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与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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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措施效果区域验证

防突措施效果区域验证

防突措施效果区域验证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防突措施效果区域验证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防突措施效果区域验证【规程条文】第二百一十一条保护层的开采厚度不大于0.5m、上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50m或者下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80m时, 必须对每个被保护层工作面的保护效果进行检验。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防突措施的区域, 必须对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进行检验。

检验无效时, 仍为突出危险区。

检验有效时, 无突出危险区的采掘工作面每推进10~50m至少进行2次区域验证, 并保留完整的工程设计、施工和效果检验的原始资料。

【执行说明】每推进10~50m至少进行2次区域验证。

具体取值应根据构造复杂程度确定:构造极其复杂的区域取10~15m, 构造复杂区域取15~25m, 构造较复杂区域取25~40m, 构造简单区域取40~50m。

区域验证方法主要采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执行一个工作面预测循环表示完成一次区域验证。

至少应连续进行2次区域验证, 任意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 即表明该区域有突出危险;在构造复杂和极其复杂区域应连续进行3次及以上的区域验证。

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的应急措施以及正确方法

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的应急措施以及正确方法

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的应急措施以及正确方法第一节矿井突出事故的预防一、区域性预测主要与科研单位进行合作,对煤层进行预测。

二、工作面预测1、现场施工人员、瓦检员必须熟知突出预兆:(1)煤炮声、支架断裂发出的响声,岩煤开裂自行剥落、掉渣、底鼓与煤壁颤动,钻场变形,垮孔、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等。

(2)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气温气味异常,打钻喷瓦斯,发现哨声、风声和蜂鸣声等。

2、钻屑量预测(1)在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为42mm、孔深10m的钻孔。

(2)钻孔每隔2m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

根据每个钻孔钻屑解吸指标K1或△h2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时各项指标的突出危险临界值,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h2为湿煤160Pa,干煤200Pa,K1值按如下表。

实测K1值或△h2值等于或大于临界值时,该工作面预测为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h2 K1 危险性Pa mL/(g•min1/2)干煤湿煤干煤湿煤≥200 ≥160 ≥0.5 ≥0.4 突出危险工作面<200 <160 <0.5 <0.4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3)采用钻屑指标法连续预测突出危险性,当预测无突出危险性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5m的预测超前距。

第二节防治突出的主要措施一、区域性防突措施我矿主要采取开采2#煤作为上保护层,在没有保护层可采的7#煤层必须在岩石巷内施工瓦斯抽放巷打穿层钻孔对煤层进行大面积预抽,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后,方可进行准备采掘工作面。

二、局部防突措施(一)石门揭煤1、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m(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20m(垂距)之前,必须在石门断面四周轮廓线外5m范围煤层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地掌握煤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2、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m(垂距)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预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与坚固性系数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

防突规定

防突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二十三条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 风系统; (二)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的采区、突出煤层工作 面都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回风巷是专用回风巷; (三)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 串联通风; (四)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 巷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二十四条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严 禁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 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 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 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二十五条清理突出的煤炭时,应当制 定防煤尘、防片帮、防冒顶、防瓦斯超 限、防火源的安全技术措施。 突出孔洞应当及时充填、封闭严实或者 进行支护;当恢复采掘作业时,应当在 其附近30m范围内加强支护。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 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 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 式自救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 (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 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小 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 向距离不小于5m。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 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 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 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 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当地人 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 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 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 抽采系统。

关于规范防突专项设计专项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施的规定

关于规范防突专项设计专项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施的规定

附件13关于规范防突专项设计专项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施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以及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工作,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安徽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石门(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开拓工程首次揭穿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时,在揭煤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突出煤层每个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应当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突出危险区工作面必须编制区域防突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防突专项设计是该区域煤层区域防突的原则、方法与要求,指导石门揭煤、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和突出危险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的编制,煤矿相关单位管技人员依据批准的防突专项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专项防突设计与区域防突措施,指导现场具体实施。

第四条防突专项设计、专项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施的制定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安徽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验收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章防突专项设计的编制第五条防突专项设计必须按下列目录内容编制:第一章采区(水平)地质和煤层瓦斯基本参数第一节采区范围与地质第二节煤层赋存及瓦斯基本参数第三节开拓前预测情况与结果第二章采区(水平)生产布局第一节开拓方式与巷道布置第二节煤层开采顺序与采掘作业方法第三章防突有关的主要系统第一节通风系统第二节瓦斯抽采系统第三节安全监控系统第四节避灾与安全防护系统第四章综合防突措施第一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1.区域预测(开拓后预测)2.区域防突措施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区域验证第二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2.工作面防突措施3.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安全防护措施第三节石门揭煤1.石门揭开突出危险煤层措施2.石门揭开非突出区域煤层措施第五章防突工程计划及设备、器材明细表第六条防突专项设计相关章节内容按下列要求说明:1.采区(水平)地质和煤层瓦斯基本参数必须简要说明采区范围、回采起止标高和区内断层、火成岩侵蚀情况,列表说明可采煤层性质、厚度、倾角、硬度、层间距和瓦斯含量、压力、透气性系数等参数,简要说明开拓前预测依据及矿井以往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2.采区(水平)生产布局中巷道布置叙述到首采工作面;3.防突有关的主要系统叙述范围与本条第2款同;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中区域预测(开拓后预测)必须明确预测方法、参数指标和测点数量与布置,并附测点布置平面示意图;区域防突措施必须明确方法、钻孔布置原则和控制范围,并用平、剖面图示说明;效果检验必须明确检验方法、参数指标与钻孔布置原则;区域验证要求同上;5.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说明要求与本条4款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说明个人防护及现场防护措施与设施;6.石门揭煤区域及局部措施都必须明确准确控制煤层层位、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明确测压钻孔布置原则,明确突出危险性预测与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指标和相应钻孔布置原则,用平、剖面图示说明采取防突措施的方法、钻孔布置原则与控制范围,简述安全防护与组织管理措施;7.防突工程计划列至首采工作面。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织金县白泥乡金西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编制时间:2017年7月金西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根据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文件“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我矿被划定为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等数据,在石门揭煤时必须编制防突措施,严格按“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进行施工;开采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预测、防治、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四位一体”的综合措施。

一、防治误穿煤层的安全措施主平硐、副平硐、回风平硐井,二采区开采时,其主要巷道布置在M16与M17号煤层中间。

二采区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但随着采掘工作面接续及矿井开拓准备的需要,井筒及井下巷道将延续不断的进行掘进作业。

由于受断层、褶曲等不可预见的构造影响,或者煤层赋存条件的变化,难免突出危险区有主要巷道靠近甚至穿越煤层的情况出现。

为防止误穿煤层、地质构造等情况,设计特编制以下防突安全措施:1.认真做好地质编录工作,注意局部地质构造的变化,巷道施工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同时必须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

巷道施工前,必须编制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矿总工程师审批。

2.加强瓦斯地质工作,摸清掘进工作面迎头前方煤层赋存、瓦斯参数,从而有利指导防突工作。

3.加强安全管理。

井巷施工中,必须实施过地质构造、瓦斯异常带“四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

4.巷道从开采煤层顶、底板掘进时,必须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至少每隔50m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的净岩柱小于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的掘进卷道,要求循环打钻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防止误穿突出煤层或构造。

5.掘进巷道必须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或装置。

6.在过突出煤层及在其附近10m范围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加强支护。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煤层注水
通过向煤层中注入水,增加煤层的湿度 和稳定性,降低煤层的可燃性和爆炸性 。
VS
煤层加固
通过采用注浆、锚杆支护等技术措施,对 煤层进行加固和稳定,防止煤层变形和塌 落。
瓦斯监测与预警系统建设
瓦斯监测
通过安装瓦斯传感器和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煤层中的瓦斯含量、压力和温度等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 况。
矿井水患防治与治理
水患风险评估
对矿井周边环境进行水患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水患的区域和 时间。
防水设施建设
在易发生水患的区域建设防水设施,如防水墙、排水沟等。
水患应急处理
制定水患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水患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 行处置。
06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与管理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
明确防突安全目标
瓦斯利用
将抽采出的瓦斯进行利用,如发电、 化工等,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04
治理性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排放与控制
瓦斯排放
通过瓦斯抽放系统将煤层中的瓦斯抽出,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压力和含量。
瓦斯控制
通过控制抽放系统的参数和抽放时间,控制煤层中的瓦斯含量和压力在安全范围内。
煤层注水与加固
预警系统
通过建立预警系统,根据监测数据和历史数据,对煤层中的瓦斯情况进行预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
05
综合性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与应用
瓦斯抽采与利用
通过瓦斯抽采技术,将煤层中的瓦斯抽取并利用,既 可减少瓦斯灾害,又可实现能源的再利用。
瓦斯发电
将抽采出的瓦斯气体用于发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防突安全目 标,包括降低瓦斯突出频率、减少突出强度 等。

什么是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什么是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测2、防治突出措施3、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安全防护措施说白了就是防突工作的一个循环流程,基本上是国内、国外突出矿井的一种通用管理办法简单点就是先预测,有突出危险采取措施,然后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措施有效生产过程中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详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作者:安全管理网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数:1431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1突出概况我国是世界上煤与瓦斯突出最严重的国家,1950——1985年期间,共发生突出12089次,强度超过千吨的特大型突出约有80次,突出最大强度达12400t。

35年来我国突出矿井数n和突出次数N的变化情况如图1。

由图1看出,在1950——1980的30年间,突出矿井数由一个增加到205个。

1980年后由于一些地方突出矿井报废,突出矿井略有下降,但仍多达187个。

年突出次数总趋势也是逐年增加,在1980年达最高值,年突出1151次,1980年后虽有一定程度减少,但仍保持年突出500~600次。

在20世纪60年代,尽管突出矿井数有所增加,但由于较广泛地推广应用开采解放层等防突措施,突出次数明显下降。

从20世纪70年代起,由于开采深度加大许多解放层变为突出危险层,且有些解放层变薄为不可采层,所以突出次数又急剧上升。

经调查分析,1986年和1988年各次突出的措施执行情况如表1。

表1部分突出局矿防突措施执行情况由表1看出,1986年有75.7%的突出是在未采取防突措施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基本上反映了我国多年来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尽管在我国《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了在突出危险煤层中进行采掘工作要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由于采用防突局部措施要消耗大量人力和物力,故许多突出矿井往往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987年后,由于各级安全领导部门严格要求,并在各次防突出会议上强调要采用防突技术措施,故不执行措施的情况大有好转。

1988年未采取措施发生突出由1986年的75.7%下降为21.1%。

什么是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什么是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测2、防治突出措施3、防突措施效果检验4、安全防护措施说白了就是防突工作的一个循环流程,基本上是国内、国外突出矿井的一种通用管理办法简单点就是先预测,有突出危险采取措施,然后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措施有效生产过程中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详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作者:安全管理网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数:1431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1突出概况我国是世界上煤与瓦斯突出最严重的国家,1950——1985年期间,共发生突出12089次,强度超过千吨的特大型突出约有80次,突出最大强度达12400t。

35年来我国突出矿井数n和突出次数N的变化情况如图1。

由图1看出,在1950——1980的30年间,突出矿井数由一个增加到205个。

1980年后由于一些地方突出矿井报废,突出矿井略有下降,但仍多达187个。

年突出次数总趋势也是逐年增加,在1980年达最高值,年突出1151次,1980年后虽有一定程度减少,但仍保持年突出500~600次。

在20世纪60年代,尽管突出矿井数有所增加,但由于较广泛地推广应用开采解放层等防突措施,突出次数明显下降。

从20世纪70年代起,由于开采深度加大许多解放层变为突出危险层,且有些解放层变薄为不可采层,所以突出次数又急剧上升。

经调查分析,1986年和1988年各次突出的措施执行情况如表1。

表1部分突出局矿防突措施执行情况由表1看出,1986年有75.7%的突出是在未采取防突措施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基本上反映了我国多年来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尽管在我国《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了在突出危险煤层中进行采掘工作要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由于采用防突局部措施要消耗大量人力和物力,故许多突出矿井往往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987年后,由于各级安全领导部门严格要求,并在各次防突出会议上强调要采用防突技术措施,故不执行措施的情况大有好转。

1988年未采取措施发生突出由1986年的75.7%下降为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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