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
广西师范大学校训

广西师范大学校训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
学校现有王城、育才和雁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100多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小211),广西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6所高校之一。
广西师范大学校训:尊师重道敬业乐群“尊师”,意为尊重教育、尊重老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求我们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养成尊师的品德。
“重道”,意为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坚持正义、善德立身,要求我们树立科学精神,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治教治学,不断创新,追求真善美。
“敬业”,意为热爱专业、笃学求精、勤勉创新、献身事业,要求我们专致学业、忠于职守,有为社会发展而奉献的价值追求和勤恳作风。
“乐群”,意为和谐共处、诚信宽容、团队合作、厚生益众,要求我们善于合作,同舟共济,携手共建和谐校园。
历史沿革1932年,广西省政府建立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校址是现为国家4A级景区的雁山园。
经李宗仁、白崇禧首肯,省政府任命著名教育家杨东莼为首任校长。
1936年,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并入广西大学,成为广西大学文法学院(后称法商学院)。
1941年10月,著名教育家曾作忠应广西省政府要求,重建广西师范专科学校,1942年4月改名为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院,1943年8月奉教育部令,升格为国立桂林师范学院。
同时,广西大学中文、史地、数理化3个专修科并入国立桂林师范学院。
1944年,由于桂林沦陷,国立桂林师范学院曾短暂疏迁贵州平越。
1945年8月,自平越回迁桂林后,得广西省政府同意,以王城为校址。
1946年2月,为平息民主浪潮,切断国立桂林师范学院与广西大学的联系,教育部强令师院迁址南宁并改名为国立南宁师范学院。
1950年2月,国立南宁师范学院从南宁迁回桂林,再次并入广西大学,成立广西大学师范学院(后称文教学院)。
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广西大学奉命撤消。
广西开放大学正式揭牌成立

广為打敘女醪正式福牌成宣2020年12月30H,广西开放大学举行揭牌仪式,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正式更名为广西开放大学。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黄俊华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唐宁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广西开放大学的批复》。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勇齐、国家开放大学副校长李林曙致辞,广西开放大学党委书记周鸿致欢迎辞,校长王兴辉主持揭牌仪式。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勇齐致辞,他对学校41年来的办学成绩予以肯定。
他指出,广西开放大学揭牌成立,是广西开放大学对过去建校41年的总结,也是学校开启新征程的起点。
学校要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明确办学定位,努力建设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全区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自治区战略,主动服务社区、乡村、老年群体,积极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社会培训,使社区教育成为国民学习新渠道、老年教育成为教育领域新亮点、社会培训成为开放教育新品牌,要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新型高等学校,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开放大学副校长李林曙代表国家开放大学向广西广播电视大学顺利更名为广西开放大学表示祝贺。
他指出,更名只是形式,重点是转型发展,要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教育发展趋势,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实现从以量图大向以质图强转型,从学历补偿向知识补偿转型,从文凭提高向技能提升转型,由线上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转型。
国家开放大学将支持广西开放大学的建设,将与广西开放大学、与体系内所有开放大学一起建设好终身教育、在线教育、灵活教育和对外合作等四个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区属普通高校办学自主权若干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区属普通高校办学自主权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3.02.20•【字号】桂政发[1993]14号•【施行日期】199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区属普通高校办学自主权若干问题的通知(1993年2月20日桂政发〔1993〕14号)一、关于招生和毕业分配问题(一)在全区招生计划指导下,学校可在年度本、专科国家任务招生计划总数内安排一定的比例招收计划内委培生。
在招生结束后,学校需将招生计划、招生名册报自治区教委、计委、人事厅备案。
(二)在全区高教事业发展计划宏观调控下,经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可根据需要与可能,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适当扩大招收单位委培生,可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中录取一部分进入本校成人教育学院(班)学习,学习成绩合格者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后自谋职业。
学校可与区外高校实行联合办学,培养我区急需的短线专业和空白专业的人才。
(三)在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内,学校可根据实际确定在职研究生、定向研究生的比例。
可依托区外高校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举办研究生班。
在完成国家招生任务和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我区需要,招收符合国家录取标准计划外委托培养、学校自筹经费研究生和自费研究生,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关于办学和专业设置问题(一)在全区高校布局规划指导下,有条件的高校可在急需人才的地区设立教学点或举办二级学院,实行异地办学。
办学经费、办学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和学校筹措解决。
(二)在全区统筹专业布点的原则下,学校可根据学科发展、社会需求及自身条件,依照国家教委制定的高校专业目录,撤销旧专业,压缩长线专业,合并相近专业,拓宽专业口径,调整专业方向。
设置新专业,需报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三)学校经自治区批准可举办多种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录取的学员需符合高等成人学历教育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桂林市八大高校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学校简介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
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
学校现有25个二级学院(含独立学院——漓江学院),在职教职员工218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生60人,各类硕士研究生(不含研究生班学员)4800余人,各类长短期留学生1000多人,函授、进修生等约8000人。
建校78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近20万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创办于1932年,原名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曾六次更名,八次迁址,四度调整。
1936年与广西大学合并;1941年,重建广西师范专科学校,1942年更名为省立桂林师范学院,1943年升格为国立桂林师范学院,开始独立举办本科教育,1946年迁址南宁并改名为国立南宁师范学院;1950年迁回桂林,再次与广西大学合并;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广西大学奉命撤销,在原广西大学文教学院、理学院的基础上组建广西师范学院;1983年更名为广西师范大学。
在78年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努力培养各类师资和社会所需人才。
抗战时期,与西南师范学院、昆明师范学院一起,成为抗日大后方著名的三所高等师范院校,并被誉为“西南民主堡垒”。
1943~1978年,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学历教师人才的高校。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继承传统,彰显特色,引领和服务广西基础教育,充分发挥了广西教师教育的龙头作用。
文化底蕴深厚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王城校区是广西历史上最早的文教中心,文脉延续和传承了1000多年。
南朝时期,著名文学家颜延之就在独秀峰下开辟了“读书岩”,中原文化和岭南文化首次在此交汇;唐代,桂管观察使李昌巙在此创办了广西第一所公学——桂州学;宋代,曾在此建铁牛寺(元代改称大圆寺);明代,成为靖江王府,王城由此得名;清代,成为广西举行乡试的贡院;1921年,孙中山策划北伐,设大本营于此;新中国成立前广西第二师范学校、国立桂林师范学院相继在此办学;1954年成为广西师范学院所在地。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支持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大学的3所高校之一,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实施招生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按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等。
第六条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招生条件第七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八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0•【字号】桂政办发[2013]52号•【施行日期】2013.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5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机构调整及组成人员工作变动,为适应考试招生形势的变化,做好我区招生考试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调整组成人员,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名单主任:李康自治区副主席副主任:吴建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秦斌自治区教育厅厅长蒋明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委员:韩庆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兰红星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黄济健自治区民委副主任陈一平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颜斯海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副厅长于洁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范世祥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夏宁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张剑波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钟志英自治区侨办副主任谢德元自治区保密局局长王晓卓广西军区政治部副主任路光永武警广西总队政治部主任冯宪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玉清南宁铁路局副局长李清先广西招生考试院院长金化伦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主任颜凤云自治区新闻办副主任韦化广西大学副校长唐安洲广西医科大学副校长李传起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工作,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18•【字号】桂政办发[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桂政办发〔201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部署,深化我区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教师教育改革主要目标(一)到2017年,全区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
培养10万名合格师范毕业生,农村教师、紧缺学科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得到有效补充,基本满足全区教育改革发展需要。
以校长和农村教师培训为重点,完成全区所有教师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教师、校长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新体系(二)建立教师培养体系。
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培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综合院校参与教师培养。
科学规划,综合改革,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规模、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促进教师培养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层次协调发展,普通师范教育与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相互贯通。
支持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高职院校和师范院校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支持师范院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
(三)建立教师培训体系。
构建自治区、市、县、学校四级联动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分级制定培训规划。
各级培训在参训对象遴选、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类型等方面各有侧重、有序衔接。
加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教师培训专业机构、中小学分工协作,基本形成以自治区培训为引领、市县培训为支撑、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开放有序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格局。
广西师范大学章程
广西师范大学章程序言广西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32年创办于桂林。
1936年并入广西大学,1941年重建广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42年更名为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院,1943年升格为国立桂林师范学院,1946年迁址南宁,1947年改名为国立南宁师范学院,1950年再次并入广西大学并迁回桂林。
1953年广西大学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奉令停办,以原广西大学文教学院、理学院的部分教师及师范专修科全体学生为基础组建广西师范学院,1983年更名为广西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弘文励教的办学传统,以培育英才、传承文明为使命,追求卓越,厚生益众,推动社会进步,建设国内先进、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地方综合性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建立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为基本治理结构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广西师范大学(简称:广西师大。
英文名称: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称缩写:GXNU)。
学校设有三个校区:王城校区(桂林市秀峰区王城1号)、育才校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注册地址为桂林市育才路15号、王城1号。
学校互联网官方网址:。
第三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四条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
第五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六条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同时开展非学历教育,提供终身教育服务。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第七条学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为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师范大学简介
高教 论坛
21 0 0年 6月第 6 期
院校 介绍 ・
H i e gh r Educ to r m a n Fo u i
・
广 西 师 范大 学 简 介
广 西 师 范 大学 是 广 西重 点 大 学 , 落 在 世 界 著 名 山 水 旅 游 名 城 、 史 文 化 名 坐 历
城 桂 林 市 。学 校 有 王城 、 才 、 山 3个 校 区 , 园 面积 4 0 育 雁 校 1 0多 亩 。学 校 有 1个 博 士 后 科 研 流 动 站 、 二 级 学 科 博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 一 级 学 科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3个 5个 点 、 8个 二 级 学 科 硕 士 学位 授 权点 、 专 业 硕 士 学位 授 权 点 和 5 8 5个 2个全 日制 普通 本科 专 业 , 科 专 业 涵 盖 哲 学 、 学 、 育 学 、 学 、 学 、 学 等 1 门类 。学 校 学 法 教 文 理 工 0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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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 干 教 师 国家 级 培 训 基 地 等 国家 级 人 才 培 养 和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 国家 文 科 基 地 在 终 期 验 收评 估 中获 得 优 秀 等 级 , 全 国惟 一 被评 为 优 秀 的地 方大 学 中 国语 言 文 学 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防城港校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防城港校区项目核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26•【字号】桂发改社会〔2021〕607号•【施行日期】202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防城港校区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城港市发展改革委: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核准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防城港校区项目的请示》(防发改社会报〔2021〕41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优化广西教育布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防城港校区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5—450000—04—01—503431项目单位: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项目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教育园区江山环岛东路西侧(江山镇大石头组)。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方案项目计划办学规模为22000人,总建筑面积841000平方米,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为5241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室30500平方米、实验实习用房19200平方米、图书馆34000平方米、室内体育用房28000平方米、校行政办公用房14000平方米、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14400平方米、会堂(含师生活动用房)15000平方米、学生宿舍223000平方米、食堂30000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16000平方米、国际交流中心20000平方米、雨水收集蓄水池及其他配套用房80000平方米。
二期总建筑面积3169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室48300平方米、实验实习用房32400平方米、室内体育用房3000平方米、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23000平方米、学生宿舍115200平方米、食堂15000平方米、单身教师宿舍12000平方米、科技中心10000平方米、创业实践基地58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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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9]33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06
【实施日期】2009.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搬迁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临桂新区建设、旧城保护与改造和漓江补水工程等工作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08〕119号)精神,为加强对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搬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快王城校区搬迁工作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李康自治区副主席
常务副组长:
刘君桂林市委书记
高枫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
吴建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志刚桂林市人民政府市长
王枬广西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梁宏广西师范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