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精选模板
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石家庄市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谈话目的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贯彻教育、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和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的重要措施。
通过谈话,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研究问题,交换意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达到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目的。
二、谈话对象廉政谈话的对象是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提拔担任科级职务的干部;在廉政方面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三、谈话类型和方式廉政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职谈话、出国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信访反映谈话和函告等类型。
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四、谈话时间例行谈话。
指在一般时间内,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或主要领导同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或个别人的谈话,主要是交流沟通一段时间内工作和廉政情况。
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
任职谈话。
指对新提任干部在上岗前提出任职要求和进行廉政勤政教育的谈话。
一般在新任职干部到任前安排谈话,如遇特殊情况,到任前不能进行谈话的,应在到任后两周内进行。
出国谈话。
指对因公(私)出国学习考察(探亲旅游)的党员干部在出国前,讲明纪律规定,提出要求的谈话。
一般情况下,出国人员接到出国通知后主动报告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出国人员出国前安排谈话。
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信访反映谈话和函告等随机进行。
五、谈话内容(一)对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谈话内容1、领导班子及本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局党组决定、指示的情况。
2023年廉政约谈制度范本

2023年廉政约谈制度范本廉政约谈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确保廉洁政府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党内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规范廉政约谈工作,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
第二条廉政约谈是指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并对其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和教育的活动,旨在强化廉洁意识,提高廉洁从政能力,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
第三条廉政约谈应当坚持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党委的主导责任、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党员和干部的自治性。
廉政约谈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被约谈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四条廉政约谈工作应当加强宣传,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二章廉政约谈的对象第五条廉政约谈的对象是党员干部,包括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党政领导干部、一线工作人员等。
第六条廉政约谈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担任重要职务或承担重要任务的党员干部;(二)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三)被相关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廉政约谈的建议。
第七条廉政约谈的对象应当按照分管、重点和巡视巡察、信访等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
第三章廉政约谈程序第八条廉政约谈应当由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明确约谈的目的、内容和方式,并向被约谈人发出约谈函告知。
第九条廉政约谈应当由不同层级的工作人员组成的团队进行,团队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廉政教育和执纪执法工作经验。
第十条廉政约谈前,团队成员应当对被约谈人的工作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制定约谈方案和提纲。
第十一条廉政约谈应当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于被约谈人的廉政问题需要提供材料支持的,应当提前准备并进行阐述和解释。
第十二条廉政约谈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开场白:约谈团队成员简要介绍约谈的目的,确认约谈的原则和规则。
财政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财政廉政谈话实施方案一、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财政廉政谈话实施方案的制定是财政部门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
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形势,各种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对财政资金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财政廉政谈话实施方案,对于加强财政管理、预防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1.明确廉政谈话的对象范围。
廉政谈话的对象主要包括财政系统内的各级领导干部、财务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2.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工作机制。
要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工作机制,明确廉政谈话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廉政谈话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廉政谈话的宣传教育。
要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财政系统内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廉政意识,自觉接受廉政谈话。
4.严格廉政谈话的程序要求。
廉政谈话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确保廉政谈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加强廉政谈话的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廉政谈话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廉政谈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方案的实施步骤。
1.制定财政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财政廉政谈话实施方案,明确廉政谈话的对象范围、工作机制、宣传教育、程序要求等内容。
2.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培训。
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培训,提高财政系统内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谈话工作能力。
3.落实廉政谈话工作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廉政谈话工作责任,明确廉政谈话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组织领导。
4.加强廉政谈话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廉政谈话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廉政谈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方案的预期效果。
财政廉政谈话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加强财政管理、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同时,也将有助于增强财政系统内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促进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财政局廉政谈话记录

工作单位
财政局
谈 话 人
财政局局长
记录人
地 点
财政局会议室
时 间
2019年6月27日
谈话内容:根据财政局党组及纪检组的相关要求,今天和你进行廉政谈话,要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达到杜绝问题、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
1、针对与你签订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目标和任务,结合你个人的实际情况,谈谈你已经做了哪些主要工作?
1、针对与你签订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目标和任务,结合你个人的实际情况,谈谈你已经做了哪些主要工作?
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有关法律
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作为一
名财务人员,日常财务报销审核中严格按照本单位财务制度办事,按
照内部控制程序行事,秉公用权,廉洁从业。
2、通过学习上级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谈一谈你对廉政建设以及履行“一岗双责”有哪些新的认识和收获?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
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责。
廉政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必须首先把好思想关,必须从思
想上对廉政有清醒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认
2、通过学习上级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谈一谈你对廉政建设以及履行“一岗双责”有哪些新的认识和收获?
充分认识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同财务工作质
量一样重要,二者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不履行党风廉政
建设,财务工作的质量就不能保证,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违纪问题。
通过这两个责任的联动,促进了财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
财政廉政工作制度

财政廉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廉政工作,预防和打击财政领域的腐败行为,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人员在财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和廉政建设。
第三条财政廉政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廉洁、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管理机制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财政廉政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财政廉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财政廉政工作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财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纪律,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从事任何有损财政形象的活动。
二、财政资金管理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拨付制度,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和规定,及时、准确、安全地将财政资金拨付到指定的收款人,并加强对财政资金拨付的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测和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审计制度,定期组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三、财政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财政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二)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四)泄露财政机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其他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访谈提纲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访谈提纲XX年驻县财政局纪检组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县委“335”工作思路,以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为目标,主抓“四项”工作,为财政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宣传教育打基础。
采取多种形式狠抓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以开设廉政讲座、阅读廉政书籍、撰写学习体会、召开廉政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廉政勤政,履职尽责。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三是借助网络平台向全体财政干部职工播放廉政法规、廉政信息动态,反腐倡廉警示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围绕“廉”字,结合财政文化特色,在全系统开展具有财政特色的廉政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制度建设作保障。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制度规范财政权力的正确行使,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的有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中财政管理权的行使和运作,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研究制定财政促进厉行节约的制度办法,全力整治公款消费工作。
三是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分配程序。
四是修订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规范职工行为。
三、监督检查促规范。
强化监督检查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财政干部守法理财的有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及相关制度。
二是加强对社会保障、强农惠农、扶贫救灾等民生资金以及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是整合财政监督资源,建立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纪检监察协调配合,提高监督工作绩效。
四、作风建设提效率。
坚持把抓队伍带行风和抓业务促发展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把重点放在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上。
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创新服务方式,深入部门、深入基层,真心实意做好服务工作。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模板五则)

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模板五则)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制度(模板五则)(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泉委办发〔**〕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职廉政谈话对象。
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任职前应当进行廉政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的内容。
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提出要求;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任职廉政谈话的方式。
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任职廉政谈话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由办领导进行谈话。
二、信访谈话制度(一)信访谈话对象。
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
(二)信访谈话的内容。
转达群众的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问题。
要求被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根据需要,要求被谈话对象回复,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三)信访谈话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
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办主要领导负责。
对机关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谈话提醒,由分管副主任负责。
直属单位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干部谈话提醒由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五)正确把握政策。
正确领会中央提出抓早抓小政策的精神实质,处理好抓早抓小与从严治党的关系,做到“抓小”不“放大”;处理好抓早抓小与纪律审查的关系、避免以谈话提醒代替纪律处分;处理好抓早抓小与干部使用的关系、防止屡教不改、带病提拔。
廉政约谈制度(三篇)

廉政约谈制度是一种监督和问责机制,旨在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和职业道德,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该制度通常由监察机关或纪检部门主导,通过对涉嫌违纪或腐败的公职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其认识错误,纠正行为,并在必要时进行惩处。
约谈会通常以个别或集体的形式进行,会议的内容包括了解涉事人员的情况和问题的来龙去脉,向其传达廉政纪律和道德规范要求,提醒其注意遵守廉洁从政的原则,传达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等。
廉政约谈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道德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约谈,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起到了防止腐败的作用。
同时,约谈还能对公职人员进行教育和警示,增强其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提高其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然而,廉政约谈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约谈要求监察机关或纪检部门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司法能力,否则可能会造成约谈工作的不公正性。
其次,约谈内容和程序要符合法治原则,防止滥用权力或侵犯个人权利的情况发生。
最后,约谈制度应当和其他廉政制度相互配合,形成一整套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廉政约谈制度(二)是指政府、党委等各级组织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涉嫌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进行询问、约谈和警示教育的制度。
其目的是以约谈的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廉政约谈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要点:1.对象范围:通常是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局级以上干部等。
2.约谈内容:约谈主要是围绕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展开,包括个人行为、经济问题、权力滥用等方面的调查和询问。
同时,还会向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要求和政策,提醒其严守纪律、主动作为。
3.约谈方式:约谈一般是由党委、纪委、监察机关等负责监督的组织进行,可以采取口头和书面形式,也可以组织集中约谈或个别约谈,甚至可以采取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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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
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x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
同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谈话的规定
(20xx年x月x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
二、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4、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廉政勤政、治理公款吃喝浪费、严禁党员干部赌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5、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6、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7、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1、谈话工作在局党总支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组和纪检组作出安排。
2、谈话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成员和人教股负责参加。
3、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由局党组和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的每一任职届内,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至少同其谈话一次。
4、谈话前5天,由局党组和纪检组将谈话要求、内容、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的要求
1、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2、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3、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平行交换意见。
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汇报。
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xx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关于财政系统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
(20xx年x月x日)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
二、谈话的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2、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
3、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
4、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要求;
5、听取谈话对象对党内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话的实施
财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财政干部管理原则进行。
xx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关于对财政干部诫免谈话的规定
(20xx年x月x日)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帮助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拒腐防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追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具体办法》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有轻微违纪行为,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
二、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2、维护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5、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存在的问题。
6、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第2页7、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阻工、停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8、群众信访反映的其他需要予以诫勉的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1、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提出需要谈话的对象及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报局党组和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诫勉谈话一般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主谈。
谈话对象是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由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同志主谈。
3、参加诫勉谈话人员不得少于2人。
谈话人以外的人员由局党组、纪检组有关内设机构派出。
4、对诫勉谈话内容要作好诫勉谈话记录,并将诫勉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
诫勉谈话记录和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谈话的步骤和要求
(一)谈话步骤
1、谈话人员向谈话对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2、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3、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改正错误的意见和建议。
4、谈话对象谈思想认识,表明态度。
(二)谈话要求
1、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必须实事求是,对组织和本人负责。
2、谈话中确认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在谈话后15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对整改不力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3、对谈话中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和写出个人检查的,主谈人员要及时将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领导报告、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错误严重,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xx县财政局
关于财政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规定
(20xx年x月x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
本人及领导班子在本年度的下列情况: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主要包括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等情况。
3、执行廉洁从政、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情况。
主要包括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不准”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4、其他有必要在党组会上阐述的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实施
1、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
2、述职述廉由同级党委组织进行,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述职述廉会议。
3、述职述廉对象应根据要求事先写好述职述廉书面材料,在党总支会或党总支扩大会上报告。
4、述职述廉报告结束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参加会议人员当场发放《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结果当场统计汇总,连同民
主测评表一道封装,与《述职述廉职责》一起报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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