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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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宗教旅游的发展与隐忧

我国宗教旅游的发展与隐忧
四、宗教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宗教旅游的快速发展不仅繁荣了宗教文化和旅游事业,同时为地方财政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是也应该看到,在宗教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的问题与隐忧:
过于庸俗化。对宗教文化挖掘浅尝辄止,忽略了宗教的严肃性,致使许多宗教景区越发地庸俗化。
过度商业化。过于追求商业利益,欺客宰客现象严重,失去了宗教场所本应有的庄严、平和、肃穆。
开发浅薄化。宗教旅游开发内容单一,缺乏精心策划与设计,管理疏于创新,使许多宗教景区停留在烧香拜佛、求签算命、销售开光等活动上。
建设重复化。部分地区“重旅游,轻宗教”,假借宗教名义开发旅游项目,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不仅收效甚微,而且会导致破坏性开发。
管理混乱化。宗教、文化、建设、旅游、林业等部门交叉管理,各自为政,致使宗教旅游区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低下,破坏了应有的宗教氛围。
从游客构成上看,参加宗教旅游活动的游客中,非宗教信徒占了多数。游客组成涉及各个年龄段、各种文化教育和职业背景的人群。
二、宗教旅游的发展趋势
随着宗教旅游热的兴起,各地纷纷迎合市场需求,新建、扩建或提升各种类型的宗教旅游景区,并呈现出景观化、多样化、世俗化、度假化、科技化、产业化等发展趋势。
(二)儒教——儒(国)学热的兴起,书院成为儒学旅游发展的载体
书院旅游是一种新型的旅游方式,在国外甚至是中国各地都很少见,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学热的升温,书院旅游已逐渐成为人们喜爱的旅游方式。
儒学作为国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及世界都有深远的影响。儒学从春秋时代的孔儒、汉唐宋明的后儒,发展到近代的新儒,再到现在的世儒、官孔和泛孔,内容更加多元,形式也更加丰富,而孔子学院的盛行、世界汉语的推广,则是儒学热、书院旅游热最直接的体现。

道教与旅游文化

道教与旅游文化

道教与旅游文化道教是中国固有的一种宗教。

东汉时形成,到南北朝时盛行起来,距今已有1800余年的历史。

它的教义与中华本土文化紧密相连,深深扎根于中华沃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对中国文化的各个层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道教的名称来源,一则起于古代之神道;二则起于《老子》的道论,首见于《老子想尔注》。

道教奉老子为教主,因为道家哲学思想的最早起源可追溯到老庄。

中国道教是人类在面对自然无力战胜的力量和无法解释的现象时,为了解释说明而产生的社会现象,同时它也是人类活动所创造的精神产品,是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道教从古至今的发展致使其旅游资源蕴含自然与文特色。

道教景区生态优美,环境保护良好,且景区中含有浓厚的宗教文化色彩。

道教文物古迹,名山宫观遍布于大江南北,星罗棋布于名山大川之间。

道教常以海上名山和幽远的名山洞府称为神仙所居之胜境,其一是昆仑山,二是以蓬莱为中心的海上“三神山”(蓬莱、方丈、瀛洲);以三神仙为三岛,与其他十洲合称为“十洲三岛”,皆神仙所居,以为道士修道成仙之归宿。

南北朝时期,道教汲取佛教的三界说,构成了神仙所居的三十六天的天界说。

天界何处,往往落实在名山,称洞天福地。

许多名山胜地就被视为神仙所居之洞府,或修道成仙之佳境。

道教典籍《天芨七签》的《洞天福地天地宫府图》,称天下名山中有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和七十二福地,均为神仙所居所。

其中以青城山、武当山、龙虎山和齐云山为中国道教四大名山。

中国道教供奉神像和进行宗教活动的庙宇通常称为宫、观、庙。

道教建筑主要是庙宇建筑组群,宋以后也有极少数的石窟和塔。

由于祭祀名山大川、土地城隍等神仙的祠庙历来都由道士主持,所以许多这类祠庙包括城隍庙、关帝庙、天后宫、岳庙等也被称为道教建筑。

这些宫观受中国传统院落式总体布局的影响,常由神殿、膳堂、宿舍、园林组成,以庭院为单位组成各种形式的建筑群。

同坛庙的佛寺建筑相比,单体建筑不那么宏伟、豪华,色调也淡雅。

但道教建筑多以壁画、雕塑、书画、联额、题词、诗文、碑刻、园林等多种艺术形式与建筑物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因地制宜,巧作安排,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多彩的艺术形象,很有艺术感染力。

我国宗教景观旅游资源及其开发研究

我国宗教景观旅游资源及其开发研究

我国宗教景观旅游资源及其开发研究——以山西省大同市为例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与旅游关系极为密切,是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

不同区域不同种类的宗教有着不同特征的宗教文化景观,这些文化景观与宗教信仰以及宗教氛围具有同一性,成为大地上最具特色、最具魅力、最具影响的文化表径。

研究和开发这些宗教文化景观,对旅游业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和意义。

我国深受佛教、道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宗教的影响。

在地表上创造和积淀了丰富的宗教景观,这些宗教景观大多又往往与旅游名胜地密切相关,因而研究和开发宗教景观,挖掘宗教文化,对我国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宗教景观旅游资源类型宗教是一种有确定信仰对象,有一定思想体系、以驱恶扬善来增进世界和谐的信念及其传播行为。

与此相应,凡是承载、蕴涵、体现以上精神信仰和传播行为的景观就是宗教景观。

我国宗教景观丰富多彩。

按不同的类型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1 按其存在的形式分宗教景观按其存在的形式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寺观、石窟、塔、造像、经幢、经文石刻、陵墓及其附属建筑体等。

其中以石窟群、陵墓及其附属建筑体数量最大,而以佛寺、道观、塔在全国最多。

在已公布的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石窟”一项有34处,佛寺、道观约140处,造像、经幢、石刻也多作为独立的景观被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2 按不同的宗教派别分对我国影响较大的宗教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四大宗教,依照不同宗教创造的宗教景观,可以把我国的宗教景观分为四大类: 即以名山、寺庙、洞窟、佛塔为主的佛教旅游资源; 以主要名山、宫观庙宇、洞窟石刻及遗迹为主的道教旅游资源; 以清真寺院、著名遗迹为主的伊斯兰教旅游资源; 以主要教堂、著名遗迹为主的基督教旅游资源。

2.我国宗教景观的旅游吸引力分析2.1 宗教景观的神异性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旅游地的神秘吸引力。

宗教景观以其不同于世俗的氛围吸引着各类游客。

旅游地产专题_宗教旅游模式三大案例

旅游地产专题_宗教旅游模式三大案例

集聚高人气,实现区域房地产板块高溢价,进而实
现资金滚动及更强势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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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文化嫁接型)——璞丽酒店:毗邻静安寺,上海首家定位 “都会桃源”的酒店,现代风格融入古典文化气质是其突出特色
上海璞丽酒店基本情况 星级 地址 资源 建筑面积 客房面积 客房数 五星级 上海静安区常德路1号(地 铁7号线与2号线交汇处附 近) 静安寺、静安公园 23000平米 47平米、200平米、470平 米 229间(193间豪华客房、 36间顶级套房) 酒店打造古朴禅静的氛围 ,嫁接资源转化成体验型 产品 璞丽酒店,五星级,位于上海 静安区,毗邻静安寺这一强势 佛教文化旅游资源,建筑面积 达23000平米,拥有229间客房, 是上海首家定位为“都会桃 源” 、整体打造成“专属、私 密、宁静”的奢华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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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寺
璞丽酒店
宗教文化 融入点
静安寺:上海著名古刹之一,由大雄宝殿、天王殿、三圣殿组成, 建筑艺术与日常佛教礼仪渲染出强烈的佛教文化氛围
> 静安寺位于静安区南京西路1686号,是上海最为著名的真言宗 古刹之一,静安区亦由静安寺而闻名于世 > 它由大雄宝殿、天王殿、三圣殿三座主要建筑,雄伟壮观 > 日常礼仪:每天早上诸多居士和僧人诵经,制造出感染力极强 的声效与氛围 静安寺银佛
武当建国饭店 太极渔乡
极湖国际旅行社 食:外立面和内部装修甚至是菜肴名 称融入道家太极思想的武当建国饭店 和太极渔乡
休闲:太极剧场提供太极拳表演、剑
剑术表演 舞蹈表演
术表演、武当玄技、舞蹈表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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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养生谷:依据道家养生哲学打造养护中心、老子学院等产品, 营造强烈道家养生氛围,使道教文化成为生活范式的主导者

对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思考

对我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思考

中国外资现代旅游现象,实际上是一项以精神、文化需求和享受为基础的,涉及经济、政治、社会、国际交流等内容的综合性大众活动。

文化是旅游者旅游动机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文化是使旅游目的地、旅游项目、旅游资源对旅游者更具吸引力的本源;文化是旅游的灵魂。

宗教文化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几乎涵盖了社会文化的各个领域。

宗教文化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将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习俗、价值取向等各个方面。

一方面,宗教文化不仅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旅游者来说是最有特色的、最有吸引力的人文旅游资源,极具旅游价值;另一方面,宗教文化有利于形成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开拓旅游市场,吸引旅游者,对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宗教教义的哲理魅力我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

主要宗教有本土化的佛教、土生土长的道教,以及被视为准宗教的儒家思想;还有外来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还有色彩神秘的藏传佛教;还有其它一些自然宗教,如妈祖宗教等。

这些宗教教义无不具有它们独特的哲学和神学观、伦理道德观、人生价值观、社会观等等,其中必有其精华,同时也有其糟粕,有积极、乐观、向上的东西,也有消极、悲观、厌世的东西。

然而,有关劝人为善、戒除恶念、净化身心、知足常乐、积极入世等等处世哲理、往往是旅游者乐于接受的,其中某些消极内容,旅游者只把它们作为一般知识加以了解。

2、宗教建筑的艺术魅力我国宗教建筑如佛寺、道观、清真寺、石窟、古塔、各地各处风格各异。

如杭州灵隐寺与嵩山少林寺在建筑风格上,既有佛教的共性,又有迵然不同的个性。

塔的艺术造型更是千姿百态,建筑材料也各有其特点。

苏州虎丘塔是砖塔,泉州双截塔是石塔,洪洞县广胜寺飞虹塔是琉璃塔,广州光孝寺东、西塔则是铁塔。

西安大雁塔是那样的稳重粗犷,而上海龙华塔又是如此玲珑精致。

这些宗教建筑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在建筑史上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我国宗教建筑中许多雕塑,石刻和壁画更是艺术史上的瑰宝,旅游价值极高。

建于一千多年前的敦煌莫高窟堪称世界佛教艺术的圣地,其艺术魅力令中外旅游者折服。

道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分析——以七曲山大庙为例

道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分析——以七曲山大庙为例
衷于从门票、香火、法事中获取经济来源;对道教进行过度旅游 开发,对一些宗教仪式和场所进行过度商业化开发,由于改变了 宗教仪式的流程和日期,导致一些宗教仪式娱乐化和商业化,破 坏了宗教仪式的神秘性和对游客的吸引力。比如不顾景区的承载 力,过量接待游客,导致建筑文物受损;庙会香客众多,喧嚣之 声不绝入耳,破坏了道观原有的气氛。
四、结语
传统的宗教旅游已不能支撑道教旅游,新时代道教旅游发展 要以道教文化为根基,突破传统宗教旅游的范式。除了在旅游开 发中要对道教旅游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更重要的是通过道教文 化向其他旅游业态延伸,结合道教文化开发出适合新时代、受观 众们喜爱的旅游产品。七曲山大庙景区具有丰富的道教文化旅游 资源,在道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时要顺应时代潮流,充分把握好 道教文化旅游资源与游客需求的关系。道教旅游资源的开发与道 教文化的发展是良性的循环过程,但是在开发过程中要以道教文 化为基础,不可过分追求商业利益,进而破坏道教,要把握好宗 教的文化内涵。总之,道教文化旅游资源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 创新性开发。
一、道教旅游资源的发展优势
道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在中国拥有上千年的历史,通过 较长时间的发展演变,拥有丰富的内容。道教珍重生命,崇拜神 仙,敬畏自然,其以“道”为理论核心,主张崇尚自然、顺应自 然、清静无为、追求境界超脱,以导引、吐纳、符箓、斋醮、烧 炼金丹及内丹炼养为主要内容。其中一部分可作为旅游资源进行 现代化的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以 后我国提出文化自信战略以及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为深度开发 道教旅游资源带来了时代机遇和重要契机。道教旅游资源从总体 上说与道教、道家经典,道士的实践活动,部分原始宗教、神仙 思想神话传说等具有密切的关系,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 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论宗教旅游研究的概念体系与理论视野

论宗教旅游研究的概念体系与理论视野

与世 俗迥异 的 “ 圣体 验 ” 因此 , 形 的宗 教 精 神 神 。 无 文化 如博大 精深 的哲学 思想 、 警世 度人 的教 理教义 、 劝善 止恶 的伦理 道德等 , 同样 是潜 在 的旅游 资源 , 对 于信 徒来说 , 些是 比 自然 风光 更 为 重要 的旅 游 吸 这 引物 。这些 无形 的宗 教文化 正是 作为 深层 次 的旅 游

要 : 宗教 旅 游是 旅 游 型 宗 教 活 动 与 宗 教 型 旅 游 活 动 的 综 合 。 从 宗教 旅 游 的 这 一 定 义 出发 , 宗 教 旅 游 的本 对
质 、 征 、 因 、 型 、 能 、 发 思 路 、 体 措 施 等 进 行 研 究 , 终 形 成 包括 “ 特 成 类 功 开 具 最 宗教 旅 游 转 型 论 、 教 旅 游运 宗
行论 、 宗教 旅 游 互 构 论 ” 机 结 合 的理 论 整体 。应 从 动 态发 展 的 角度 认 识 宗 教 旅 游 , 优 秀 宗 教 文 化 与健 有 使 康 旅 游 活动 良性 互动 、 机 结 合 , 极 引 导 宗教 旅 游 与 社 会 主 义 社 会 相 适 应 。 有 积
刘 剑锋认 为 , 宗教 旅游 是 以愉 悦身 心为 目的 、 以宗 教 场所 为 主要 游 览 对 象 的旅 游 活 动 。综 合 性 定 义 对 宗 教信徒 和非 信徒 “ 视 同仁 ” 主张 在 宗教 旅 游 一 , 活动 中“ 生平 等” 无 论 是宗 教 信徒 因宗 教 目的而 众 ,
关 研究 也方 兴未 艾 。整 体 而言 , 有 研 究 往 往 绕 开 现
对 宗教 旅游 的概 念 界定 , 接进 入 宗 教 旅 游 资 源 评 直
估 、 教 旅 游 项 目开 发 、 教 旅 游 景 点 建 设 、 教 旅 宗 宗 宗

宗教旅游异化

宗教旅游异化

宗教旅游异化“异化”一词源于拉丁语“alienation”,是一个哲学概念,其本意指人的产物(包括宗教、意识形态、国家、商品等等)对人而言发生了背离,即摆脱了人的控制,成为与人相对立的、相敌对的、格格不入的异己的独立力量[1]。

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曾从不同角度对异化进行过阐释,其本质都是指人的产物(客体)违背人(主体)的主观愿望和目的的变异[1-2]。

田勇和祝顺保将异化理论引入旅游研究领域,用以批判旅游发展中“偏离了旅游业的产业属性及发展初衷”的现象[3]。

曹诗图从哲学角度对旅游异化进行了研究,认为旅游异化是人们在通过旅游活动实现自己真正价值的过程中,旅游反而以一种异己的敌对力量或负价值作用,给人们自身带来危害[4]。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异化现象在旅游的各个领域中不断显现。

近年来,研究者们已经开始关注国内生态旅游[5-7]、乡村旅游[8]、民族文化旅游[9]以及旅游消费行为[10-11]中存在的异化现象。

宗教旅游异化是指宗教旅游的政策制订者、开发经营者、旅游者等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所导致的宗教旅游发展偏离旅游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致使宗教旅游发展不可持续的过程及结果。

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宗教旅游发展迅速,形成了一股全国性的“宗教旅游热”[12]。

然而,当我们检视宗教旅游发展历程时却发现,在我国宗教旅游迅速发展的同时,盲目的宗教旅游开发,宗教文化庸俗化、商品化,旅游者迷信消费等异化现象十分突出,严重阻碍了我国宗教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鉴于国内还未有学者对该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笔者试图对宗教旅游异化的表现、原因等基本问题进行初步分析,以期对国内宗教旅游的发展和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参考。

一宗教旅游异化的表现(一)宗教旅游开发行为异化原真性(authenticity)和完整性(integrity)是国际公认的遗产保护原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查世界文化遗产的首要原则[13],也是文化旅游开发中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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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
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
吴欣
近年来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本文专指景区内的)之间常生间隙,关系不和,甚至偶有不愉快的事件发生。

这既不利于旅游景区的经营开发,也会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影响当地旅游事业的发展和宗教工作的进行。

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势必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

因此,正确处理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正视和亟待解决的一项课题。

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之间之所以会产生矛盾,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思想认识方面存在偏差。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在管理旅游上是行家里手,但对宗教知识、宗教政策、宗教法规和宗教问题往往缺乏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加上当前有些地方的政府把旅游业作为未来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来抓,难免产生“重旅游、轻宗教”的思想,致使在作决策时不注意听取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工作部门的意见、建议,不注意维护宗教方面的合法权益。

而宗教方面往往也过多地强调自身的特殊性,不愿主动与旅游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不愿接受旅游部门在某些方面的指导。

这些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造成了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构之间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不够,当然会导致二者关系不睦。

二、管理方面存在“越位”。

把宗教文化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无可非议,但宗教活动场所应在政府宗教王作部门领导下由宗教界人士自主管理,旅游行业管理部门不能干涉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这是党的宗教政策规定的。

但一些地方的旅游管理部门往往不顾政策、法规,把宗教活动场所视作普通景点进行“越位”管理。

比如有些地方,未经政府宗教部门登记开放,就摆设了神像、供台、公德箱,由旅游部门组织管理小组进行日常管理,严重违反了现行政策、法规。

这些“越位”行为,引起了宗教界人士的强烈不满,自然也就造成了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之间的矛盾。

三、在利益分配上存在分歧。

旅游风景区的建设,多由政府及社会进行投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对景区收取适当门票是名正言顺的。

但对宗教活动场所而言,其建设主要靠信教群众自筹资金,而且还要进行自养。

因此,宗教场所收取门票及香油钱用于场所修缮,自养,既受政策、法律保护,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有些旅游管理部门为了增加收入,擅自提高门票价格,却没有给予宗教场所适当比例的分成;或者为了方便游客而实行套票制度,取消景区内各景点包括宗教活动场所的门票,这些做法使宗教场所感到难以接受。

同时,有些景区大额的门票加重了信教群众的负担,影响了宗教场所的香客流量,减少了场所的经济收入,从而造成场所自养困难,这必然也会引起宗教场所及信教群众对景区管理机构的不满。

针对以上情况,要正确处理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笔者认为可从如下三个方面人手:
一、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既要重视发展旅游,也要做好宗教工作。

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日益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

现在许多地方部提出要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及未来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抓。

宗教工作作为党的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

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下,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事实证明,宗教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极易引发事端,从而危害社会稳定,不利于两个文明建设。

所以说,做好宗教工作与搞好旅游事业一样,最终目的都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服务的。

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强调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同时,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切不可顾此失彼,因小失大。

这是正确处理旅游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关系的前提条件。

提高思想认识,一是旅游工作部门要认真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到宗教问题的特殊性、复杂性,增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二是旅游部门与宗教界人士要沟通思想,交友谈心,增进了解,建立起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良好关系。

二、在管理上分清权限,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互相协作。

搞旅游属经济领域的活动,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而宗教属意识形态范畴,以政治影响、社会效益为重。

二者性质迥异,不可混同,因而其所属管理机构也是不能合二为一的。

旅游景区由旅游风景区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而宗教场所(包括其附属建筑、山林等)则要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领导下由宗教界人土自主管理。

不能因为宗教场所附带有旅游的功能,就简单地视之为普通景点而由旅游部门插足其事务,甚至将其纳入旅游合门的领导与管理之下。

否则,就违背了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会造成管理关系上的混乱,妨碍正常的宗教活动,以致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

同时,宗教场所也不能过份强调自身的特殊性,拒不接受风景区管理部门对其合理的建议和指导,造成宗教场所与景区在规划、建设上不协调,妨碍景区的整体开发。

旅游风景区管理部门、宗教部门以及文物保护、园林管理等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互相支持,通力协作。

各部门之间还须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和协商议事制度,以加强联系、协商,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在措施上突破局限,既要照顾局部利益,更要着眼整体利益。

旅游景区与宗教场所之间的矛盾,多是由于在门票收取问题上互不相让而直接造成的。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应该更新观念,放宽眼界。

因为旅游业要出奇制胜,必须摆脱传统旅游的小圈子,建立起大旅游的观念。

也就是说,不单要在景点上下功夫,更要在“行、住、食、游、购、娱”等方面的平稳配套上下功夫,注重社会各相关方面的彼此协调、互相促进,从而提高旅游业的整体创收能力。

宗教场所的存在,似乎是“瓜分”了旅游景区的一部分收入,但是从整体效益上看,这对于旅游业发展是有益无害的。

姑且不说宗教在政治上所起的特殊重要作用,就其对旅游的直接贡献而言也是很大的。

首先,宗教活动场所的存在及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为旅游景区增添了景点与文化内涵,不仅吸引了大量的游客,而且还有大量当地及海内外信众经常前来朝拜,极大地增加了景区的人流、物流、财流;其次,宗教场所在搞好自养的同时,会花较
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用于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整治,能妥善保管好相关财物,为景区管理减轻丁负担;另外,宗教场所还能发挥对外友好交往的“窗口”作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开展文化交流,促进经贸合作,也促进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

因此,在制定景区管理措施时,应采取“放水养鱼”而非“杀鸡取卵”的政策,维护宗教方面的合法权益,较好地调动宗教场所为景区服务的积极性。

比如,在门票收取问题上,对于宗教活动场所较为集中的景区,实行套票收费应经过充分的协商论证方可实施;门票价额不宜过高;对信教群众或逢宗教节日应实行门票优惠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被取消收费后,应在套票收人中占有一定比例的分成,等等。

总之,只要旅游景区与宗教场所管理机构之间能解决好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和具体措施上存在的不足,做到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就是一定能够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摘自《中国宗教》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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