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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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描述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的目的和宗旨。

1.2 依据列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据。

第二节:适用范围2.1 适用主体说明适用该管理办法的主体范围。

2.2 适用产品适用的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

第二章: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第一节:资金流向管理1.1 资金划入管理规定供应链融资资金划入的审核、打款和监控要求。

1.2 资金划出管理详细说明融资资金划出的审核、支付和追踪要求。

第二节:交易管理2.1 交易流程管理描述供应链融资交易的各个环节,包括交易申请、审批、签约、履约、结算和解押的管理要求。

2.2 交易数据管理规定交易数据收集、整理和报送要求,确保交易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一节:信用风险管理1.1 客户评级和额度管理描述客户评级和额度管理的方法和程序。

1.2 监控和控制风险暴露规定监控和控制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的措施和要求。

第二节:操作风险管理2.1 内部控制阐述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要求。

2.2 外部合作机构的管理描述与外部合作机构合作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四章:合规监管第一节:合规要求1.1 法律法规遵循描述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1.2 内外部合规监督规定内部和外部合规监督的程序和要求。

第二节:信息披露2.1 外部信息披露规定供应链融资业务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2.2 内部信息披露规定供应链融资业务内部信息的披露要求。

附件:2、附件二 - 相关文件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法律名词一、注释一2、法律名词二、注释二:::附件:(可根据需要添加附件内容)。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特制定本文档。

二、业务范围与业务结构1.业务范围: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融资、保理融资、贷款业务等。

2.业务结构:2.1 信用融资:信用融资是指银行对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解决其资金周转问题。

信用融资分为短期信用融资和中长期信用融资两种形式。

2.2 保理融资:保理融资是指银行向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服务,包括应收账款保理、库存融资、订单融资等。

2.3 贷款业务:贷款业务是指银行向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资金借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三、风险管理1.信用风险管理:1.1 审核流程: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审核流程,包括资产质量评估、贷款审批流程等。

1.2 风险控制措施:银行应加强对供应链企业的信用风险控制,包括风险预警、贷后管理等。

2.流动性风险管理:2.1 流动性监测:银行应建立流动性监测机制,确保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具备足够的流动性风险防控能力。

2.2 流动性调控:银行应根据市场情况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流动性进行控制,包括主动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

四、合作管理1.合作机构选择:银行应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合作协议:银行与合作机构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业务合作细则。

五、附件1.供应链融资业务合同范本2.信用风险审核流程图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贷款:指一方将一定数额的资金交付给另一方,由后者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一种合同行为。

2.信用风险:指因借款人违约或无法如期还款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了规范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供应链融资业务,是指银行以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为依托,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结算、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的行为。

1.3 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业务稳健、高效、可持续发展。

1.4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

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二、业务范围与条件(1)供应链核心企业及其直接上下游企业;(2)与核心企业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3)为供应链提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服务的第三方企业。

(1)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4)确保融资资金专项用于供应链的正常运营。

三、业务流程3.1 融资申请: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向银行提交供应链融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3.2 资料审核:银行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

3.3 融资方案制定:银行根据企业需求和审核结果,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

3.4 签订合同:双方就融资方案达成一致,签订相关合同。

3.5 融资发放: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融资款项发放至企业指定账户。

3.6 融后管理:银行对企业融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风险管理4.1 银行应建立健全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贷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

4.2 银行应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尽职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和供应链管理能力。

4.3 银行应密切关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4.4 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套利等风险。

五、合规与监督5.1 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监管要求。

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全文)(一)

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全文)(一)

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全文)(一)引言概述: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是指对公司的融资业务进行规范管理的企业内部制度。

通过建立和执行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公司可以有效地管理融资业务,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风险控制和高效运作。

一、融资业务流程管理1.确定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明确融资的目的、金额、期限等关键因素。

2.制定融资计划:根据融资需求,制定相应的融资计划,包括融资方式、时间表、融资方案等内容。

3.融资渠道选择:根据融资计划,评估各种融资渠道的优劣,并选择最适合公司的融资渠道。

4.融资协商与谈判:与融资方进行协商与谈判,明确融资条件、利率、抵押品要求等关键事项。

5.融资合同签订:根据谈判结果,制定融资合同,并确保各项条款确切明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融资风险评估与控制1.资金需求评估:对公司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偿还能力、市场前景等因素。

2.融资项目评估:对各种融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项目的风险性、收益性、市场竞争力等因素。

3.融资风险控制:建立融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严格的融资审批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指标。

4.融资合规管理:确保融资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合同法、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融资后续管理:对融资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及时调整融资策略,防范风险,并根据融资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融资业务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原则:制定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明确披露的内容、方式、时机和范围。

2.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融资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披露内容要求:明确对外披露的内容要求,包括融资计划、融资合同、融资风险评估等相关信息。

4.信息披露方式:选择合适的信息披露方式,包括公告、通知、报告等适用于不同融资活动的披露方式。

5.信息披露监督和追溯:建立监督机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追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融资业务监管与评估1.监管机构及职责:明确融资业务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包括金融监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供应链融资是指银行为有效控制供应链风险,支持供应链成员的融资需求,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和发展而进行的一种金融服务。

在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中,风险管理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以下将从供应链融资的风险特点、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具体风险管理措施三方面进行阐述。

供应链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特点。

由于供应链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供应链融资在风险方面具有一定的挑战。

供应链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各个成员之间的信息流通不畅,很难获得准确的供应链相关信息,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供应链融资涉及多个成员,每个成员的风险也会传导到整个供应链中,一旦供应链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将对整个供应链造成连锁反应,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违约风险。

供应链融资还存在合作伙伴的风险,如果供应链中的某个成员出现经营问题或违约行为,将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中应遵循的风险管理原则主要有三个。

首先是风险的多元化原则,即通过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供应链融资产品结构,降低整个供应链融资的风险和风险传导。

其次是风险的可控原则,即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特征并根据不同层次的供应链成员的经营状况,通过有效的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最后是风险的定制化原则,即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供应链成员的特点,为其提供量身定制的风险管理服务,以满足其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方面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

加强对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尽职调查,通过收集信息、评估风险,有效识别供应链各个成员的经营状况和信用风险,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包括风险测评、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环节,加强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全面管理。

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品方式和担保方式,对供应链各个环节进行风险防控,确保供应链融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便于各个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风险分析,提高供应链的风险管理水平。

供应链金融管理制度

供应链金融管理制度

供应链金融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业务合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所称供应链金融业务,是指公司依托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的信用和资金流为依托,通过应收应付账款融资、库存质押融资等方式,向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业务管理原则1.审慎经营原则。

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2.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行业自律规则,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3.公平交易原则。

公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风险收益匹配原则。

公司应合理评估风险和收益,制定科学的风险定价策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配比。

三、业务管理流程1.业务受理。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业务受理机制,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融资需求、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确定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

2.尽职调查。

公司应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核,同时对融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3.审批决策。

公司应根据审批权限和程序,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审批决策,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4.合同签订。

公司应与客户签订正式的融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融资额度和期限等要素。

5.资金划拨。

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资金,并建立完善的资金划拨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

6.贷后管理。

公司应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定期进行贷后检查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安全。

7.档案管理。

公司应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四、风险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流程,防范和控制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

2.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定期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

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中的贷款管理

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中的贷款管理

结 算 等 通 过 互 联 网 进 行 ,简 单 、 方 便 ,运 作 过程 中信 息依 靠 供 应 链 融 资 平 台在 各 方 之 间传 递 ,当供 应 链
要核 心企 业 的 资信 情 况 良好 ,银 行 的该 笔 贷款 就 能 以该 笔 交 易产 生 的
现 金 流偿 还 ,而且 银 行 能 将 贸 易 回
款 与 保理 业 务 项 下 的应 收 账 款进 行 电子 化 跟踪 匹配 ,更加 保 证 了贷 款 回收的 安全 性。
心企 业 的推 介 ,这样 银 行 和核 心企
流 ,对核 心 企 业 的 实时 动 态监 控 非
常重 要。 通过 B B电子 商务 平 台 , 2 银
行 可 以获得 核 心 企业 和 上 下游 企 业 之 间 的全部 交易 情 况 ,可 以 实 现对 核 心企 业经 营状 况 的综 合 掌 握 。 另

仓库 , 银 行 获得 贷 款 , 次偿 还 贷 从 分 款并 取 回货 物的~ 种融 资 方式 。
金流 动 过 程 的 控 制 与管 理 ,资 金 流 循 环 周 期 的 管理 等 方面 。 而 银 行 的 供 应 链 融 资 服 务 的 核 心 理 念 是 “ N+I +M” 式 , 模 即银 行 利 用供 应 链 产 业 集 群 下核 心企 业 与 上 下 游 中 小 企 业 之 间稳 定 的 贸 易关 系 ,将核 心 企 业 的信 用 引 入对 其 上 下 游 中小 企 业 的授 信 服务 中 ,将 中 小 企业 的信 用和 核 心 企 业进 行 捆 绑 ,根 据 真 实 的 贸易 背 景 对 各节 点 的企 业 提供 金
同。实 现信 息流 和物流 统 一时 , 行 银
链 融 资平 台 ,实 现 票据 的传 递 和 结

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办法

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办法

2023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办法CATALOGUE目录•总则•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营•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实施效果及案例分析01总则目的和意义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通过制定管理办法,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符合国家法规和监管要求,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支持。

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通过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降低潜在风险,保障供应链金融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水平通过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企业和服务机构。

企业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等。

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服务机构包括第三方物流公司、信息平台等。

供应链金融概述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基于供应链整体视角的金融服务模式,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各方参与者连接起来,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通过整合供应链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资源,降低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企业现金流状况。

供应链金融业务包括订单融资、存货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多种模式,为企业提供短期和中长期融资选择。

02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营供应商准入筛选合格供应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

评级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评级,确保供应链的可靠性。

供应商准入与评级订单融资为供应商提供短期融资服务,以支持其生产活动。

业务流程供应商提交申请,金融机构审核订单真实性,为供应商提供融资。

采购订单融资业务流程存货融资为供应商提供中期融资服务,以支持其库存管理。

业务流程供应商将存货质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行情为供应商提供融资。

存货融资业务流程反向保理为供应商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以支持其销售和收款。

业务流程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为供应商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服务。

反向保理业务流程03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供应商风险供应商破产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不稳定,可能会给供应链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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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和中小型客户基础拓展,统筹协调我行公司金融相关产品,规范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根据我行现行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本办法,对供应链融资的业务原则、产品配置、风险控制、定价及核算等进行统一规范,搭建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架构,实现前台营销、中台管理、后台操作的高效协调运作,提高业务拓展效率和质量,以核心客户为切入点,延伸到其供应链的上下游,为客户提供全面、综合的解决方案,从而扩大客户基础,提高综合收益,提升我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供应链融资业务拓展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性原则。

统筹协调国际结算、公司业务、国内结算、中小企业等公司金融产品,有效整合营销资源和产品资源,建立统一的、系统的供应链融资管理架构和运行平台,提升我行供应链融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1+N”原则。

依托供应链中的核心客户,向上向下延伸到其上下游企业,将我行的公司金融产品渗透到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和所有参与者,实现以点带面,以一带多的链条式发展。

(三)客户导向原则。

从客户需求出发,针对客户供应链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集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于一体的全面综合服务。

(四)差异化原则。

评估供应链的整体资信,充分考虑供应链融资的封闭性、自偿性,根据客户及行业的特性,制定符合供应链融资特点的差异化的授信政策和定价政策。

第四条供应链是指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由供应商、生产商、服务商、批发商、销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组成的供需传输链条,即由原材料获取、产品加工、服务提供及销售实现这一过程所涉及的企业组成的链条。

供应链中一般涉及三类企业:(一)核心企业:指在整个供应链中具有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等特点,并在供应链中居于核心地位、起决定性作用的企业。

(二)上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为核心企业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务的企业。

(三)下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购买核心企业产品用于继续加工或者销售的企业。

本办法将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统称为“上下游企业”。

第五条供应链融资是指在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有效管理或提供信用支持的前提下,凭借核心企业自身实力和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真实的基础交易,对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全面综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金融模式。

目前,我行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一)应收账款类融资:以真实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主要基于应收账款转让或质押,为企业提供的融资和结算服务。

主要产品包括:福费廷、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融信达、融易达、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议付、融通达、通易达、票据置换通、应收款转让、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融资等。

(二)预付/应付类融资:以真实交易中产生的预付款或应付账款为基础,为企业提供的,主要以交易中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及结算服务。

主要产品包括:订单融资、打包贷款、汇出汇款融资、开立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商务通、票货通等。

(三)货押类融资:以货物/权利质押,引入第三方物流监管,为企业提供的主要以货物及其产生的收入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和结算服务。

主要产品包括:融货达等。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总行和境内分支机构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

第七条对于符合总行风险管理总部信贷管理要求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信贷管理及授信审批可按照风险管理总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总行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是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公司金融总部各模块对供应链融资业务进行产品研发和组合运用,并在客户准入、授信审核、产品运用、授后监控等方面,协同相关部门搭建符合供应链融资特点的专业化体系。

各一级分行国际结算部门负责本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组织与协调,具体产品的授权及办理按照相关产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业务审核与管理要点第九条贷前管理(一)基本审查要点1.客户基本情况的审查(1)企业资质。

审查是否依法合规成立、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等。

(2)业务资格。

通过核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进出口业务批件(如需)等文件了解客户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资格,核查客户委托我行办理的业务在其经营范围内。

(3)业务经营能力。

包括已经营年限、年生产或贸易规模、业务技术的先进程度、业务经验及行业地位、品牌知名度、近三年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

2.业务基本情况有关融资的业务背景属于客户的主营业务,审查业务交易双方合作往来的情况及融资需求的产生原因等,并注意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以及有关“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的规定审查业务背景,防范诈骗或我行被利用作为洗钱及恐怖融资的渠道。

(二)具体审核要点1.应收账款类(1)了解业务背景下的交易商品或服务内容情况,审核应收账款账期是否合理,融资金额、融资期限与应收账款是否相匹配,融资比例是否合理;(2)客户的履约能力强以及以往的履约记录良好;(3)应收账款来源明确合理,并产生于客户的主营业务;(4)应收账款资金回笼稳定(包括稳定的销售渠道、明确的销售对象,销售对象的资信状况、是否具备应有的偿付能力等)。

2.预付/应付类(1)审查涉及的交易商品或服务内容情况,并根据涉及的不同商品或服务了解预付款/应付帐款期限的合理性;(2)了解预付款/应付帐款的性质,初步判断风险程度;(3)了解客户的资信实力、付款意愿、以往付款记录等基本情况,并据此确定合理融资比例;(4)了解客户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记录是否良好;(5)审核还款资金来源情况,了解下游销售渠道的落实情况及回款账户,客户应在我行办理相关下游的销售结算并开立回款账户,用于监控销售回笼资金。

3.货押类(1)对出质人的审查。

原则上出质人对拟质押商品的经营年限应在2年以上,有稳定的购销渠道,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2)对质物的审查。

质物应符合我行的有关要求(包括物理/化学特性、计量、价格、交易市场、变现能力等);(3)仓储条件、监管单位及监管模式等符合我行要求;(4)分析客户的销售还款计划、跌价补偿能力、质物变现计划等,确保质物经营风险的可控性。

第十条贷中管理(一)基本审查要点1.审查叙做具体业务时客户是否仍为该供应链中的稳定成员。

2.业务背景真实性(1)审核基础合同、发票、运输单据等业务背景资料是否齐备真实,确保基础交易的真实性。

对于初次交易或不规则交易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业务背景真实性的了解;(2)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有效;(3)对业务背景涉及关联交易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集团统购统销要求、双方分别负责不同环节等),确保交易背景真实,避免通过虚假关联交易套取银行资金。

3.融资需求的合理性。

了解客户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运输、货款回笼等交易环节的运作情况,分析融资需求产生的原因;通过采购量、生产周期、销售量、资金回笼周期测算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融资比例、融资期限,控制融资的匹配性。

4.第一还款来源的确定性。

从供应链的上下游关系确定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并了解还款来源方的支付能力、信用记录、还款资金的划拨路径,了解还款来源的可靠性。

(二)具体审核要点1.应收账款类(1)审查有关合同、发票等单据,确定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2)审查应收账款的具体账期是否与合同相符,融资期限是否与应收账款期限匹配;(3)应收账款债权清晰无瑕疵,出质人或转让人拥有完整的应收账款债权,并经合法程序将债权转让或质押予我行。

2.预付/应付类(1)审查客户付款责任的确定性,货到付款项下客户应已收货、掌握货权或接受服务、对基础交易未提出争议,不存在负面的付款意愿等;预付款项下客户应已签订合同或订单;(2)审查融资的金额及期限,将融资金额控制在预付款/应付帐款金额以内,并结合客户自有资金安排或资金回笼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3)融资款项应直接支付给客户的上游交易对手,并控制融资款项的支付路线,防止资金挪用。

3.货押类(1)审查出质人对质物是否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在法律权属上无瑕疵;(2)凭以申请融资的质物已办理质押手续;(3)质物及其他担保额已涵盖我行融资金额,融资比例、质押率等符合我行规定;(4)融资款项通过我行直接支付给其交易对手;(5)监管协议已签署生效。

第十一条贷后管理(一)基本管理要点1.跟进有关供应链的发展状况,了解上下游企业关系、业务发展情况等是否有重大变化。

2.跟进交易双方业务往来情况。

业务往来应持续稳定,各方履约意愿正常,未出现交易纠纷等。

3.跟进交易方经营财务变动情况。

关注交易双方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资信变化,业务部门应加强与客户关系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客户授信政策和风险分类调整等变动情况。

4.回笼资金情况。

监控销售回款情况和回款路径,回笼资金用于清偿我行融资;如回款出现问题,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催收方案,拟定追偿措施,包括取得应收账款债权人等合法身份,使用法律手段进行追偿等。

(二)具体管理要点:1.应收账款类(1)跟进出质人或转让人交易项下的履约情况,动态关注应收账款项下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变化、财务变动等情况,及时预警风险;(2)对于交易双方出现争议,应加强了解争议处理的进展及结果,会同行内相关部门采取合法措施及时维护我行合法权益;(3)关注应收账款是否按期、按既定付款路线回笼,遇异常应考虑降低融资比例或停止融资;(4)如应收账款未按期回收,应及时催收,建立定期、完整的催收记录。

2.预付/应付类(1)关注客户与其供应链上下游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2)货物已按合同要求交收;(3)跟进客户下游销售资金的回笼进度及回笼账户,确保回笼资金首先用以清偿融资。

3.货押类(1)关注仓储条件的变化,指定专人核库,加强与监管单位沟通联系,核实存货流转记录与客户的提货、融资偿还进度一致;(2)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质物的盯市工作,一旦价格下跌超过一定幅度要按有关要求采取跌价补偿措施;(3)跟进货物销售的进度,是否按计划正常销售。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二条前台职责(一)客户关系部门1.负责了解供应链融资业务项下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客户的实际需求,并就产品研发和改良工作提出具体意见;2.负责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客户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工作;3.负责对供应链融资业务项下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授信发起和额度切分工作;(二)产品管理部门遵循“1+N”原则制定并不断完善供应链融资产品设计方案,协同客户关系部门负责专业性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工作。

第十三条中台职责(一)国际结算部门1.作为全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的牵头部门,制订本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战略和具体实施方案;2.组织协调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产品开发、产品及服务定价、业务后评价,研究与供应链融资业务有关的银行产品与服务的最新发展和组合应用;3.制定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年度经营计划,对全行供应链融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监控全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经营开展情况;4.根据我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建设完善供应链融资产品线的风险内控体系;5.按照我行IT蓝图的整体构想,组织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信息系统建设;6.负责全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培训;7.负责全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品牌建设及对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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