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异常处罚办法2
品质管理制度处罚管理规定

品质管理制度处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保障产品品质与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员工,凡违反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第三条公司对于品质管理制度处罚管理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违规行为与处罚第四条以下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罚:1. 违反产品质量标准或者生产规定的;2. 知ingly向顾客提供不合格产品的;3. 私自销毁不合格产品的;4. 虚报产品质量的;5. 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工艺要求或者使用不合格辅料的。
第五条处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2. 非正常调整;3. 免职;4. 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章实施程序第六条对于发现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如下:1. 初步调查:由品质管理部门进行初步调查,确认违规事实;2. 提请处理:将初步调查结果上报公司领导,提出建议处理措施;3. 确认处理措施:公司领导对建议处理措施进行确认;4. 实施处罚:品质管理部门对于经确认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对于不同情况的处罚规定如下:1. 针对轻微违规行为,可给予警告;2. 针对较严重违规行为,可调整岗位,进行再次培训;3. 针对严重违规行为,可免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处罚执行流程如下:1. 处罚决策:确认处罚内容;2. 通知被处罚人:书面通知被处罚人,并告知相应处罚执行时间;3. 处罚执行:品质管理部门督促被处罚人执行处罚。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公司领导有责任监督品质管理制度处罚管理的执行,确保处罚决策合理、公正。
第十条品质管理部门有责任定期对品质管理制度处罚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统一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公司品质管理制度处罚管理规定,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品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利益,提升产品品质。
品质质量异常处罚规章制度

品质质量异常处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监控、产品质量管理,以及对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禁止以次充好、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消除产品质量隐患,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需求,不得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
第六条对于存在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企业,将依据本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产品召回、停产整顿等措施。
第二章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认定第七条品质质量异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生产和销售次品、伪劣产品;(二)生产和销售未经合格检验的产品;(三)生产和销售超出国家标准允许范围的产品;(四)生产和销售未经授权或许可的产品;(五)生产和销售有质量缺陷的产品。
第八条对于品质质量异常行为,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对于品质质量异常行为涉及的产品,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防止继续对市场造成影响。
第十条对于发现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主动配合调查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于存在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如下处罚措施:(一)警告: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给予企业警告,并督促整改;(二)罚款:对于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企业,给予适当罚款,并督促整改;(三)产品召回:对于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要求企业立即召回,并进行处理;(四)停产整顿:对于大规模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暂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顿;(五)吊销许可证: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吊销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
品质处罚管理制度

品质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品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才能满足客户需求,保持市场竞争力。
为了规范品质管理行为,保障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我公司制定了品质处罚管理制度,明确了处罚标准和程序,保证品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处罚标准1. 产品质量不合格(1)主材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产品使用;(2)生产工艺不合理,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3)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
2. 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1)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客户体验;(2)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客户满意度;(3)服务时间未按约定完成,影响客户利益。
3. 品质管理不力(1)未建立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2)未对员工进行品质管理培训;(3)未及时处理品质投诉和意见反馈。
三、处罚程序1. 查实问题当发现产品或服务存在品质问题时,由品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明确问题的具体情况和责任方。
2. 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品质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包括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要求。
3. 处罚决策公司领导对品质管理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批,确定最终处罚决策。
4. 执行处罚责任人按照处理意见要求,立即开始整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5. 检查验收品质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 追溯责任对造成品质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包括经济处罚、调整岗位甚至解雇。
四、处罚方式1. 经济处罚对造成较大损失的品质问题,责任人要进行经济处罚,根据具体情况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或者发放奖励。
2. 岗位调整对于反复出现品质问题的责任人,可以进行岗位调整,使其不再直接参与品质管理工作,避免影响整体品质水平。
3. 解雇处理对于重大违规或者严重失职的责任人,可以进行解雇处理,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五、处罚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品质处罚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要求处罚标准明确,据实查实问题,确保处罚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不合格品处理与处罚制度

不合格品处理与处罚制度引言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确保产品质量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合格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企业的持续发展,建立并完善不合格品处理与处罚制度已成为各类企业的重要举措。
1. 不合格品的定义不合格品是指未能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其主要表现为产品存在功能缺陷、外观缺陷、材料不合格、操作不当等问题。
2. 不合格品的分类•初步不合格品:指在生产过程中被发现但未进入市场流通的产品。
一般情况下,这类产品的数量较少且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整。
•过程不合格品:指在生产过程中被发现并已经进入到市场流通的产品。
这类产品数量较多,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改进。
•投诉不合格品:指顾客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并通过投诉或退货等方式使问题显现的产品。
这类产品对企业声誉和市场形象有较大影响,需要谨慎处理。
3.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发现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品质控制部门或岗位,负责对产品进行检测和考核。
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予以登记和分类,以便进行后续处理和分析。
•处理与分析:根据不同的不合格品分类,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初步不合格品,可以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对于过程不合格品,需要追溯到原因,找出根本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
对于投诉不合格品,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以维护企业形象和顾客权益。
•处罚措施:对于质量管理责任人员和相关生产人员,应根据其责任和失职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等,以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并借此警示其他员工。
•整改和持续改进:通过对不合格品的分析处理,企业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定期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持续改进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4. 不合格品处理的重要性不合格品处理与处罚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企业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意义:•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合格品的存在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品质管理奖惩制度

品质管理奖惩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
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二定义1、轻微品质异常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3件/批次。
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2、一般品质异常(返工数量大于3件小于5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
或出厂后3、重大品质事故(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3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4、特大品质事故(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僅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限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內部使用3、权责单位三责任划分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3、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产品设计的稳定性,工程技术改善的有效性负责。
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制造总监负有对制造产品品质的自主监督权,部门负责人负有自主品质监督责任。
6、送检人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管部检验,若品管部抽检不合格,送的产品,后工序或客户发现不良,且不良率高于10%,品管部承担80%责任。
其上级部门承担20%责任。
7、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四品质指标1、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2、制程:一次送检合格率>97%(每月)3、成品:一次送检合格率>98% (每月)3、出货:一次送检合格率>98%(每月)4、一般客户投诉(外观投诉)≤5%(每月)重大客户投诉(功能投诉)≤1%(每月)客户投诉次数≤1次(每月)五处罚条例1、流程异常处罚细则:(1)多次送检不合格(连续三次,每次3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20元。
铸造厂品质异常奖惩制度

品质异常奖惩制度品质奖惩制度c= ".$1.目的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成品率。
2.范围C-:1*a Y本办法覆盖公司内部铝轮生产全过程。
3.职责和定义J| U]l3]"3.1品保部负责铝轮品质异常的发现和处置,以及奖惩的实施。
0. .<:-y83.2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品质异常的日常管理。
Mp`Ex6#=n3.3企管部负责对品质异常的复核。
x K J3.4定义:~[1]>#r:Hw3.4.1单班(个人)同一原因报废的数量在5件(含)以上的称为小批量报废,20件(含)以上的称为中批量报废,超过50件的称为大批量报废。
Ia k j#3.4.2单班(个人)同一原因不合格的数量在5件(含)以上的称为小批量不合格,20件(含)以上的称为中批量不合格,超过50件的称为大批量不合格。
[LAdU}`]P}3.4.3本制度所描述的品质异常指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照公司的技术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或其他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所可以避免的非预期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任为操作者;或其他可经由目视或检验器具自检发现而未发觉的质量不良。
U:k fm&U4.共有异常c &)Y4.1责任钢号|H (Nsv4.1. 1未打订单、指令单、技术文件所要求的铸造钢号、热处理钢号、X光钢号、机加钢号等追溯钢号且流入下一工序按10元/件罚款。
未按有效技术文件打或打错位置的按5元/件扣罚(含打印不整齐、不清晰的),试作时无法打的,书面联络技术部处理。
{Q=n@Z54.1.2未打订单、指令单、技术文件所要求的偏距、PCD代码、内部编号、客户特殊要求的钢号等钢号且流到下一工序按20元/件扣罚,未按有效技术文件打或打错位置,打印不清楚的且流入下一工序的同样按20元/件扣罚,试作时无法打的,书面联络技术部处理。
!:}U.- 1S4.1.3未按4.1.1或4.1.2要求打号码,又无法分清责任人时,扣车间时50元/件处罚。
供应商品质异常管理办法

福建青口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一、目的:对供应商进料品质进行管控,确保供应商产品满足我司品质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供应商进料品质异常的控制。
三、职责1、IQC负责来料品质抽检,品质异常处理以及供应商品质要求,并负责配合采购部实施对供应商稽核。
2、采购部负责供应商选择、考核管理,按季年度对供应商进行稽核。
3、品保负责进料的验收,并及时反馈产品不良信息。
4、制造部负责产品不良信息的反馈、退库办理,配合不良品的处理。
四、管理要求(一)产品品质异常之发现及处理1、IQC来料检验,IQC依据图纸及《进料检验标准书》、抽样检验表抽检判定为品质不良时,由IQC作出处理意见,经部门主管批准执行。
处理方式:退货、返工、特采。
2、制造部在包装中发现产品品质异常时,反馈品保经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产线产品不良处理方式:退货、返工、特采。
3、产品在抽检或包装过程发现不良时,应及时报告品保查实,由IQC反馈采购部、生管部通知供应商到现场处理,IQC跟踪处理结果及记录不良信息,跟踪改善情况。
产品不良处理方式:退货、返工、特采。
(二)供应商品质不良的处置和索赔1、当发生供应产品品质不良时,IQC应将不良产品标识隔离,进料不良时,还应通知仓库对不良进行标示及隔离。
2、IQC应立即反馈生管部,重大批量不良时,采购部必须通知供应商一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确认解决。
3、供应商对品质异常的处理时限:收到投诉2个小时必须书面回复,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省内);3、供应商产品不良的索赔和处罚①批量不良产品使用(特采)时,涉及功能性不良产品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10%;外观不良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5%。
②生产、包装产品批量不良:需我公司生产线人员100%筛选或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人工费按20元/小时计。
③产品经多工序加工后发现批量品质不良,所造成的加工、产品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④供应商产品品质不良造成客户投诉、索赔等严重后果,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品质奖惩管理制度(通用10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品质奖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品质奖惩管理制度篇11、总则1.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2.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2.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2.1.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2.1.3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2.1.4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2.1.5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2.1.6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2.1.7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2.1.8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2.1.9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2.1.10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2.1.11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2.1.12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2.1.13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2.1.14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2.2质量事故的类别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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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异常处罚办法
一、客诉异常处罚办法
(1)客诉异常不良率100%直接责任人出货检验员记大过一次,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记小过一次;
(2)客诉异常不良率5%以上直接责任人出货检验员记小过一次,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记警告一次;
(3)客诉异常不良率0.5%-5%直接责任人出货检验员记警告一次。
(4)客户投诉有轮胎炸胎或不熟、顺层等严重影响质量的产品,外观能检验出的,出货检验员、成品检验员、相应操作人员记小过一次,相应上一级直接领导及过程检验员记警告一次。
外观不能检出的,相应操作人员记小过一次,相应上一级直接领导及过程检验员记警告一次。
二、出货检验员检出不良处罚办法
(1)出货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率达100%,直接责任人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各记大过一次,车间班长、主任、生产部经理、品管部经理各记小过一次;
(2)出货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率达5%以上直接责任人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记小过一次,车间班长记警告一次;
(3)出货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率达0.5%-5%直接责任人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记警告一次。
(4)出货检验员在包装或仓库产品中检查出明显不良品,外观能明显辩别的,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分别处罚10元/条。
外观不能明显辩别的
但能判属制造原因引起的,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的(比如:不熟、顺层等),成品检验员口头警告,操作工处罚10元/条,相应生产班长及过程检验员分别处罚5元/条
(5)出货检验员在包装或仓库产品中间检查出明显不良品,若没有盖检验章的,则相应硫化工和成品检验员分别处罚20元/条
三、成品检验人员检出不良品处罚办法
(1)成品检验员检查出硫化后成品轮胎,不良品一楼ATV按5元/条处罚直接责任人硫化工,三楼滑板车轮胎及电动车轮胎按3元/条处罚直接责任人硫化工,硫化工自检出来的可以减半处罚。
(2)技术或生产等人员发现使用的半成品不良率达100%直接责任人作业员记大过一次,相应班长、主任和过程检验员分别记小过一次,生产部经理和品管部经理记警告一次;
(3)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有进行及时返工,第一次按不良品处罚,并口头警告。
(4)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有进行及时返工,第二次按不良品处罚,并记警告一次。
相应班长口头警告。
(5)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有进行及时返工,第三次按不良品处罚,并记小过一次;相应班长记警告一次。
(6)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
有进行及时返工,第四次按不良品处罚,并记大过一次;相应班长记小过一次。
四、过程检验员检出不良处罚办法
(1)过程检验员抽检(两小时内生产)出半成品不良率达100%直接责任人作业员每次处罚40元,相应班长每次处罚20元;相应车间主任每次处罚10元
(2)过程检验员抽检(两小时内生产)出半成品不良率达20%以上直接责任人作业员每次处罚20元;相应班长每次处罚10元;
(3)过程检验员抽检(两小时内生产)出半成品不良率达5%以上直接责任人作业员每次处罚10元;
(4)过程检验员抽检(两小时内生产)出半成品不良率达5%以下直接责任人作业员按计件处罚,(成型每条2元,钢丝圈每条0.5元,混炼胶料和塑炼胶料每车5元等,没提到的可酌情处罚)
四、制程巡检检出不良处罚办法
(1)过程检验员/技术员/作业员检出所用材料(半成品)不良率达100%直接责任人不良品作业员记大过一次, 不良品的制程班长和相应过程检验员记小过一次。
(2)过程检验员/技术员/作业员检出所用材料(半成品)不良率达20%以上直接责任人不良品作业员记小过一次, 不良品的制程班长和相应过程检验员记警告一次。
(3)技术员检出产品(超过两小时生产)不良率(含所用材料外观不良)达100%直接责任人(过程检验员)每次处罚20元,直接责任人(作业员)每次处罚40元;制程班长每次处罚20元,车间主任每次处罚1 0元。
(4)技术员检出产品(超过两小时生产)不良率(含原材料外观不良)达5%以上直接责任人(过程检验员)每次处罚10元,直接责任人(技术员/作业员)每次处罚20元;制程班长每次处罚10元。
(5)技术员检出产品(超过两小时生产)不良率(含原材料外观不良)达5%以下直接责任人(过程检验员)每次处罚5元,(作业员)计件处罚;
(6)过程检验员检出产品或设备不良通知作业员停(调)机,作业员不停(调)及调好后未经过程检验员确认OK继续生产不良的,第一次直接责任人(作业员)处罚30元一次;
(7)过程检验员检出产品或设备不良通知作业员停(调)机,作业员不停(调)及调好后未经过程检验员确认OK继续生产不良的,第二次直接责任人(作业员)处罚60元一次,制造班长处罚30元一次;(8)过程检验员检出产品或设备不良通知作业员停(调)机,作业员不停(调)及调好后未经过程检验员确认OK继续生产不良的,第三次直接责任人(作业员)处罚100元一次,制造班长处罚60元一次,车间主任处罚30元一次;
(9)过程检验员检出产品或设备不良通知作业员停(调)机,作业员不停(调)及调好后未经过程检验员确认OK继续生产不良的,第四次
直接责任人(作业员)处罚200元一次,制造班长处罚100元一次,车间主任处罚60元一次;生产经理处罚30元一次。
(10)过程检验员发现的不良品由制造部门负责全检(返工)一天内完成,未完成的加倍处罚;
(11)经制造部全检出的不良品需经过程检验员确认,如不良品内有良品超过5%的责任人处罚20元一次。
五、所有异常如有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签核特采放行,则直接责任人不受处罚。
六、所有异常属作业指导书错误的,相应技术人员受等同直接责任人标准处罚,其它人不处罚。
七、所有直接责任人不可故意放出不良品,如一经查实除记大过处分外,视情节轻重附带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部门领导不受间接责任处罚。
八、因生产中出现异常(设备异常、模具异常、生产条件异常、产品异常),开过异常单的过程检验员不受处罚。
九、如产品量测工具或方法有异常时所有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解决。
相关产品需报请部门主管签核批准后方可放行,未报告或未签核放行者按上述相应标准处罚。
十、所有异常发现当天必须由发现者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加班及晚班从第二天计算。
未完成者第一次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记警告一次。
十一、《品质异常处理单》备注开单时间,相关单位在四小时内签核完毕。
未完成的部门主管第一次记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记警告一次。
十二、所有品质异常处罚由部门主管提交直接责任人至品管部,在《品质异常处理单》会签后当天内完成。
未完成的责任部门主任、班长等同直接责任人标准处罚。
此办法从批准公布后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