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管理规定
原材料管理规定

原材料管理规定一、引言。
原材料管理是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生产运营和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原材料管理工作,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降低成本,保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原材料采购。
1. 根据生产计划和需求量,由采购部门提前编制原材料采购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2. 采购部门负责寻找合格的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建立供货档案。
3. 采购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及时采购原材料,并对原材料进行验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
三、原材料入库管理。
1. 原材料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当核对原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与采购合同一致。
2. 对于易腐烂、易变质的原材料,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
3. 原材料入库后,应当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建立原材料台账,并分类存放,确保易于查找和管理。
四、原材料使用管理。
1. 生产部门应当按照生产计划和工艺要求,合理安排原材料的使用,避免浪费和损耗。
2. 原材料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持原材料的质量和数量,避免因为使用不当导致浪费。
3. 原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更新原材料库存信息,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补货,以免影响生产进度。
五、原材料库存管理。
1. 仓库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原材料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
2. 对于过期、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对生产造成影响。
3. 原材料库存信息应当及时更新,确保相关部门对库存情况了如指掌。
六、原材料管理责任。
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供货商管理,确保原材料的供应及时、稳定。
2.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原材料的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确保原材料的安全和准确性。
3. 生产部门负责合理安排原材料的使用,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结束语。
本管理规定经相关部门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原材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原材料管理规定

原材料管理规定原材料管理是企业生产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和客户满意度。
为了确保原材料能够顺利采购、储存和使用,以下是一份原材料管理规定:1. 采购管理:1.1根据产品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确保原材料的及时供应。
1.2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1.3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争取优惠价格和优先交货。
1.4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避免过量采购或者缺货现象。
2. 入库管理:2.1建立明确的原材料接收标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2.2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的原材料需要及时退货或处理。
2.3对原材料进行分类、分区和编号存放,确保库存清晰可查,避免混乱和丢失。
2.4建立合理的库存警戒线和最大库存量,避免原材料过多或过少。
3. 出库管理:3.1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安排合理的原材料出库。
3.2严格按照出库单进行出库,避免错发或漏发。
3.3出库时对原材料进行二次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4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准确反映实际库存数量。
4. 使用管理:4.1根据生产需要,定期进行原材料的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
4.2合理安排原材料使用顺序,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3正确使用和保管原材料,避免浪费和损坏。
4.4建立原材料消耗记录,便于后期成本分析和预测。
5. 废料处理:5.1对于不合格、过期或剩余的原材料,进行及时处理,避免堆积和浪费。
5.2建立废料处理程序,包括合规处理和再利用,确保环境友好和资源循环利用。
6. 绩效评估:6.1建立原材料管理绩效评估指标,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6.2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和提升。
以上是一份原材料管理规定,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产品特点,还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补充。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提高原材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企业生产顺利进行。
原材料储存和分类管理规定

原材料储存和分类管理规定在现代生产领域中,原材料的储存和分类管理对于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原材料储存和分类管理规定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重视和遵守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原材料储存和分类管理规定的相关要点,以便企业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生产。
一、储存环境规定1. 温度要求为保证原材料的品质和保存期限,储存环境的温度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而定。
例如,对于易受潮的原材料,储存温度应控制在低于30摄氏度的相对湿度为50%~60%的环境中。
2. 所需储存间隔不同种类的原材料应分开储存,避免发生混淆和交叉污染。
同时,为方便管理,应在储存区域内设置合适的储存间隔和储存架位编号,便于查找和取用。
二、储存要求1. 安全储存为了避免原材料受到污染、损坏或失效,必须进行安全储存。
原材料容器应清洁无污染,并且密封良好,以防止外部因素的侵入。
同时,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并设有防火、防水等安全设施。
2. 储存期限和使用顺序对于易变质的原材料,必须注意其有效期限,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使用。
在储存期接近到期时,应及时进行检验和使用,以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或产品质量的下降。
三、分类管理规定1. 按照性质进行分类原材料在储存前应进行准确地分类,根据其性质和特性进行区分。
例如,可将原材料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等不同形态,并根据化学成分、用途等进行进一步的分类。
2. 根据储存方式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储存方式,也应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
例如,将可燃原材料和非可燃原材料分开存放,避免火灾的发生。
此外,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冷藏、冷冻等特殊储存。
3. 设立标志和标签对于各类原材料,应在储存容器上进行标识和标签,明确标示出原材料的名称、批次、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
这样有助于快速识别和管理原材料,提高工作效率。
四、管理要求1. 库存管理企业应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调整库存量。
在盘点时,应重点关注储存时间较长的原材料,以防过期使用。
原材料码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原材料管理,提高仓库利用率,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的原材料码放管理。
三、原材料分类1.按性质分类:原材料分为金属、塑料、橡胶、纺织物、化学品等。
2.按用途分类:原材料分为生产原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
四、原材料码放原则1.分类存放:按照原材料性质、用途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管理。
2.整齐划一:原材料码放要求整齐划一,便于盘点和清点。
3.先进先出:原材料码放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原材料质量。
4.安全可靠:原材料码放要确保安全可靠,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五、原材料码放要求1.库房要求(1)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宜。
(2)库房内应设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3)库房地面应平整,便于材料码放。
2.原材料码放要求(1)按分类存放:不同性质、用途的原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杂。
(2)整齐划一:原材料码放要求整齐划一,便于查找和管理。
(3)先进先出:原材料码放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原材料质量。
(4)堆码高度:原材料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码层数不得超过5层。
(5)堆码间距:堆码间距应满足消防要求,便于操作和盘点。
(6)标识清晰:原材料堆码处应设有标识牌,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六、原材料码放操作流程1.收货(1)验收员对原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将原材料运至指定库房。
2.码放(1)根据原材料分类,选择合适的存放区域。
(2)按照要求码放原材料,确保整齐划一。
(3)在原材料堆码处设置标识牌,注明相关信息。
3.盘点(1)定期对原材料进行盘点,确保数量准确。
(2)盘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原材料码放管理职责1.仓库管理员(1)负责原材料码放、管理的日常工作。
(2)定期检查原材料码放情况,确保符合规定。
(3)对原材料码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2.验收员(1)负责原材料验收工作,确保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原材料的管理制度篇一一、物资材料进场实行双轨制,入库单除保管员签字外,还必须有各工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验收。
二、材料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购进物资材料检验和复试,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物资材料进场检验不合格的一律拒收,复试不合格的并做好标识,一律退回。
同时通知采购人员向供货方提出更换或索赔。
三、原材料等物资进场前,要有厂家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确认。
进场时,必须验证所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仔细进行包括外观检查、量度几何尺寸、检验规格、品种、型号和标牌等检查工作。
并做好记录,其中需要复试的,应先进行复试,合格后再发放使用。
四、原材料等物资进场后,需经检测和试验方可使用的产品,如:水泥、钢材、外加剂、防水材料必须如实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要有严格的现场原材料的标识与隔离措施,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混用或误用在工程上。
及时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
五、定期清仓盘点,帐物相符。
如果发现短缺,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系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篇二1、原材料进厂入库,仓库管理人员应检查包装物是否受潮、破损,产地、日期等严格把关。
2、合格的原材料入库后应填写库存入库卡,包括名称、来源、编号、到货日期收入量、发出量、结存量、经受人应记录收发状况。
3、存放区应持续清洁,应分类、分区按批存放。
4、原料在流转中应严格秤重计量,由发、领双方共同签字。
5、原料保管做到科学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及时检查安全、通风、防潮消防器材及安全标志等设施。
6、对变质、过期原料应及时处理。
7、用心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档案管理制度原则有哪些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篇三特点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3个独有的特点。
突出的依据凭证性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原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原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一、原材料使用规定
1.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1)原材料必须是安全、符合生产要求、质量可靠的产品,其合格证件和检验报告应齐全。
(2)采购的原材料须经检验合格才可使用,采购单位要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和鉴定,按安全标准进行符合性评价,以确保食品安全。
2.原材料的储存
(1)原材料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质量的稳定性和食品安全性的持续性。
(2)原材料应按其特性和生长环境,选择适当的储存方式,确保其质量不受损害。
(3)储存时应加强环境温度、湿度以及检疫措施,营造补充良好的储存环境,避免污染物的混入。
3.原材料的追溯
(2)原材料的有效管理和运作,应设立科学的记录机制,确保安全溯源,改善食品安全。
二、生产环节质量管理
1.原材料的采用
(1)在采购时应严格审查采购粮油类原材料的合格证明,查看原材料是否合格。
(2)对粮油类原料采用有效的检测技术,确保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和食品安全性的持续性。
原材料存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原材料的管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和安全性,提高原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的存储、保管、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原材料存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二)分类存放,标识明确;(三)合理规划,优化空间;(四)定期检查,及时处理。
第二章原材料分类及标识第四条原材料根据性质、用途和储存条件分为以下类别:(一)易燃易爆品;(二)有毒有害品;(三)腐蚀性物品;(四)普通物品。
第五条原材料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一)物品名称;(二)类别;(三)生产日期;(四)有效期;(五)储存条件;(六)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章原材料储存场所第六条原材料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通风良好,无阳光直射;(二)地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善;(三)有防火、防爆、防毒、防腐等安全措施;(四)有专门的储存区域,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七条原材料储存场所应设置以下设施:(一)货架、托盘等储存设备;(二)消防器材;(三)安全警示标志;(四)温湿度控制设备。
第四章原材料储存管理第八条原材料入库前,应进行以下检查:(一)核对入库单,确认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二)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泄漏等情况;(三)检查原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第九条原材料入库后,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储存:(一)分类存放,标识明确;(二)按照储存条件要求,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三)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低温等不利因素;(四)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条原材料出库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核对出库单,确认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二)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泄漏等情况;(三)确保出库物品符合使用要求。
第五章原材料使用与报废第十一条原材料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需领用,避免浪费;(二)合理使用,提高效率;(三)及时反馈,优化管理。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6篇)

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6篇)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精选6篇)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篇11、原材料进厂入库,仓库管理人员应检查包装物是否受潮、破损,产地、日期等严格把关。
2、合格的原材料入库后填写库存入库卡,包括名称、来源、编号、到货日期收入量、发出量、结存量、经受人应记录收发情况。
3、存放区应保持清洁,应分类、分区按批存放。
4、原料在流转中应严格秤重计量,由发、领双方共同签字。
5、原料保管做到科学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及时检查安全、通风、防潮消防器材及安全标志等设施。
6、对变质、过期原料应及时处理。
7、积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8、现场7S管理:整理:将仓库有用和无用物资区分开。
对于有用物资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
整顿:将无用物资移出仓库或加以处理,以便腾出宝贵空间,更利仓库管理。
清洁:做好有用物资及场地保洁工作。
清扫:将清洁后脏物打扫出仓库。
素养:加强自律,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安全及服务意识强。
安全:管好仓库门前禁烟牌,消防设施宣传警示牌,做好仓库防盗、防腐、防莓、防台、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装卸搬运安全,严禁外人吸烟入库。
服务:树立上级为下级服务理念,做足为相关衔接部门服务工作。
_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篇21、原料仓、石膏仓、粘土仓、堆场等堆放贮存各种燃料、原材料必须执行本规定。
2、以上仓库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由生产(调度)科负责。
采购科除执行本规定外,负责外运物料的车(船)安全作业监管。
车管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生产过程所需的物料转运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3、仓库内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过各仓库规定之安全高度。
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挡墙高度。
4、所有仓库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有盖仓库堆料应控制在屋檐滴水线1-2米内,以防物料流失损耗及污染环境。
5、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场堆放燃料、原材料,确需堆放时,应遵守以下有关规定:6、不得堆压碰撞各种类建(构)筑物,如:配电房、水泥仓、泵房、电缆沟、桥架等;7、不得堆压、堵塞排水沟渠;8、不得堆压碰撞绿化植物及设施;9、道路上堆放物料须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会有塌方危险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护设施及必须的遮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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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原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太原***高速公路***至***段(***)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规范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控制等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合格材料,为整体工程质量优良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避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项目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砂子、碎石、水泥、沥青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第五条材料的推荐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供应能力,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
国内及山西省内着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建设单位、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
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一)材料生产厂家无法满足供货要求;(二)材料生产厂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稳定或无法满足施工需要。
材料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以及***公司质检部,按以上相关程序重新进行考察确定。
第三章工程材料的进场管理第十条材料进场前,需要把进场关,具体程序如下:(一)每一批材料计划进场时,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做好检验准备,并报告驻地办,在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
(二)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对原材料按规定频率和方法取样检验,监理工程师也应同时进行取样抽检。
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后按照规定向监理工程师上报该批材料的进场申请资料(附该批材料的材质单和试验检测资料),监理工程师要对申请资料认真审查核对,并根据监理抽检试验结果决定该批材料能否进场使用。
(三)当施工单位、总监办试验室检验结果不一致时,应以总监办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
若存在严重分歧,由总监办委托具有CMA认证的甲级试验室进行检验,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邀请质检部门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各种原材料的检验要求(一)水泥1、每批水泥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提供《水泥出厂通知单》和《水泥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水泥可采用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净重含量为50kg;且不得低于标质重量的99%,随机取样20袋总质量应不低于1000kg;标志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表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散装水泥进场时应有厂家铅封标志,并应出具与袋装水泥包装标志内容相同的卡片。
(二)钢筋和钢绞线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和钢绞线,必须严格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
主要查看钢材表面标志(牌号、厂名、规格)和标牌(厂名、商标、炉批号、牌号、规格)。
2、直径大于1Omm的带肋钢筋表面必须轧印,有清晰可见的标志,内容包括牌号(等级号)、厂名、尺寸。
(三)沥青1、每批沥青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提供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每罐沥青运输车到场时必须有厂家铅封标志,并应出具与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内容相同的卡片。
(四)石灰进入施工现场的石灰必须提交质量证明书,证明书上应注明厂名、产品名称、等级、试验结果、批量编号、出厂日期。
(五)碎石、中粗砂运输车辆到场后,施工单位和总监办应对材料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含泥量、粒径级配、风化石和针片状含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禁止进场卸车。
(六)混凝土外加剂、锚具、桥梁支座、伸缩缝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以上材料,必须严格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
2、产品标志必须符合要求,包装或产品上必须印有商标。
3、出厂的袋装外加剂批号、生产厂家;日期必须打印清楚,发现不符合要求时,按退货处理。
4、每组锚具、每个支座、每道伸缩缝必须贴有生产厂家的标志,标志内容齐全清晰。
(七)粉煤灰1、每批材料进场时厂家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粉煤灰出厂检验合格证应标明:厂名和批号;合格证编号和日期;粉煤灰的级别和数量;质量检验结果;检验机构与人员。
2、粉煤灰不得含有凝固团块和其它杂质。
3、干湿粉煤灰都可以使用。
但湿粉煤灰的含水量不宜超过30%。
以上所有材料内容符合要求后,施工单位和总监办试验室应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和检验项目对进场的材料进行试验检测。
第十二条每种品牌或厂家的工程材料第一批进场前,总监办试验室必须参与抽查验收。
原材料进场后,中心试验室应定期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应随机进行抽查。
第四章质量控制措施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当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随即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并应经常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其他料场不合格材料等。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总监办巡查人员发现正在使用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首先将该材料全部清除出场,责令施工、监理单位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已使用该批材料施工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跟踪检验,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并对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章工程材料试验资料的管理第十五条材料试验台帐的建立与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信息齐全的各种原材料的进场台帐和试验台帐,台帐上必须注明该批原材料的进场日期、品种、数量、批号、质量检验结果、使用部位等信息,同时将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归档妥善保管。
2、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总监办试验室应将各类试验检测资料按不同类别分别建立台帐。
第十六条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管理1、试验检测表格由***公司统一制定格式,并明确填写内容和填写方法。
2、各类试验检测的报告及试验记录,均应按不同类别和试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3、各类试验检测资料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签字齐全,不准代签,表格的填写字迹要清晰,并不得涂改。
4、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的原材料试验检测资料予以整理保存,具备归档条件的要及时归档。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料源管理规定擅自进场采购范围之外的材料,责令施工单位将材料清理出场,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万元。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未履行监理职责,擅自批准施工单位使用选定范围之外的材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监理单位罚款2000元。
情节严重,对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责任人清除出场并处罚监理单位1万元。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不按照规定程序和频率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不及时通知驻地办和总监办对原材料进行检验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2万元第二十条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无故不能及时到场对原材料进行旁站检验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500元;因此对工程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责任人清除出场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或监理人员弄虚作假、编制虚假原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对监理单位罚款1万元,对监理责任人罚款1000元。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室未按照要求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试验台帐,试验检测资料不能及时整理归档,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万元,对监理单位和中心试验室分别处罚1000元。
第七章业主组织供材管理第二十三条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特殊材料组织供应,并以招标方式选择合格供应商,以确保材料质量和供应时间。
具体材料供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业主供材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所需对应材料的需求数量进行控制,由技术质检部负责协调管理。
第二十四条材料供应计划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根据施工设计图的工程量,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向驻地监理组、总监办提交详细的本合同段工程施工中业主供材总计划和第一个月度业主供材计划供总监办审批。
其他月度业主供材计划是在承包商每月填报的《施工月报》中‘下月施工计划’中体现,在每月22日前提交驻地监理组、总监办审批。
2、承包商应根据工程施工设计图的实际需要,以分项工程为单元分别计算相应材料需求数量,并考虑实际施工损耗,认真填报业主供材总计划和月计划,驻地监理组对照控制计量报表和施工进度计划认真进行复核。
供材实际数量与材料控制数量(包括定额损耗)的误差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超过合理范围的,承包商应书面说明原因,经驻地监理组、总监办审核后,报计划合约部核准。
3、总监办在3天内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计划实际需要对承包商提交的月度业主供材计划进行审核,并每月25日前报路桥***高速技术质检部。
4、技术质检部收到总监办提交的承包商申请的业主供材计划后,负责审批并抄送相应材料供应商。
5、施工进度发生变化或出现特殊情况需调整月材料供应计划时,承包商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经总监办确认后技术质检部申请。
核批后通知供应商供货。
6、承包商对提交的材料供应计划承担合同责任,供材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需要不符时,及时在下月度计划中进行调整。
由于计划失误对工程建设及其他方面造成的损失,承包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条材料供应实施1、承包商进场施工后,应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技术质检部提交本单位的材料主管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作为业主供材工地验收授权代理人。
如遇人员更换,应随时通知驻地监理组、总监办和技术质检部。
技术质检部随时将上述人员名单抄送相应的材料供应商。
2、材料供应商依据公司技术质检部抄送的供材计划提前做好材料的备料工作。
3、各承包商的材料主管依据计划合约部核准的月度业主供材计划,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分批次地直接通知材料供应商供货。
4、对于月度计划内的材料供应,材料供应商应做到按供应计划按期、按量、保质地供货到达合同规定的地点。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供应时,材料供应商应在接通知后48小时内供货到达指定位置;其他材料或计划外材料供货,其时间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