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转正管理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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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管理办法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管理办法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技能操作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部分劳务派遣工改签直接用工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签范围和条件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的在岗劳务派遣人员(限公司引进的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改签直接用工的范围。

(一)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劳务派遣合同,期满的(时间统计至2012年12月31日);(二)在技术员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的(以聘任时间为准);(三)连续4年考核结果均“优秀”的;(四)获得集团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业务能手、首席员工、总经理特别奖或连续三年获得集团公司年度优秀管理者、优秀业务能手、优秀员工的;(五)获得**市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劳模、标兵、五一奖章等)的;(六)参加**职工技能竞赛,个人获得大工种前三名(录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种前两名或连续三年获取名次的;(七)参加集团公司技术比武,个人连续三年获得第一名的。

(八)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

二、办理程序(一)个人申请。

个人持获奖证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聘任文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张)等到基层单位劳资部门报名。

(二)基层单位初审。

基层单位依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填写《录用职工花名册》,在规定时间将申报人员“花名册”、“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

报送材料须1人1档,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及内装材料(用A4纸打印,仿宋3号字体)(三)集团公司审定。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对各基层单位上报人员进行汇总、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审核通过,并在集团公司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填写《录用职工审批表》,并按规定签订直接用工劳动合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一)各单位务于**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二)从劳务派遣工中吸收直接用工工作关系队伍稳定,敏感性强,各单位要及时传递信息,正确引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稳妥实施。

劳务工转正实施方案

劳务工转正实施方案

劳务工转正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工作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劳务工作的特殊性,他们在工作中常常面临着转正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劳务工转正的问题,制定了劳务工转正实施方案。

二、转正条件1. 工作表现良好:劳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2. 工作期限:劳务工作人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定期限,如一年以上。

3. 通过考核:劳务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公司的考核,表现出良好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三、转正程序1. 提交申请:劳务工作人员在满足转正条件后,需向公司提交转正申请。

2. 部门评定:公司相关部门对劳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确定是否符合转正条件。

3. 部门汇总:各部门对符合转正条件的劳务工作人员进行汇总,形成转正名单。

4. 公示公示转正名单,接受员工和部门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确认转正:公司根据转正名单,对劳务工作人员进行确认转正。

四、转正待遇1. 薪酬待遇:转正后,劳务工作人员将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薪酬待遇。

2. 福利待遇:转正后,劳务工作人员将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3. 培训机会:公司将为转正的劳务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提高其工作能力。

五、转正后管理1. 监督考核:公司将对转正后的劳务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监督考核,确保其工作表现。

2. 岗位调整:根据转正后的工作表现,公司将对劳务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提升其工作职业。

六、总结劳务工转正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助于解决劳务工作人员转正的问题,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转正实施方案,为劳务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劳务派遣、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的兴起,确保转正管理的公平和合理性变得日益重要。

本办法的目的是为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提供明确的转正管理规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二、转正条件1. 工作期限: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转正,需满足一定的工作期限要求,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2. 岗位要求: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在转正之前,需要达到所在岗位的要求,包括技能和能力。

3. 评估考核:转正申请需经过严格的评估和考核,评估标准应明确、公正,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参与。

三、转正程序1. 转正申请: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转正申请,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在岗表现等相关材料。

2. 平等对待:用人单位应公平对待所有转正申请,并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进行歧视。

3. 决策程序:用人单位应建立合理的转正决策程序,包括评估、面试、考核等环节。

四、转正效果1. 合同调整:转正成功后,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的劳动合同应进行相应调整,包括工资、福利、工作条件等方面。

2. 权益保障:转正后,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享有与直接雇佣员工同等的权益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五、监督与投诉1. 监督机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的监督,确保规定的执行。

2. 投诉渠道: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发现转正管理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惩处。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

2. 本办法解释权归相关职能部门所有。

以上为《劳务派遣、外包人力资源转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力资源提供转正管理的规定和保障。

具体细节和执行办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制定和解释。

劳务工转正方案

劳务工转正方案

劳务工转正方案一、目的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掘劳务工中的优秀人才,增强劳务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特制定本方案。

二、转正原则1、公开原则。

有关转正过程均向全体员工公开。

2、全面原则。

对申请转正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往业绩进行全面考核。

3、择优原则。

在通过深入了解、全面考核、认真比较、谨慎筛选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三、转正名额自公司成立以来劳务工已逐年进行了转正,故本次的劳务工转正名额较去年有所减少。

2023年度的转正名额不超过公司现有入职满两年以上劳务工总数的30%,即转正名额为4-5人(如无合适人选,转正人数可减少,直至为零)。

四、转正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岗劳务工,均可申请:(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成绩卓著者;(3)开拓公司业务或市场,取得优良业绩者;(4)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创新或技术革新,成绩显著者;(5) 男员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员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6)从入司起至八月底,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者;(7)取得所在岗位必须的岗位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8)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较大工作失误的。

(9)获“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优先转正。

四、转正领导小组的确定本次劳务工转正工作在转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劳务工转正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刘德华副组长:刘娜组员:舟山、猛男转正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协调、转正审定等。

劳务工转正领导小组下设转正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工作小组设在总经办,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黎明组员:天生、大大大五、转正工作实施时间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29日六、转正流程1、第一步:宣传动员(5月13日)。

转正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可利用会议、座谈等向劳务工进行宣传,以便劳务工了解本次转正的目的、意义及做法。

2、第二步:报名提交转正申请(5月14日-5月16日)。

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以下简称“派遣工”)之间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工(以下简称“转正”)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劳务派遣工转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公平、公正原则;(二)平等自愿原则;(三)有利于促进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与派遣工之间劳动关系稳定原则。

第二章转正条件第四条派遣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转正:(一)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二)具备用工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三)无违法违纪行为;(四)双方同意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派遣工在试用期内,如符合以下条件,也可以申请转正:(一)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二)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双方同意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转正程序第六条派遣工申请转正,应当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用工单位收到派遣工的转正申请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第八条用工单位审核派遣工的转正申请,应当审查以下内容:(一)派遣工的基本信息;(二)派遣工的工作表现;(三)派遣工的违法违纪情况;(四)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

第九条经审核,派遣工符合转正条件的,用工单位应当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同期限应当不少于一年;(二)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三)合同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派遣工转正后,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为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派遣工的管理,保障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明确派遣工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对派遣工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派遣工的素质和能力。

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转正管理办法1. 背景劳务派遣和外包工作人员在现代劳动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劳务派遣和外包工作人员的转正管理一直以来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办法来管理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的转正就显得尤为重要。

2. 目的和原则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的转正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制定办法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在转正过程中受到公平待遇和公正评价。

- 依法行政原则:遵循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 简化流程原则:简化转正管理程序,提高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转正的效率。

3. 转正管理程序3.1 转正申请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向用工单位提出转正申请:- 工作期满满足转正条件。

- 业绩和工作表现良好。

- 合规参加了公司指定的培训。

3.2 审批流程用工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转正审批:- 转正申请人填写转正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用工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正条件。

- 若确认符合条件,则组织面试或评估环节,综合考量申请人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 完成面试或评估后,用工单位进行审批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3 转正权益一旦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成功转正,将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或相似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工资福利待遇;-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 监督和维权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转正管理程序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劳务派遣、外包工作人员如对转正管理存在异议或有相关维权需求,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或投诉:- 向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劳动法律专业人士咨询。

5. 执法和实施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转正管理的执法和监督,确保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劳务派遣转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转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转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的转正管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现制定本劳务派遣转正管理制度。

二、转正条件1.工作表现优秀: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岗位上表现优秀,工作绩效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达到公司要求的转正工作年限:依据公司规定,劳务派遣人员需在公司工作满一定期限才能转正。

3.评定考核合格:劳务派遣人员需要通过公司规定的转正考核,证明其在技能、知识、工作态度等方面符合公司转正要求。

三、转正程序1. 初步评估: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

2. 考核培训:公司对符合转正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提升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

3. 转正考核:完成培训后,劳务派遣人员需要参加公司规定的转正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4. 评定转正:公司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成绩和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转正。

5.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通过评定转正后,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确定其为公司正式员工。

四、转正待遇1.薪资调整:转正后,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薪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2. 福利享受:转正员工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员工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3. 职业晋升:公司将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帮助转正员工实现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五、转正权益1. 转正保障: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转正过程中的权益进行严格保障,不得因此降低其薪资待遇或削减福利待遇。

2.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转正后,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

3. 申诉机制:对于不符合转正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公司将建立申诉机制,为其提供申诉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转正指导1. 员工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转正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沟通交流:公司将定期组织转正员工与部门主管、同事进行沟通交流,促进工作协调和团队合作。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公司人力资源招聘渠道,进一步激发劳务派遣、外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更好地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做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是指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了劳务派遣或外包协议的劳务单位派往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是指劳务派遣、外包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由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遵循原则(一)“严控总数”原则。

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进行择优录用,严控转正总数。

(二)“综合考评”原则。

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劳动纪律、操作技能等方面对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三)“公开透明”原则。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在公司工会和纪委有效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条件和要求第五条基本要求:参与转正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劳务派遣或外包到公司工作连续满三年及以上。

(四)通过公司上岗资格考试,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五)忠于企业,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六)身心健康,符合公司录用员工体检标准。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六条转正程序:公布转正岗位及人数→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拟录用人员公示→体检→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布转正岗位及人数: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起草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启事,向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公布转正岗位(行车劳务工除外)、人数(转正比例在5%以内)及其他要求。

(二)个人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到所属的劳务公司填写《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申请表》,经劳务公司审核通过后统一交至人力资源部。

(三)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劳务派遣、外包人员转正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劳务派遣、外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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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劳务派遣人员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拓展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渠道,进一步激发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劳务工”)的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更好地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做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务工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派遣单位派往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劳务工转化(以下简称“转化”)指的是由劳务工向公司劳动合同制职工转化,即由劳务派遣人员转化为公司直接招聘人员。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公司成立劳务工转化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具有对劳务工转化相关事项的决定权,一般不少于11人。

主任:总经理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
成员:公司其他领导、生产安全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及公司中级职称以上(含技师、高级技师)人员(根据当年申报转化的劳务工的情况进行甄选)。

第五条劳务工转化评定委员会下设劳务工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劳务工转化相关制度,提出劳务工转化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劳务工转化工作。

第三章转化条件
第六条年龄要求:生产岗位及生产辅助岗位劳务工男性年龄不超
过45(截止年底,下同)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管理岗位劳务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七条文化程度要求:生产岗位劳务工要求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生产辅助岗位劳务工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岗位劳务工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八条在公司工作满2年(截止年底,下同)及以上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备转化资格(当年未转化的,在满足前款的条件下,资格可保留一年)。

(一)被集团公司评为优秀劳务工的。

(二)连续两年被公司评为优秀劳务工的。

(三)为防止和杜绝质量、设备、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本人申请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

(四)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维护社会公德中表现突出,为公司赢得较高声誉,被集团公司或市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本人申请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

(五)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生产施工中,被工程项目指挥部授予荣誉称号的。

(六)在集团公司或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技术比武等活动中成绩
显著,受到表彰的。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的专业必须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下同),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取得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工程师(结构、土木、电气、机械)、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监理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师、无损检测III级等执(职)业资格证书的。

第九条不符合上述条件,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劳务工,能够独立承担关键工序的生产组织、生产加工或生产服务等工作,确实表现突出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司下达的名额进行破格推荐。

第四章转化程序
第十条公司每年制定劳务工转化工作计划,并下发通知。

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按照通知要求收集本单位申请转化劳务工的申请表(见附表一)及相应证明材料交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并会同公司纪委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三条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定委员会委员召开评定会议,通过投票形式决定劳务工的转化人选。

第十四条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转化人选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公示结果汇报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决定最终转化人员。

第十六条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理转化相关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凡在劳务工转化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的,公司将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违规劳
务工三年内不得申报参加劳务工转化。

第十八条本办法归综合管理部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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