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保证全市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49号)和《晋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晋市政发[2010]27号)、《晋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晋市政发[2009]10号)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如下协议(医院中门诊及分院如财务收支不是一个帐户,要另签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及各项配套规定。
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控制。
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和费用控制,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机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与按项目、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坚持年终考核、激励约束、风险共担的原则,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积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誉等级活动。
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
乙方必须明确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乙方要成立医保科(医保办),并制定医保领导组职责、医保审核制度、医保科职责、医保处理违规制度,与甲方共同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资料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的病历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就医人员的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患者”)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保险合同条款等制定,为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双方约定如下:第一章定义第一条保险公司: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第二条定点医疗机构:指被保险公司确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患者: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经过基本医疗保险认可的人员。
第四条签约:指患者在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时,与医疗机构签署本协议书的行为。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为患者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和医疗服务过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理赔。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非医疗目的。
第三章支付标准和结算方式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向保险公司申报费用。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用清单,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第四章协议的终止和解除第十一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双方可以协商延长。
在有效期内,双方如有变更协议内容的需求,应当提前三个月向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二条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对方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可以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三条协议终止后,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不再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
第五章其他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7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7篇篇1甲方(医疗保险机构):乙方(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 乙方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 乙方应设立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3.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为医疗保险服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5. 乙方应建立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确保医疗保险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服务价格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收取医疗保险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医疗服务清单和收费标准,供甲方审核和备案。
3. 乙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向患者明确告知医疗保险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确保患者的知情权。
1. 乙方应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和有效。
2.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和改进工作。
3. 乙方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五、费用结算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结算清单和结算依据,供甲方审核和备案。
3. 乙方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医疗保险费用存在疑问或错误,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进行核实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未按照要求提供医疗保险服务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或解除协议。
2. 乙方如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未按照要求支付医疗保险费用或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或解除协议。
(完整word)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XXXX公司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范文)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发生工伤的员工凭甲方出具的证明信(需加盖专用章)到乙方就诊,乙方及时给予处置;重症患者应立即进入“绿色通道”抢救,所发生费用由收费处记账后即可做检查、治疗、用药、住院等一切与伤情有关的医疗服务。
2.甲方发生工伤的员工需住院治疗时,乙方予以优先办理入院手续。
(急诊入院可两日内补足押金)如出现住院押金补足时,病人可先行出院,甲方须七日内结算费用。
3.乙方提供病房按工伤保险的价格以普通病房为标准结算。
4.甲方受伤员工住院治疗时,乙方应提供最好的专家或专科医生予以治疗,如因病情需要可提供科内会诊,院内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服务。
5.乙方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承诺严格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河北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合理检查、用药及收费。
如病情需要用《河北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及特殊检查时,需双方协商签字后方可进行(紧急抢救除外)。
如发生滥用药、大处方乱收费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甲方如遇有急、危、重患者而有使用救护车需要时,乙方应及时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可免收救护车费用。
7.甲方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发生与此次工伤病情无关的其他疾病,乙方应及时通知工伤职工及甲方。
乙方对工伤职工其他疾病治疗的费用必须单独列项并单独结算。
此项费用由工伤职工本人负责,甲方对此费用不予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预交押金贰万元整,用于紧急医药费用储备。
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便捷、便利的医疗服务,并接受甲方关于医疗服务及费用的相关查询和确认监督。
3.在出现重大工伤事故时,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医疗建议或适当的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以维护甲方的利益。
4.乙方负责为工伤职工救治建立门诊、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等一切就诊治疗记录,此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
妥善保存备查。
5.乙方因限于技术或设备条件下不能诊治的工伤职工,应及时通知甲方代理人。
并为该工伤职工及时、快速的办理转诊、转院或外请专家等手续,并全力配合甲方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医疗服务协议书6篇

医疗服务协议书6篇第1篇示例:医疗服务协议书1. 本医疗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服务方(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与甲方(以下简称“患者”)双方共同订立,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
2. 患者确认自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书。
3. 医疗机构承诺提供的医疗服务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将为患者提供专业、诚信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4. 患者需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在需要的情况下提供相关医疗记录和检查结果。
5.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需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病史、症状及治疗情况,以便医生正确诊断疾病,并制定正确的治疗方案。
6. 患者有权拒绝医疗机构提供的某些医疗服务,但需接受医生的专业建议,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7. 患者理解并接受医疗机构可能会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使用一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但医疗机构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安全、有效并避免可能的风险。
8. 患者了解并同意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中可能会产生一定费用,患者应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9. 患者保证在医疗过程中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和医生的建议,配合治疗并主动配合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治疗。
10. 医疗机构保证患者的隐私权,不会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除非经患者本人同意或法律允许。
11. 医疗机构和患者双方在签署本协议书后,均应遵守协议书的约定,并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
1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医疗机构和患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并终止于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时为止。
14. 本协议书的订立、执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医疗机构: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第2篇示例: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医疗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医院”)乙方:患者(以下简称“患者”)鉴于,医院具有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希望接受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为保障双方的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医院服务内容及标准1. 医院将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提供适当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精选3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精选3篇)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篇1甲方(养老院):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姓名:_________年龄: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原单位:_________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亲属姓名:_________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担保人姓名:_________协议总则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
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
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
定点医院合作协议书范本7篇

定点医院合作协议书范本7篇第1篇示例:定点医院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定点医院名称地址:定点医院地址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电话:XXX乙方:合作单位名称地址:合作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XXX联系人:XXX电话:XXX鉴于甲方是一家经合法登记的医疗机构,具备从事医疗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是一家XXX行业的合作单位,双方在充分尊重独立自主的原则下,为了进一步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特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1. 甲方将为合作单位提供XXX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咨询、医疗检查、医疗治疗等。
2. 合作单位将协助甲方在当地进行宣传推广,共同吸引更多患者前来就诊。
3.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作内容,但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XXX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续签。
三、合作责任1.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2. 合作单位应当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促进医疗服务的顺利开展,不得干扰医疗秩序。
3. 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合作的声誉和利益,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四、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商业机密和患者隐私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
五、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双方一致同意,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以上为定点医院合作协议书范本,若双方同意协作,请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并签署此协议。
祝双方合作愉快,共同发展!第2篇示例:定点医院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定点医院名称)地址:(定点医院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甲方具有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和资质,乙方希望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协议书

医疗服务协议书
医疗服务协议书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一种合同,用以规定双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基本信息: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服务内容:具体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范围。
3. 服务费用:包括诊疗费用、药品费用等费用的明细和支付方式。
4. 隐私保护:医疗机构承诺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5. 服务标准和规范:医疗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6. 服务风险和责任: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双方的责任进行约定。
7. 紧急情况处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和患者应如何处理。
8. 合同解除:双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医疗服务协议书是确保医患关系良好、保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建议在接受医疗服务前仔细阅读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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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 一六年度城镇基本医疗、生育
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甲方:绥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医院
为保证参保职工、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按照〈〈榆林市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榆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08]6号)、榆林市卫生局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配合分级诊疗制度推行调整全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障报销政策的通
知》(榆政卫发[2015]383号)及其配套政策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现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及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制定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白觉遵守医疗保险
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要成立医疗保险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立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并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医保定点医疗服务工作中接受甲方指导和管理;乙方不得对外承包科室,承包
科室发生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真实材料和票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甲方要求实施网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
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院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每年年终甲方将按〈〈榆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办法》(榆市医保发[2012]7号)和本协议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不良后果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停止其定点资格。
第二章就诊
第六条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
第七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白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
年度内乙方发生两次以上医疗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八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患者本人)和证
件识别,其中身份证、医保证、IC卡是患者就医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身份证、医保证、IC卡不符时应拒绝以医保患者身份收治住院或实施特殊慢性病治疗,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定点医院承担。
第九条乙方接诊医务人员有义务询问患者是否参保,并告知其按参保就诊程序就诊,由于主管医师未告知造成患者未办理医保入院手续的,医保中心不予报销相关费用(急诊、急救或入院不足24小时患者除外)。
参保职工、居民住院实行医院医保科审批制度,由乙方医保经办人员
在患者入、出院时以网络快报的方式上传报告甲方。
未报告者甲方拒付该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乙方应承担未告知责任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责任。
乙方为
参保人员建立的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外伤患者必须写
明受伤原因、受伤时间、地点等,未写明受伤原因或隐瞒受伤原因的,统筹
基金不予支付),并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限按病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经办人员须履行住院患者稽查责任,发现有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情况时应随时将情况通报甲方。
第十条特殊慢性病患者应使用专用病历及处方,持专用病历处方检查、治疗、购药时,每次均须刷卡并将数据上传至医保中心,本人现金结清时出据有效票据。
特殊慢性病患者检查、治疗、购药未在医院刷卡出据的票据基金不予支付。
门诊票据应载明药品、检验、检查、治疗等费用明细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及〈〈住院病种目录》,不在〈〈住
院病种目录》内的病种及意外伤害等确需住院的,由主管医师开具非病种目
录住院报告审核书,经医保科审核认定确需住院的,可纳入住院病种管理
(意外伤害须经调查无第三方责任的,方可纳入住院病种管理)。
如将不符
合住院条件、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未经医保科批准及应当由第三方
负担医疗费的参保人员批准收住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
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年度考核按每例次1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