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监察处罚对照表

合集下载

特种设备(含附件)的检验周期及违法行为处罚清单

特种设备(含附件)的检验周期及违法行为处罚清单

特种设备(含附件)的检验周期及违法行为处罚清单像据《特种核备妥必法》及相关规程整理2021/11/4[键入公司名称]maszhc特种设备(含附件)的检验周期及违法行为处罚清单目录一、特种设备定义 (4)二、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类型 (4)三、定期检验要求 (4)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检验(检定)周期一览表 (6)五、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一览表 (9)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及违法行为处罚清单一、特种设备定义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二、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类型1、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2、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1)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 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3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1]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分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

(3)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4)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法》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容对照表

《特种设备法》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容对照表
变化
第四条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增加
9
第九条
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增加
10
第十条
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变化
第八条第一款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变化
第三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3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变化
第五条第二款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法违法行为及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法违法行为及处罚
未按规定设置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标记
按规定设置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标记
39
未对XX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对XX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
未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
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
40-1
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接受检验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接受检验
44
未按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
在未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前不得继续使用
48-1
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48-1
61-3
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指硬件)
查封、扣押(小于30天)
48-2
61-4
使用、销售达到报废条件/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有许可的充装单位
生产经
营使用
单位
13-2
86-1
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
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检测、作业人员
限期整改—停止使用设备或停产停业整顿,1-5万元罚款。
14
86-2
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工作
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
设备安全管理、检测、作业工作
电梯维
保单位
45-1
88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
停止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1-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5-2
未按本法及TSG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电梯制
造单位
22
80
未按TSG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

特种设备安全法处罚条款对照表

特种设备安全法处罚条款对照表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对照表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第八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

第九条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国家支持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国务院第549号令: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突出五方面内容
1、节约能源
2、事故分类和调查处理:增加了一章,共11条。

3、可以授权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行政许可工作
4、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5、扩大了调整范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无损
检测单位资格许可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特种设备监察处罚对照表

特种设备监察处罚对照表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处罚条款对照表序号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条款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行为罚财产罚申诫罚或行政处分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行为第10条第58条*责令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行为第24条第58条*责令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3 设计单位未经许可从事压力容器设计第11条第72条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经营罪等4 设计文件未经鉴定用于制造第12条第73条取缔没收制造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20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万元以下罚款 法经营罪等5 制造单位未进行型式试验第13条 第74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6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第14条 第一款第75条 取缔,没收非法制造产品,已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没收制造的产品、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7 特种设备出厂未附有关文件第15条 第76条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维修第16条第77条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9 未经许可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第31条第77条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10施工前未将施工情况书面告知安监部门第17条第三款第78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11施工验收后30日内未将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第20条第78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12 制造过程未经监督检验第二十一条第79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许可并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生产、销售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13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经监督检验(安装单位)第21条第79条责令改正,已实施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情节严重的撤销许可并吊销营业执照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14 未经许可从事气瓶充装第22条第80条取缔没收充装的气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罪等15 电梯制造单位未对安装、改造、维修后的电梯进行校验、调试或者发现使用中的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向安监部门报告第19条第37条第81条(一)第81条(二)*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予以通报批评16特种设备投用前或投用后30日内未登记第25条第83条(一)*责令限期改正。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定性与处罚对照表之欧阳美创编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定性与处罚对照表之欧阳美创编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违法行为定性与处罚依据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欧阳美创编 2021.01.01。

海南违反特种设备监管行政处罚

海南违反特种设备监管行政处罚

或者使用,且设备存在严重 处 1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
缺陷的或者造成事故严重后 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果的。
5 特种设备安装、改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 轻微 限期改正
按期予以改正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造、修理的施工单 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 违法
位在施工前未书面 告知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表
序号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裁量 阶次
裁量因素
裁量基准
法定裁量因素
酌定裁量因素
六、违反特种设备监管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施行日期 2014 年 1 月 1 日)
1、初次违法,持续时间较短,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
处 10 万元罚款、没收违法
或者尚未获得经济利益的;
验,已用于制造,且销售、 处 1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
安装或者使用,设备存在严 下罚款。
重缺陷的。
逾期未改正,且未经型式试
严重 罚款
违法
验,已用于制造,销售、安 处 2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 装或者使用,且造成事故严 下罚款。
重后果的。
轻微 限期改正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 违法
按期予以改正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安装、改造、重大
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
逾期未改,已交付使用,设
6
修理以及锅炉清洗
处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经监督检验的,责令限
备不存在严重缺陷,未造成
过程,未经监督检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较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款
第83条(五)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1
未对故障、异常特种设备全面检查、清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
第29条
第83条(六)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2
使用单位未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六十二条
第八十八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经营罪等
30
检验检测工作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第43条
第二款
第条(一)
情节严重的撤消检验检测资格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1
聘用无证人员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第44条
第一款
第92条(一)
情节严重的撤消检验检测资格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2
检验检测机构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立即报告安监部门
第52条
第三款
第97条(三)
降级或者撤职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
41
发现检验检测机构不再具备规定条件或者出具虚假结果、鉴定结论或者结果结论严重失实而不撤销原核准或者不查处
第52条
第97条(四)
降级或者撤职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
42
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生产单位重复许可,或其他地方检测合格设备,重复检验检测
第86条(二)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8
使用单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39条
第一款
第86条(三)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9
未经核准从事强制检验
第41条
第91条
取缔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违法行为处罚条款对照表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条款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行为罚
财产罚
申诫罚或行政处分
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行为
第10条
第58条
*责令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行为
第24条
第58条
*责令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3
设计单位未经许可从事压力容器设计
24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年限,未报废并未办理注销登记
第30条
第84条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5
索道、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每日未安检、确认。电梯、索道、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未显著设置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运营)
第34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85条(一)
第八十五条(二)
34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人员生产、销售、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第47条
第94条
撤消机构、人员检验检测资格
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5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人员故意刁难生产、使用单位
第49条
第95条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36
检验检测人员不在检验检测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执业
非法经营罪等
15
电梯制造单位未对安装、改造、维修后的电梯进行校验、调试或者发现使用中的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向安监部门报告
第19条
第37条
第81条(一)
第81条(二)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予以通报批评
16
特种设备投用前或投用后30日内未登记
第25条
第83条(一)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降级或者撤职
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
45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擅离职守、逃逸;
第条
第七十八条(一)
降职、撤职
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46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事故

第七十八条(二)
降职、撤职
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47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第九十条
由使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做出补充规定。
第六十四条
第八十八条第一项
第八十九条第一项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第44条第二款
第96条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2年以下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
37
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和机构拒不接受安全监察
第57条
第98条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妨害公务罪等
38
特监部门和人员不按条例规定的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许可、核准、登记
第48条
第92条(二)
情节严重的撤消检验检测资格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3
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
第46条第一款
第93条
情节严重的撤消机构及人员的检验检测资格
处机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处人员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
第11条
第72条
取缔
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经营罪等
4
设计文件未经鉴定用于制造
第12条
第73条
取缔
没收制造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
5
制造单位未进行型式试验
第13条
第74条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6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9
使用单位未按期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第28条
第一款
第83条(四)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0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第28条
第65条
第83条(七)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3
电梯使用单位未对电梯至少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31条
第二款
第83条(八)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
13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经监督检验(安装单位)
第21条
第79条
责令改正,已实施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情节严重的撤销许可并吊销营业执照
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14 Nhomakorabea未经许可从事气瓶充装
第22条
第80条
取缔
没收充装的气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7
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第26条.
第83条(二)
*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8
使用单位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安全附件等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27条
第83条(三)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1
施工验收后30日内未将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第20条
第78条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12
制造过程未经监督检验
第二十一条
第79条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许可并吊销营业执照
没收生产、销售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三条
第八十八条第二项
第八十九条第二项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