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5.1 基本规定5.1.1在垫层工程施工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参照本施工技术标准。
5.1.2垫层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的规定选用,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使用前,应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1.3垫层工程所采用拌合料的配合比或强度等级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5.1.4垫层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垫层工程的施工。
5.1.5垫层的铺设,应待其下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一层。
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5.1.6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时应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基层铺设中基土和相应垫层的规定执行。
5.1.7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垫层;(2)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
5.1.8垫层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垫层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个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
(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5.1.9垫层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
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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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2.1 总则2.1.1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和地面垫层。
2.1.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9)(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9)2.2术语2.2.1基层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
2.2.2垫层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2.2.3基土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2.3基本规定2.3.1在垫层工程施工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参照本施工技术标准。
2.3.2垫层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9)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使用前,应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3.3垫层工程所采用拌合料的配合比或强度等级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2.3.4垫层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雕蔽记录,方可进行垫层工程的施工。
2.3.5垫层的铺设,应待其下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一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笔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2.3.6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均应第 11 页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时应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9)基层铺设中基土和相应垫层的规定执行。
2.3.7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定:(1)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垫层;(2)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
2.3.8垫层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垫层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个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
(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按自然间(或标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建筑地面工程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技术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技术规范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
3.0.22条的规定检查。
条文说明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
1 、本条规定了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最小厚度的限值,以便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相一致。
2 、本条提出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
Ⅰ主控项目
3 、本条规定了垫层的材料要求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4、本条规定应检查垫层的干密度,可采取环刀法测定干密度或采用小型锤击贯入度测定,并提出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Ⅱ一般项目
5 、本条提出应检查垫层表面的质量情况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6、本条提出了垫层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地面与楼面工程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

地面与楼面工程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本章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建筑地面采用砂垫层和砂石垫层工程。
2.1 材料要求2.1.1 砂;应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
2.1.2 砂石:应采用天然级配材料,用强度均匀、未风化的砂石,粒径一般为5~40mm,其中石子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且不易大于50mm,含泥量不大于3%。
2.1.3砂和砂石中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有机杂质。
2.2 主要机具手扶式振动压路机、机动翻斗车、蛙式打夯机、人力夯、推土机、压路机(6~10t)、手推车、靠尺、铁锹、铁耙、喷水用胶皮管、小线、钢尺、楔形尺、级配筛、振捣器等。
2.3 作业条件2.3.1 施工前,对砂和砂石进行材料进场检验,检查原材的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3.2 当地下水位高于垫层底面标高时,施工前,应采取排水和降水措施进行降水,达到垫层以下无积水。
2.3.3 与垫层有关的电气管线、设备管线及埋件等已经安装完毕,位置准确,固定牢靠,并已办理各种验收手续。
2.3.4根据设计要求,已经进行了必要的压实试验,已选定的砂或砂石料,确定了铺设厚度、夯实或碾压遍数等参数。
2.3.5 已经放好控制地面、标高水平线,在地面设标桩,找好标高、挂线,作控制铺填厚度的标准。
2.3.6按照有关规定对操作者进行施工交底。
2.4 操作工艺2.4.1 工艺流程:2.4.2铺设砂或砂石垫层前先检验基土土质,清除松散土、积水、污泥、杂质、并打底夯两遍,使表土密实。
2.4.3砂石垫层的厚度一般不宜小于100mm,铺时按线由一端向另一端分段铺设,摊铺均匀,不得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
表面空隙应以粒径为5~25mm 的细砂石填补。
2.4.4铺完一段,压实前应洒水使表面保持湿润。
小面积房间采用木夯或蛙式打夯机夯实,不少于三遍;大面积宜采用压路机往复碾压其轮距搭接不少于500mm,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补夯密实,且碾压不少于四遍,夯实后的砂石垫层表面应平整密实且无松动石子。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一、施工准备(一)技术准备(1)砂垫层或砂石垫层下的基土(层)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2)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颗粒级配应良好;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
虚铺厚度、压实遍数等参数应通过压实实验确定。
(3)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二)材料要求(1)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2)级配砂石材料中不得含有有机杂物,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3)在缺少中砂、粗砂的地区,可以用细砂代替,但宜同时掺人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主要机具设备(1)根据砂石和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摊铺、平整、碾压、夯实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常用机具设备有:蛙式打夯机、柴油式打夯机,手推车、筛子、木耙、铁锹、小线、钢尺、胶皮管等;工程量较大时,大型机械有:自卸汽车、推土机、压路机及翻斗车等。
(四)作业条件(1)填砂石前应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2)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填土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立桩、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3)如使用汽车或大型自行机械,应确定好其行走路线、装卸料场地、转运场地等,并编制好施工方案。
(4)对所有作业人员已进行了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作业时的环境如天气、温度、湿度等状况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6)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底时,施工前应采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
二、施工工艺(一)工艺流程检验砂石料→实验确定施工参数→技术交底→准备机具设备→基底清理→分层铺砂石→洒水→分层夯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二)操作工艺(1)填土前应将基底地坪上的杂物、浮土清理干净。
(2)检验砂石料的质量,有无杂质,粒径是否符合要求,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级配是否符合要求;(3)铺筑砂石应分层摊铺,每层铺土厚度应通过压实实验确定,一般为150~200mm,不宜超过300mm。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1总则1.1 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面的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施工。
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建筑地面建筑物底层地面 (地面)和楼层地面 (楼面)的总称。
(2)面层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3)结合层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间层。
(4)基层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
(5)填充层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6)隔离层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到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7)找平层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 (轻质、松散材料)眪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8)垫层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9)基土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10)缩缝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而设置的收缩缝。
(11)伸缝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升高时,在缩缝边缘产生挤碎或拱起而设置的伸胀缝。
(12)纵向缩缝平行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13)横向缩缝垂直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14)计量单位与符号本工艺标准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相应符号为国家法定符号。
9·1·3 基本规定(1)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照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表3·0·1执行。
(2)本工艺标准应在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条件下执行;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地面工程均应执行本工艺标准。
(3)建筑地面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选用,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法定文字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102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1-2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Ⅳ102)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面工程中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施工。
2 施工准备2.1材料2.1.1砂: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或砾砂。
2.1.2天然级配砂石、人工级配砂石:不得有粗细骨料分离现象。
碎石、卵石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2/3,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草根、垃圾等有机杂质,含泥量不大于5%。
2.2机具设备2.2.1机械:蛙式打夯机、柴油打夯机、平板振捣器;大面积施工时应配备推土机、压路机(6~10t)、铲土机、自卸汽车、翻斗车等。
2.2.2工具:木夯、手推车、铁锹、喷水用胶管、筛子、小线等。
2.2.3计量检测用具:水准仪、坡度尺、塞尺、靠尺、钢尺等。
2.2.4安全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口罩、护目镜等。
2.3作业条件2.3.1已弹出标高控制线或在地坪上钉木桩测设标高控制桩点,并验收合格。
2.3.2基土已夯压密实,符合规范要求。
2.3.3垫层下的管线、沟槽等已施工完,并办理完隐检手续。
2.4技术准备2.4.1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通过试验来确定砂和砂石的干密度、最佳含水率、垫层的虚铺厚度和夯打遍数等参数。
2.4.2大面积垫层采用大型机械施工时,应做好施工方案,确定行车路线、材料堆卸点等。
2.4.3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检验砂石(砂)质量→基层清理→分层铺筑砂石(砂)→洒水→夯实或碾压→找平、验收3.2操作方法3.2.1检验砂石(砂)质量:对砂和级配砂石的级配、砂石含量及石子最大粒径等进行检查,如有超过垫层厚度2/3的大石子应剔除。
采用人工级配砂石时,应按比例将砂石搅拌均匀,其质量应达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2.2基层清理:将基土表面清理干净,清除虚土、积水、淤泥、受扰动土、草根树叶等杂物,并拍底夯实。
3.2.3分层铺筑砂石(砂)3.2.3.1按设计要求的垫层厚度(砂垫层不小于60mm,砂石垫层不小于100mm)和试验数据铺筑。
砂和砂石垫层的施工要求

砂和砂石垫层的施工要求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作为地面工程之下的基土与地面的过渡层,在建筑工程中也较为常见,特别在土源非常紧张的地区施工,这两种垫层使用的更为普遍。
为了施工方便起见,将砂、砂石垫层的施工要求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1)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2)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夯)至不松动为止。
(3)砂和砂石垫层中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
砂应采用中砂。
(4)砂石垫层中石子最大粒径不要大于垫层厚度的2/3。
(5)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由于砂石垫层是两种材料组成,因此在施工中不应有砂窝、石堆的现象出现。
(7)砂和砂石垫层的表面平整度,应使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允许偏差为15mm。
用水准仪检查垫层的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
如果垫层具有坡度,可以使用坡度尺检查,允许偏差为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并且不大于30mm。
至于厚度的检查,应使用钢尺检查,其允许偏差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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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
艺标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工艺标准
1 基本规定
2 施工准备
技术准备
(1)砂垫层或砂石垫层下的基土(层)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2)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颗粒级配应良好;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
虚铺厚度、压实遍数等参数应通过压实实验确定。
(3)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材料要求
(1)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2)级配砂石材料中不得含有有机杂物,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
(3)在缺少中砂、粗砂的地区,可以用细砂代替,但宜同时掺人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主要机具设备
(1)根据砂石和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摊铺、平整、碾压、夯实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常用机具设备有:蛙式打夯机、柴油式打夯机,手推车、筛子、木耙、铁锹、小线、钢尺、胶皮管等;工程量较大时,大型机械有:自卸汽车、推土机、压路机及翻斗车等。
作业条件
(1)填砂石前应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2)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填土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立桩、竖尺、拉线、弹线等方法。
(3)如使用汽车或大型自行机械,应确定好其行走路线、装卸料场地、转运场地等,并编制好施工方案。
(4)对所有作业人员已进行了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作业时的环境如天气、温度、湿度等状况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准的要求。
(6)当地下水位高于基底时,施工前应采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
3 施工工艺
工艺流程
操作工艺
(1)填土前应将基底地坪上的杂物、浮土清理干净。
(2)检验砂石料的质量,有无杂质,粒径是否符合要求,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级配是否符合要求;
(3)铺筑砂石应分层摊铺,每层铺土厚度应通过压实实验确定,一般为
150~200mm,不宜超过300mm。
每层摊铺后,随之耙平。
(4)砂石施工时应适当控制含水量,应在夯实碾压前根据其干湿程度和气候条件,适当洒水以保持砂石的最佳含水量,一般为8%~12% 。
(5)每层的夯压遍数,根据压实实验确定。
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实验所确定的参数进行。
打夯应不少于3遍,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
采用压路机往复碾压应不少于4遍,轮距搭接不小于50cm,边缘和转角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补夯密实。
(6)砂石垫层分段施工时接搓初应做成斜坡,每层接搓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并应充分压实。
(7)施工时应分层找平,夯压密实,并应设置纯砂检查点,用200cm3的环刀取样,测定干砂的质量密度。
下层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
用贯人法测定质量时,用贯入仪、钢筋或钢叉等进行实验,贯入值小于规定值为合格。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8)垫层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砂石夯实。
4 质量标准
主控项目
(2)砂石垫层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检验方法:同GB 50209—2002。
一般项目
5 注意事项
(1)砂石垫层下土层不应被扰动,或扰动后未能恢复初始状态,应清除被扰动土。
(2)作业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冻结的砂石料不得使用。
(3)应注意控制砂石级配、虚铺厚度、夯压遍数、洒水等施工控制要点,严格按工艺要求和交底作业。
(4)凡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均应返工纠正,并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6 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对定位定高的标准桩、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
(2)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有可靠保护措施,不得因填土夯压造成破坏或降低强度等级。
(3)砂石垫层完工后应进行遮盖和拦挡,避免受侵害;如较长时间不进行上部作业,应经常洒水湿润。
7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推土机上下坡时的坡度不得超过35°,横坡不得超过10°。
推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与建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不得小于1m。
(2)铲运机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在新填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m。
铲运机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
(3)机械行驶时不得上下人员及传递物件,严禁在陡坡上转弯、倒行或停车,下坡时不得用空档滑行。
停车或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4)蛙式打夯机手柄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以绝缘材料,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打夯机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绝缘软线,作业中严禁夯击电源线。
(5)在坡地或松土层上打夯时,严禁背着牵引。
操作中,夯机前方不得站人。
几台同时工作时,各机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平行不得小于5m,前后不得小于10m。
暂停工作时,应切断电源。
电气系统及电动机发生故障时,应由专职电工处理。
(6)在运输、堆放、施工砂石土料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扬尘、遗撒、沾带等现象,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冲洗、清扫等必要措施。
(7)运输、施工所用车辆、机械的废气、噪声等应符合环保要求。
8 质量记录
(1)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2)分层干密度(或贯入度)实验记录。
(3)砂(砂石)垫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4)可覆盖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报告及砂石的防射性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