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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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

---------------------------------------------------------------最新资料推荐------------------------------------------------------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 ICS 13.080 Z 50 备案号:31296-2011DB11市地方标准DB11/T 811—2011北京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Screening Levels for Soil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of Sites2011 - 08 - 09 发布2011 - 12 - 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1/ 15DB11/T 811—2011目次前言......................................................... ........................ II 1 2 3 4 5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术语和定义 ........................................................ ................. 2 筛选值及使用规则 ........................................................ ........... 2 监测......................................................... ...................... 5参考文献......................................................... .. (10I)---------------------------------------------------------------最新资料推荐------------------------------------------------------ DB11/T 811—20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二、发达国家和地区农用地土壤标准概况 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主要针对建设用 地,少数国家和地区针对农用地。针对农用地的土壤环境质 量标准,保护目标有的是人体健康,有的是生态环境(如土 壤生物),有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的是作物生长(防止减 产)。在制定方法上,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为目标的, 主要基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方法和生态风险评估方法制定 (如加拿大);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保护目标的,主要基于有 关土壤/作物数据,利用统计方法制定(如德国)。 三、标准的定位和保护目标 根据《土十条》要求,我国现阶段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农用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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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12 月 29 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审议了《农用地土 壤环境质量标准(送审稿)》,要求第三次征求意见。2016 年 3 月 10 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 准(三次征求意见稿)》(环办科技函〔2016〕455 号)第三 次征求意见。
2016 年 5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土十条》。环境保护部 土壤环境管理司根据《土十条》的要求,进一步对《农用地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反复 研究讨论,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听取意见,形成《农用地筛 选值和管制值》。
二是风险管制值。其基本内涵是土壤中污染物高于该值 时,农产品超标风险很高,且难以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 等措施降低超标风险,该农用地原则上可以划为严格管控 类。介于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的,农产品存在超标风险,具 体需要通过结合农产品质量协同调查确定,一般可通过农艺 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达到安全利用。
四、标准的主要内容 《农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共量已显著降低,基本不会成 为影响稻米和小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物。鉴于全国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六六六和滴滴涕在部分地区土壤 中仍有一定的检出率,保留上述两种污染物作为选测指标, 根据实际情况监控其含量变化及风险。

(完整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word版本

(完整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word版本

2.8 2.8 0.5 0.43 4 270 560 20 28 1290 1200 570
5 7 0.5 1.2 10 200 560 56 72 1290 1200 500
15 20 5 4.3 40 1000 560 200 280 1290 1200 570
222
640
640
640
120 47 30 8000 800 33 600
140 172 78 36000 2500 82 2000
8
四氯化碳
9
氯仿
10
氯甲烷0.9Fra bibliotek2.8
9
36
0.3
0.9
5
10
12
37
21
120
11
1,1- 二氯乙烷
12
1,2- 二氯乙烷
13
1,1- 二氯乙烯
14 顺 -1,2-二氯乙烯
15 反 -1,2-二氯乙烯
表 2.2-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重金属和无机物
CAS
筛选值 第一类用地
筛选值 第二类用地
管制值 第一类用地
管制值 第二类用地
1

2

3
铬(六价)
4

5

6

7

挥发性有机物
20 20 3.0 2000 400 8 150
60 65 5.7 18000 800 38 900
16
二氯甲烷
17
1,2- 二氯丙烷
18 1,1,1,2-四氯乙烷
19 1,1,2,2-四氯乙烯
20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三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三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15 年 1 月 13 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单位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 改完善,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2015 年 8 月 14 日,环境保护部向社会公开进 行二次征求意见。2015 年 10 月 23 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送审稿)》专家审议会,会议原则同意本标准通过 审议。2015 年 12 月 29 日,环境保护部部长专题会审议了本标准,并要求第三 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类为住宅类用地方式,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50137 -2011)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文化设施用地(A2)、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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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A33)、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中的孤儿院等,以及农村地区此类建设 用地。
第二类为工业类用地方式,包括 GB 50137-2011 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工 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公用设施用地(U) 等,以及农村地区此类建设用地。
(3)单环芳烃及其衍生物共 21 项。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及其卤代、 硝基和氨基等衍生物。这类有机物多为半挥发性污染物,是化工等多个行业的产 品或重要生产原辅材料,在工业企业场地环境场地调查中检出频率较高,是场地 环境管理的重点类污染物。
(4)多环芳烃类污染物共 13 项。包括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 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荧蒽、苯并[1,2,3-cd]芘等代表性的多环芳烃污染物。多环芳 烃(PAHs)共有 100 多种。多环芳烃类物质可来源于煤焦油、原油、药物、染 料、塑料和杀虫剂等相关行业,煤、石油和天然气、垃圾或其他有机物质如烟草、 炭火等不完全燃烧,也可形成多环芳烃类有机物。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

330 1500
氰化物
21159
22
135
44
270
挥发性有机物
一溴二氯甲烷
75-27-4
0.29
1.2
2.9
12
溴仿
75-25-2
32
103
320 1030
二溴氯甲烷
124-48-1
9.3
33
93
330
1,2-二溴乙烷
106-93-4
0.07 0.24
0.7
2.4
半挥发性有机物
六氯环戊二烯
77-47-4
氯乙烯 苯 氯苯
1,2-二氯苯 1,4-二氯苯
乙苯 苯乙烯 甲苯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邻-二甲苯
硝基苯 苯胺 2-氯酚 苯并[a ]蒽 苯并[a ]芘 苯并[b ]荧蒽 苯并[k ]荧蒽
筛选值
CAS编号 第一类 第二类
用地 用地
重金属和无机物
7440-38-2
20①
60①
7440-43-9
20
65
18540-29-9
0.14 0.38
36 37
33,3,3' ,'4,4,4,4' ,'5,5-五,5'氯-六联氯苯联(P苯CB(P1C2B6)
57465-28-8 32774-16-6
38
二噁英类1(总69毒) 性当量)
——
4x10-5 1x10-4 1x10-5
1x10-4 4x10-4 4x10-5
39
多溴联苯(总量)
GB36600—2018
表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

2015-10-01 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

2015-10-01 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

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筛选值及使用规则 (2)5 监测 (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用地安全,保护土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上海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管理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号)等文件要求,提出适合于本市场地土壤环境中的特征污染物及其风险筛选值,进一步完善本市场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估标准系列,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场地土壤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用于居住类敏感用地和工业类非敏感用地类型下的土壤健康风险评估筛选值及使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潜在污染场地再利用时土壤是否需要开展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HJ 25.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682 《污染场地术语》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场地某一地块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3.2 潜在污染场地指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和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潜在危险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染,且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构成潜在风险的场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整体上遵循国家风险管控标准制定的技术方法,技术路线图如下。
四、标准制定的技术思路和重点技术问题
(一)标准名称变更说明
原项目中提出的标准名称为《土壤污染物筛选值标准》。原名称存在以下问题:
1、适用范围不明确自土十条以来,我国的土壤相关标准均是区分建设用地和农用
地进行约束和管理的,本次立项的目标是指定针对江苏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筛选
差异。比如,推导筛选值时关于致癌污染物的风险可接受水平,美国
一般选用10-6(个别州选择10-5,个别污染物选择10-4),欧盟成员国多选用10-5。
对同一污染物,人类存在水、气、土等多种摄入途径;在对该污染物可容忍的摄入总
量一定时,分配给土壤的比例,各国选择不一致,美国不考虑分配问题(即
默认100%),德国选择20%,丹麦选择10%,等等。
三、基本原则与技术路线
(一)基本原则
本标准编制原则如下:一是立足现实。立足我国国情和江苏省现实阶段,不超越
现实情况制定土壤标准。二是问题导向。落实《土十条》关于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的要
求,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制定标准。三是
科学合理。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也充分利用实践经验和我国最新的科研成
染风险管控标准”的要求,上海标准进行了废止,北京、浙江等地区标准正在进行修
订;河北省、辽宁省、江西省和深圳市等省市也在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筛选值或风险管控标准,目前,河北省和深圳市已经正式发布。
二'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了本标准的主要应用场景和定位,即“对土壤污染状
值的,土壤污染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风险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 (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项目组二〇一五年八月项目名称: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牵头承担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负责人:林玉锁标准所技术管理责任人:李敏、王海燕标准处行政管理责任人:段光明目录1项目概况 (87)2 标准编制依据 (87)3 技术要点说明 (88)4 监测方法 (110)5 实施与监督 (110)附录A (111)附录B (115)附录C (131)1项目概况2014年2月1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场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修复系列技术导则(HJ 25.1~4-2014),但未规定风险评估筛选值。

此后,为配合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环境保护部启动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制订工作,于2015年1月第一次公布征求意见稿,本稿为二次征求意见稿,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初步评估,筛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与HJ 25.1~4-2014共同构成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如果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监测含量超过本标准,则应按照HJ 25.1、HJ 25.2、HJ 25.3,启动和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地方省级政府制定的同类标准与该系列标准可互为补充。

2 标准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第三十二条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强化科技支撑。

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制(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土壤风险评估、被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主要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土壤样品、肥料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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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
摘要:
1.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的概念和意义
2.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的方法和技术
3.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的应用案例
4.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正文:
一、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的概念和意义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是指在环境风险评价过程中,根据污染物的性质、浓度、分布以及环境因素,对场地土壤中污染物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这一评估过程有助于识别潜在的环境风险,为后续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具有以下意义:
1.为政府部门和企业提供污染场地土壤管理的决策依据;
2.有助于优化土壤环境监测资源配置,提高监测效率;
3.有助于防范和减轻土壤污染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
4.有助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促进绿色发展。

二、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的方法和技术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的评估方法和技术主要包括:
1.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收集场地土壤的基本情况、污染源、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信息;
2.建立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模型:根据调查数据,建立适用于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的模型;
3.筛选风险评价筛选值:通过模型计算,确定场地土壤中各污染物的风险评价筛选值;
4.制定风险管理措施:根据风险评价筛选值,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应急和减缓措施。

三、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的应用案例
某城市在进行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时,发现场地土壤中存在多种化学污染物。

为了评估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和公共健康的风险,该城市采用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
1.收集场地土壤环境基本情况,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浓度;
2.建立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模型;
3.根据模型计算,确定各污染物的风险评价筛选值;
4.根据风险评价筛选值,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污染物清理、隔离和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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