第八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或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责任管理制度,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规范称重计量、消毒灭蝇、环境监测、覆土压实等台帐资料管理。
第九条生活垃圾填埋场应重视环境建设,强化管理秩序,禁止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保持场区整洁卫生、美观文明。
垃圾填埋场监管实施方案

垃圾填埋场监管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垃圾填埋场是城市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理场所,对其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垃圾填埋场的规范运行和有效监管,不仅关系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居民生活质量。
因此,制定和实施垃圾填埋场监管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管目标。
1. 提高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效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 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3. 保障垃圾填埋场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三、监管措施。
1. 制定严格的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2. 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其运行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3. 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对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4. 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垃圾填埋场的安全运行;5. 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建立垃圾填埋场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管效果评估。
1. 定期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2. 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包括环境影响、资源利用、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评估;3.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果。
五、监管责任。
1. 垃圾填埋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确保其安全运行;2.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3.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其运行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4. 社会公众要积极参与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六、监管工作展望。
垃圾填埋场监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效率,减少环境影响,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稳定。
七、结语。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是一个城市管理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它为城市提供了一个处理和处理废物的重要场所。
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对于城市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环保措施和资源利用等方面,探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
首先,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要涵盖填埋场的规划、设计、操作、监测和维护等方面。
规划和设计要符合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填埋场在合适的位置,并具备良好的防渗漏措施。
操作要求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填埋场的正常运营。
监测要求定期对填埋场进行监测,确保填埋场的安全和环保性能。
维护要求对填埋场的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其次,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环保措施。
首先是防渗漏措施。
填埋场需要建设防渗漏系统,包括防渗漏垫层、防渗漏墙和防渗漏剂等,以防止废物中的有害物质渗漏到地下水中。
其次是渗漏液的处理。
填埋场产生的渗漏液需要进行收集、处理和处置,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再次是气味的控制。
填埋场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恶臭气味,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减少,以保持周边环境的舒适性。
此外,还要加强填埋场的监管,防止违法倾倒和非法经营等行为,确保填埋场的安全和环保。
最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还应充分利用资源。
填埋场中的废物中可能存在可以回收利用的物质,如有机废弃物、金属、塑料等。
填埋场管理者可以与废物处理企业合作,将可回收物资进行分类和回收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同时,填埋场还可以考虑利用生物气体发电技术,将填埋产生的沼气转化为能源,为填埋场提供一部分能源消耗的补充。
综上所述,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实施环保措施,充分利用资源。
只有这样,填埋场才能安全环保地运营,为城市提供良好的废物处理服务,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垃圾填埋场操作管理制度

垃圾填埋场操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保障环境卫生及居民生活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包括垃圾填埋场的日常运营、设备维护、环境监测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垃圾填埋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合法取得垃圾处理经营许可,并定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及监测。
第四条垃圾填埋场应当配备具有生产资质和相关技术资质的管理人员,确保填埋场正常运营。
第二章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第五条垃圾填埋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第六条垃圾填埋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等设施,保证垃圾处理过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包括日常填埋量、填埋周期、污水处理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八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包括日常巡查、检测、应急处置等程序,确保填埋场的安全运营。
第九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对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意识,确保填埋场的正常运营及环境保护。
第十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填埋情况、环境监测数据等信息,提供给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查询。
第三章垃圾填埋场的设备维护第十一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包括设备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信息,确保设备维护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加强设备的更新和维修,确保设备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第四章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测第十四条垃圾填埋场应当配备环境监测设备,定期对填埋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包括大气、水质等方面。
第十五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定期对垃圾填埋过程进行监测,包括填埋量、填埋深度、填埋密度等指标。
第十六条垃圾填埋场应当建立环境监测报告,包括监测结果、监测时间、监测人员等信息,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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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杭埠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防治二次污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维护以及考核评价。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三条填埋物入场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填埋物应是下列生活垃圾:
1.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2.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包括焚烧飞灰)、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包括飞灰、底渣)、医疗废物焚烧残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渣、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预处理后,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规定,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
(二)填埋物中不得混入未经处理的餐饮废物和粪便、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禽畜养殖废物、电子废物及其处理处置残余物、除本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之外的任何液态废物和废水。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该场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四)应对进场垃圾进行检查,严禁违禁填埋物进场。
一旦发现有违禁填埋物时,阻止倾卸并对已倾卸垃圾按要求处置,同时及时上报。
第四条加强填埋作业与管理:
(一)填埋作业实行分区域分单元逐层填埋,作业单元应控制在较小面积范围,雨季等季节应备应急作业单元。
不运作作业面时应及时覆盖。
填埋单元作业工序应为卸车、分层摊铺、压实,达到规定高度后应进行压实,再覆盖。
(二)及时摊铺垃圾,每层垃圾摊铺厚度不宜超过50~60cm,垃圾压实密度应大于800kg/m3,边坡坡度应不大于1:3,确保垃圾堆体的稳定性。
每一单元作业完成后,应进行覆盖,覆盖层厚度宜根据覆盖材料确定,土覆盖层厚度宜为20~25cm;衬层上的渗滤液深度应小于30 cm。
应定期并根据场地和气象情况随时进行防蚊蝇、灭鼠和除臭工作。
(三)对填埋物中的可能造成腔型结构的大件垃圾应进行破碎。
在填埋作业区设置固定或移动式屏护网,并对飘离作业面的轻质垃圾随时清理。
填埋场场区内严禁捡拾废品。
(四)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2008)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污染物控制与检测
第五条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对排出场外的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测,在线监测系统应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第六条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测项目包括渗滤液、大气、恶臭、填埋气体、地下水、地表水、噪声、苍蝇密度、垃圾厚度、覆土厚度、垃圾暴露面、边坡坡度、垃圾堆体内渗滤液水位、防渗衬层完整性等内容。
第七条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测及所采的样品应进行有关信息记录:采样点、样品名称、采样(现场监测)时间、采样人员、天气情况。
样品在监测过程中还应有唯一性标识、样品的监测状态标识。
监测报告按照年、季、月、日逐一分类整理归档。
第八条对防渗层的完整性应每6个月监测检查一次,对渗滤液、排水井、污染扩散井、污染监视井的监测频率每月应不少于2次,对本底井的监测应不少于每月检测1次,对地表水的监测应不少于每季度检测1次,对场界恶臭污染物监测每月至少1次,对场界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监测每季度1次。
对蚊蝇密度应根据气候特征,一般4~10月每月监测2次,其他时间每月一次。
第九条所有监测点位设置、采样方法、检测项目、实验方法等均需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第四章维护保养
第十条要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有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运行正常,出现设施损毁等应急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对场区监测井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监测井清洗频率不少于半年一次,并作好清洗记录。
由专人负责填埋区内道路、截洪沟、排水渠、拦洪坝、垃圾坝等设施的维护、保洁、清淤、除杂草等工作。
设施损毁应及时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维修结束,维修期间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治污染发生。
第十二条定期维护检查导排系统,确保及时、有效地导排地表水、地下水和填埋气体。
大、暴雨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巡查排水系统的排水情况,发现设施损坏或堵塞应及时组织人员处理。
第五章应急管理
第十三条填埋场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组建相应管理机构,落实专项费用、专职(或兼职)人员,制定多套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填埋场应公布社会相关突发事件报案联系方法,公告社会相关突发事件报告、处置的程序、方法及有关常识。
第十五条填埋场应在填埋区划定(预留)一定面积的区域作为社会相关突发事件发生时接纳特种垃圾临时堆存区。
第十六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填埋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救、抢修等活动,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环保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七条场内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填埋场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和受损程度评估,重新核定产能,积极恢复生产。
第六章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应建立和完善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档案,系统地记载填埋场运行期间的全过程主要事件。
第十九条应建立填埋场运行维护资料和设备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垃圾填埋量统计表;填埋作业记录(倾卸区域、摊铺厚度、压实情况、覆盖情况、垃圾密度、覆土厚度、垃圾暴露面、边坡坡度、垃圾堆体内渗滤液水位、防渗衬层完整性等);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使用、维护的技术档案;污水收集、处理、排放记录;填埋气体收集、处理记录;环境监测与检测记录;填埋作业设备运行维护记录;上级部门与外来单位到访记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记录等。
第二十条应建立运行管理日报、月报和年报制度,系统、全面、及时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杭埠镇综合执法分局负责杭埠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具体负责对垃圾处理、进场数量的登记和运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实行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年度运营公报和绩效评估制度。
及时向县环保、县城管部门报告上年运营状况、设施运行情况、生活垃圾处理量、污染物控制等主要经济指标,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保证垃圾处理场运营公开、透明;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对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责成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对出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由镇综合执法分局或其它依照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处罚,并对所造成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城镇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杭埠镇综合执法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