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2012-2017)历年真题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C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
”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B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汇编)《卷一》(单项选择题)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本题来源】2014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13题【正确答案】 A【解析】不存在无限制的自由,婚姻自由也受到法律的限制,A错误。
B揭示了两种自由的冲突,正确;法院认为婚姻自由属于宪法基本权利,C 正确;D正确。
《卷二》(单项选择题)乙(15周岁)在乡村公路驾驶机动车时过失将吴某撞成重伤。
乙正要下车救人,坐在车上的甲(乙父)说:“别下车!前面来了许多村民,下车会有麻烦。
”乙便驾车逃走,吴某因流血过多而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乙不成立交通肇事罪,甲也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对甲应按交通肇事罪的间接正犯论处C.根据司法实践,对甲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D.根据刑法规定,甲、乙均不成立犯罪【本题来源】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第13题【正确答案】C【解析】自2012年以来,对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要件,根据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来看改变了传统的观点,采纳的是新观点。
新观点认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为存在阻却责任的事由,因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而言,是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处理的。
因此,15周岁的乙与其父亲能够成立共同犯罪。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24题)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有休息的权利正确答案:C解析:A选项考查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
根据《宪法》第5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题干中,王某虽尚未就业,但依法仍是纳税义务主体。
故A选项错误。
B选项考查公民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兵役法》第12条第1款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同时,《兵役法》根据服兵役主体的不同特点,对服兵役作了具体规定:(1)免除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
免除服兵役。
(2)不得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兵役的资格。
(3)不征集服兵役。
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4)缓征。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据此,23岁高校毕业生王某不符合《兵役法》规定的不征集服兵役的情形,所以其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故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实现当家作主的具体表现。
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据此,年满18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王某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的规定,在托收中银行应承担下列哪项责任?()A. 收到的款项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后必须按照指示书的规定无迟延地解交本人B. 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审核C. 在收货人不提货时提取货物D. 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甲国人廖某常年在乙国和丁国之间从事走私生意,一日因生意纠纷在乙国杀死了乙国公民和丙国参赞,后潜逃至丁国。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 假设乙、丁两国不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那么丁国无义务将廖某引渡给乙国B. 在甲、乙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情况下,乙国可以要求甲国将廖某引渡给自己C. 虽然廖某杀害了丙国参赞,但丁国不可以廖某是政治犯为由,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拒绝引渡D. 廖某在丁国可以向丁国申请庇护,若丁国拒绝将其引渡给别国,可视为丁国为其提供庇护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盗伐林木包括砍伐树枝,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B:盗伐林木罪是行为犯,不以破坏林木资源为要件,甲公司的行为成立盗伐林木罪C:甲公司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成立滥伐林木罪D:不能以盗伐林木罪判处甲公司罚金4.(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A.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6.(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某市政府调整了该市交通局的职权,但调整后该局经常与其他部门发生职责划分上的争议。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民法总论﹞分类解析一自然人1.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2题,单选﹞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答案及解析:D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本题中,丁继承的甲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财产因为是丙从甲处继承的,所以返还给甲。
另外,丁从乙处代位继承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2003年卷三第9题,单选﹞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故选B.二法人1.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三第52题,多选﹞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答案ABCD逐项解析并非所有事业单位的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经过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1.卷一,单选★17.唐永徽年间,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
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
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
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
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17.【解析】谋杀,是预谋杀人。
甲杀人行为不仅“谋”,而且是付诸实施,比“谋杀”的情节更重,根据“举轻以明重”,也应处斩刑。
故 A项对。
【答案】A2.甲为其妻乙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指定其子丙为受益人。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多选第78题)A.甲指定受益人时须经乙同意B.如因第三人导致乙死亡,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赔付责任后有权向该第三人代位求偿C.如乙变更受益人无须甲同意D.如丙先于乙死亡,则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作为乙的遗产由甲继承【答案】ACD【考点】受益人的确定与变更、保险金的追偿与继承【解析】选项A正确。
《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据此可知,本题中甲指定丙为受益人时须经乙同意。
选项B错误。
《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选项C正确。
《保险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据此可知,投保人变更受益人的,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变更受益的,不需要经过投保人同意。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
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
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
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10题)A.无须承担法律责任B.应承担违约责任C.应承担侵权责任D.应承担缔约过失责正确答案:A解析:情谊行为,又称为好意施惠行为,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
所以情谊行为虽然是一种行为,却不属于法律行为,不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动。
B错误:本题中,甲邀请乙到家中吃饭的行为为情谊行为,即使乙答应赴约,双方之间也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当然也不产生合同关系,故乙未赴约并非违约。
C错误:甲被热油烫伤与乙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乙无须承担甲受伤的侵权责任。
且甲乙间未产生法律关系,乙无赴约的法律义务,仅仅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所以乙对于饭菜的损失,也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D错误: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甲乙之间并未有过订立合同的缔约行为,也不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综上,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A正确。
知识模块:民法概述2.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2题)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私法人的设立基础不同,可以将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1)社团法人。
指以人为基础成立的私法人。
如公司、企业等。
(2)财团法人。
指以一定目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私法人。
如基金会、慈善组织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
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
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
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9题)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委托合同、孳息。
《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404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本题中,甲是受托人,乙是委托人。
甲在处理委托事务,即购买彩票过程中,更换了号码,但题目明确说明此彩票甲是为乙购买并且替乙保管,因此,此彩票本身应当属于委托人乙所有。
购买彩票所中奖金,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是法定孳息。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本题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依习惯没有特别约定时,归原物权利人所有。
因此,彩票的奖金应当归委托人乙。
故D项正确,ABC三项均错误。
知识模块:债法总论2.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
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
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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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民法总论﹞分类解析一自然人1.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2题,单选﹞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答案及解析:D《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本题中,丁继承的甲的财产应当返还,丁、戊从丙处继承的财产因为是丙从甲处继承的,所以返还给甲。
另外,丁从乙处代位继承取得的财产,由于代位继承实际上是继承了甲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在甲被撤销死亡宣告后应返还给甲,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2.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2003年卷三第9题,单选﹞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答案及解析:B《民通意见》37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故选B.二法人1.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卷三第52题,多选﹞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答案ABCD.逐项解析并非所有事业单位的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经过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
而且就享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而言,除了接受国家财政拨款外,也可自筹经费。
因此A项错误。
《民法通则》第2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可见B项的说法未区分具体情形,过于绝对,B项错误。
《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关于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财产是否享有所有权,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
但从《物权法》的规定及多数学者的观点来看,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财产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国家,单位只是国有财产的管理人。
因此C项错误。
法人不可能有精神痛苦,无权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D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事业单位的全部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因而认为A项正确;有的考生认为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因而认为B项正确;有的考生认为事业单位是单位财产的所有人,因而认为C项正确;有的考生认为法人也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而认为D项正确。
2.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3题,单选﹞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答案及解析:C《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因此,只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即使超越法人章程的规定,只要第三人是善意的,也应认定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承担责任。
所以C是正确的。
A项中,如果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法人的授权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企业法人因此应承担民事责任,故此项错误。
3.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5年卷三第51题,多选﹞A.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C.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D.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答案:ABD考点:法人详解:有独立人格的是法人,机关只是法人的一个组成部分。
财团法人因为只有财产没有成员,因此只有管理机关而没有形成团体意思的意思机关。
法人分支机构不属于法人的机关。
监督机关不是所有法人的必设机关,例如机关法人、财团法人等。
评论:考察的都是法人制度的常识。
三个人合伙1.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2004年卷三第2题,单选﹞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及解析:B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2.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
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仅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
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卷三第11题,单选﹞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答案及解析:A本题考合伙的特殊形态。
《民通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由此排除BD.《民法通则》第34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排除C.A涉及到合伙协议的有效性问题,《民通意见》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四民事法律关系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2006年卷三第1题,单选﹞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答案及解析:C《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总称为民事关系,民事关系是一种社会生活关系,但并非所有的社会生活关系都是民法调整的对象,只有民法所规定的才受民法所调整,其他的社会生活关系受道德、习惯等的调整。
其中C项因甲的劝酒而导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所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受民法所调整,故C项正确。
A项虽然与合同相关,但只是商谈,并没有进入缔约阶段;BD项属于爱情、友情等领域,都不受民法所调整。
2.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2005年卷三第22题,单选﹞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答案:D知识点:好意施惠关系详解:本案中的情形属于民法上的好意施惠关系,并非法律的调整拖围,而是一个日常生活的人情伦理问题。
虽有一个协议,但没有意图使其发生民法效果的意思,故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评论:纯粹的理论考察,没有任何法条依据,预示着以后命题的理论化趋势正在增强。
但好意施惠关系旨在区分法律调整与非法律调整的范畴,如果回归常识,社会生活哪些关系是法律调整的,哪些是人情调整的,该题也不难得出结论。
.五民事权利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2005年卷三第58题,多选﹞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答案:BD考点:形成权详解:形成权也可默示行使,例如受遗赠人的默示拒绝、试用人的默示同意等。
催告权不能直接导致法律关系的变动,故不属形成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以单方意思导致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变动,属于可能权(广义上的形成权包括可能权,本题未采广义的形成权说)。
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而受除斥期间限制。
评论:形成权是权利分类最常考察的考点。
2.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2004年卷三第1题,单选﹞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答案及解析:D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3.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2003 年卷三第34题,多选﹞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答案及解析:ACD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故选A、C、D项。
B错误,依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是无需监护人追认的。