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异常分析管理办法
安全监控瓦斯数据异常处理报告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瓦斯数据异常处理报告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规范瓦斯数据异常报告程序,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矿成立瓦斯数据异常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各专业副总调度室主任通风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瓦斯数据异常报告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组织、督促、分析瓦斯数据异常原因;(二)负责分析、判断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三)负责督促、指导制定落实瓦斯数据异常的处置措施等。
四、瓦斯数据异常是指下列情形:(一)监控瓦斯传感器显示值出现较大增幅或瓦斯曲线不正常以及临近报警值时;(二)根据采掘工作面的当日瓦斯涌出量,结合甲烷浓度和绝对瓦斯涌出量变化曲线,对照历史相关数据,并参考煤层瓦斯地质变化情况,综合评判该地区瓦斯涌出量是否异常;(三)任一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甲烷浓度当班或上下两个班次平均值浮动达到或超过0.3%,且峰值大于等于0.8%时。
五、瓦斯数据异常汇报程序:(一)通风科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数据异常,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瓦检员发现瓦斯数据异常,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矿调度立即汇报值班领导、通风科科长;(二)矿调度接到瓦斯数据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和生产、安全、汇报,同时向上级信息中心汇报。
六、瓦斯数据异常汇报后,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措施:(一)接到瓦斯数据异常汇报后,调度员应立即通知该工作面人员停止该区域内一切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立即通知通风值班领导和调度值班领导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通知就近地点的通风科领导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二)瓦斯数据异常汇报,10分钟之内,通风科科长、副科长、队长、机电副队长和值班队长至少有一人在通风科指挥,立即了解情况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向矿调度汇报。
(三)接到瓦斯数据异常汇报后,总工程师或矿长必须立即了解情况,并对瓦斯数据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做出处理决定后向上级部门信息中心汇报。
瓦斯异常预警管控管理制度

瓦斯异常预警管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瓦斯异常预警管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瓦斯异常预警管控工作,包括瓦斯监测、异常预警、应急处理等各个方面。
三、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瓦斯异常预警管控的一切工作都要以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
2. 预防为主原则。
注重瓦斯异常预警管控工作的预防性,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救援。
3. 严格管理原则。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瓦斯异常预警管控工作有序进行。
4. 集中协调原则。
煤矿公司要加强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预警信息的集中协调管理。
四、责任分工1.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瓦斯异常预警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矿山企业瓦斯异常预警管控工作的执行情况。
3. 生产一线部门负责瓦斯异常预警管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
五、设备设施要求1. 瓦斯监测装置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2. 安全应急救援设施要做好经常性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在发生瓦斯事故时能迅速启用。
3. 矿工个人防护装备要保持完好,确保在矿井中的使用有效性。
六、预警机制1. 瓦斯监测信息的上报要做到及时、准确,确保上级管理部门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瓦斯异常情况。
2. 瓦斯异常情况的判定要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确认,确保误报严重影响工作。
3. 针对瓦斯异常情况,要制定相应的预警级别,并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
七、应急处理1. 一旦瓦斯异常情况发生,矿工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撤离、通风等,确保自身安全。
2. 生产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做好瓦斯异常的排查和处理工作。
3. 安全监管部门要进行事后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八、监督检查1. 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对矿山企业的瓦斯异常预警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2. 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瓦斯异常预警管控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瓦斯异常区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异常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瓦斯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井瓦斯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井瓦斯异常区管理制度是指对矿井内发现的瓦斯异常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第三条瓦斯异常区是指矿井地下超标含量瓦斯积聚区,或瓦斯密度增长速率超过规定限值的地方。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内所有瓦斯异常区的管理。
第二章瓦斯异常区的划定第五条本矿井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原则是以瓦斯含量和瓦斯密度增长速率为依据。
第六条瓦斯含量超过雷达仪检测预警线所规定标准的地区,划定为瓦斯异常区。
第七条瓦斯密度增长速率超过规定限值的地区,划定为瓦斯异常区。
第八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由矿井安全部门负责,并报矿井瓦斯治理专家组审核确认。
第九条矿井瓦斯异常区划定后,应当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在地下巡查和监控中能够明确识别。
第三章瓦斯异常区的管控第十条瓦斯异常区的管控是指对瓦斯异常区进行监测、防治和治理,以确保矿井瓦斯安全。
第十一条矿井瓦斯异常区应当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二条矿井瓦斯异常区应当设立专人负责,负责现场监管和处理。
第十三条矿井瓦斯异常区的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传输到地面监控中心,并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四条矿井瓦斯异常区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异常区发现瓦斯积聚严重或矿井通风系统运行异常的情况时,应当立即向矿长报告。
第四章瓦斯异常区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瓦斯异常区的处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通风调整、瓦斯抽放、临时封闭等。
第十七条通风调整是指对瓦斯异常区的通风进行调整,改变通风系统的方向、量及速度,以减少瓦斯积聚。
第十八条瓦斯抽放是指对瓦斯异常区进行集中排放,减少瓦斯积聚的数量。
第十九条临时封闭是指对瓦斯异常区进行临时封闭,以防止瓦斯扩散和引发事故。
第二十条瓦斯异常区的处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措施正确有效。
瓦斯异常区管理制度模版

瓦斯异常区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瓦斯异常区管理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瓦斯异常区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二、术语定义1.瓦斯异常区:指矿井内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的区域。
2.瓦斯异常区管理:指对瓦斯异常区进行识别、测量、预警和控制的工作。
3.专职瓦斯异常区管理人员:指负责瓦斯异常区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主要内容1.瓦斯异常区的划定(1)矿井应建立瓦斯异常区划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瓦斯异常区的划定依据和方法。
(2)划定瓦斯异常区应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并进行记录。
2.瓦斯异常区的测量(1)矿井应制定瓦斯浓度测量标准,规定瓦斯浓度测量的方法和频次。
(2)矿井应建立瓦斯监测系统,确保瓦斯浓度能够及时、准确地测量出来。
(3)矿井应设立专门的瓦斯监测岗位,由专职瓦斯异常区管理人员负责瓦斯浓度的测量工作。
3.瓦斯异常区的预警(1)矿井应制定瓦斯浓度预警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瓦斯浓度达到预警标准时应采取的预警措施。
(2)专职瓦斯异常区管理人员应及时监测瓦斯浓度,并在瓦斯浓度达到预警标准时,向相关责任人发出预警信号,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瓦斯异常区的控制(1)矿井应建立瓦斯异常区控制标准,规定瓦斯浓度控制的目标和方法。
(2)专职瓦斯异常区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保证矿井的安全运行。
5.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1)矿井应建立瓦斯异常区管理的工作流程,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
(2)矿井负责人应明确瓦斯异常区管理的责任,同时指派专职瓦斯异常区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四、监督和检查(1)矿井应建立瓦斯异常区管理的监督制度,指定专门的监督机构或人员。
(2)矿井应定期进行瓦斯异常区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处罚和奖励对于违反瓦斯异常区管理制度的人员,矿井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在瓦斯异常区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矿井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2023年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2023年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一、背景和目的矿井通风瓦斯异常是矿山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之一,瓦斯爆炸是矿井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提高矿山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其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通风瓦斯异常,确保矿山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
二、制度内容1.异常监测设备和技术制定2023年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异常监测设备和技术。
矿山通常会配备气体检测仪、瓦斯抽采设备等相关设备。
在制定制度时需要明确各种设备的规格、数量、检测要求等,并且要求矿山每年进行设备维检和更新。
2.异常标准和分析方法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需要明确异常标准和分析方法。
矿山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的矿井和不同的矿井通风瓦斯异常情况,制定一套相应的异常标准。
同时,制定分析方法,包括检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异常判定的依据和步骤等。
3.异常分析和处理流程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还需要规定异常分析和处理流程。
一旦发现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理流程。
制度要求矿山建立紧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异常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4.异常分析和处理报告制定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还需要规定异常分析和处理报告的要求。
矿山需要及时记录异常的发生、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层进行报告。
矿山还应建立异常分析和处理的数据库,保存各类异常情况和处理过程的记录,以备后用。
三、实施措施和效果评估为了确保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的有效实施,矿山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培训和宣传矿山应开展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使相关人员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并能够正确应用。
2.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矿山应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矿井通风瓦斯异常分析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定期检查和考核,异常案例的分析和讨论等。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3篇)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瓦斯异常区的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及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生产和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异常区是指在狭小地段爆炸或火灾发生后,气体浓度超过安全范围的区域。
第四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矿井平面图上进行标注,并在相关区域设立警示标志。
第五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需要进行专业测量和评估,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认证。
第六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根据不同矿区的气体状况和生产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七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以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明确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注重防范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瓦斯异常区划定第十二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参考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三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包括爆炸源、瓦斯产出点、通风设施、设备设施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第十四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瓦斯运移规律进行预测和评估。
第十五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定期进行复测和评估,确保划定的范围准确可靠。
第十六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综合考虑瓦斯浓度、氧气含量、温度、湿度等因素,并进行合理分级。
第十七条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对瓦斯压力、温度、湿度等因素进行监测,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存在瓦斯异常区的矿井,应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矿井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瓦斯异常区管理措施第十九条对于存在瓦斯异常区的矿井,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制定管理计划,明确任务和工作内容。
第二十一条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制度和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范本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范本一、概述瓦斯异常区是指煤矿井下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限值的区域,其存在对矿工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明确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和管理要求。
二、划定瓦斯异常区的依据1.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矿区内瓦斯测量仪器的测定数据;3. 矿工出现瓦斯中毒等异常情况。
三、划定标准瓦斯异常区的划定应符合以下标准,且瓦斯浓度超过依法规定的安全限值为主要依据:1. 煤矿井巷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标准限值的部位;2. 熔岩流量传感器测得瓦斯流量超过标准限值的区域;3. 瓦斯浓度经常出现波动或剧烈变化的区域;4. 瓦斯浓度在短时间内快速上升的区域;5. 矿工出现瓦斯中毒等异常情况的地点。
四、瓦斯异常区管理方案1. 划定瓦斯异常区后,应制定相应的瓦斯防治和管理方案;2. 矿区内所有人员应加强对瓦斯异常区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瓦斯异常情况;3. 在瓦斯异常区附近禁止进行明火作业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活动;4. 瓦斯异常区周边应设置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瓦斯危险;5. 进入瓦斯异常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瓦斯器具,并按规定操作;6. 定期对瓦斯异常区进行排查和检测,确保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完好性;7. 凡是上报瓦斯异常区情况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相关报告,并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和处理及时。
五、瓦斯异常区应急措施1. 在瓦斯异常区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撤离;2. 同时执行相应的防瓦斯措施,包括切断电气设备供电,封堵瓦斯流动通道等;3. 从事故现场撤离人员应向指定地点集合,遵守相关指挥人员指示;4. 事故处理结束后,对瓦斯异常区进行全面排查和修复,并及时恢复工作秩序。
六、瓦斯异常区监管和责任追究1. 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瓦斯异常区的监管和检查;2. 发现瓦斯异常区管理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 对故意违反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

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1. 异常区划分瓦斯异常区是指煤矿井下瓦斯浓度超过煤矿瓦斯等级标准限值的区域。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行业瓦斯等级划分标准》的要求,煤矿应将井下瓦斯浓度超过标准限值的区域划分为瓦斯异常区。
2. 瓦斯异常区安全管理2.1 管理人员煤矿应当设立瓦斯异常区管理人员,负责瓦斯异常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瓦斯异常区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煤矿安全生产培训,了解瓦斯等级划分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具备瓦斯异常区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2 安全防护措施煤矿应当加强对瓦斯异常区的安全防护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瓦斯异常区域周围设置防爆墙,确保瓦斯无法从异常区向外泄漏;•对瓦斯异常区内进行通风处理,保证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限值;•对瓦斯异常区内的特殊设备和工具采取防爆措施。
2.3 风险评估对于瓦斯异常区,煤矿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瓦斯异常区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瓦斯异常区内的通风系统是否完善;•瓦斯异常区内的设备和工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瓦斯异常区内的工作人员是否接受过安全培训;•瓦斯异常区内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2.4 工作安排煤矿应当对进入瓦斯异常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排,并采取以下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控制瓦斯异常区内的作业时间和人数;•加强对瓦斯异常区内的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 瓦斯异常区环境监测煤矿应当对瓦斯异常区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限值。
具体措施包括:•在瓦斯异常区内设置瓦斯监测仪器,并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瓦斯浓度的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煤矿应当规定瓦斯浓度超过限值的处理办法,并将处理措施纳入煤矿安全管理规定中。
4. 瓦斯异常区的标识和警示煤矿应当对瓦斯异常区进行标识和警示,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清楚识别异常区域。
具体措施包括:•在瓦斯异常区内和周围设置标志和警示牌;•在进入瓦斯异常区前,向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说明和指导;•在瓦斯异常区内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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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为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分析排查瓦斯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防止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瓦斯超限管理办法》(〔2015〕117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矿井瓦斯异常区管理规定(暂行)》(〔2015〕261号)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煤矿矿井瓦斯异常分析制度》。
一、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通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等现象。
二、瓦斯异常“零”汇报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区)、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2、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区)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队)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当瓦斯浓度不超过预警值0.8%时,通风科(队)跟班队干、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并督促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0.8%、不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预警断电;通风科(队)跟班领导、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异常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核实原因,制定措施,然后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⑶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
师、矿长汇报,同时向义煤公司调度室报告。
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3、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义煤公司调度室报告。
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4、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防突措施,经矿长签字后,报义煤公司审批,然后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和煤层突出。
三、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
出现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
⑴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绝对瓦斯涌出量变化,幅度在20%以上;
⑵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0.5%以上;
⑶采掘工作面爆破后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一月内超过2次;
⑷采掘生产期间,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较正常情况下瞬时增大值超过0.3%;
⑸掘进工作面停风时,30min内瓦斯浓度达到2%或以上;
⑹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发生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
⑺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⑻煤层瓦斯含量大于5m3/t、瓦斯压力大于0.5MPa;
⑼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
⑽存在其它瓦斯涌出异常情况。
4、分析内容
经人工检测与安全监测系统数据比对,确系瓦斯异常,分析以下内容:
⑴通风系统情况:独立回风系统、风量变化、通风设施、主(局)扇运行情况等;
⑵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地层产状、构造形态等;
⑶采掘工艺情况:采掘方法、循环进度、落煤量等;
⑷瓦斯抽采情况:抽采工艺,抽采系统运行状况。
5、分析方法
⑴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通风副总、地测副总、通风区(科)、地测科、生产科、防冲科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分析小组,对瓦斯异常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出问题原因,制定预防、整改措施,并做好分析记录、建立瓦斯异常涌出分析台帐。
⑵瓦斯数据分析方法采取即时分析法和定期分析法两种。
即时分析法:人员检查或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或瞬时增大值超过0.3%)要及时分析,由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组织,瓦斯异常分析小组成员参加,对瓦斯数据异常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原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
定期分析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分析会议,对一周内出现的瓦斯动力现象和瓦斯异常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
⑶在矿井瓦斯地质图上标注瓦斯异常点,标明瓦斯浓度、瓦斯涌出量,在分析台帐上记录异常原因、发生异常时的生产活动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6、其它要求
⑴每月底制定瓦斯检查点计划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需要分析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
条件变化时,要及时调整瓦斯检查次数。
⑵地测科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为预测瓦斯变化趋势提供参考。
⑶通风调度员要经常对瓦斯调度台帐的数据进行分析,安全监控室值班人员要时时观察监控系统各种信息,发现瓦斯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或处于快速上升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通风科(区)值班领导和矿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⑷采掘工作面设计参数、采掘方法、循环进度等必须经通风部门审查。
⑸分析矿井存在瓦斯异常区后,必须及时上报上义煤公司,作为重大隐患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