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讲: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2015年新版)
第34讲: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2015年新版)

2F32005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变化大)2F320051施工合同文件的构成一、《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使用(新增)(1)凡列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4)“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地引用。
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构成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经合同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次序也是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
2F320052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一、发包人的义务(1)遵守法律;(2)发出开工通知;(3)提供施工场地;(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5)组织设计交底;(6)支付合同价款;(7)组织法人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以及申请专项验收和政府验收。
(8)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1)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之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2)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3)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施工。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l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提交一份说明其进场延误的书面报告,报送监理人。
书面报告应说明不能及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二、监理人在合同中的作用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1)监理人角色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按其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监理,监理人不是合同的第三方。
(4)监理人履行权力的限制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围垦、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水利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水利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水利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第四条[遵循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五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及电子招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入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第二章行政监督与管理第六条[水利部监督职责]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与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水利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三)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五)根据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组建并管理水利行业评标专家库;(六)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并予以记录公告;(七)负责水利部组建项目法人的中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包括招标单位、投标人、监督管理等相关方。
第二章项目招标
第三条
招标单位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及时发布,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要求、招标条件、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四条
招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标,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第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确保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第三章评标及中标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工作,依据技术、价格等因素综合评定中标人。
第七条
中标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工程建设的内容、要求、时间等。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
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
投标人对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由颁布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各相关方应当严格遵守,确保项
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确保工程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合法性,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投资效益,调动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水库、水电站、渠道、泵站、灌溉、排涝、防洪、治理及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第三条招标(投标)人应当依法、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招标(投标)义务,诚实信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招标(投标)信息。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活动中,应当依法执行招标程序,保障各参投主体的公平竞争权,并对招标项目的选择、更改和废标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招标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特殊关系,违法规定向投标人提供招标信息,接受其他利益。
第六条招标人不得违法规定参与竞标或评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人对于竞标或评标活动中的不正当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报告。
第八条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如受到侵害,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并依法维权。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招标代理服务。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和中立性,保障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告知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公告推送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确保招标结果的公示和监督。
第十四条招标结果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公布,并于收到拟定招标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以内,合同书不得私设附加条款和解释条款。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word版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word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上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使用说明一、《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应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结合使用。
《招标文件》每一部分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二、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选择使用。
以空格标示的规定,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
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第1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格式仅供参考。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应当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媒介名称。
四、第2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全文引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投标人须知”正文后所附格式仅供参考。
五、第3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评标办法”正文应全文引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正文之外的其他评标因素、标准。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评审因素、标准。
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
正文后所附的格式仅供参考。
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
“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七、第5章“工程量清单”附两种格式,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相衔接。
一建【水利】第33讲-水闸和泵站与水电站工程(一)

3.施工缝施工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在结构受力较小的部位,易于凿毛和清理,并考虑对外观质量的影响。施 工缝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凿毛、冲毛或刷毛等方法处理、清除表层的水泥浆薄膜和松散软弱层,并冲洗干 净,排除积水。 (2)混凝土强度达到 2.5MPa 后,方可进行浇筑上层混凝土的准备工作;浇筑前,水平缝应 铺厚 10~20mm 的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垂直缝应随浇筑层刷水泥浆或界面剂。
5
1.上游翼墙及铺盖的浇筑次序不满足规范要求。 理由:铺盖应分块间隔浇筑;与翼墙毗邻部位的 1 号和 10 号铺盖应等翼墙沉降基本稳定后再 浇筑。 2.承包人在闸墩与牛腿结合面设置施工缝的做法不妥,理由:该部位所受剪力较大,不宜设 置施工缝。 3.闸底板与消力池结合处混凝土浇筑的注意事项: (1)水平止水片应在浇筑层的中间,在止水片高程处,不得设置施工缝。 (2)浇筑混凝土时,不得冲撞止水片,当混凝土将淹没止水片时,应再次清除其表面污垢。 (3)振捣器不得触及止水片。 (4)嵌固止水片的模板应适当推迟拆模时间。 三、二期混凝土浇筑(门槽、预埋件) 浇筑二期混凝土时,应采用补偿收缩细石混凝土。 入仓:门槽较高时,不要直接从高处下料,可以分段安装和浇筑。 振捣:细心捣固,不要振动已装好的金属构件。 1F418013 闸门的安装方法 一、闸门的组成及分类 1.闸门的组成 闸门是水工建筑物的孔口上用来调节流量,控制上下游水位的活动结构。由封闭或开放的门 叶和预埋在闸墩、底板、胸墙内的埋件组成。 2.闸门的分类 闸门按作用分为工作闸门、事故闸门、检修闸门、露顶闸门、潜孔闸门。闸门按结构形式分 为平面闸门、弧形闸门、人字闸门、一字闸门、圆筒闸门、环形闸门、浮箱闸门等。 【例题·单选】下列闸门中不属于按结构形式分类的是( )。 A.潜孔闸门 B.平面闸门 C.人字闸门 D.弧形闸门 【答案】A 【解析】闸门按结构形式分为平面闸门、弧形闸门、人字闸门、一字闸门、圆筒闸门、环形 闸门、浮箱闸门等。 二、闸门的安装 闸门应有标志,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制造日期、制造厂名、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闸门中心位置和总重量。
2015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精讲讲义(全)

2015版招标师考试培训《招标采购项目管理》第一章项目管理概论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实践,采购管理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知识领域,但是采购管理的知识只是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的一部分。
所以除了需要掌握采购管理的专门知识外,招标师也需要对项目管理的整个知识体系有基本的了解。
1.1 项目及生命周期1.1.1项目的定义“项目”是“为创建一个独特产品、服务或任务而进行的一种临时性工作”,是“由一系列具有开始和结束日期、相互协调和控制的活动组成的、通过实施活动而达到满足时间、费用和资源等约束条件和实现项目目标的独特过程”,这样的一次性努力与过程在项目的目标实现后就结束或终止了。
关键:独特的目的独特的过程1.1.2项目的属性(1)临时的一次性(2)特定成果与目标的唯一性(3)不断完善的渐近性(4)存在风险的不确定性1.1.3项目与运营的区别和联系-结果不同-性质与内容不同-工作环境与发生不同-组织与管理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在生产实践活动中,项目与运营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也存在着联系与交叉。
以新产品的研制和生产过程为例,首先,任何产品在技术和管理上的创新都需经过研发和试验,随着研发试验的成功,经过工艺设计与试生产,标志着新技术、新管理被普遍采用,从而开始大规模的重复性生产运营,为企业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为世间不存在绝对的事物,所以项目及项目管理中往往存在一定的运营管理的因素,而在运营及运营管理中也往往存在一定的项目管理的因素,两者的区分仅仅在于是什么样的属性和特征处于主导的地位,项目及项目管理与运营及运营管理的交叉融合就形成了“基于项目的工作方式”特征的过渡方式。
1.1.4项目生命周期因为项目的一次性和唯一性,任何项目都有属于自己的生命周期。
从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一个项目可以划分成一系列不同的项目阶段,这些项目阶段构成了项目的全过程,这些阶段连接起来的项目全过程就构成了项目的生命周期。
项目管理实际上是一种基于过程和活动的管理,因此,现代项目管理特别强调项目阶段的划分和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最终由招标
• 公平原则: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应当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人选择中标人的过程
不得歧视任何投标人
• 招标投标涉及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一系列环节
• 公正原则:评标、定标过程应当公正,不得徇私舞弊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重要性与意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重要性
• 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规的行为
• 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 如串通投标、虚假投标、歧视性待遇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受理与处理程序
投诉受理
• 招标人、投标人等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投诉事项、事实和证据
投诉处理
• 受理投诉的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
• 具体评标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 具体评价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定标与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定标
• 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建议,确定中标人
• 并将定标结果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应当包括中标项目的基本信息、中标金额等内容
D O C S S M A RT C R E AT E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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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S
0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概述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念与分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念
• 是指为了实现水资源合理利用、防治水害、保护水环境等目的而建设的各类工程
设施
• 包括水库、大坝、堤防、渠道、泵站、水电站等各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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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32004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变化大)2F320041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要求一、施工招标的主要管理要求(一)招标方式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公开招标:(1)国家重点水利项目;(2)地方重点水利项目;(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水利项目;(4)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水利项目。
2.邀请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邀请招标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3.不招标(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办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常考点)二、施工投标的主要管理要求(新增)(一)投标人回避(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二)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1.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和承包范围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的施工。
(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的施工。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库容1亿m3、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施工。
(4)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库容1000万m3、装机容量1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施工。
2.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和承包范围划分为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和水工隧洞工程7个专业,每个专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范围:(1)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堤防的工程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2级及以下堤防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3级及以下堤防的施工。
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范围:(1)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坝型的坝基处理、永久和临时水工建筑物及其辅助生产设施的施工。
(2)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70m及以下各类坝型坝基处理、永久和临时水工建筑物及其辅助生产设施的施工。
(3)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50m及以下各类坝型坝基处理、永久和临时水工建筑物及其辅助生产设施的施工。
2F320042施工招标的条件与程序一、施工招标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3)监理单位已确定;(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14年案例考点)二、施工招标程序一般包括:招标报告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出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若组织)、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若有)、招标文件异议处理、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程序。
上述程序适用于资格后审情形。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出售招标文件前应增加资格预审程序。
1.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合同技术条款和投标文件格式等八章。
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属于强制使用的内容,应不加修改的使用。
2.发布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的媒介(指《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l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年案例考点)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收到澄清和修改通知后l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5.处理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14年案例考点)。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投诉。
6.编制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7.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确定中标人应遵守:.(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当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不一致时,应当有充足的理由,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8.重新招标2F320043施工投标的条件与程序(新增)一、施工投标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与拟承担招标项目施工相适应的资质、财务状况、信誉等资格条件。
1.资质包括资质证书有效性和资质符合性两个方面的内容。
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包括注册资本金、净资产、利润、流动资金投入等方面。
投标人应填报“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指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的类似性包括功能、结构、规模、造价等方面。
投标人应填报“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信誉信用等级分为诚信(AAA级-很好、AA级-好、A级-较好)、守信(BBB级)、失信(CCC级)三等五级【2014】。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发布期限为3年。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发布期限不少于6个月。
二、施工投标的主要程序1.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格式要求:(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是: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的其他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由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
(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是正本1份,副本4份。
(3)投标文件用A4纸(图表页除外)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高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并附修改后的单价分析表或措施项目表。
2.遵守投标有效期约束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有效期一般为56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14年案例考点)(5)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年案例考点)4.参加开标会5.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和补正投标文件6.评标公示期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三、投标中应考虑的评标因素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一般采取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中,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1.赋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占40%~60%(2)项目管理机构一般占15%~20%;(3)投标报价一般占20%~30%;(4)投标人综合实力一般占l0%。
2.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评审分为总价和分项报价合理性两个方面。
(1)总价评审根据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