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调查(精)
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总结(精)

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总结**人大工委工作总结两年来,**路街道人大工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围绕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内容,紧密联系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有利推动了街道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区十三届人代会改选后,城东路街道代表团人大代表组成比例与前届相比较大的区别,非公有制企业代表比上届有所增加,而且有70%的代表都是第一次当选人大代表。
街道党工委根据这一情况,及时调整了城东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平安担任,委员中配备了相当的企业界代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街道人大工委的日常性工作和代表活动联络工作,并明确了街道人大工委的八项职责。
二、完善制度狠抓学习由于本届代表第一次当选的比较多,因此,组织代表学习人大各项制度很有必要。
街道人大工委分别制定代表学习制度、视察制度、活动制度等。
组织代表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内容包括《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等,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过学习,有效地提高了人大代表民主法制观念,提高了代表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代表座谈活动两年来,城东路街道人大工委,围绕办事处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代表联络会2次、专题座谈会2次。
(一)开好代表联络会议。
城东路街道人大工委每年召开2次全体代表会议。
在每次会议期间,代表们都认真听取和讨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张平安同志对我办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报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积极建言献策,反映各界呼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抓好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调研。
两年来,城东路街道人大工委先后围绕“非典”防治、中心城区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非公有制党建等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提出了许多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7•【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七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基层民主自治正文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二十七号《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已于2024年9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7日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级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在县级人大常委会和中国共产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设立其的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实行民主集中制,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条人大街道工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辖区的遵守和执行;(二)联系辖区内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收集、反映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三)组织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四)为由本辖区选举产生的县级人大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提出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提供服务保障;(五)督促街道办事处和其他县级国家机关派驻街道工作机构,办理县级人大代表提出涉及本街道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六)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组织人大代表通过基层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线上、线下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听取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完善工作机制 发挥街道人大工委职能作用

上海人大2018年第9期街道人大工委的建立,是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实践探索。
随着街道人大工委职能的有效发挥,人大组织机构更趋完善,代表工作进一步延伸;监督渠道得到拓展,监督项目更接地气;联系选区、联系选民工作更加深入,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
同时还必须看到:由于设立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尙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工作关系与工作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代表的履职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应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高度,进一步健全街道人大工委的相关工作机制。
一、制定实施细则,从立法层面明确街道人大工作职能街道人大工委的法律定位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上述法律法规比较具有原则性,且没有具体操作细则,如根据若干规定赋予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责中,包含承担人大常委会向街道延伸的一些监督方面的职能,但在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困惑。
因此,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街道人大工委的履职形式和运作规范,已成为适应街道人大工作的迫切需要。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地方实际立法,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一系列具体的操作性的工作细则,比如明确街道人大工委参与监督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包括明确街道人大工委对相关部门的审议、监督职能,明确对街道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街道重大事项的监督职能等。
同时,建议在研究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时,一揽子明确街道人大工委的机构设置(如成立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人员的配置(包括职数职级)、经费的具体使用等等。
二、加快工作对接,进一步强化区人大常委会对街道人大工委的领导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是人大工作职能向街道的延伸,建立和完善自上而下的相关机制,对街道人大工作实施有效领导,是当前的工作重点。
(一)健全人大常委会对街道人大工委的领导和指导机制。
2023年关于街道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2023年关于街道人大工作调研报告标题:2023年街道人大工作调研报告摘要:本报告旨在对2023年街道人大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以便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深入调研,总结了街道人大工作的亮点与不足,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以期为推进街道人大工作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一、调研目的与方法1. 调研目的:了解2023年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和发展的建议。
2. 调研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数据分析等方法,获取全面的调研数据和信息。
二、工作亮点1.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通过举办座谈会、走访社区等活动,增加人大代表与群众的互动和沟通,提高了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工作效果。
2. 完善人大制度建设:加强对人大代表选举和人大制度的管理和推进,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 推动法治建设:通过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街道发展的法治保障,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工作不足1. 代表履职不力:个别人大代表履职意识不强,参与讨论和提出建议的积极性较低。
2. 决策实施不彻底:人大提出的一些决策和议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滞后和不到位的现象。
3. 法律宣传力度不够:居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低,法律宣传工作亟待加强。
四、建议与改进措施1. 加强人大代表履职教育:通过开展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增强人大代表的参与度。
2. 完善决策执行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的跟踪和监督机制,确保人大提出的决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3.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加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的渠道和方式,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
总结:本报告围绕2023年街道人大工作展开了深入调研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能够认真审视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采纳并加以推进,以推动街道人大工作的持续发展。
【报告范文】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查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下面就是查字典范文网为您精心整理的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希望可以帮到您。
人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
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
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
大部分街道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
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
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
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调查与思考街道人大是城市化、工业化联动发展催生的新事物,特别是随着城市功能的不断拓展和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街道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如何更好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做好新形势下的街道人大工作,值得认真思考和探索。
一、街道人大工作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我区而言,在撤乡并镇之后,全区目前只有1个乡,街道有6个,街道占据绝对主体地位,街道人大工作也是全区人大工作的重点和核心。
近年来,各街道人大联工委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改进工作方法,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但严格来讲,与人大工作本身的地位作用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街道人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容忽视。
(一)“种了他人田,荒了自己地”。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街道人大组织建设,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由兼职(以往是街道党工委委员兼任人大联工委主任)转变为专职,配备了1名联络员。
但在实际工作中,“名专实不专”,“专职不专用”,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普遍存在着“一肩多挑”的现象,参与和分管了不少党务、政务工作,特别是随着辖区内华耀城、来雁新城等大项目的启动与建设,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更是普遍参与和直接分管了征地征拆、重点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
同时,街道人大联络员都是兼职。
根据工作需要,他们也都兼任了其他很多工作,相比而言,人大工作反而成为他的“副业”。
这些繁重的党务、政务工作,让街道人大干部力不从心,难以抽出太多时间和精力来开展和创新人大工作,常常是“种了他人田,荒了自己地”。
(二)“想干干不了”。
从政治架构上来说,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负责人不需要人大选举,街道站办所室的负责人也不需要街道人大联工委任命。
同时,街道人大联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权力机关,对街道办事处的监督缺乏法定约束力,以致开展监督底气不足,常常困惑于“没授权无法监督”等问题,有的索性不监督,形同虚设。
再论街道人大工委的定位与运行

再街人工 的位运 论道大 委定 与行
口 曾 月桂 王 晓 圆 冯 逍 宇
早在 上个 世 纪 9 年代 末 , 有 一 些地 方 人大 常 人 大常 委会 之 间 的关 系来 看 , 0 就 街道 人 大工 委 只具 有 在 委会 探索 在街道 设立人 大工 作 机构 , : 如 山西省太 原 相对 独 立性 , 一 定 程度 上对 县一 级 人大 常委 会存 所 街道 人大 工委是 受县一 级人 大 市 (98 19 年设 立 )安 徽省 滁 州市 ( 9 9 、 1 9 年设 立 ) 在一种 依 附性 , 以 , 和
调 整 , 关镇 所在行 政建 制被 撤销 并设 立街 道 , 原城 县 有 “ 出女 儿泼 出水 ” 嫁 的感觉 , 街 道人 大工 委 想靠 让 ( 、 ) 民政府 依据 地 方组 织 法 在 街 道设 立 办事 无 处靠 。 市 区 人
处作为政府 派出机关 , 同级人大常委会同样依据地 其次 是 目前街 道 体 制 的特殊 性 。在计划 经 济体 方组织 法在 街道设 立人 大工 作委 员会 作为 地方 国家 制 时期 , 国对 社会 的管 理是 单位制 管理 为主 , 我 以基 权力 机 关 的派 出机 关 。从 这些 年 的实 践来 看 , 由于 层 地 区管理 为辅 , 区管 理 主要是 通 过街 道 办事 处 地 街道体制的特殊性 , 再加上县一级人大 常委会在处 和居民委员会这两个行政建制 的组织来开展_作 , T
模 式 。本文 拟在分 析 当前街 道人 大工 委 “ 两难 ” 现状 表 现 为 : 是 主要 负责 人 和工 作人 员 仍沿 用 了原 来 一
的 同时 , 进一 步透视 设立 街道 的背 景 、 法律 支撑 与发 乡镇人大的安排方法 ; 二是工作内容除了没有人代 展 趋 势 , 此基 础上 , 新 探 究 街 道 人 大 工 委 的定 会外 , 在 重 其他 仍按 照乡 镇人 大 的一 套做法 ; 三是 日常 管 位 , 而对其运 行模 式提 出构想 。 进
最新关于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调查

关于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调查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关于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调查第二篇:关于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调查第三篇:任岩:关于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调查第四篇:街道人大工作汇报第五篇:街道人大工作汇报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关于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调查最近,我们就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问题,赴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工作开展较早的太原市进行了考察学习。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太原市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比较规范,成效也较显着。
一、太原市设立街道人大工人机构的情况太原市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始于该市小店区。
小店区是太原市1998年初区划调整时在原南郊区的基础上新建的,区划调整时划入了3个街道办事处,划出了7个乡镇,辖区形成了6个街道办事处、3个乡镇的新的行政格局。
区划调整后,区人大常委会从街道与乡镇人大的明显反差,认识到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乡镇作为一级政权,设有人大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的许多工作在乡镇依托乡镇人大机构贯彻落实,乡镇民主法制建设也搞得有声有色。
而街道不是一级政权,没有人大工作机构,在区人代会闭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工作在街道只能靠一名联络员承办,很多事情落实不了。
街道民主法制建设与乡镇相比,也有明显差距。
另外,一个街道辖区内人口一般为3~5万,多的达10几万人,街道内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多,知识分子多,各级人大代表多,是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阵地。
无论是从加强街道人大工作还是从落实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任务来说,都迫切需要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
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它工作机构。
”他们据此认为,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需要,可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名义,设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很快拟定了关于设立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意见,报经区党委常委会批准后,于1998年7月实施,全区6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先后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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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调查
[ 06-03-01 13:49:00 ] 作者:任岩编辑:studa9ngns
最近,我们就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问题,赴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工作开展较早的太原市进行了考察学习。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太原市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比较规范,成效也较显着。
一、太原市设立街道人大工人机构的情况
太原市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始于该市小店区。
小店区是太原市1998年初区划调整时在原南郊区的基础上新建的,区划调整时划入了3个街道办事处,划出了7个乡镇,辖区形成了6个街道办事处、3个乡镇的新的行政格局。
区划调整后,区人大常委会从街道与乡镇人大的明显反差,认识到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乡镇作为一级政权,设有人大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的许多工作在乡镇依托乡镇人大机构贯彻落实,乡镇民主法制建设也搞得有声有色。
而街道不是一级政权,没有人大工作机构,在区人代会闭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工作在街道只能靠一名联络员承办,很多事情落实不了。
街道民主法制建设与乡镇相比,也有明显差距。
另外,一个街道辖区内人口一般为3~5万,多的达10几万人,街道内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多,知识分子多,各级人大代表多,是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阵地。
无论是从加强街道人大工作还是从落实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任务来说,都迫切需要设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
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它工作机构。
”他们据此认为,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加强街道人大工作的需要,可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名义,设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很快拟定了关于设立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意见,报经区党委常委会批准后,于1998年7月实施,全区6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先后设立。
山西省委、太原市委充分肯定了小店区设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这一具有创新意义的做法,决定全面推广他们的经验。
2000年6月,山西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应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
同年12月,在太原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中共太原市委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决定》对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性质、级别、人员配备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省、市人大工作会议之后,太原市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陆续设立。
2001年7月29日,全国首部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太原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经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使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有法可依。
二、太原市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太原市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名称为“太原市某某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某某街道工作委员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
(兼职)4-6人。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任街道党委副书记,与街道党委书记同等待遇。
委员从本辖区内的区(市)人大代表中产生。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人。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制在街道,办公经费和工资由区财政负责,办公设施由街道办事处解决。
《太原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在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按照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组织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联系辖区内的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待代表的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和指导代表小组进行学习,开展活动;联系选民,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等。
另外,《工作条例》规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对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作了原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