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办法
工程现场临时设施方案

工程现场临时设施方案一、前言在施工现场,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工人的安全,需要设置临时设施。
这些临时设施包括生活区、办公区、仓储区、作业区等。
在本方案中,我们将详细说明各类临时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办法。
二、临时生活区1.安排位置临时生活区一般设置在施工现场附近,方便工人的日常生活,同时也要确保与施工区域的安全距离。
生活区应离施工区域足够远,避免因为施工现场出现问题而危及工人生命安全。
2.搭建类型生活区的搭建类型应考虑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
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活动板房或者简易棚屋搭建生活区。
搭建材料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保障工人的生活质量。
3.设施配备临时生活区应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宿舍、浴室、厨房、食堂等。
宿舍区应设有独立的床位和储物空间,保障工人的个人生活空间。
浴室和厨房应保持干净卫生,确保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4.管理办法生活区的管理办法应该明确,包括卫生保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要规定生活区的使用规定,禁止私设电线、乱搭乱建等行为,保证工人生活区的整洁和安全。
三、临时办公区1.安排位置临时办公区一般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域,便于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的日常办公。
办公区应与生活区相对独立,保障工程管理和工人生活的分开。
2.搭建类型办公区可以使用活动板房或者简易棚屋搭建。
办公区的搭建材料要求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保障办公区的安全和健康。
3.设施配备临时办公区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桌、文件柜、会议桌椅、电脑、打印机等。
办公区内的设施应符合办公要求,并定期维护保养。
4.管理办法办公区的管理办法应明确规定,包括办公区的使用规定、办公设施的维护保养、电器使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管理办法应严格执行,保障办公区的安全和秩序。
四、临时仓储区1.安排位置临时仓储区一般设置在施工现场的仓储区域,保障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储存和保管。
仓储区应与生活区和办公区相对独立,确保仓储设施对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没有影响。
单位工程临时设施施工方案

单位工程临时设施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该单位工程是一处商业综合体建筑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娱乐等多种功能。
二、临时设施施工的必要性1. 施工期间需要搭建临时设施,如施工现场围挡、办公室、休息室、食堂、临时厕所、临时供电、照明、通风等设施,以提供施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 临时设施的设置符合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有利于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施工进度。
3. 临时设施的设置也是为了提高施工效率,合理利用施工资源,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三、临时设施施工的具体方案1. 施工现场围挡在施工现场周边搭建围挡,采用木材或钢架结构,围挡高度约2米,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同时增加施工现场的美观度。
2. 办公室、休息室在施工现场内部搭建临时办公室和休息室,提供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使用。
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和设备,休息室配备舒适的座椅和桌子,提供给施工人员休息。
3. 食堂搭建临时食堂,提供施工人员日常用餐。
食堂设置在施工现场周边,配备餐具、饮水设备和垃圾桶,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
4. 临时厕所搭建临时厕所,设置在施工现场周边,满足施工人员的卫生需求。
厕所设施应符合卫生标准,保证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
5. 临时供电、照明为施工现场提供临时供电、照明设施,确保施工场地的正常用电和照明需要。
供电线路应设置合理,安全可靠。
6. 通风为施工现场提供通风设施,保证空气流通,改善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通风设施应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关键位置,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效果。
四、临时设施施工的安全措施1. 所有临时设施的搭建、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搭建和使用,保证临时设施的安全和稳固。
3. 加强对临时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做好各项设施的定期维护和保养。
4. 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临时设施的使用规定,严禁私自改动或破坏设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通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超标建设现象,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XX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或以集团名义承揽由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
包括:①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用各种道路、围墙。
②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料具库、门卫室等。
③临时施工区内的水泥库、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拌合站、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塔吊基础等。
④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
⑤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
⑥施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通风管线等设施。
⑦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所建设的必要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经营部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监督、审核、审批机构。
第六条凡参与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应自签署分包协议之日起,视为同意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临时设施管理流程第七条内部审批(一)新开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在施工程确需增加临时设施建设必须提前一周,由项目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其报告内容包括:1、文字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超标建设现象,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或以集团名义承揽由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
包括:①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用各种道路、围墙。
②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料具库、门卫室等。
③临时施工区内的水泥库、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拌合站、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塔吊基础等。
④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
⑤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
⑥施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通风管线等设施。
⑦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所建设的必要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经营部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监督、审核、审批机构。
第六条凡参与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应自签署分包协议之日起,视为同意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临时设施管理流程第七条内部审批(一)新开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在施工程确需增加临时设施建设必须提前一周,由项目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其报告内容包括:1、文字说明。
工地临时设施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1.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2. 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3. 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方案内容1. 临时设施规划(1)办公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满足项目管理、技术交流、资料存放等需求。
(2)生活区:包括宿舍、食堂、浴室、卫生间等,满足施工人员的生活需求。
(3)施工区:包括材料堆场、加工场、仓库等,满足施工材料、设备存放和加工需求。
(4)安全文明施工区: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围挡、防护设施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2. 临时设施建设(1)办公区:按照国家标准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建设符合要求的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
(2)生活区:建设符合要求的宿舍、食堂、浴室、卫生间等,确保施工人员的生活舒适。
(3)施工区:建设符合要求的材料堆场、加工场、仓库等,确保施工材料、设备存放和加工有序。
(4)安全文明施工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围挡、防护设施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3. 临时设施管理(1)建立健全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各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责任。
(2)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确保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有序。
(3)定期对临时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完好。
(4)对施工人员进行临时设施使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方案实施与监督1. 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部门、班组积极配合。
2. 设立临时设施管理小组,负责临时设施的管理、维护和监督。
3. 定期对临时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对违反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
五、总结本方案旨在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
通过实施本方案,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为工程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确保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程的临时设施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房、设备、材料搁置场所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与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签订临时设施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一的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
第五条临时设施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临时设施管理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确保施工工程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临时设施管理中应当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质量。
第八条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临时设施的设置与调整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临时设施的设置列入施工方案,并报工程监理审核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需求设置合适的临时设施,包括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放场地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将临时设施的设置情况及时报告给工程监理,如有需要调整,应当重新编制方案并报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临时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规定使用范围、管理责任人员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临时设施清单,包括各类设施的名称、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信息。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临时设施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进行临时设施的调整,调整时需重新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废弃的临时设施进行处理,不能随意拆除或撤销,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处理。
第三章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临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稳固和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四篇)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保障施工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建筑施工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包括施工工地办公室、施工工地生活区、设备仓库、报废物料仓库等临时设施的规划、布局、使用及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加强对临时设施的监管和管理。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使用、维护和拆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工作,为施工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临时设施的准备和建设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方案,明确临时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布置等内容。
第七条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当提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备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手续。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施工,确保临时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应当满足办公、生活和施工需求,合理分布、统筹协调,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临时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第十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得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必须符合施工工作的实际需要。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行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临时设施使用登记制度,对每个临时设施进行编号,并详细记录临时设施的使用情况,包括设施的启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方式等。
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制定安全使用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设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和卫生,提高施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规定。
下面是一般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1. 设置临时施工场所: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在合理的位置设置临时施工场所,确保方便施工人员的生活和工作。
2. 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防护栏杆等安全设施,以预防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 环境卫生管理: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设置垃圾箱,及时清理垃圾。
临时设施的污水、废弃物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 水电燃气管理: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水电燃气设施,确保供应稳定。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加强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5. 施工材料存放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材料存放区域,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以保证材料的安全和完好。
6. 设施维护管理: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得到重视,定期进行检查,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施。
7. 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临时设施的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承建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准。
同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二)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运行和人员的安全,临时设施的管理十分重要。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1. 设施选址:根据工程图纸和施工计划,合理选择临时设施的布置位置,确保其不影响工程施工和周边环境。
2. 设施搭建:设施的搭建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施工单位应从可行性和安全角度出发,选择合适的材料和结构,确保设施的牢固和稳定。
3. 设施使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严禁私自改变设施用途或者未经批准私自增加设施。
设施的使用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了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4. 设施维护: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临时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本着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符合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杜绝私建、乱建、超标建设现象,以达到临时设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或以集团名义承揽由我公司自行施工的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
包括:①施工用地范围内施工、生活用各种道路、围墙。
②项目行政管理用房、宿舍、文化生活福利建筑或用房,包括临时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办公室、会议室、娱乐室、医疗室、宿舍、食堂、厕所、化粪池、生活垃圾站、料具库、门卫室等。
③临时施工区内的水泥库、简易料库、作业棚、试验室、拌合站、吸烟室、厕所、化粪池、生产垃圾站、门卫室塔吊基础等。
④各种材料加工厂及机械操作棚等。
⑤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的仓库和设备堆场、取土弃土位置。
⑥施工或生活用水源、电源、变压器,临时给排水、供电、动力、供暖、通风管线等设施。
⑦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所建设的必要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经营部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监督、审核、审批机构。
第六条凡参与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应自签署分包协议之日起,视为同意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临时设施管理流程第七条内部审批(一)新开工程临时设施建设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在施工程确需增加临时设施建设必须提前一周,由项目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其报告内容包括:1、文字说明。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必须绘制平面布置图(计算机制图,比例为1:500)。
图中应绘制出全部拟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所有临时设施的位置及总尺寸,生活、办公用房、库、厂、棚类且应注明临时设施的结构类型、层数、间数、用途、面积以及主要装修做法;围墙(挡)、塔基、道路、水、电管线的规格、做法、数量等。
3、临时设施费,根据预算直接费收入总额(工程中标价中临时设施费),提出临时设施建设费用计划,并附《临时设施费用预算收入、计划支出报表》。
(二)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即技术质量部、经营部一同对临时设施报告及附件进行审核会签,并呈报有关领导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建立临时设施建设台帐及存档。
(三)报告审批通过后,根据申请报告的概况由项目部制定详细的《临设方案》报送公司技术部、安全生产部审批。
(四)根据《临设方案》制定临设预算书报经营部审批。
第八条外部审核(一)临时设施搭建前,项目部还应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备案。
所需资料如下:1、市土地管理局规划用地许可证及位置图(甲方提供)。
2、市规划局规划许可证(甲方提供)。
3、市建委施工许可证(甲方提供)。
4、施工现场临设平面布置图(1:500)一式三份,并加盖甲方公章。
5、向工程所在区(县)的环保部门、街道、公安分局消防科、规划局等申报临时设施建设报告(加盖公司公章)。
(二)以上资料齐备后,由项目部到工程所在区(县)规划局办理审批手续,并到环保部门、街道、公安分局消防科办理备案手续。
第九条临时设施的搭建及验收:(一)搭建:项目部按照公司、规划局的批复意见具体实施搭建。
如因施工现场场地窄小,需要外租场地时,项目部应另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外租地。
(二)验收:临设施工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行项目内部验收并会签。
临设搭设完毕后一周内,投入使用前,项目部应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生产部;由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对临时设施进行验收。
申报公司验收前,项目部还应报送安全生产部以下文件:1、项目部内部验收会签表;2、临设验收申请报告;3、临设施工方案(应包括:临设平面布置图;临时板房平、立、剖图);4、临设预算书;5、项目消防保卫应急预案与响应(生活区密集人员疏散措施);6、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主要指彩钢板房生产厂家、安装厂家);7、板房结构计算书(厂家提供);临时板房材料检测报告(厂家提供);8、其它涉及临设安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9、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业主办理的手续);10、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由业主办理的手续);11、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指拟建工程,应由甲方提供);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指拟建工程,应由甲方提供)。
第十条临时设施的使用及管理临时设施的使用及管理,由项目部全权负责,并应做到以下几点:1、教育自有职工及外施队人员要爱护公物,不允许发生破坏行为;2、必须经常性地对临时设施进行维修;3、所有临时设施必须确定专人管理;4、所有临时设施均不允许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使用,更不允许擅自转让、交换、买卖、租赁或变相租赁;5、自有职工及外施队人员的家属均不允许住在生活区内。
第十一条临时设施的拆除(一)临建房屋及其它建筑物的拆除工程必须严格按《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 GJ147-200)4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经理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
拆除施工前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拆除施工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等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四)拆除工程施工前,应由拆除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拆除单位审核通过后,报总承包单位技术质量、安全部审批。
同时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的拆除申请,申请批复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五)拆除工程施工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发包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六)加强监管,强化拆除工程安全责任落实依照有关规定,加强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拆除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七)拆除后的残余价值由项目自行合减成本。
第三章临时设施控制标准第十二条整体要求:①必须符合文明安全施工,环保、环卫及消防保卫的有关规定,必须与施工项目规模相匹配,做到安全实用、布局科学。
②工程项目规模在50000 m2 以下(含50000 m2 )、建安造价在7000 万元以下(含7000 万元)的,其临时设施费用总支出不得超过临时设施直接费用总收入的90%;工程项目规模在50000 m2 以上、建安造价在7000 万元以上的,其临时设施费用总支出不得超过临时设施直接费用总收入的80%。
③对于业主提供或租赁的公寓、办公楼、住宅楼等既有建筑作为办公区、生活区使用的要遵守房屋产权单位的管理制度,其安全、消防、用电、环保、卫生管理方面也需遵照本办法执行。
④彩钢板房屋设计严禁超过 2 层,当有特殊需要时,应特殊设计、审批。
当采用2 层以上的彩钢板房屋时,必须在各层走廊底部加设受力支撑立杆并直通至首层地面生根,禁止采用悬挑式走廊支撑。
第八条生活区设置生活区必须设置医务室、传达室(门卫室)、宿舍、食堂、厕所、盥洗设施、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箱等临时设施。
(一)宿舍(职工及民工生活住房)①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 米,通道宽度不小于1.0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 人,人均面积不少于2m2。
②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高于地面0.3 米,面积不小于1.9 米× 0.9 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 米,床铺搭设不得超过2 层。
③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并有防蚊蝇措施。
④办公室及宿舍内灯具高度不能低于 2.5 米,因条件限制低于 2.5 米的,应使用安全电压或采取安全保证措施。
(二)食堂(厨房)①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严禁用彩钢板结构,建议用砌体结构。
食堂室内净高度不得低于 2.8 米,并设置透气天窗。
②食堂禁止与办公、住宿等用途房间设置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且与其它建筑安全距离不小于 5 米。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及其它有害物质场所必须保持30 米以上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③食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
且需要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④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瓷砖,地面水泥砂浆硬化,保持墙面、地面干净。
⑤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
经二级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线。
(三)厕所①生活区内必须设置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
②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采用水泥或瓷砖地面。
(四)盥洗设施①必须设置满足施工人员使用的水池和水龙头。
②盥洗设施的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必须保证排水通畅。
(五)淋浴间淋浴间内的下水管线应与污水管线连接,必须保证排水通畅。
淋浴间的用电设施必须满足用电安全。
照明设备必须安装防水灯具和防水开关。
(六)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和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
文体活动室必须大于20 平米,且必须设置在首层。
(七)通讯设施生活区内应为施工人员设置必要的通讯设施以及手机等日常通讯工具的充电设施。
第九条办公区设置要求室内高度不低于2.5 米,通道宽度不小于 1.0 米。
办公室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并有防蚊蝇措施。
办公室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应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
办公区的会议室面积必须大于20 平米,且必须设置在首层。
第十条施工区设置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紧凑合理,尽量减少施工用地。
合理组织运输,保证现场运输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尽量减少二次搬运。
并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材料区设置要求现场内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划定的区域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
材料的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
并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围墙、大门、图板围墙及大门的设置必须符合集团CIS 标准。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2.5 米。
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外,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使用砌块砌筑的围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加强垛,并确保围挡无破损;使用金属定型材料的围挡应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保持不变型、无破损、无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