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3p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置制度1.事故报告项目部所辖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施工单位或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应按以下要求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一般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生产经理报告,生产经理接到报告后向项目经理报告;情况紧急时(例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级别较高、需要现场处置救援,或可能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可以直接向项目经理报告。
发生事故30分钟内,项目经理向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地铁2号线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总包单位)、长春轨道交通集团报告。
项目经理应当于1小时内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较大及以上事故报告程序。
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发生事故30分钟内,向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总包单位)、集团报告。
项目经理应当于1小时内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抢险情况、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救护情况、财产损失、已遇险和脱险人数、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等。
报告形式:事发单位通过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传真电话、网络、对讲机等现代化通讯手段,实现事件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报送。
向上级和政府的报告原则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先口头后补书面报告。
2.事故信息研判项目经理根据对事故种类、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的研判,做出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响应级别的决定。
(1)当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启动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响应。
同时请求项目总包单位、长春轨道交通集团、属地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项目经理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将相关情况上报监理部、总承包项目部及长春轨道交通集团及有关部门,总承包项目部应立即前往现场指挥,并及时报告公司及上级有关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理和追责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环境的安全。
一、报告流程:1. 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安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部门;2. 安全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和范围;3. 编写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原因分析等;4. 上报事故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如企业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5. 根据报告结果,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
二、处理制度:1. 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并及时送医治疗伤员;2. 封锁现场,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化,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3. 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必要的资源和力量进行事故处理和救援;4. 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和责任主体;5. 根据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6. 受伤员工的医疗费、赔偿费等应由企业承担,并及时履行相关责任;7. 事故处理过程中,及时向员工及相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和处理进度。
以上是一般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不同企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和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二)是一个组织或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有效地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害,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事故报告人员:规定了哪些人员有权利和责任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现场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人员、监督人员等。
2. 报告内容: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如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损失情况、受伤或死亡人数等信息。
3. 报告程序:规定了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通常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并明确了报告的渠道和方式,如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电话报告等。
4. 员工安全疏散和救援:对于大型生产安全事故,制度应规定疏散和救援的程序、责任人员和装备等,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和稳定,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特订立本《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部门和员工,并包含与本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承包商以及访客。
3.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3.1 事故报告责任人员每个部门、班组负责人均为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责任人员,发生事故后必需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依照下述程序进行处理。
3.2 事故报告内容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方、经过和原因的认真描述;•受伤人数、伤势程度及受伤人员的身份;•直接经济损失、设备损坏情况以及环境影响;•相关影响范围和可能影响的部门、人员等。
3.3 事故报告流程•部门负责人或班组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处理。
•同时,负责人需立刻向上级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并寻求上级的引导和支持。
•上级收到报告后,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结合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确定事故的责任方和处理方案。
4.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4.1 事故责任追究•依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含警告、记录扣分、调离岗位、停职、降职甚至解雇等处理措施。
•假如事故导致了重点经济损失、严重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等后果,公司有权向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4.2 事故整改和防备措施•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订立整改措施,并设立整改小组负责监督和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针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采取相应的防备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加强员工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改进生产工艺等。
4.3 事故经验总结和宣传•对事故进行及时总结和分析,提炼出教训,并向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以引起员工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通过内部刊物、会议、培训等形式,对事故案例进行共享和讨论,促进员工安全意识的提升。
4.4 事故报告备案和定期评估•对事故报告及整改情况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度名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能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岗位和部门的员工。
三、报告程序:1. 发生安全事故后,责任人应立即停止工作,确保现场的安全,同时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和安全责任人。
2. 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确认事故情况。
3. 在确认事故情况后,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并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
4. 公司高层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制定处理方案。
5. 若事故属于重大事故,公司应按要求报告给相关监管机构。
四、事故处理程序:1. 针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受伤员工应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按照公司规定申请工伤赔偿。
3. 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和处理,确保不再造成二次事故。
4. 开展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5. 事故处理结束后,及时组织复工,并对事故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6. 对于重大事故,公司应及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并加强相关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
五、责任和监督:1.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 安全责任人要负责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工作进展。
3. 公司高层领导要对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进行评估和改进。
六、制度宣传和培训: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员工普及相关安全知识,并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奖惩制度:对于积极参与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者隐瞒事故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概述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提高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流程、责任追究和事后处理措施,以及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全面加强生产安全管理。
一、报告程序1. 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
2. 事故现场的责任人员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出动现场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和灭火。
3. 上级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处理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救援工作。
4. 事故抢险救援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当立即进行事故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形成调查报告,并向企业管理层提出处理建议。
5. 企业管理层根据调查报告,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和补救措施。
二、责任追究1. 对于轻微事故,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纪律处分,例如警告、记过等。
2. 对于一般事故,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严重的纪律处分,例如记大过、降职等。
3. 对于重大事故,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例如开除、限制行动自由等。
4. 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有权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事后处理措施1. 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 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并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3. 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找出事故漏洞,提出改进措施。
4. 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5. 加强事故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升员工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6. 定期组织生产安全演练,模拟各类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升应对能力。
四、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1.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成工作组,并派出专业人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和抢救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工作机构,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由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责任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对事故的原因、责任人进行查明,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调查小组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工作,对事故的现场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九条调查小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解。
第十条调查小组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及时编写调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责任单位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对于责任单位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第十三条对于个人造成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受伤人员应当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第十五条对于事故后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隐瞒事故事实、假报事故、销毁事故现场等行为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引言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发生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件。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
1. 事故报告义务
企业员工在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情况填写在安全事故报告表上。
同时,还需向相关部门报告,如安全管理部门、工会等。
2. 报告内容要求
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财产损失等详细情况。
报告内容要真实可靠,不私自隐瞒、夸大或歪曲事实。
3. 报告流程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报告流程,明确各级主管的责任和权限,确
定应对事故的具体措施。
同时,还需设立报告时间限制,确保事故报告及时准确。
4. 事故报告处理
一旦接到事故报告,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展开事故处理工作。
同时,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5. 报告责任和奖惩
对于私自隐瞒、篡改事故报告的员工,企业应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
而对于及时发现、报告事故并参与事故处理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结语
生产安全事故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但通过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并且有利于企业的稳健发展。
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1.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填写事故报告表;
3. 事故报告表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以及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4. 事故报告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进行篡改或故意掩盖事故真相;
5. 事故报告表必须及时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并抄送相关单位。
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1. 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必须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2. 对于轻微事故,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化;
3. 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
4. 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进行事故复查,并制定相关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对于重大事故,必须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操作规程:
1. 执行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擅自脱掉或者不正确使用;
2. 执行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改变作业步骤或者使用不合规范的工具设备;
3. 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集中注意力,严禁分心或者做与作业无关的事情;
4. 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5. 操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归位工具设备,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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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
(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
1.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2.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四)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4.国家和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三)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小时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9.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
10.其他有关的资料。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笔录。
5.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6.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处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