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精编版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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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起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省厅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三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国家和部颁规范、标准。

第四条评选工作采取施工企业自愿自下而上,逐级筛选申报的办法。在获得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评选的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本着从检查评分最高分开始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江西省建设业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省安监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评选,并经初审公示后,报省建设厅批准。

二、申报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必须是在我省境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施工工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其企业必须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2、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

3、县(市)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应在3000m2以上,各设区市所在城市的单位工程应在5000m2以上(含5000m2);

4、承发包合同在200万元以上的专项承包的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及构筑物;

5、凡申报评选的工程应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或建设部批准使用的其他脚手架,

其搭设方法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等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6、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硬化、绿化,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现场各项标牌的挂设均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有关要求。

7、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第六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要积极指导施工企业严格按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努力培育本地的典型示范工地。对符合条件的可随时向省安监站申报创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立项计划(见附表一)。

第七条申报的工程项目,除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综合检查评分,总计得分应95分以上(满分为110分,其中文明施工分项考虑到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因素,其满分由20分调整到30分,其余九项满分仍按JGJ59-99标准执行)。

三、申报程序

第八条已纳入立项计划的工地,经企业自检,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后,择优推荐,并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集有关检查资料、评定文件和推荐材料报送省安监站。

第九条有关厅(局、集团公司)已纳入立项计划的工地,经企业自检,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评审后,择优推荐,并由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汇集有关检查资料、评定文件和推荐材料报送省安监站。

第十条推荐参评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应如实填写《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见附表二),并附有现场比较齐全的照片及材料。

第十一条对已纳入创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目标并已立项的工地,施工企业应在工地大门外醒目处挂设“创江西省建设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字牌,以便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采取动态管理的原则,各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工程开工后,加强监督指导,当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在二层以上并达到申报条件的应及时督促施工企业申报。

四、评选办法

第十三条省安监站在收到各设区市(有关厅局、集团公司)上报的《创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立项计划表》后,对符合申报范围及条件的项目,在20天内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并加强技术指导。

第十四条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现场检查初评:省安监站对设区市、有关厅(局、集团公司)上报符合条件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次对现场全面检查,并审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检查组将现场检查情况和安全管理内业资料进行逐一综合评分。凡综合评分在95分以上的,进入第二阶段复查验收。

第二阶段复查验收:经第一次检查初评符合要求的工地,当施工进度完成结构封顶准备拆除外架之前,施工单位应告知当地安监站,并由当地安监站转告省安监站组织复查验收,同时一并上报《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报省安监站。凡经过第二阶段复查验收符合评审要求的,且已完成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工作量的项目,并经网上公示15天后,没有异议的工程将报省建设厅批准。

五、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凡经省建设厅批准为“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程项目,由省建设厅统一通报表彰,授予奖牌和荣誉证书。

第十六条已获得“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程项目,在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时,将按省建设厅有关规定给予加分优先入围。

第十七条凡获得“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其参加评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及晋升资质等级时将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六、评选纪律

第十八条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申报部门(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不搞超标准接待。参加检查评选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标准,自觉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对违反申报评选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附则

第十九条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安监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省建设厅印发的《江西省省级建筑文

明施工安全达标样板工地评选和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安字[1997]5号文)同时废止。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通用版)

安全xx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质量等级:合格 招标工期:xx日历天 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开工以开工令为准,法定节假日工期顺延)。 二、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三、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死亡,消灭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频率低于1‰,年负伤率0.5‰以内。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要认真学习贯彻劳动和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对本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3)组织制定和实施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取安全设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4)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消险、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5)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防护能力。 6)发生事故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出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3)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教育职工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对施工现场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网、龙门架、电气机械及其防护装置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不得指派未经培训考核、发证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农工)从事特种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 7)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实事求是向有关领导汇报发生事故的经过。 3、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技术员应对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尽职尽责,对技术安全工作负责。 2)按照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齐全,针对性要强。 3)及时解决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还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气候变化情况,制定预防性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卫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88年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相关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比标准化工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下简称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荣誉奖。 第三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曰常监督检查,按各个申报工地的具体施工情况及时组织评选。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五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凡建设地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工程规模的均可参加评选: 1、县城及乡镇的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市区内工程建筑面

积在3000㎡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0000㎡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 4、属住宅小区、公用建筑、工业建筑组团的项目、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施工企业要按施工许可证的范围申报。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七条参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履行建设程序,并已经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参评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是市建设质安协会会员。 第九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入监控使用专项账户。 第十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安装、使用远程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一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无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下发执法检查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或立案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未发生性质较严重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 第十二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十三条参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政府令第14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 治理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梁平县城区河道 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6) 二、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6) 三、安全文明组织机构 (6) 四、安全责任分解图 (7)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9) 六、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0) 七、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 (15) 八、检查、检验的控制 (22) 九、事故隐患的控制 (23) 十、纠正和预防措施 (24) 十一、教育和培训 (25) 十二、安全记录 (26) 十三、奖惩制度 (27) 十四、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1) 十五、工地急救措施 (33) 十六、消防措施 (35) 十七、安全保卫制度 (36) 十八、食堂卫生制度 (37) 十九、防病卫生须知...................................................﹙38 二十、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措施 (39) 二十一、文明施工方案 (40)

一、工程概况 梁平县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张星桥河双桂新区段) 是梁平县城市建设和防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白沙河段(老城区,含白沙水库)、大河段(拓展新区)、张星桥河及支流窝子溪段(梁平工业园区,含翻板坝)河道治理工程三部分组成。其中:白沙河段修建堤防长3087.59m,大河段修建堤防长2895.10m,张星桥河段修建堤防长6017.84m,窝子溪河段修建堤防长2342.51m。本工程河段位于张星桥河张星桥水库1#渡槽至窝子溪支流汇合口,新建护岸总长2664.117m,以城市防洪为主,兼有岸坡防护、改善城市规划区生态环境等综合任务。 本标工程任务为综合治理河道1330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护岸2664.117m,其中左岸堤防1330.116m 、右岸堤防1334.001m,新建混凝土下河梯道12处。 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二、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轻伤工伤频率控制在12%。 2、安全管理、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三级教育达100%; 3、争创县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 三、安全文明组织机构 为了使该工程统一管理、加快施工力度,确保合同工期和工程的施工文明、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13—81—2006 建设部备案号:JI0796—2006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securitied and civilized building site

2006—05—15发布2006—07—01实施 福建省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securitied and civilized building site DBJ13—81—2006

建设部备案号:JI0796—2006 组织单位: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 批准部门:福建省建设厅 施行时间:2006年7月1日 2006年福州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 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06]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统一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一步促进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由各省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

专业委员会组织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编制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81—2006,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厅科学技术处。 该标准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同意《建筑施工安全 文明工地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便[2006]61号 福建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备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一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0796—2006。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精编版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起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省厅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三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国家和部颁规范、标准。 第四条评选工作采取施工企业自愿自下而上,逐级筛选申报的办法。在获得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评选的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本着从检查评分最高分开始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江西省建设业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省安监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评选,并经初审公示后,报省建设厅批准。 二、申报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必须是在我省境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施工工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其企业必须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2、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 3、县(市)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应在3000m2以上,各设区市所在城市的单位工程应在5000m2以上(含5000m2); 4、承发包合同在200万元以上的专项承包的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及构筑物; 5、凡申报评选的工程应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或建设部批准使用的其他脚手架,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一.总则 1、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创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工地,故制定下列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细则。 2、要求各项目部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文明施工细则进行实施,努力创建文明标化工地,公司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评分结果进入季度和年终考核以及每月的工资考核。 二.细则 1、施工现场 a. 工地四周必须设置临时围墙,围墙材料必须坚固稳定,美观。 b. 工地内主要的施工通道,办公生活区域必须硬化处理。 c. 办公区,生产区必须有可靠的排水系统,并且排水要畅通。 d. 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e. 木工制作区,钢筋制作区,搅拌机和安全通道必须搭设防砸棚,防砸棚为两层硬质棚,用3---5cm厚木板满铺,两层之间距离为50---80cm. 2、施工现场标牌 a. “六牌一图”要设置在大门口明显位置,并且内容完善。 b. 在施工作业区张挂醒目安全标语,在危险区域悬挂安全警示牌(包括基坑边、建筑物临边、洞口边、配电室、大中型机械、施工操作区)

c. 工地现场设置安全、消防等知识宣传栏和公布日常事务违章情况的黑板公示牌。 3、脚手架安全网设施 a. 脚手架施工必须制定转向施工方案,超高脚手架和悬挑架必须有设计和计划书,有完整的报审资料并且签字盖章齐全。 b. 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报审合格的方案进行施工,脚手架每根主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距地面不大于20cm;脚手架横向扫地杆必须设在纵向地杆以下,其余小横杆设置在打横杆以上,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大于 1.5m,横杆间距不大于1.8m,立杆顶端应高出建筑物屋里1.5m;每步横杆之间应增设一道水平杆,内外大横杆之间增设一道横杆,减小纵距。 c. 脚手架必须每间隔一步设置硬防护,硬防护必须牢固并且严密,每层硬防护之间设置水平网。 d. 脚手架应连墙体与建筑物可靠要求,保证架的垂直度和稳定性,架体垂直度不超过10cm。若架体距墙体净距大于20cm时应采取可靠的水平防护措施。 e. 脚手架高度在24cm以下时,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用由底至顶端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赢小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f. 脚手架外侧应满设置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密目安全网,密目网应完好,铺张整齐无空洞,密目网应用绳或粗铁丝与架体进行

标准化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创建省文明工地)

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 施工方案 本工程,共分14个标段进行施工,我公司负责施工其中的第61-64#楼建筑面积约60000m2,均为框剪结构。为规范现场文明施工,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标准”所提出的“五化”——市场行为规范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管理流程程序化;监控达到科技化;内部管理信息化中的具体针对部分,特制定本现场文明施工方案,进行现场管理。为争创省安全文明工地,本项目现场内所有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进行文明施工。 一、健全体制、强化管理 1、完善安全文明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文明管理机构 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是安全文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中,实行的三级安全文明管理:公司—项目部—专业/劳务分包,并制定各级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制定严明、职责明确,项目部成立标准化施工领导小组,保证对安全文明从上至下层层把关,面面俱到; 2、建立安全文明例会制度:工地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掌握安全文明生产发展动态,研究解决安全文明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目标管理:实行目标管理是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文明思想意识,提高安 全文明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确保建设项目安全、高效、文明施工的有力措施,按上级有关条文规定,结合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逐级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本项目为公司制定争创省安全文明工地的重点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应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严谨的展开各自的工作; 4、实行安全文明生产与经济效益挂钩的管理办法,公开奖罚,定期张榜。 二、文明现场 1、工地主要入口处设置企业名称标志的6*5m(宽*高)铁艺大门,并将大门 进行亮化。大门后设置电动门,电动门延长米为8m。大门外部两侧,竖立含标准化施工要求的“七牌两图”,另加青岛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企业

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

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 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总承包单位可在申报现场脚手架分包企业中择优推荐。 4、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5、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88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通用版)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质量等级:合格 招标工期: xx日历天 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开工以开工令为准,法定节假日工期顺延)。 二、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三、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死亡,消灭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频率低于1‰,年负伤率0.5‰以内。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要认真学习贯彻劳动和安全方面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对本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3)组织制定和实施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取安全设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4)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消险、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5)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防护能力。 6)发生事故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出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2、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3)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向参

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教育职工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对施工现场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网、龙门架、电气机械及其防护装置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不得指派未经培训考核、发证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农工)从事特种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 7)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实事求是向有关领导汇报发生事故的经过。 3、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技术员应对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尽职尽责,对技术安全工作负责。 2)按照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齐全,针对性要强。 3)及时解决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还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气候变化情况,制定预防性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4)、协助工长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动。 4、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开展安全检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掌握生产情况,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有关人员贯彻执行情况。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7)参加施工现场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网、起重设备、电气机械及防护装置的检测和验收工作。

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

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学化、规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省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最高荣誉奖,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遵循施工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统一评审标准、社会公示的程序,每年组织一次。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开展绿色施工,推广减少环境污染和噪音扰民,以及清洁运输等对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法。推广尊重施工基础环境,节约水、电、材料等资源或能源,以及环保健康的施工工艺。实施科学施工管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第五条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针对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标准的不同情况,按满足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分部分项评分,分为“★”、“★★”、“★★★”三个等级。创建“★★★”工地,应达到87分以上。创建“★★”工地,应达到85分以上。创建“★”工地,应达到80分以上(附表1、2)。获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省安全文明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 第二章申报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游泳馆、艺术馆; (三)设区市城区10000㎡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县(市)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 (四)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五)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工程投资在1000万以上的工程; (六)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最新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参考模板)

凯里市东出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编制说明 (3)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说明 (3) 第二章、编制依据 (3)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 一、安全管理目标 (4)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4) 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5) 第四章、安全管理程序 (5) 一、安全巡视 (5) 二、安全报告 (5) 三、安全分析会 (5) 四、安全教育制度 (6) 五、安全学习制度 (6)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 (6) 七、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 八、重大安全健康危害因素的识别及管理措施 (6) 第五章、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8) 一、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8) 二、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8) 三、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9) 四、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10) 五、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和拆除 (12) 六、防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5) 七、砌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5) 八、装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5) 九、给排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6) 十、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6) 第六章、各专项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17)

一、土、石方的开挖 (17) 二、基坑支护结构安全措施 (18) 三、基坑防护安全措施 (19) 四、基坑上下通道 (19) 五、模板工程及各类临时支撑体系安全措施 (19) 六、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19) 七、施工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措施 (20) 八、边及洞口的安全防护 (21) 九、防止坠物打击的防护措施 (23) 十、防触电措施 (23) 十一、防风保证措施 (23) 第七章、施工安全消防措施 (24) 一、保证 (24) 二、消防保证措施 (25) 第八章、施工现场安全守则 (26) 一、一般行为规定 (26) 二、清洁卫生规定 (26) 三、现场保安 (27) 四、现场文明施工 (27) 五、对有关安全违章进行处罚的规定 (27)

甘肃省文明工地创建标准

甘肃省文明工地创建的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且符合安全、文明要求的封闭式围墙,墙体书写企业或公益宣传标语,并标明企业名称;市政公用工程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定型化、工具化、坚固安全的连续封闭防护隔离围档及醒目的警示(灯)标志。 (二)工地实行挂牌施工,大门口悬挂“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卫生须知牌、现场平面布置图)。 (三)房屋建筑工程用符合行业质量标准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实行立面全封闭防护,防护的高度高出作业面1.5米以上。周围人行通道上方搭设两层整齐、安全可靠的防护棚。 (四)施工现场内的道路、料场、加工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有防止运输车辆遗洒和车辆将泥浆带出工地造成现场外环境污染的具体措施办法,落实工地“门前三包”制度。 (五)工地现场施工机具的设置应安全、合理,建筑材料、构配件分类、有序存放,并设置标牌,做到整齐、安全,临边、洞口的防护到位,符合规范标准。(六)工程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 (七)建筑施工活动遵守环保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音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现场内不燃用烟煤,不用敞口容器溶制沥青,不焚烧各类废弃物。 垃圾的清运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不凌空抛掷。未经批准不得夜间施工。(八)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帽,凌空作业人员系戴安全带(绳)。(九)工地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分设,并保持安全距离。宿舍干净整洁,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使用通铺,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设置独立的操作间,有卫生和防中毒管理制度,配备排风设施,炊事人员持身体健康证上岗,食品卫生符合有关规定。厕所保持清洁、卫生,设有化粪池或集粪坑,不得将粪便直接排入河道或城市下水道。 (十)工程质量合格,检验批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施工安全达标,工地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治安案件等。 第十三条评选“样板工地” 除达到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施工现场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宿舍内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低于2.4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16人。 (三)食堂的灶台及其周边贴瓷砖,地面做硬化处理,门扇下方设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配备冷藏设施,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上岗。(四)厕所采用水冲式,并有卫生管理制度。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我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促进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市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深圳市建设局同意,原安监站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移交深圳建筑业协会组织。 第三条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的评选,分为文明施工工地(简称文明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工地(简称双优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简称双优样板工地)三个奖项。 第四条评奖活动按照“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及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深圳建筑业协会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检查评审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1998)、《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第二章评审机构

第六条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下辖的“委员会”为“双优工地奖”审定机构;“文明工地奖”由“委员会”授权予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第七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若干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深圳建筑业协会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担任,并组成若干专家组。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批评审方案; 2、审定“双优工地”获奖项目; 3、审查“双优样板工地”获奖项目。 二、专家评审组职责: 1、按评审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2、提出“文明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3、提出“双优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深圳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秘书处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其主要职责: 1、受理并审查“文明工地”、“双优工地”、“双优样板工地”申报材料; 2、编制评审方案; 3、安排检查计划;

安全文明工地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方案和措施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指导思想 为了树立企业形象,提高社会知名度,促进安全生产,增强市场 竞争力,项目部制定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建设单位: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滨州城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科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饶中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东营市中汇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该工程位于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院 内。本工程建筑面积为7850.5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7层,抗震烈度为7度。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二、创建文明工地的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重要思想为指针。 2)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为准则。 3)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科学管理为手段。 4)以落实责任为核心,以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为目的。 5)抓文明工地创建,推动工程质量出精品,施工管理上水平,

保证项目部创建文明工地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控制程序及组织机构 一、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控制程序 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网络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机构,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则提出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项目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项目技术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写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操作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项目部与各施工承包队伍签定劳务合同时,设独立条款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教育、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的内容。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安全管理资料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的相关要求。安全管理资料有项目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机械管理、特殊工种上岗证、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

浙江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 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管理,提高创建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示范工地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审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示范工地的评审。 第五条省级示范工地按年度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示范工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评选重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评选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选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结果,并对参建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

用档案。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项目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省级示范工地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请列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以下简称“参选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附表1)一式四份; (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一式一份(复印件); (三)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式一份;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十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 第十一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参选工程通过网络报送的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报备采用“浙江省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附件: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 (一)总承包施工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 (二)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资为100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 (四)独立中标的15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第一节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国家和成都市文明施工规定,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1、制定并严格执行以下文明施工措施和规范,设立专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小组责任人,24小时管理以下主要内容: ⑴、现场环境卫生管理; ⑵、噪音防护处理; ⑶、秋冬物燥防火(如果现场附近多山和树木,更注意周围环境的防火); ⑷、周围环境卫生打扫、冲洗、喷水、降尘; ⑸、及时清理排污沟淤泥; 2、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⑴、室内施工场地:建筑物室内的主要通道、楼梯间必须通畅,有足够的照明;无积水、无泥浆、无高空向下抛洒垃圾现象;临时施工杂物、垃圾按规定的区域堆放并定时清运;搅拌砂浆必须有容器或垫板,施工完场地要清净,丢洒在楼梯、楼板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扫。 ⑵、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现场宣传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有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⑶、安全防护设施:物料装拆时严禁随意掷物,排栅架子、安全网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现场图表规格:施工现场办公室内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表、各岗位责任制制度等张贴上墙,且要求内容清晰、图实相符,随施工不同阶段及时进行调整。 4、对新进员工的管理: ⑴、施工班组人员进场后由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项目部、分公司)。 5、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⑴、施工现场流动安装的小型机具,要设置简易有效的临时防雨设施。 ⑵、各种施工机具班后要按规程进行保养,保持机容整洁。 ⑶、施工现场安装的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前,机械表面应油漆翻新,保持机械设备清洁完整。 ⑷、现场供配电干线安装架设要稳固整齐,相线零线要按顺序敷设布置,架设高度必须符合规范。 ⑸、施工现场安装的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公司统一的标准箱,箱门加锁。 6、施工现场卫生 ⑴、在车间内垃圾随时处理,保持场容整洁。 ⑵、设卫生责任人,有卫生检查记录。 7、禁止在车间吸烟。 8、施工管理人员统一佩戴公司员工卡。 9、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佩带胸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交底,禁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出施工场地,杜绝影响施工人员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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